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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8250万元人民币!"这不是一项巨大工程的投资数字,而是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的单笔受贿金额,其成为新中国历史上最大单笔受贿数目,一举打破了由云南省昆明市原副市长、云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保持的"收受单人行贿3200万元"的最高纪录.  相似文献   

2.
受贿与行贿是一对连体兄弟.有多少行贿,就对应着多少受贿.一个行贿者倒下,必然也会有一个受贿官员浮出水面.……  相似文献   

3.
受贿是有标准的,比如有人收了贿款,100元还是100万元,结果肯定不一样.但在瑞典国家酒专卖局(简称酒局)的规定里,没有这样的划分,在他们看来,所谓的标准指的是法院量刑的依据,而不是有没有受贿的定义.受贿就是受贿,不该拿的钱一分钱也不应拿,拿了就是受贿,这也就是所谓的对受贿"零容忍"的立场.当然,有了这样严格的规定,不一定能百分之百地杜绝受贿,但可以大大地减少受贿.  相似文献   

4.
正她自称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每天坚持吃斋念经、打坐修心,可人世间有些事偏就这么怪,信佛教的她却掉进了一个"道士"的陷阱当广西桂林市味精食品总厂原厂长肖立君涉嫌受贿100万元被拘留后,检察人员问她:"你受贿的这100万元,放在什么地方?"她说:"小部分分给了他人,小部分我自己用了,大部分都给了一个道士。"一个有着大学文化的、企业正处级干部,竟被一个街头"道士"骗得团团转,这让检察人员感到不可思议。2013年8月,广西桂林市中级法院终审以犯受贿罪判处肖立君有期徒刑13年。  相似文献   

5.
贿赂罪是受贿、行贿人双方进行的一种权力与金钱的肮脏交易.由于此种犯罪通常是在十分秘密的情况下实施的,被告多持抗拒心理,给查明案情带来很大的难度.在办案过程中,常出现这样二种情形:(一)行、受贿双方只有行贿方供认,而受贿方抗拒抵赖;(二)行、受贿双方都不供认,而只有间接证据.对于上述二种情况的案件,在司法实践中过去很少认定.这样,就让一些事实上实施了贿赂行为的犯罪分子逃避了法律追究,使其得不到应有的制裁.这不利于坚决、慎重、准确地打击贿赂犯罪分子.因此,对于贿赂案件中被告不供认的定罪问题,应该是广大司法工作者值得认真研究和探讨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就此谈点浅见.  相似文献   

6.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斡旋受贿是受贿行为中的一种,但是,在具体界定斡旋受贿与一般受贿之间界限标准的问题上,我国刑法理论界素有“制约关系论”与“制约关系否定论”之争。这一争论对“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理解及对受贿罪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一个具体的案例入手,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入透视。  相似文献   

7.
腐败是一个世界性的社会问题,也是困扰当今中国社会的难题。受贿罪作为腐败最重要的表现形式之一,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受贿罪虽然是一种传统犯罪,与此有关的理论研究也历久弥新。然而迄今,理论上和实践中对受贿罪仍存在诸多分歧和争议,特别是共同受贿问题,这给司法实践微添了几许苦闷与彷徨。笔者根据现行刑法的规定,从刑法学界对共同受贿的若干典型类型入手,结合个人对共同受贿的理解,对共同受贿问题予以剖析,望对司法实务中正确认定共同受贿犯罪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8.
4月26日,河北,衡水,一个阳光灿烂的上午。对于巨贪李灿来说。这是一个非常的日子。 在今天,他罪恶的生命已走到尽头。自2001年8月到2003年4月期间,日均受贿7万多元,他在短短一年多时间里疯狂受贿4744万余元。相当一个中等县全年的财政收入。以受贿数额衡量。他堪称新中国建国以来被查处的“第一贪官”。  相似文献   

9.
范跃红 《政府法制》2008,(10):18-19
对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7年7月8日印发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我们发现,徐国相受贿案,除了过节收受礼金等常态的受贿形式外,其借集资分红之名受贿、借舅舅送外甥婚房名义受贿等非常态受贿方式,和《意见》规定的几种受贿方式并非一样,或者说并非完全一样。这说明,一个司法解释,不可能穷尽所有的受贿类型。受贿形态总是在不断发展变化,需要司法机关在防治腐败犯罪的过程中,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拿出新对策。当然,徐国相借集资分红之名受贿也好,借舅舅送外甥婚房名义受贿也好,都难掩其权钱交易的实质。只要抓住权钱交易这个受贿的实质,任何受贿犯罪新花样都逃脱不了刑罚制裁。徐国相被判刑,就是一个鲜活的例证。  相似文献   

10.
其实,这已是一个被人咀嚼过无数次的话题。 几个月前,我相继对一些因受贿和行贿的罪犯进行采访.感触颇多。 贿者,不义之财也。一个贿字,将它的另外二端牵引起来,给钱的一头叫做行贿,收钱的一头叫做受贿。于是刑事法律上就有了相应的二个罪名。 受贿也好,行贿也罢,身陷囹圄之后,他们从不同的视角产生不同的认识。了解一下受贿者对行贿人的看法,对局外人或许会是一种有价值的启示吧。 没有他们,我们会进来吗? 徐某是某汽配公司办公室主任,同时担任“三产” 的某饭店经  相似文献   

