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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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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我国刑法中间接实行犯的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通说的共同犯罪理论认为共同犯罪中自然人主体必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对帮助无刑事责任能力之人实施"犯罪"以及被无刑事责任能力之人教唆、组织、胁迫而参加"犯罪"的行为人等,只能按间接实行犯加以定罪量刑.为此,间接实行犯在我国刑法中的功能为拾遗补缺,为"潜补理论".对在"犯罪"过程中并未起主要作用且未实施犯罪构成要件行为的人按单独实行犯的法定刑进行量刑,显然与我国刑法典第六十一条量刑根据相背离.  相似文献   

2.
我国通说的刑法理论认为犯罪主体必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无刑事责任能力之人实施的危害行为不构成犯罪;同时,教唆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之人实施"犯罪"构成间接正犯,对其也可以适用刑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即从重处罚。这种观点一方面认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之人实施的危害行为不构成犯罪,另一方在他人教唆的情况下,无刑事责任能力之人却又可以实施"犯罪,"这种解释显然无法成立。  相似文献   

3.
李楠 《天津检察》2007,(6):46-46,51
实行过限是指实行犯实施了超出共同犯罪故意的行为,又称为共同犯罪中的过剩行为。我国刑法对实行过限没有明文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理论,行为人只有在对某一危害结果主观上具有罪过的情况下才负刑事责任。而过限行为超出了共同犯罪的故意范围,所以应当由实行人对过限行为单独承担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明确把共同过失犯罪定位于一般过失犯罪之中,否认共同过失犯罪为共同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司法人员通常运用共同犯罪理论来解决在法律规范上不认为是共同犯罪的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因此,有必要对共同过失行为构成犯罪后的每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单独研究,笔者认为,应该从三个方面予以考虑。  相似文献   

5.
身份犯之间接正犯初探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身份犯之间接正犯发生于两种情形 :一为有身份者利用有故意无身份的人实施构成要件行为 ,二为无身份者利用有身份但是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构成要件行为。在前一场合 ,被利用的人如果有刑事责任能力 ,则与有身份者构成共同犯罪 ,承担帮助犯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6.
论共同过失犯罪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这一方面在立法上承认有共同过失犯罪行为,另一方面又不确认其为共同犯罪,这与现实情况及共同犯罪的法理极不相称。因此,我国刑法在立法上确认共同过失犯罪为共同犯罪,并完善共同犯罪人和刑事责任的规定,确属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7.
雇佣共同犯罪可界分为纯正雇佣共同犯罪和不纯正雇佣共同犯罪。以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作为雇佣共同犯罪刑事责任根据分析雇佣共同犯罪刑事责任,可知,在纯正雇佣共同犯罪中,受雇人的刑事责任较重。在不纯正雇佣共同犯罪中,雇主具体犯罪参与行为可以是组织行为、构成要件性行为、辅助行为。在雇主不同的犯罪参与行为中,雇主与受雇人刑事责任轻重关系各不相同。  相似文献   

8.
在司法实践中 ,常常遇到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承担问题 ,虽然关于共同犯罪的理论研究不断深入 ,法条规定也比较清晰 ,但司法实务中对几种常见的共同犯罪形态的刑事责任以及共犯的法律地位和作用仍有一些分歧。本文就几个问题谈一点自己的观点。一、共同犯罪的概念和责任规定共同犯罪是一常见的犯罪形态。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对共同犯罪中各犯的刑事责任承担 ,即定罪、量刑问题 ,法学理论界与司法界历来颇有争议 ,影响了法律的正确实施。 1 979年刑法典颁布后 ,关于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刑事责任范围问题 ,理论界曾出现了三种观点 :…  相似文献   

9.
共同过失犯罪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学》1991,(1)
刑法第22条规定:“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这说明我国刑法典没有规定共同过失犯罪。我国刑法之所以没有规定共同过失犯罪,其理论根据是:共同犯罪各个犯罪人的行为不但在客观上要存在联系,而且在主观上还要有共同的犯罪故意.由于过失犯罪人在主观上没有犯罪目的和犯罪故意,因此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是共同犯罪。但是,共同过失犯罪人在主观上是有联系点的,他  相似文献   

10.
在共同犯罪中,无身份之人能否与有身份之人构成身份犯的共同实行犯,历来争议较大。对于共同实行犯与身份问题,应当从复行为犯的理论出发,针对身份犯的不同情况,首先确认某一真正身份犯是复行为犯,其次确认该复行为犯的部分实行行为具有身份的可替代性,只有两个条件都具备,无身份之人才能与有身份之人构成共同实行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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