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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人力资本是指通过对人的各种投资,使自然人具备改造自然和社会的价值,并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使这种价值实现价值增值。人力资本作为资本的一种,首先是一种商品,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统一;是生产与再生产的统一;是与一定阶段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人力资本是内在本质和外在形式的统一,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是技术与制度的统一。结合人力资本的含义和农民工的自身特点看,农民工属于人力资本的范畴。确认农民工人力资本的存在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
经济全球化带动了国际海外私人直接投资的发展,无论是资本输入国还是资本输出国都受益于此种经济活动。本文从资本输出国、资本输入国及国际条约三方面对海外投资的法律环境进行分析并提出对海外私人直接投资存在的冲突协调机制,而海外私人直接投资的保护依旧任重道远。  相似文献   

3.
张德峰 《法商研究》2021,38(5):116-129
缺乏资本是合作社发展面临的一个世界性难题,也是我国合作社发展面临的重大难题,破解合作社融资难题需要投资资本.合作社最终能够引入的投资资本必定以伦理投资资本为主,因为常规投资资本进入意愿不足且可能遭到合作社排斥,而伦理投资与合作制相容且能够满足合作社融资需求.合作社要成功引入伦理投资资本,一方面需要法律对伦理投资者追求经济回报与社会效益两大基本诉求予以回应,包括提高资本报酬吸引力以及保障投资者监督权,打造好伦理投资资本融入合作社的基础.另一方面,合作社成功引入伦理投资资本还需要法律提供相关的配套措施,包括豁免合作社伦理投资股发行注册、发展合作社伦理投资基金以及设立合作社伦理投资股二级市场.  相似文献   

4.
我国公司登记的“认缴制”改革在资本形成制度上并没有改变我国法定资本制的性质.当前各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资本形成模式都呈现出不断放松管制并加强自治的趋同化发展潮流.“认缴制”与授权资本制的法律效果不同、自治效果也有差距,无法替代授权资本制.授权资本制的优势不仅体现在公司的便捷化设立和资本的高效率筹集,更深远的价值还在于其对私法自治的实质性落实,以及对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有效平衡,能够适应现代化的公司治理和资本市场发展需求.我国资本形成制度未来的发展方向应立足于授权资本的分次发行,以及多元化资本概念的构建,实现资本的有效利用.  相似文献   

5.
最近的公司法修改大幅度削弱了实缴资本的制度功能。然而实缴资本实质上具有不可取代的法律效用和经济效用,实缴资本是使股份交易成为纯权利交易的前提,是资产利用方式多样性的基础。仅从公司自治和债权人利益保护角度看待实缴资本的功能,是造成有关实缴资本制的观点偏狭与制度碎裂的深层原因。公司法应当在认缴资本制与实缴资本制可自主选择的基础上,重拾对实缴资本制的重视,并重构实缴资本效用得以充分实现的保障措施如法定验资报告制度。  相似文献   

6.
罗民  杨安荣 《法制与社会》2012,(31):176-177
目前,国内大多数开发区都面临投资大、周期长但资金短缺的困境;而民间却存在大量的闲散资金,未能有效利用。若民间资本能有效参与开发区建设,将会很大程度上缓解开发区资金短缺的难题。本文就民间资本参与开发区建设的模式、风险及退出机制进行论述,以激发民间资本投资开发区的热情,实现开发区快速发展和民间资本高效运作的双赢。  相似文献   

7.
王月 《法制与社会》2011,(11):90-91
知识产权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可以利用人的智力成果创造丰富的社会财富,在当今社会,"知识就是财富"的观念深入企业的经营理念。从法律层面看,将知识产权融入企业的资本中也是为我国新《公司法》肯定的。但是新《公司法》并未明确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权是否可以作为股东的出资形式,这使得知识产权使用许可权出资出现了不少争议。本文主要从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权作为出资工具的利弊分析和应当注意的问题两个方面进行分析研究。  相似文献   

