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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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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弘善抑恶、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历代统治者从维护其封建专制统治的立场出发,顺应民意,也先后制定了许多有关见义勇为方面的法令法规,以此来惩恶扬善、弘扬正义,适应社会的发展.  相似文献   

2.
中国古代关于见义勇为的立法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弘善抑恶、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里,在浩如烟海的中国古代文化典籍中,曾记载了许许多多有关见义勇为的事迹。这些事迹千百年来在我国民间广为流传,妇孺皆知,成为指导人们日常行为规范的准则。历代统治者从维护其封建专制统治的立场出发,顺应民意,也先后制定了许多有关见义勇为方面的法令法规,以此来惩恶扬善、弘扬正义,适应社会的发展。但这些法令法规因时代久远和历史的变革,有的早已佚失,有的散见于不同的文献典籍中,十分零乱,迄今尚未见学术界有专文进行研究,这不能不说是中国法制史研究中的一件憾事。基于此,笔者试图对这一问题略作探讨,不妥之处祈求教正。中国古代有关见义勇为方面的法律条款很多,概而言之可分为如下三方面的内容:  相似文献   

3.
倾注了立法人员和法规起草人员乃至社会各界大量心血的《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已经河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并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条例》的制定贯彻了“对见义勇为人员实行精神鼓励、物质奖励和提供社会保障相结合的原则”,对见义勇为的确认、奖励和保护措施都作了明确规定。这部《条例》可以说有四个亮点。  相似文献   

4.
虽然在国家立法层面并无鼓励奖赏见义勇为人的相关规定,但是见义勇为作为一种善行,一直广受推崇,地方性法规对于见义勇为的保护力度也远高出国家立法。本文从见义勇为行为的法律评价、见危不救单独入罪造成法律中间形态的空缺等方面进行论述,阐述了从几个方面对见危不救入罪的严格限制。  相似文献   

5.
(一)地方性法规2 2 .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 (2 0 0 3年1 1月2 9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为了弘扬社会正气,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内容包括:总则、申报和确认、奖励和保护、经费、法律责任、附则等。2 3 .河北省旅游条例 (2 0 0 3年1 1月2 9日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 3号) 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  相似文献   

6.
张立琴 《法制与社会》2010,(1):71-72,75
近年来,见义勇为行为引起的民事纠纷已经逐渐增多,这说明,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法律分析的迫切性。在制定见义勇为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有必要将见义勇为的行为作一个正式的定位,而对见义勇为进行界定,就需要我们去做很多工作,如何对见义勇为者精心救济;把见义勇为以及由此带来的问题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等等,以更好弘扬见义勇为行为的高尚品格和精神,这也与当前建设和谐社会、引导社会科学发展的格调相符合。  相似文献   

7.
见义勇为的性质及救济机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见义勇为乃中华民族之传统美德,历来为社会所提倡和鼓励,然时至今日,见义勇为者却日渐稀少。一个人因为见义勇为而受伤或死亡,但他本人或亲属却得不到法律救济,生活困顿。在这种情况下,谁还愿去见义勇为呢?值得欣慰的是,社会已开始关注这一现象。目前全国许多省、区、市已成立了见义勇为和维护社会治安的基金组织,一些省、区、市还颁布了保障见义勇为者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这在一定程度上使见义勇为者得到了救济。但是救济资金毕竟是有限的,而且许多地方没有相应的地方法规。因此,对见义勇为者救济的普遍性远远不够,我们必须为其寻找普通法上的保护。  相似文献   

8.
时评     
《中国律师》2013,(1):86-86
山东实施《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条例》 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的《山东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条例》明确规定,见义勇为受益人应当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表达谢意、予以慰藉。同时,各级政府及部门应对其在基本生活、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相似文献   

9.
为加强社会主义道德观的建设,弘扬社会正气,我国各地出台了一系列的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权益的法规、规章,但是对于见义勇为人员的二次救济却鲜有提及,本文拟通过制度的构建为其提供行政诉讼上的救济。  相似文献   

10.
曾庆金 《法制与社会》2011,(28):192+202-192,202
见义勇为是人类高尚的善举,可是“见义勇为者赔钱坐牢、英雄流血又流泪”的事件却时有发生,这使广大民众深感困惑。引发见义勇为困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见义勇为者来说,在操作中注意以下五个方面才能化解困惑:一是有义才为;二是适时而为;三是适度而为;四是量力而为;五是证据维权。  相似文献   

