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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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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现代亲属法体系中 ,人伦秩序上的事实关系 ,未被全部纳入其调整范围 ,于是产生了事实和法律相背反的现象。为解决该现象导致的法律调整和事实需要的脱节 ,以系统地分析各类事实身份关系 ,本文借用了法国法系中身份占有的概念。首先 ,文章对身份占有的内涵及认定问题进行分析 ,在此基础上论证了其性质为一种事实状态 ,它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占有的意思无关。其次 ,文章区分夫妻身份占有和亲子身份的占有 ,分别就其应被赋予的法律效果作出了比较法上的研究。  相似文献   

2.
现有的财产罪占有概念几乎都是一种混合的概念,事实性和规范性是它的两端。事实性占有概念要求事实判断是占有的首要判断和基础判断,受物的性质、形态等实质影响,支配并不总是显性可见的。规范性判断在揭示隐性的支配事实和假象性支配时,对占有判断具有选择性的补充作用,这使事实性占有概念趋于缓和化。事实性占有概念中的规范性内涵已扩展到社会学层面和刑事政策层面。规范性占有概念在借助规范性要素扩张占有范围的同时,掏空了占有的实体,造成了占有的过度观念化问题,也造成了对实际的占有问题进行解释时事实性和规范性的冲突,这大大削弱了它的解释力和生命力。  相似文献   

3.
共同占有作为一种客观常见的占有形式,其占有事实和占有归属的认定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疑难性.根据共同占有的不同情形,需要区分共同共有下的共同占有与不具有共同共有的共同占有、共同共有下数人轮流单独占有与数人共同支配占有以及存在上下主从关系的共同占有与对等共同占有等不同情形下占有归属的认定,进而分析占有人擅自处分占有物的行为性质.在具体案件中,行为人占有事实和占有归属的判断以及占有支配程度和范围的考察应是判断共同占有人擅自处分占有物行为定性的关键.  相似文献   

4.
论财产犯中的占有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财产犯是侵害他人对财物占有的犯罪,因此,占有在财产犯的认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财产犯的占有包括占有的有无和占有的归属两大方面的内容,涉及刑法占有的特征、要素;具有对等关系、上下主从关系的占有以及包装物的占有;死者的占有和存款的占有等具体问题。在上述问题的认定上,必须结合刑法与民法的不同要求综合判断。  相似文献   

5.
刑法和民法在许多方面存在着根本性的区别,但是某些区别在表象上却并不明显,占有制度即是表现之一.较之于民法,刑法更注重社会整体利益的保护,因此占有制度中对占有意思的要求较低,而更注重于占有的事实存在及客观方面的表现.具体到封缄物特别是不易打开的封缄物上,出于权利救济以及观念占有的刑法排除等方面的考虑,应承认受托者对封缄物包装和内容的事实占有,并对共同占有和占有辅助进行个案认定.  相似文献   

6.
“掐卡”侵财的行为对象是存款债权,侵害的是用卡人对存款债权对应资金的事实占有。在适用法律时,可根据存款债权控制权在实质层面是否发生转移以及发生转移的原因,类型化认定“掐卡”侵财行为。除与上游犯罪事先共谋,应以共同犯罪处罚的情形外,可先根据“掐卡”侵财行为是否造成存款债权控制权实际转移,区分认定为转移占有的犯罪和不转移占有的犯罪;对于转移占有的犯罪,根据获取存款债权控制权的主要行为方式,分别认定为诈骗罪、盗窃罪等,或者作为单纯的量刑情节;对于不转移占有的犯罪,根据有无非法占有目的,分别认定为侵占罪或退赃退赔情节。  相似文献   

7.
论死者的占有——对“占有”概念的重新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黑静洁 《时代法学》2012,10(2):67-73
死者的占有是一个争议很大的刑法问题。无论是死者占有说、死者生前占有说,还是死者生前占有延续说都有疑问。问题产生的关键是,传统刑法对占有的界定过分强调其"事实上的支配"这一要素,但在现实当中,一般的社会观念对于占有的认定更为重要。因此,认定刑法上的占有,关键在于明确占有主体对占有客体的"排他性支配",在此基础上,继承人占有说是更为妥当的主张。  相似文献   

8.
占有制度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占有概念与物权制度密不可分。尽管占有的概念充满歧义 ,但在各国民法中 ,占有一直占有重要的位置。占有制度的发展 ,反映了占有与所有权分离的历史过程 ,到现代 ,占有已成为一种独立的权利 ,在对物的利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占有具有三大功能 :权利推定功能、权利取得功能、权利保护功能。占有的权利保护功能表明占有已脱离本权而成为一项独立的权利。中国应该构建所有权、占有与占有权、他物权三权鼎立的物权法格局。  相似文献   

9.
论支配权概念——以德国民法学为背景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支配权是权利人无需他人意思的协作,即可在客体上单方面实现自己意思的权利。支配权概念的产生与对物权性概念的不同理解密不可分,自其产生之后就发展为一种独立的权利类型。支配可以分为事实支配与法律支配。前者以直接占有为标志;而要构成法律支配,则必须或者构成间接占有,或者具有对客体的处分权。支配权的范围包括对物、精神产品、财产权利和自身人格的支配权。支配权与绝对权、形成权、抗辩权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相似文献   

