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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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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天津政协公报》2014,(10):11-11
<正>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已经建立,目前急需进一步加强区域间环境技术交流,建立完备的环境治理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体系,为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提供技术支持。1.搭建京津冀区域环境技术交易平台,实现环境技术共享。2.建设环境技术示范工业园区,发展环境技术产业。积极推动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和产品的示范工业园区落户滨海新区,鼓励和  相似文献   

2.
钱江 《群众》2024,(2):48-49
<正>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2018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五年多来,江苏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以美丽江苏建设为牵引,锐意进取、奋发有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与沪浙皖三地密切联动、通力协作,携手推进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共同打造绿色美丽长三角,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走在前、做示范”的重大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施区域大气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  相似文献   

3.
<正>宁政办发[2016]21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2016年全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要求,打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加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环境监管,确保完成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目标,现筛选我区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10个县(区)和排放量大的25家企业(名单附后),作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重点环境监管区域和监管对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地切实抓好  相似文献   

4.
自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长三角区域近些年来一体化的发展态势良好。如何使区域立法协同真正取得能够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成果,也成为长三角地方立法理论与实务界共同关注的课题。长三角区域必须总结吸收域内外区域协同立法实践经验,必须遵循共建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推进长三角区域协同立法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为长三角一体化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相似文献   

5.
正2018年11月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2019年12月《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发布,作为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长三角地区近些年一体化发展的如火如荼。但随着区域发展不断深入,各种分歧也愈加突出,如何进行资源整合、开展利益协调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向更高质量迈进时,需要进一步加强区域间的立法协同,发挥法律的保障与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6.
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简称大气法)制定于1987年,历经1995年和2000年两次修改.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大气法对我国煤烟型大气污染的防治取得了显著效果.但随着我国大气污染从煤烟型转变为复合型,大气法在立法目的和具体制度上的不足逐步凸显,无法对日益严重的大气污染作出有效应对,致使雾霾成为中国的“呼吸之痛”.为对雾霾进行有效治理,必须从立法目的、区域联防联控、PM2.5法律规制、责任制度、移动污染源规制等五个方面对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7.
<正>一、区域发展的两种理论在区域发展研究中,存在着两种竞争性的理论,即一体化理论与协同发展理论。一体化理论主张不同经济主体之间拆除政策壁垒,形成一体化的统一市场、统一治理及政策安排。一体化理论经常使用的概念有"城乡一体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地区一体化",等等。在区域发展上,一体化理论主张超越行政管辖区限制,推进贸易一体化、生产要素一体化、公共政策一体化~([1])。一体化理论认为,区域内的各个地方政  相似文献   

8.
大气污染问题严重影响着京津冀经济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现阶段,切实提升区域整体生态福利水平,是实现常态化"利益促动型"协同治理目标的战略要求。通过大气污染协同治理机制演化分析发现:京津冀地区"协同—绩效"机制建设缺位,导致"闭环"体系难以自动循环升级、府际非对称利益博弈与多元要素联动滋生的内生性问题尚未被有效解决,从而无法在资源禀赋、经济基础、政治位势及环境承载力等约束下推动地方政府以集体性自组织行为结成稳定的联防联控同盟。基于动态空间视域下"协同—绩效"体系的逻辑探究得出: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协同—绩效"推进,须在中央嵌入式战略引导与宏观调控的基础上,扎根于省、市、县"治理规划—结构建设—过程管控—绩效评价—路径实践"的有序联动,实现府际"同效不同绩"的考核归责,防止"一刀切"式管制;与此同时,需通过促动大气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效益趋同、推进属地管理与区域联动的权责耦合、把控先行先试与全面推进的节奏,推动"协同—绩效"与"绩效—协同"的良性循环运转。  相似文献   

9.
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治理的属地治理模式遭遇瓶颈,跨域大气污染的府际协同治理势在必行。京津冀区域应围绕大气污染的协同治理形成伙伴型的横向府际关系,并通过权力让渡和移交,更好地发挥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协同治理组织的作用,使其能独立高效地开展区内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在此基础上,通过伙伴关系的构建、府际利益的协调、法律法规的保障和治理信息的共享以构建京津冀大气污染协同治理模式。  相似文献   