8.
与资本退出有关的规则群应在资本退出这一概念下进行整体研究。资本退出对财富活化具有重要的意义。这种意义体现在鼓励投资、便利了资本的进入和其他的相关功能。公司法对资本退出的限制可以分为程度限制、方式限制和工具限制。我国新《公司法》缓和了对公司资本退出的限制,但仍未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在坚持一定原则的前提下,对公司资本退出的限制规则仍有必要进一步的放宽。  相似文献   

9.
世界各国的公司资本制度正在走向缓和,我国2005年《公司法》顺应此趋势,改严格资本制为缓和资本制。缓和的资本制度虽然刺激了投资,提高了公司效率,但是对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却不利。本文重在寻求公司债权人在缓和资本制下的自我保护。  相似文献   

10.
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养老机构对于养老产业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有利于开创养老机构民营化的发展局面.但是我国关于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机构的市场准入方面的规定政策性偏重,立法层次低,优惠政策难以落实,许可制度、融资制度与监管制度等并不完善,对资本投资带来了负面影响.鉴于此,理应在将来修订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机构准入法时对上述问题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相似文献   

11.
通过构建劳动需求的多因素模型,对转型期影响就业的因素进行回归分析与协整检验,结果显示:资本投资、产业结构变动方向和速度、实际工资是影响转型期中国就业的主要因素;资本投资、产业结构变动方向、实际工资与就业正相关,产业结构变动速度与就业负相关;产业结构变动的就业创造效应大于就业破坏效应,产业结构变动的净结果使就业增加;转型期的就业与资本投资、产业结构变动方向及速度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协整关系.  相似文献   

12.
政府在环保利益维护过程中扮演着"制度资本"提供者的角色,为公众参与提供了重要保障。而环保NGO则补充了政府在某些领域的不足,成为培育社会信任、社会资本,动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渠道。本文从对个案本土NGO的调查研究发现,环保NGO目前陷入了身份受限、政府态度模糊、与民众的共同行动难以达成的组织困境。文章试从资本的视角来发现培育公众环保参与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13.
公司法资本制度改革引发了对现行抽逃出资规则的普遍质疑,也进一步强化了以"侵占公司财产"取代"抽逃出资"概念并追究抽逃出资股东侵权责任的改革动议。然而,从公司财务结构看,股东抽逃出资包括侵占公司财产与增加公司负债两条路径;诉诸于侵权法更忽略了禁止股东抽逃出资是公司法最古老的理念以及资本维持原则的核心要义。由于我国《公司法》缺乏股东—公司间资本性交易的规则框架,导致最高法院抽逃出资司法解释的不周延;它与《公司法》下分配规则的疏漏交织在一起,共同造就了实践中抽逃出资问题的困境。摆脱困境不在于抛弃抽逃出资概念或诉诸侵权法,而应重构抽逃出资规则的公司法基础。  相似文献   

14.
从混沌到有序——民办教育营利性问题的法律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办教育.一般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教育。中国的民办教育20世纪80年代中期复苏以来得到蓬勃发展,2004年全国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机构)共有7.85万所,在校生达1769.36万人。应该说,运用市场机制吸引民间资本举办教育事业,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政府投入的不足,基本上得到了官方的承认和鼓励,已成为中国教育事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是民办教育能否长期健康发展,还有赖于对民办教育立法的不断完善及有效保障。就民办教育是否可以营利?如何营利?何谓合理营利而言,理论上尚争论不一,法律也未有明确。从教育的根本属性看。属于公共事业的组成部分,一味夸大营利性,倚赖市场价格机制,会使教育的公益性受损害;若为吸引民间资本对民办教育的投入,又不得不允许其有利润回报。因此,如何平衡公益性与营利性,在法律限度内提供民间资本投资教育的营利保障,是民办教育发展中的一个难题。本文拟作一探讨,以抛砖引玉、求教同仁。  相似文献   

