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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公司是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不断发展的社会经济现实与国际竞争,对公司法的理念更新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推动了立法的发展。我国《公司法》的修改与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改革了公司资本制度,对传统的公司法理论有多方面的理论与制度创新,取消了法定最低注册资本要求、确立了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精简登记手续放宽了登记条件,对于经济活动与司法实务提出了新的议题。准确把握立法目标,更新公司理念,妥善应对公司资本制度改革所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于保障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等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2.
穆榕 《法制与社会》2010,(30):298-298
合并与分立是公司适应经济全球化浪潮,应对金融海啸的有力手段,然而在公司合并与分立中,小股东往往成为了牺牲品。在公司合并与分立过程中小股东群体处于弱势地位是因为在资本多数决定原则下,大股东能运用其优势地位并结合公司管理阶层或中介机构对小股东进行掠夺。我国公司法在公司合并与分立制度上保护小股东利益也存在着信义义务不完整、信息不对称、提案权规定不明、股东决议制的比例瑕疵,以及股份回购请求权规定过于简略的问题与不足,所以应当对其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3.
新修订的《公司法》于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有关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的改革被认为对公司法上的资本三原则产生了重大冲击,并由此产生对股东的出资责任、公司的责任财产范围等问题的激烈争论。笔者认为,公司资本制度从行政管制、股东权利义务、债权人保护的三个不同维度观察,有不同的法律意义。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的改革系行政机关对公司资本的行政管制的放松,而未改变股东的民事责任,认缴制仅系放宽了股东缴纳出资的时间,并未免除其出资责任。注册资本的行政管制、行政审核虽有重大变革,但股东以其出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一公司法的基本财产责任基石并未改变。故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的改革并未对公司及股东的财产责任造成根本上的冲击。  相似文献   

4.
试论上市公司反收购措施决定权的归属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围绕上市公司控制权的争夺日益频繁。当上市公司面临被收购特别是被恶意收购的危险时,为了防止公司控制权的转移,目标公司通常会采取相应的反收购措施,以预防或挫败收购者对本公司的收购。在资本市场全流通时期,反  相似文献   

5.
公司发起人与公司股东的关系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发起人与股东并非同一概念,发起人与股东有不同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两者也具有不同的地位和作用。建议修改我国《公司法》时将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与股东分别作出明确规定,并对各类公司的发起人的地位、权利、义务和责任(特别是资本充实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6.
张雨 《中国律师》2004,(8):81-82
我国公司法目前实行的是较为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强调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原则,虽对公司的增减资行为作出了相应规定,但在公司的实际运营过程中,出资不实、抽逃了资、违法减资等各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公司立法显得相对滞后。这对我国经济安全快速发展十分不利。  相似文献   

7.
关璐 《行政与法》2013,(5):126-128,F0003
闭锁公司是一种股东紧密持股,绝大部分股东参与经营,且股权不能在现成市场上公开流通的公司形态。本文认为,受其组织结构、投资属性与市场环境决定,闭锁公司法律规制的重点在于:在股东高度自治与资本严格锁定的环境下,处理好大股东控制权的正当行使与小股东合理期待利益的必要保护之间的冲突与协调问题。  相似文献   

8.
本文提出了法人人格否认法理在一人公司中运用的必要性和特殊性,将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的适用标准界定为公司资本严重不足、欺诈、公司法人格形骸化三项,并从主体要件、行为要件及结果要件三个方面对一人公司适用法人人格否认法理进行了分析。最后结合上述理论分析,对我国公司法在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方面的立法进行了评价。  相似文献   

9.
敌意收购已经成为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有效方式之一,尤其是为所有权和经营权日益分离的现代公司治理模式提供了外部监督机制。但在敌意收购过程中,也加剧了目标公司的各种利益冲突。目标公司董事成为了利益冲突的纠葛点。本文从目标公司董事义务体系的构建入手,提出了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敌意收购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0.
公司的责任机制作为作为西方学者提出的一种先进的新理念对我国公司以及社会经济的长远发展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因此笔者以江平教授近期于"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国际研讨会作的基调发言为基点,联系公司的责任机制产生的历史背景及中国特定的计划经济背景,研究在我国公司的责任机制该如何设置,吸收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司制度,完善公司法、与公司有关的法律制度和其他制度,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公司制度。  相似文献   

11.
引言作为一种存在于社会的拟制人格,公司的运作过程中天然有利益冲突。公司的目的在于营利,全体投资者的共同愿望是通过公司规模效应使投入公司的自有资产增值,获得利益。由于公司资源或是利益有限,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必然在获取或分配公司利益上存在冲突。资本多数决原则赋予大股东在决定公司事务上处于优势地位,在股东会上拥  相似文献   