10.
政策法规     
《时事报告》2013,(1):6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发布《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12年12月5日正式对外发布,这是中国第一部综合性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规划。此次大气污染重点防治涉及13个区域,107个城市。"十二五"期间,以上重点区域在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的基础上,重点解决PM2.5和臭氧等突出的区域大气污染问题,资金投入将超过1000亿元。  相似文献   

11.
《群众》2021,(6)
正长三角城市群是目前我国综合实力最强、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城市群,经济有活力、开放程度高、创新能力强。它肩负着创新引领和率先实现东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体制、新机制,建设世界级城市群的重任。如何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向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迈进?找准推进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发力点是关键。城市群协同治理是推进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路径。国家"十四五"规划与2035年远景目标提出,要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  相似文献   

12.
《时事报告》2013,(1):6-6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发布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12年12月5日正式对外发布,这是中国第一部综合性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规划。此次大气污染重点防治涉及13个区域,107个城市。“十二五”期间,以上重点区域在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的基础上,重点解决PM2.5和臭氧等突出的区域大气污染问题,资金投入将超过1000亿元。  相似文献   

13.
王毅 《时事报告》2013,(11):26-26
9月12日,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提出,建立京津冀、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由区域内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协调解决区域的突出环境问题。这说明,区域协作已成为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手段,其具体实施包括:首先要明确区域规划、环境监管、项目评估等方面的职权范围和分工。《计划》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环保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管,有关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税收、融资等政策。具体来说,在规划方面,《计划》提出到201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建成细颗粒物监测点和国家直管的监测点。在目标任务方面,9月18日,环保部与京、津、冀、晋、蒙、  相似文献   

14.
正5月27日,吉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这为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吉林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一、统一认识,提高大气污染防治司法保障能力。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在《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颁行后,要积极组织审判业务法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找准司法保障大气污染防治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各级人民法院要将环境资源保护案件归口一个审判庭或者一  相似文献   

15.
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实施效果测量及其评价获得越来越多的学术注意力分配,但社会网络分析、文本分析和协同发展指数等测量方法主要以客观绩效和政府为中心,有意无意忽略了主观绩效和公众视角.京津冀四个区县的问卷调查和利益相关者访谈表明:协同发展战略的公众知晓率和信息公开程度存在改进空间;区域交通一体化和生态环保成效显著;协同发展对增加就业机会、提高收入水平的积极影响显著但也衍生出部分毗邻区房价过高等消极结果;教育和医疗服务一体化总体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由此,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优先改革选项包括构建区域性"政绩考核—财政激励"兼容机制,完善区域公共服务规划和"净财政受益"为核心的统筹衔接制度,健全区域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渠道以夯实协同发展的社会基础.  相似文献   

16.
<正>济发[2014]23号(2014年11月15日)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市委、市政府确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十大行动",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人民群众满  相似文献   

17.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逐步深入,长江三角洲地区成为亚太地区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极和中国融入世界经济竞争的最具实力的中心区域。但是,沪、苏、浙等地方政府行为的选择与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战略目标是相矛盾的。文章基于区域经济发展的视角,分析了空间统筹布局、基础设施建设、跨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土地资源协调和产业发展协调对地方政府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协调发展进程的作用机制和影响,并在此基础上以江苏省为例提出了地方政府所应该选择的正确行为。  相似文献   

18.
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下,京津冀区域的协同发展也被提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基于京津冀区域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以及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所带来的益处,文章以交通经济为视角,对京津冀区域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根据京津冀三地的资源、产业发展等情况对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的途径进行间要探讨。  相似文献   

19.
柳青 《长江论坛》2014,(2):28-32
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区域协同基础之上。目前,与经济发达区域相比,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化发展程度较低,合作机制尚不完善,主要表现为:政策环境壁垒森严、产业合作困难重重、基础设施重复低效、社会协同软弱无力。要实现协同发展,其必须建立一体化的利益协调机制、产业合作机制、市场共建机制、法治保障机制和冲突化解机制,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维度进行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20.
《天津人大》2015,(2):26-33
2015年1月30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大气污染防治应当以实现良好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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