11.
赵威 《中国法律》2002,(1):19-21,75-79
最近中国国务院对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行政法规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每隔一段时间进行一次行政法规清理。已是中国行政法规制定中的一项程序。做好行政法规清理工作对提高行政法规质量,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对国务院这次行政法规清理的情况加以全面介绍.  相似文献   

12.
见义勇为行为是道德行为,见义勇为应当是道德调整的范畴。将见义勇为加以法律规制,使道德行为法律化,也就是通过法律来确认、保障见义勇为的行为,使见义勇为者的付出得到应有的补偿和奖励,消除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从而促使见义勇为行为的推广。在此,有必要对见义勇为的行为性质及对应的补救措施进行一番探讨。本文将见义勇为行为性质界定为行政法意义上的见义勇为行为和民法意义上的见义勇为行为,并对其各自的概念、权限及行为后果补救措施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3.
梁彦 《法学研究》1993,(1):33-37
法规的立法监督就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照宪法和法律授予的职权,对不同时期制定的法规、不同机关制定的法规、以及已经制定或正在制定的不同内容或同类内容不同效力等级的法规,从内容、立法权限到立法技术等方面进行经常性的、固定化的审查监督,以提高法规的质量,使国家法律体系成为和谐统一的整体。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立法工作了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  相似文献   

14.
汪红 《江淮法治》2011,(9):34-35
见义勇为作为传统道德准则。在当前这个社会转型期,对社会生活的调整力量弱化,见义不为、见死不救,成为时下人们热议的话题之一。以立法方式鼓励成年人采取正当、有效的方式见义勇为。并对见义勇为人员进行奖励和保护,对发扬传统美德、弘扬社会正气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张雯雯 《政府法制》2012,(34):33-33
11月6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山东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条例》(下称《条例》),12月1日起正式实施。2001年4月6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见义勇为保护条例》同时废止。《条例》中明确规定,见义勇为受益人应当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表达谢意、予以慰藉。同时,各级政府及部门应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子女在基本生活、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相似文献   

16.
时事点击     
《江淮法治》2013,(23):7-7
中共中央发布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 《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日前发布。《纲要》对今后5年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进行统筹安排,提出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要求、主要任务和落实要求,确定了一批党内法规重点制定项目。这次编制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在我们党历史上是第一次,是加强党的制度建设的一项战略工程。  相似文献   

17.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传统美德,我国自古至今一直都有关于见义勇为行为的记载和理论论述.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主要是地方性法规、规章对见义勇为者的权益保障做出了一些有效性规定,但尚无全国性统一立法.参照我国各地有关见义勇为者法律救济制度的规定,借鉴美国相关制度立法的经验,本文对我国见义勇为法律救济制度体系的完善提出了建议.另外,本文又论及了在保护见义勇为者合法权益的过程中见义勇为人所应为的义务以及笔者联想到的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过程中德与法相护相融共促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  相似文献   

18.
见义勇为、扶正祛邪理应得到鼓励和提倡。然而我国目前还存在见义勇为认定难和保障乏力的问题,其原因主要是认定标准、认定机构不统一;认定条件苛刻;认定程序不完善;对见义勇为者的损害赔偿、补偿的制度不科学;受益人、证人不愿作证;以及一些部门、人员还存在错误的思想观念和做法。因此,应尽快立法,统一见义勇为的认定机构、认定标准、完善认定程序及赔偿、补偿制度,健全见义勇为配套法规;同时加强公民的思想道德教育,改变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的错误思想观念和做法,倡导社会各界力量加入到见义勇为保护的队列中来,从而建立起一整套见义勇为的法律和社会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19.
一名司法警察下班路遇抢劫。为阻止抢匪逃跑,他驾车追赶。劫匪被拦下了,但他的车因惯性将街边无辜老人和小孩撞成重伤。 熬过被人质疑的难关,他被授予“见义勇为好公民”称号,并受到两百余元钱的经济奖励。而他要承担的却是数万元经济损失。 现行法规尚无对“见义勇为伤及第三者”的有关规范。  相似文献   

20.
河南省南阳市一名交警下班后去储蓄所取钱,在钱没来得及取的情况下,先抓了个抢包贼。这名交警被南阳市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授予“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给予2000元见义勇为奖金。市民在称赞这名交警的同时,也在质疑:警察抓贼也算见义勇为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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