12.
当前,不少公司通过减少公司资本的方式来达到逃避债务,掩盖虚假出资,抽逃资金等不法目的。这既影响了股东的比例性利益,又严重影响了债权人利益的实现和社会经济秩序的安定。故各国的公司法对减资的原因、条件、程序等均加以严格的限制。我国虽也存在公司减资的立法规定,但过于简单,缺失有效的运作机制。借鉴国外的有关立法经验,完善我国的公司减资制度,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本文针对我国的公司资本制度、公司治理机构、公司监督机制、公司股份回购、公司会计制度、国有独资公司等问题,围绕我国公司法的修改,提出了具体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4.
没有资本就没有公司,没有资本也就没有股东,有了资本的多寡,才有了股东之间的大小之分。资本越大,在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话语权就越高;资本越小,在公司内部的话语权可能就很小甚至不具备话语权,那么这部分股东的权益就很容易被侵害。因此,小股东如何保护自身的权益,如何在自身权益受到大股东侵犯时,采用合理有效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小股东而言至关重要。文章以现行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为基础,结合司法审判的相关情况,对此问题进行梳理和总结。  相似文献   

15.
公司控制权正当行使的实证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控制权是权利主体对公司经济资源表现占据、把握和处分,并由之对公司事务作出决策的权能。众所周知,公司作为资本的产物,其全部制度以及股东的权利是以出资比例或者股份为基础设计安排的,因此,法律理念上的股东地位平等并不能必然导致投资者们在公司事务决策中权利的平均分配。按照每一股份行使一个表决权的公  相似文献   

16.
在一个公司中股东会对一个公司的决策、董事会人员任免、财务预算、利润分配等重要事项都有着决定权。而股东会的决议按照章程一般都是多数表决权通过,同时,在公司内部一般采取的是资本多数决择原则,因此,那些持有多数股份的大股东就会对公司进行实际的操控和管理,出现了"一股独大"的局面,从而间接地忽略甚至侵害到了小股东的利益,对于前述情况,小股东如何行使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呢?为此本文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总结了小股东的各项法律权利,可以与大股东抗衡。并且如果这些权利的行使遇到障碍,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进行救济,也分别列出了相应的案由以及适格被告,以此也可以确定管辖法院。  相似文献   

17.
股东(包括发起人,下同)瑕疵出资是我国公司实践中最为常见的违法行为之一,关涉到瑕疵出资股东与公司之间、与其他股东之间、与公司债权人之间的法律责任,以及瑕疵出资人的股东身份认定等法律问题。其中关于瑕疵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法律责任及其追究,长期以来存在争议。一、出资瑕疵股东对公司的资本充实责任在大陆法系公司法上,瑕疵出资股东的资本充实责任源于资本充实原则的要求,即要求公司资本与公司资  相似文献   

18.
传统公司代理理论与制度基于股东"同质化"假定的逻辑基础而展开,"资合性"正是对这一基础的法理化表达。股东"同质化"假定具有人性同质与利益同质之内涵,建构其上的股份公司内部权力配置以资本作为唯一标准,形成了权力定位中的股东会中心主义、权力分配中的股份平等原则和权力运行中的资本多数决原则。但这些权力配置原则所产生的诸多流弊已然昭示出其逻辑基础存在先天缺陷。股份公司股东"异质化"现实已经得到公司理论和实践的有力佐证,并不断催生出股份公司内部权力配置的结构性变革。  相似文献   

19.
沈朝晖 《当代法学》2022,36(2):100-111
2021年《公司法》(修订草案)引入了授权资本制,该制度称为"授权股份制"更为准确.相比法定资本制,授权股份制在公司治理效率、公司融资、并购、反并购、股份运作等方面具有制度比较优势,引入授权股份制是中国公司法现代化的必然趋势.授权股份制与法定资本制并存,构成新公司法的资本形成制度法定选择模式.授权股份制是一个体系.修订...  相似文献   

20.
从股东绝对主权主义到相对主权主义是公司作为一种资本制度的必然选择,股东大会权力的缩小,董事会权力的扩大,发挥经营者在业务经营管理领域的专长,是实现公司灵活、高效经营,增强公司活力的客观需要.然而,股东主权相对主义却遇到了新的困境:法律上的董事会中心主义在公司权力实际运作中,配置给了大股东或经营者,而应享有主权的广大股东和利益相关者均无法对实际控制公司的大股东和经营者实施有效的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的必由之路是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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