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6 毫秒
1.
李琦 《北方法学》2010,4(5):5-18
中国法学的自我检视并不及于对法学知识生产者自身的审思与批判,这使中国法学缺乏自洽性。法学知识生产者自我批判的必要性,取决于知识分子工作中所包含的"针对知识"这一层面。知识分子由此呈现出反观性、超越性、自我放逐和非交换性。中国法学知识生产者一方面未充分呈现反观性这一知识分子的积极要件,另一方面则充分呈现了文化资本的可交换性,由此而表现为"单向度"的存在。  相似文献   

2.
谢谦 《政府法制》2010,(22):41-41
古代帝王喜欢舞文弄墨吟诗填词者,一抓一大把,但写大批判文章,批判古先圣贤者,却只有一个:明太祖朱元璋。 朱元璋出身游丐,当过和尚,文化水平低,心理也最变态。据赵翼《廿二史札记》"明初文字之祸"云:"明祖通文义,固属天纵。然其初学问未深,往往以文字疑误杀人,亦已不少。"  相似文献   

3.
胡祖文 《法制与社会》2011,(15):242-243
"官本位"思想在成教业余类学生心目中可谓根深蒂固,本文通过引导学生讨论"我爸是李刚"案例,让学生感同身受到"官本位"思想的危害,接着指出"官本位"思想背后的根基——国家主义,引导学生高举社会主义的以人为本,批判国家主义的"官本位"思想。  相似文献   

4.
西周主要的法律思想可以简单地概括为"明德慎罚"和"礼治"。本文以批判继承的态度分析西周法律思想,取其重人事、主张教化、慎用刑罚等精华,舍弃诸如礼法不分、注重身份等级的糟粕,重新认识法与德之间的关系,寻找提升法律权威的途径,从而推进当代中国法治建设。  相似文献   

5.
陈伟 《法律科学》2011,(1):42-46
司法判决究竟有没有确定性?疑难案件的判决结论究竟具不具有"唯一正解"?司法判决正确性的理论基础何在?法律现实主义、法律实证主义、法律诠释学等理论对此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德沃金在吸收这些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权利论"的"结果确定性"理论。哈贝马斯则在批判德沃金的基础上提出了"程序确定性"理论,为回答法理学上的这一系列经典问题提供了一份程序主义的独特答卷。  相似文献   

6.
李阳 《法制与社会》2011,(10):274-275
美国著名批判社会学家C·赖特·米尔斯在他的《社会学的想象力》一书中一反传统社会学思维,在批判美国社会学传统的几种偏向的基础上,提出一种独特的心智品质——以个人困扰、社会历史与时代事件相联系思考社会问题的方法和思想,这种"社会学的想象力"为社会科学研究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本文认为社会学研究应该避免科层制倾向,将自由与理性作为研究的基本价值取向,以此来更好的履行社会学研究的政治职责。  相似文献   

7.
主体间性哲学是当代哲学发展的主要方向,不同的哲学家基于不同的视阈,导致主体间问题出现纷繁混乱的局面。主体间性哲学是从批判主体性哲学中发展起来的,主体间性理论的关键在于如何对待自我("我思")。  相似文献   

8.
徐继强 《北方法学》2011,5(1):60-66
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之精髓不仅在于其建构的力量,更在于其批判的精神。就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的法律观而言,它要求法律把自己的根基建立在常人生活和常人的伦理实践之中。它的适用不应局限于研究一条具体的法律规则,而要以生活世界之伦理法则为法律的基本原则,沟通制度与生活的两界,把法律作为一项追求"正直"美德的整体人类事业来实施、发展和完善。  相似文献   

9.
马克思没有明确提出"现代性"的概念,但他仍然对现代性作出了新的理解。马克思的现代性思想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对现代性的诠释;二是对现代性的维护;三是现代性思想的后现代意蕴;四是对现代性的批判。  相似文献   

10.
马克思1842年所写的《评普普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和《关于第六届莱菌省议会的辫论》两篇论文,对普普士的书报检查制度进行了透彻的批判。马克思认为书报检查制度是出版发行前的秘密评判或"官方的批评",其标准就是"凡是政府的命令都是真理"。  相似文献   

11.
捍卫法条主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中国语境中,法条主义俨然是一个充满"贬义"指称的"稻草人"概念,但这一指称概念是由反法条主义在一种"自我想象性"的立场上"型塑"出来的。在西方,人们在对待法条主义的"是"与"非"问题上从来就没有达成过任何"共识性"的认识。在当下的中国,尽管人们都在极力地批判法条主义,但这种处于"穷途末路"的法条主义却是需要我们予以坚决捍卫的。法条主义所处的"穷途末路"困境恰恰说明了中国法律学研究的贫困,努力推进对中国"法条"的法律学研究是中国法条主义肩负的社会责任。  相似文献   

12.
法家的政治理论,包括法、术、势三大方面。商鞅重"法",申不害重"术",慎到重"势",韩非作了批判总结,提出了君、势、法、术相结合的系统理论。势,指君主的权势、权力;法,指由君主统一公布施行的法律、法令;术,指君主的统治术。三者虽有各自相对独立的价值,但"皆帝王之具也",都是君主权力的表现,也是维护君主权力的工具。在法家的价值体系中,"君主"是"神圣"的化身,"权势"是"胜众"的资本,"法制"是治世的法宝,"术数"是御臣的工具。君主处于最高的价值层次,居于主体地位,而作为"帝王之具"的势、法、术则属于较低的价值层次。或者说,君主是"目的性"价值,势、法、术是"工具性"价值。法家价值体系的逻辑结构为:君←势(权)←法←术。  相似文献   