15.
王彤 《法制与社会》2013,(35):215-216
从社会资本的角度分析了当代中国新农村建设中的薄弱环节,过快的建设新农村,导致农村传统社会资本出现弱化甚至缺失的迹象,成为制约新农村建设推进的重要因素,没有很好地体现出团结、合作、信任为特征的社会资本。社会转型期。农村传统社会资本缺失迹象,会羁绊新农村建设的进程。提出农村社会资本的重构要对传统的社会资本进行改造建议。发挥传统社会资本的积极作用,及在传统的社会资本的基础上重新建立现代社会资本可行性分析,以此增进农村发展的动力。  相似文献   

16.
《政法学刊》2015,(4):28-34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修改,将注册资本由有限制的认缴制改为完全认缴制,取消了法定最低资本额限,相应的登记程序也得以简化。仅从形式特征上解释,我国目前公司资本形成制度依然是法定资本制,但是,在资本制度变革之后,我国公司的信用基础已彻底从资本走向资产。公司信用基础的转型,给传统资本维持原则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影响。一方面,资本维持在对象、过程、程度和功能四方维度上面临更新和重塑;另一方面,资本维持项下的子规范体系,抽逃出资、公司担保、利润分配、减资等规范也逐一需要反思和调整。  相似文献   

17.
迄今为止,中外合作社“资本报酬有限原则”立法的通行模式,是给资本报酬设置一个“数值”上限,但该模式的突出弊端是不利于合作社融资。从应然角度看,由于合作社资本的基本角色是充当合作社生产要素,合作社资本报酬在性质上属于合作社使用这种“生产要素”需要付出的“市场对价”,因此,合作社资本报酬的水平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突破“生产要素使用对价”。这就为立法按“生产要素使用对价”设置资本报酬上限提供了内在根据。进一步看,立法按“生产要素使用对价”设置上限同样可以贯彻“资本报酬有限原则”,方便合作社支付市场化报酬以吸引投资,且一个合作社支付的资本报酬是否高于“生产要素使用对价”也存在有评判的客观标准。基于此,我国合作社“资本报酬有限”原则立法应当以“生产要素使用对价”上限模式取代“数值”上限模式,即限制合作社资本报酬的数额超出合作社使用资本这种“生产要素”需要付出的“市场对价”。  相似文献   

18.
赵敏 《法制与社会》2012,(21):87-88
面临当前纷繁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我国的经济增长拉动力从依靠出口和投资向依靠出口、内需、投资的新型合理化机制转变,民间资本与此同时展现出了其强劲的势头和巨大的发展潜力。我国当前正在深化体制改革,促进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积极的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到国有企业改制中来,这一直是党中央和国务院的一项基本政策,为此,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但同时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仍然面临着诸多困难。本文立足我国当前实际,认真分析民间资本参与国企改制的优势与不足,并针对民间资本参与国企改制所具有的一些法律风险作出分析。  相似文献   

19.
人工智能时代证券、期货市场刑事风险包括传统刑事风险的演变和新型刑事风险的滋生.人工智能时代证券、期货市场刑事风险的本质是,行为人非法利用包括人工智能技术优势等所形成的优势地位,操纵金融商品与市场资本,进而控制证券、期货市场并从中牟利.对人工智能时代证券、期货市场刑事风险规制进路的探究不能局限在刑法的闭塞体系内,而应当塑造行政前置性立法的思维和规则,做好与行政性法律规范的衔接工作.完善相关前置法规定,需要在静态监管和动态监管两个层面确立具体、明确的标准,将静态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与动态的穿透式监管、全过程监管相结合,以实现从整体上预防和规制人工智能时代证券、期货市场刑事风险的目的.  相似文献   

20.
从南北纷争焦点的转移看国际投资法的晚近发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从南北纷争焦点的转移看国际投资法的晚近发展徐崇利如所周知,作为资本输出国的发达国家与作为资本输入国的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利益上存在着相互对立的一面,相应地,就国际投资的有关法律问题,南北双方可谓聚讼纷纭。以往,南北双方纷争的主要对象是对跨国投资的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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