10.
占有是民法与刑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刑法上的占有是区分夺取型犯罪与侵占罪的关键。民法上的占有是指人对物进行管领的事实,其本质在于主体以自己的意思对物进行现实的支配。民法上的占有,重视的是权利的一面。随着财产关系的日趋复杂,占有改定、指示交付、拟制占有等在民法上是被承认的。刑法规范占有的目的在于对财产秩序的维持,占有要求主体对财物进行现实的控制,非法占有也是刑法保护的对象。民法上,观念上的占有在较大的范围之内得到承认。刑法上的占有强调的是更为现实的占有,脱离物理占有的社会观念的占有仅仅在较小的范围之内得到承认。随着社会的文明程度逐步提高,观念上的占有在刑法领域有扩大化的趋势。  相似文献   

11.
罗马法,是人类古代社会最发达的法律体系,是现代法学发展的基石,是各种法学原则和制度的起源,其中,占有制度对后世的影响甚大。占有制度以占有保护为核心,旨在保护占有人的占有事实,罗马法中的占有保护有详细的保护制度,相比较而言,我国对占有的保护却相对欠缺。本文通过对罗马法占有保护制度的探讨,完善我国的占有制度。  相似文献   

12.
本文对占有概念的性质进行了分析,认为占有是一个一词多义的概念,表达着占有、占有法律关系、占有权三个概念,论述了我国建立占有制度的必要性及其应有的地位。  相似文献   

13.
论杀人后起意取财行为的定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杀人之后临时起意取走被害人随身财物行为的定性,理论界有"盗窃罪说"、"脱离占有物侵占罪说"、"抢劫罪说"及"区别对待说"等观点.由于缺乏对死者财物占有问题的正确认识,上述观点都或多或少存在不足.推定占有概念的提出,解决了死者财物的占有问题,为认定杀人后起意取财行为为盗窃罪提供了理论支撑.  相似文献   

14.
本文认为《物权法》对占有的保护规定过于简单、笼统,并通过案例有针对性地说明了这个问题。《物权法》对占有的各种性质、状态、类型等没有区分,是对占有的过于简单规定;《物权法》对占有的保护实行了只要存在占有事实就进行保护的规定,是对占有保护的泛化。这样最终不能真正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15.
正确理解和把握占有的含义对于认定是否成立盗窃罪,以及区别盗窃罪与委托占有侵占罪之间、盗窃罪与脱离占有物侵占罪之间的界限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为此,对盗窃罪之“占有”进行深入探讨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16.
占有、占有制度及其功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占有是民法上的重要内容,事实上的占有起源于原始社会末期,法律上的占有起源于罗马法与日耳曼法。在性质上,占有泛指为占有状态、占有权、占有权能,各司其职。在成就条件上占有之内在成就需体素与心素,占有之外在认定仅需体素即可。占有制度以占有状态的法律肯认为基点呈不断扩张之势。占有在人类人文社会及经济世界都起了奠基性的作用,并且在法律制度构建中的功劳也是不可磨灭的。然而,占有在整个民法体系中常被忽略,由此导致整个占有制度极不完善,导致占有制度的功能不能全面发挥。  相似文献   

17.
占有的概念在刑法中至关重要,甚至直接影响到定罪量刑.本文从侵占罪和盗窃罪入手,对刑法上占有概念进行逐层递进的展开,通过与民法上占有概念的逐项对比突出刑法上占有的特征和在实践中的不同理解和做法.用案例分析的形式对复杂情况进行比对,以期引发更深一步的思考.  相似文献   

18.
刑法上的财产占有概念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刑法上的占有是指对物的事实上控制与支配 ,它的成立必须兼具客观支配状态与占有意思两个要件。自罗马法以来 ,就存在着民法与刑法上占有的区别。较之于民法上的占有 ,刑法占有的客观支配形态更为现实 ,主观占有意思更具规范成份 ,占有性质合法与否也不重要 ,这与两种占有制度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与功能密切相关。几种特殊情形的占有归属 ,如存在上下主从关系的占有、共同占有、以及包装物、死者财产、不动产和遗忘物的占有 ,应依具体的事实支配关系来确定。  相似文献   

19.
边双燕 《河北法学》2002,20(3):130-132
占有是一项重要的物权法制度 ,而我国现行民法迄今未对“占有”做出规定。为了完善我国物权法 ,必须明确占有的本质、概念及其构成条件。  相似文献   

20.
侵占罪疑难问题研究   总被引:21,自引:0,他引:2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周光权 《法学研究》2002,(3):124-141
侵占罪是易占有为不法所有的行为。对于侵占罪的成立 ,确认占有事实是否存在比判断占有性质是否合法更为重要。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包括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埋藏物 ;侵占包装物、不法委托物应当以侵占罪论 ;委托关系并不存在 ,但误认为存在并占有他人财物的 ,构成侵占遗忘物的犯罪 ;对遗忘物应当作扩大解释 ,它和遗失物之间不可能也无必要加以区分。非法占为己有和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之间具有包容和相互证明的关系 ,为正确认定侵占罪 ,应当合理确定拒不退还、拒不交出的最后时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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