13.
陈绍文  刘芹 《法制与社会》2010,(14):287-288
犹太人问题在马克思生活的时代成为一个令人关注的社会问题,马克思以其独特的视角,透过以宗教为表象的犹太人问题,层层深入,揭示了犹太人问题与政治解放、人类解放的关系,将问题的实质转化为全人类的普遍性问题,即资本主义精神,从而深入展开对现代性问题的批判。本文立足于马克思对犹太人本质的批判,挖掘出犹太人问题的内在的现实根基即"市民社会",进而展开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具体、深入的剖析,进一步展开了对现代性问题的批判。  相似文献   

14.
姜敏 《北方法学》2010,4(5):113-121
刑事和解是西方社会比较重要的一项刑事司法制度,但在中国司法实践中展开的刑事和解被许多人批判为"以钱买刑"。"以钱买刑"作为中国古已有之的概念与刑事和解有本质的区别。给人以"以钱买刑"表象的刑事和解,其实质与刑法的基本原则在本质上是统一的,其纠正了传统刑事司法的偏颇,实现了刑事司法的实然正义,是人类的一种理性选择。但为了避免刑事和解在实践中出现异化为"以钱买刑"的弊端,必须进行制度化和法律化的构建,从而使刑事和解的应有价值得以保证。  相似文献   

15.
"赔命价"习惯法:从差异到契合——一个文化社会学的考察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赔命价"习惯法是藏族习惯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至今仍然在藏区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过失致人死亡等刑事案件的处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赔命价"习惯法遭到了学界和实务界前所未有的批判与否定,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赔命价"习惯法与刑事制定法在基本理念上存在较大差异。然而,用发展的眼光来看,"赔命价"习惯法在强调限制死刑的适用、刑事和解的积极意义以及赔偿刑事被害人等方面,与刑事法治具有一定的契合之处。因而,一方面,应当认清"赔命价"习惯法与国家刑事制定法冲突的真正原因,另一方面,应当通过刑事和解制度来实现刑事制定法对"赔命价"习惯法的规范化诱导。  相似文献   

16.
陈海燕 《法制与社会》2010,(20):145-146
本文并没有否定清官"守道、爱民、无私"优良品质的意思,只是对非理性的清官情结做了相关的思考与批判。文章从清官的概念开始考证,继而对其特点、阶级本质、历史作用等做了阐释与评价,最后提出:清官情结,会减损程序正义,削弱民主意识,是与现代法治不相融合的,以期人们打破对清官政治的幻想。  相似文献   

17.
仇淼  董欢 《法制与社会》2011,(16):293-293
"异化"的概念被许多学者认为是贯穿马克思一生始终的一个核心概念。但无论是马克思的异化劳动概念也好,还是其他的"异化"的概念,其实暗含着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这重要的预设前提,正是我们理解马克思著作的非常重要的切入点。也是我们解答许多马克思文本中"决断"的问题的背后更深的根源。本文希望通过对马克思早期著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和《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试图找到1845年之前贯穿马克思思想脉络的一条主线。  相似文献   

18.
陈媛 《法制与社会》2011,(25):207-209
本文将从邓正来教授所提出的批判与反思的问题出发,呈现并分析邓正来教授自问自答、自问自解以及自问自闷的画面,阐述知识生产所应该具有的批判性力量以及邓正来教授所诉求的主体间性、文化间性或文明间性是否能够超越主体的建构者与被建构者的同一性的担忧,并由此质疑这一知识生产能否走出"现代化范式"。  相似文献   

19.
论刑罚的本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论刑罚的本质马克昌一日本学者正田满三郎在谈到关于刑罚本质的争论时说:"……围绕刑罚的本质是否报应,从上世纪末到本世纪初在德国展开激烈的争论,即使在我国从目的刑论(抑止刑论)对报应刑论的批判,锐意主张以教育刑论为中心,是众所周知的。"①这就是说,西方学...  相似文献   

20.
张力 《法律科学》2010,(5):154-168,F0003
当代俄罗斯民法中的单一制企业拥有"商业公营造物"的主体地位。这一具有"过渡"特色的主体形式是在批判继承苏联法律传统中国家企业法人制度与功能的基础上,在反思与整饬俄罗斯内部私有化时代法人制度弊端的过程中形成的,是对公营造物法人民法调整的结果。其主要价值在于既保障待私有化国家企业(一般单一制企业)资产的价值安全以及日后私有化利益公平分享,又促使不得私有化国家企业(国库企业)公共性目的优先实现,还预设了未来俄罗斯企业经济在公私领域间过渡体制。这些都使被归为向市场经济过渡性法人类型的单一制企业,因与法制化的社会经济转轨进程,乃至与后转轨时代的社会体制紧密联系,而无法被跨越与替代。这对国有企业改制进入攻坚阶段的当代中国应有参考与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