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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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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孙卫 《中国律师》2012,(12):85-87
房地产股权收购是指投资人通过购买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股东的股权或认购项目公司的增资,购买后投资人取得项目公司控股股东或唯一股东的法律地位,进而控制项目公司并获取项目公司名下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开发经营行为。由于股东的股权体现为项目公司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和权利、义务,随股东主体资格的变化而变化,在不改变项目公司名称和项目所有权的情况下实现项目间接易主,从而完成项目转让。收  相似文献   

2.
鄢夢萱 《中国法律》2012,(6):33-36,91,96
作为一顼强制性规范,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但股权的价值取决於目标公司的资本状况、经营情况等,当投资风险超出股权收益或股东寻求他种投资渠道时,股东既然不能抽逃出资,那么保证股东退出公司的途径之一便是转让股权。鉴於实务中大量出现的股权转让纠纷,2006年《公司法》就股权转让规则加以完善,并且2011年的公司法司法解...  相似文献   

3.
一、对股权转让的限制的分析(一)股权与股权转让权股权又称股东权(shareholder's right),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即是财产权,又是社员权。以其行使目的为准,股权可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此种分类方法是股东权最为重要的分类方法,为日本学界通说,也逐渐为我国学术界广泛采用。股权转让权原则上归属于股东的自益权,但具有特殊性,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的限制。(二)股权转让的基本原则股权转让的两项基本原则是股权的自由转让原则和股权的概括转让原则。其中股权的自由转让原则是指股东有权自由…  相似文献   

4.
股权继承是非协议股权转让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由于股权既具有财产性又具有人格性,所以,实践中关于股权继承的处理上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我国公司法76条对股权继承方面做了相关规定,虽然对我国的公司法制构建起到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其本身具有的弊端,难免在时间操作中出现很多问题。在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时,应该对继承人的继承予以一定的限制,但又不得阻碍其继承人对财产份额的继承,即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继承中,继承人只能基于继承取得原股东股权的财产性权利,而对于股东身份的继受,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原股东在生前已与其他股东就其股权继承达成一致,或者公司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继承人成为公司股东。  相似文献   

5.
股权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畅通的股权转让能有效地促进公司筹资和资本流通、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实现股东投资目的。由于股权转让涉及多重法律关系,股权转让情形多而复杂,所以股权转让纠纷经常发生,并呈增长趋势,特别是股权转让纠纷中的工商登记问题日益突出。为了更全面了解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的审理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我们对北京市朝阳区法院2006年至2008年审理的130件公  相似文献   

6.
马荣伟 《法人》2004,(10):62-62
我国公司法实行严格的资本维持原则,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投资。因此,在公司成立后,除了解散或破产外,股东如欲退出公司,只能通过转让出资的方式来达到目的。然而,出资的转让,势必牵涉出资比例或股东的变化, 进而影响股东在股东会上的发言权,这对人合性质较强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各股  相似文献   

7.
在公司中,股东权利是建立在其所持有的股权之上,而资本多数的原则的实行导致股权数额多少直接决定股东对公司的控制程度和影响力,所有这些都在使中小股东因为拥有股权数额的劣势而在公司利益的格局中处于弱势地位,权益无法得到相关制度的保障.其中,对于中小股东来说,最亟需加以保障的就是他们对于公司事务的参与权利.本文主要从中小股东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知情权、累积投票制度、表决回避制度对中小股东参与公司事务的机制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对策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8.
一些学者认为公司法人对公司财产的所有权也就是民法所有权。有的学者认为投资人对公司的权利是一种债权。本文对此提出了不同看法,并就江平、孔祥俊在本刊发表的《论股权》一文中提出的“股权是股东转让出资财产所有权的对价的民事权利”等观点提出商榷,作者认为民法只对个人财产权或是由各个人共有的财产作出规定,对由众多投资人依公司法组成的公司及公司财产是不适用于民法规范的范围的。公司财产以及投资人对公司的法律关系只能由公司法规定,并从公司法加以理解。  相似文献   

9.
我国《公司法》规定实行法定资本制和实践中公司的设立、运作不规范,以及理论研究薄弱等原因,导致实践中股东资格认定的难度大,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确认尤为复杂。而股东资格的确认是解决股东权、股权转让以及债权人追究股东瑕疵出资责任纠纷的前提条件,是投资人取得和行使股东的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基础。因此,确定股东资格取得的时点和标志性程序十分重要。应当坚持在利害关系人间利益平衡和外观主义原则的基础上,结合争议的法律关系的性质,选定合理的标准,对股东资格做出正确的认定。  相似文献   

10.
股权是否可以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是股东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注册资本时向公司缴纳和增加出资,让渡出资财产的所有权而取得的对公司的各种权利.也称股东的权利或者股东权。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享有红利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增资优先认购权、出资转让权、召集或召开股东会议的请求权、出席股东会议权和表决权等主要权利。  相似文献   