11.
《检察风云》2008,(5):33
澳门最高法院判决一位前政府高官犯有受贿和洗钱罪,在这个腐败现象日益蔓延的中国"赌城",这一事件有可能成为政府反腐败进程的一个转折点. ……  相似文献   

12.
姚思遐  朱斌 《法制与社会》2011,(26):108-109
房屋交易行为是日常生活中一个非常普通并且常见的交易行为,但在这交易行为中产生的房屋交易型受贿往往以各种看似合法的形式来掩盖受贿人与行贿人之间的权钱交易的非法目的,本文主要通过对房屋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几种较为典型的受贿形式的分析,透过现象看其本质,以此来论述如何判断房屋交易过程中权钱交易的受贿本质。  相似文献   

13.
洪旺  范夫 《检察风云》2008,(10):22-23
你想念吗?两幅价值仅3000元的国画习作,却卖出了100万元的天价.要知道,这可不是街头骗子的骗术,而是贪官的"魔术".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黄海就是这一"魔术"的始作俑者.他在工作上没啥创新,却会在捞钱上出新."卖画受贿",就是他精心导演的一场闹剧.……  相似文献   

14.
市场经济大潮汹涌澎湃,势不可挡.然而,一些领导干部因经受不往金钱的诱惑而坠入经济犯罪深渊的案件不断发生.这其中还有一个现象颇引人注意,即“夫受贿必涉其妻”.不容置疑,一个领导干部能否做到廉洁自律,家庭一关很重要.尤其与家中有位什么样的夫人有很大关系.贪污了要往家里拿,受贿了要往家里放,如果家里有位“廉内助”常给丈夫吹风,“管”住丈夫不贪财爱财,必能为防止腐败的侵蚀发挥积极的作用.反之,如果官太太贪财爱财,经常给丈夫吹怎样弄钱的邪风,丈夫难免不下水、不犯罪.有些当妻子的明知代夫受贿会遭受牢狱之灾,甚至会人头落地,但仍是照收不误,有的竟然公开索贿.人  相似文献   

15.
附随受贿是贪污贿赂行为中的特殊现象.笔者认为附随受贿的行为应认定为受贿共犯,在此,特结合具体案例加以解释说明.  相似文献   

16.
中英受贿犯罪立法比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英国《2010年反贿赂法》是英国贿赂犯罪立法改革的最终成果,是迄今为止最为严厉的反贿赂法之一.在受贿犯罪立法上,该法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打击受贿行为,采用单一罪名模式,以“受贿罪”一罪规制各形各色的受贿行为,统合公共领域和私营领域受贿犯罪,并以“不正当行为模式”为根基,建构受贿罪的犯罪构成,确定“受贿罪”的刑事责任.尽管我国受贿犯罪立法与英国《2010年反贿赂法》具有相当差异,但我国可积极借鉴英国的有益经验,严密惩治受贿行为法网,整合规制受贿行为的法律规范体系;重视私营领域受贿犯罪,拓宽打击私营领域受贿犯罪的范围;改进受贿犯罪之犯罪构成,扩充贿赂范围并确立过错推定规则;完善受贿犯罪刑事责任,革新刑罚处罚标准并优化刑罚体系.  相似文献   

17.
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在查办该市建设局原局长徐殿仓受贿案件时,意外地发现年近六旬的徐殿仓竟然花心飘飘,用受贿的钱偷偷包养了一位叫吴敏(化名)的情妇,这位情妇人小胆大,利用徐殿仓对她的宠爱,竟然伙同徐殿仓共同受贿。这是一场怎样的闹剧呢?有为局长偶遇风尘女子徐殿仓是衡水市一个响当当的人物,此人大学毕业后即步入政界,在官场上一直是平步青云。  相似文献   

18.
1999年元月6日至8日,成千上万名玉林市民不约而同的涌向市中心的南江会堂,亲眼目睹了昔日威风八面的原玉林市委书记李乘龙受贿及财产来源不明案的公开审理。随着公诉人一声声铿锵有力的控诉,李乘龙这位巨额受贿和不能说明财产来源高达1000余万元的“广西第一贪官”,丑恶面目昭然于世。他是采取什么招术大肆受贿敛财的呢?令你闻所未闻。  相似文献   

19.
受贿案件证据来源的局限性和直接证据的狭窄性、易变性,决定了我们在调查受贿案件时,不能把成功的希望都寄托在直接证据上,而要注重间接证据在受贿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样,才能在调查受贿案件过程中,发现线索获取证据,突破案件和深挖违纪事实.间接证据在受贿案件中的具体运用1.运用间接证据发现或深挖受贿事实.实践证明:仅靠举报查成的受贿案件很少,大多数的受贿  相似文献   

20.
行贿罪与受贿罪是一对相辅相成的犯罪,有受贿,就必有行贿,反之亦然.没有受贿,行贿就无处可行,没有行贿,受贿就无源而竭.由于行贿乃受贿之源,因此,各国以及台湾、香港地区为了更加有效地打击受贿犯罪,进行廉政建设,都在通过法律规定受贿罪的同时,也对行贿罪的认定及其惩治作了规定,了解这些规定对我们从事行贿罪的研究大有益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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