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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香港基本法》与《澳门基本法》的规定,香港、澳门回归后,内地与港澳实行一国两制.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内地、香港、澳门三地刑事案件管辖有着各种不同的类型,实行着不同的原则,如何协调内地与港澳三地互涉的刑事案件,规定出能为三地接受的管辖原则,解决三地间刑事管辖冲突,是一个有待解决的复杂问题.一、内地、香港、澳门互涉刑事管辖冲突产生的原因按照邓小平同志“一国两制”的构想,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内地、香港、澳门之间在司法领域将形成一国两制三法域,即内地、香港、澳门都是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在内地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在香港、澳门保持原有资本主义制度五十年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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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的区际法律冲突及解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内地与香港的区际法律冲突的产生 依照内地与香港的现实与历史条件,运用“一国两制”方针来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无疑是最好的选择。能否在香港按“一国两制”的原则,建立有别于内地法律制度的独立的香港法律制度,将直接决定“一国两制”的成败。香港现行的法律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基本不变的原有法律,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新法律构成。虽然《基本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的,但是由于“一国两制”的方针和香港问题的特殊性《基本法》中原则和制度与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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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内地与香港特区间刑事诉讼转移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同一起跨境犯罪,内地与香港特区在双方根据各自刑事法律均享有刑事管辖权,且均已启动刑事诉讼程序时,可进行区际刑事诉讼转移,即就该案件刑事管辖权的实际行使达成共识,由一方来行使刑事管辖权,对犯罪予以追究,他方承认实际管辖方所做出的刑事判决。在"一国两制"原则的指导下,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区间开展刑事诉讼转移的刑事司法合作活动,须遵循"双重犯罪原则"、"有限的犯罪地管辖原则"和"一事不二审原则"。内地与香港特区刑事诉讼转移制度的构建,可以从包括原则、条件、程序和刑事诉讼转移的拒绝4个方面入手予以考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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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7月1日,香港就要结束英国占领,重新回到祖国怀抱.届时,遵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成立的香港自治政府将正式开始运作,在中华大地上首次出现“一国两制”的奇特现象.如何正确认识“一国两制”下我国法制结构的新特点和香港特别区的法律地位,是一个事关国家政治法律机制的完善,切实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最终实现全国统一、民族和解的重大现实问题.本文试从国内国际两个方面针对上述议题进行粗浅探索,以就教于同行.一、“一国两制”是将和平共处的国际法原则适用于国内,实现国家统一的伟大创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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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序言 香港将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回归中国。这是值得每一个中国人感到振奋的事。同时,香港回归的独特方式,即“一国两制”的构思,也为学术研究提供了一个充满趣味和极具挑战性的课题。 “一国两制”的构思,特别有关法制的部分,九七后将以什么实质面貌显现,可以下列四个因素,作为理论起点,加以分析:一、内地和香港,存在着明显的社会观念方面的差异:二、因为主权的回归,产生了体现内地和香港之间的从属关系的需要:三、香港和内地的往来和联系,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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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启平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2,4(6):65-71
优先权问题是专利权国际保护中国专利制度中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文章论述了优先权制度的源流及意义、外国优先权、本国优先权的相关问题,进而根据“一国两制”的基本原则对内地与香港在优先权协调中应遵循的原则及其几个具体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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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和香港相关主管机关经过反复协商,先后成功地签署了《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和《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标志着我国区际司法协助取得了开创性成果,但《安排》仍然不能解决所有的区际司法协助问题,其中,两地的民事管辖权的冲突问题便是其中一个急待解决的课题。为了协调内地与香港的民事管辖权,必须遵守“一国两制”、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一事不在理原则。同时,应当采用《安排》的模式来明确规定涉及两地的民事案件管辖权的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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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于1999年2月接受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担任在香港德福花园C座501室制造"五尸命案"的被告人李育辉的辩护人。本案涉及到"一国两制"下内地和香港两个享有独立司法权区域,存在着一些法律尚未明确规定的值得研究探讨的区际司法协助问题,如管辖权冲突、进一步协助调查取证等。本文拟就以上问题提出管见,就教于各位专家学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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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7月1日,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香港将回归祖国怀抱。根据“一国两制”原则、中英联合声明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现行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至少50年不变,原有法律基本不变,将成为一个享有高度立法权、相对独立司法权和终审权,具有与内地不同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且与内地中央法律处于平等地位的法域(随澳门即将回归、中国将出现复合法域的局面)。届时,如何解决香港与内地两个不同法域之间的民商事司法协助(此处指广义上即送达、取证、判决与裁决的承认和执行等,下文简称司法协助)关系,是一项重大的理论问题和迫在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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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冲突的探讨□汪治平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中国,这是“一国两制”方针的伟大胜利。“一国两制”的实现将给中国的法律制度带来结构性的变化。中国的司法制度也将发生新的变化。本文仅就如何解决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特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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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997年后,“一国两制”下的司法包括司法机关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新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史无前例的。只有严格按照“一国两制”方针来认识内地与香港在1997年后的司法关系,才能正确处理两地之间的司法包括司法机关的关系,才符合香港基本法的精神,才有利于两地的司法工作,有利于香港的稳定与繁荣。当前有两种认识是值得注意的:一是认为香港与内地的司法包括司法机关之间的关系没有很大差别,既然都是在一国之内的司法机关,所以两地的司法基本相同,因而忽视了“两制”区别,强调两地司法机关的统一和一致,这是不利于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二是认为香港与内地的司法包括司法机关之间的关系与1997年前差不多,既然实行“两制”,所以两地的司法机关完全对立而没有任何联系,因而忽视了“一国”的关系,强调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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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国两制”的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香港回归后,其原有法律,除与《基本法油抵触的或经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这是继续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所必需的。但由此也就产生了在一个国家内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法律同时并用的问题。众所周知,中国内地和香港多年来处于不同的社会制度下,香港的法律制度是港英当局在长期占领香港期间,以美国普通法为基础,结合香港地方实际情况,按照其海外属地法律制度的模式建立起来的。香港法律与内地法律又分属于不同的两大法系,不论从立法习惯、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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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以来,"一国两制"作为史无前例的、崭新的事物,在两个特别行政区已得到了较好的贯彻。"一国两制"成功的解决了香港问题与澳门问题,不仅对解决台湾问题具有率先垂范的作用,也证明了"一国两制"是解决台湾问题的最佳模式。如何进一步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与基本法,对于解决实践中的问题具有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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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日是香港回归祖国10周年的重要日子。在这十年中,“一国两制”伟大构想变成了有效实践,香港特区经济得到长足发展,社会更加稳定;在这十年中,香港同胞的国家认同感和民族自豪感不断增强,对香港的未来充满了信心和希望;在这十年中。内地与香港交流合作不断深化,实现了互利共赢。值此香港回归十周年之际,本刊特刊发此文,对委托公证人制度加以系统介绍。同时祝愿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共同认可的司法互助制度更加健康地发展。祝愿香港的明天更加美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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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内地与澳门特区民商事区际司法协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内地与澳门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性质 关于澳门包括香港与内地司法协助的性质问题,国内大部分学者认为属于中国内部平等法域之间的区际司法协助①。但也有人认为是基于一国两制产生的、中央法制施行区域与地方特殊法制施行区域之间的司法协助。笔者认为这一观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