11.
股权转让制度也是平衡股东个人利益与股东整体利益的重要砝码。尤其是在人合性特征显著的有限责任公司中,伴随股权转让常常会引发人合基础的变动,因此各国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都以法律或章程的形式给予了不同程度的限制。  相似文献   

12.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可能影响公司的人合性,公司股东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通过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作出另外规定,但必须兼顾转让股东的利益,确保转让股东以公正合理的价格转让其公司的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对股权内部转让进行限制,股权内部转让还须受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设立规定的限制.股权外部转让制度的股东同意权和优先购买权都是为了维护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但由于同意权没有起到实质上的作用,可以考虑取消股东同意权完善股东优先购买权.  相似文献   

13.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尽管有一定的人身属性,但本质上是一种财产权,因而股权可以自由交易。股权转让不仅是股东行使自身权利的一种方式,而且是他人投资的一种便捷渠道,还是公司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有效保障。因此公司章程只有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股权转让进行一定的限制,但绝不是完全禁止股权转让。  相似文献   

14.
柳宗华 《法制与经济》2008,(10):94-94,97
股权转让制度也是平衡股东个人利益与股东整体利益的重要砝码。尤其是在人合性特征显著的有限责任公司中,伴随股权转让常常会引发人合基础的变动,因此各国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都以法律或章程的形式给予了不同程度的限制。  相似文献   

15.
郑绪华 《法人》2014,(12):58-59
正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应客观分析股权现状,避免含有瑕疵的股权在转让过程中可能引发的复杂法律问题近一段时间以来,有关股权转让纠纷的案例不绝于耳,很多企业以及投资人由于股权转让过程中的出现了一些未曾预料的问题,而导致股权转让演变为股权争夺战,甚至陷入长时间的诉讼漩涡。股权转让在经济生活中并不罕见,一般而言是指股权持有人将其对目标公司所享有的权利转让给受让人,从而使受  相似文献   

16.
我国公司法对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和程序做出了规定,但规定不够明确和具体,这必然会影响到部分股东权利的正当行使,甚至于公司健康有序的发展。本文通过对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外部和特殊情况下股权转让的制度进行剖析,针对不同情况下股权转让可能遇到的障碍及股权转让过程中具体的程序步骤提出了一些看法和建议,以期对我国现行公司法在这方面的规定起到推动完善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股权转让作为现代经济生活中的一种主要资本交易方式,是股东将其财产所有权让渡给公司后的一个必不可少的补救机制。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资合性兼人合性的特征却对其股权外部转让制度设计提出了难题。一方面,资合性的特征要求必须维持公司资本,股东不能退股,只能转让股权;另一方面,人合性的特征则强调要维持股东之间的信赖基础,须对股权外部转让加以限制,由此引发了转让股东与存续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本文从股权转让的必要性、对其股权转让加以限制的合理性以及两者之间的平衡三个方面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外部转让的法理基础进行了研究,以期能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外股转让的制度构建提供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18.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作者认为,股权转让合同原则上自合同成立之时起生效,除非法律法规明文规定批准或登记生效要件.合同生效时间不同于合同项下股权的变动时间.不得以股权变动尚未发生为由否认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有效股权转让合同仅产生卖方将股权让渡买方的合同义务,而非导致股权的自动、当然变动.倘若某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时未尊重老股东同意权与优先购买权,则股权转让合同为可撤销.即使履约导致股东超过50人,股权转让合同与公司亦为有效.卖方出资存在瑕疵的,买方股东资格也存在瑕疵,但此种瑕疵并不必然影响合同的效力.主张慎重对待和处理无效或可撤销的股权转让合同.  相似文献   

19.
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投资人取得和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基础。股东资格的认定是公司法案件审理中经常涉及的问题,如在股东权确认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股东权纠纷以及债权人追究股东瑕疵出资责任的诉讼中,当事人都可能因此发生争议,可以说正确认定公司的股东资格是正确地解决这类纠纷的前提条件。然而由于我国公司法律制度不够完善,公司法理论研究上对此又缺乏关注,加之我国公司的设立和运作极不规范,审判实践中认定的难度较大,各地做法不一,给处理这类纠纷造成了一定的混乱,亟须统一。鉴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开性和严…  相似文献   

20.
股东知情权诉讼及利润分配诉讼是新《公司法》颁布后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为了平衡公司与股东的利益,股东知情权及股东提起知情权诉讼都应当受到必要的限制,以避免股东滥用权利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股东要求分配公司利润应当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公司有可分配利润,二是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分红。在股权已经转让的情况下,原股东能否再要求公司分配利润则应当根据股权转让前公司是否决议分配利润来分别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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