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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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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疑难案件中定罪与量刑之间的矛盾在所难免,出于化解这种矛盾而提出的量刑反制定罪论并不是一个合法的、有效的进路。这一理论主张不仅背离了刑事法治的基本精神,扭曲了定罪与量刑之间的应然关系,而且还忽略了刑法解释对定罪与量刑之间矛盾的调适作用。其实,在量刑反制定罪论的背后,吸收了其合理思想内核的能动性刑法解释,因能够以扩大或限制解释的方式,有效调和罪刑关系之间的矛盾,所以又成为了替代量刑反制定罪论的可行路径。  相似文献   

2.
宋伟卫 《河北法学》2011,29(9):85-89
刑事司法与公众情感的冲突与背离是我国刑法理论与司法实务中的重大难题,只有实现了公众对刑事司法的认同,法治才有坚实的保障。确保公众信赖刑法规范是前提,刑法规范必须支持普遍的共同的道德,有利于维护公众权益。确保公众尊重司法人员是基础,司法人员应该具备优良品行和丰富专业知识、技能。确保公众参与司法是途径,刑事司法程序应该具备开放性。确保公众与刑事司法的沟通是方式,公众与刑事司法之间应该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  相似文献   

3.
对于刑法信仰、对话型刑事话语系统和共治型社会管理模式,共识刑法观都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在整个法制体系层面上,共识刑法观意味着刑法应与法律体系的其他部分,包括宪法、民法、行政法和刑事诉讼法达成并保持着共识。在刑法实践层面上,共识刑法观有着不同的内涵:在刑法立法环节,共识刑法观意味着刑法规范的实体内容应凝结和体现社会共识,并直接关联刑法立法模式的选择;在刑法司法环节,共识刑法观意味着刑法解释及定罪量刑应照应社会共识,并直接关联刑事陪审制度问题;在刑罚执行环节,共识刑法观直接关联行刑听证制度,并对行刑人性化给予合理的节制。共识刑法观以常识、常理、常情为实际基础,是“刑法学术观”与“刑法实践观”的完全统一,是对常识主义刑法观的响应与提升,从而构成了刑法公众认同的基础。  相似文献   

4.
刑法的谦抑性是刑法的重要品质和特征,也是现代刑法在社会关系中必须遵循的原则.能动司法源自美国的“司法能动主义”,我国在近年的引进中不断扩张其在司法活动中的作用.但是以刑法谦抑性为核心的被动式司法模式已经被实践证明是符合法治规律的,能动司法的引入与刑法谦抑性的协调首先需要的就是厘清二者之间的关系.本文从刑法谦抑性与能动司法的内涵与发展渊源出发,结合刑法的基本价值理念,厘清刑法谦抑性与能动司法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5.
量刑是对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的确定。长期以来 ,刑法理论界、刑事立法界乃至刑事司法界对于立法上整体的罪刑关系和司法个案本身的罪刑关系比较关注。十分强调罪与刑的均衡与相当。刑事审判活动包括定罪和量刑两个环节 ,定性准确和量刑适当是刑事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从一定意义上讲 ,量刑公正比定罪公正更重要 ,因为司法实践中个案之间量刑的不均衡 ,会导致涉案被告人及其亲属、被害人的不满和对立 ,继而引起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乃至法治的怀疑与动摇等等。因此 ,利用现有的法律资源 ,结合量刑实践经验 ,总结一套相对科学的量刑规则 ,对指导…  相似文献   

6.
司法实务对刑法和其他部门法的关系提出了反思要求。刑法的适用,尤其是对行政犯的定罪量刑,必须处理好刑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关系。这一关系取决于刑法成立部门法的理论基础。调整方式的特殊性是刑法成为部门法的理论基础,刑法调整对象的非独立性和刑罚的严厉性决定了刑法的广泛性、最后性和谦抑性,法律的指引作用以及法律的安全价值追究要求刑法必须与其他部门法保持一致。尽管如此,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地位是平等的。刑法的独立基础和刑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关系决定了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不仅影响着刑法制定,同时也对刑法的具体适用具有重大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7.
司法实务对刑法和其他部门法的关系提出了反思要求。刑法的适用,尤其是对行政犯的定罪量刑,必须处理好刑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关系。这一关系取决于刑法成立部门法的理论基础。调整方式的特殊性是刑法成为部门法的理论基础,刑法调整对象的非独立性和刑罚的严厉性决定了刑法的广泛性、最后性和谦抑性,法律的指引作用以及法律的安全价值追究要求刑法必须与其他部门法保持一致。尽管如此,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地位是平等的。刑法的独立基础和刑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关系决定了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不仅影响着刑法制定,同时也对刑法的具体适用具有重大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8.
刑法的价值选择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法的价值选择机制,是将以价值选择为主导的人类主体性意识作用于法律规范评价之中,最终指导刑事司法活动过程.限制国家权力和维护公民权利的二元价值需要体系决定了刑法的价值选择机制是"层层递进"式的评判体系,它贯穿于定罪与量刑活动中.在定罪活动中,价值选择机制通过司法者对构成要件理论的适用得以彰显;在量刑活动中,则通过司法者对刑罚机制的把握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9.
姜涛 《法学家》2012,(4):74-88,178
立基于量刑公正的考量,疑难案件中定罪与量刑之间有失比例的矛盾无可避免。定罪与量刑不仅是以刑事责任为中介的因果历程,而且是以刑法解释为调适的有效对接,同时也是以刑罚目的为依循的一体运作。在立法既定的情况下,刑法目的解释能够合理化解定罪与量刑之间的矛盾,满足实现量刑公正的需要。刑法目的解释应该以刑罚目的为基准逻辑展开,并且充当法源的刑法目的解释应当被禁止,而指导法官量刑的刑法目的解释应当被守护。  相似文献   

10.
单位实施贷款诈骗行为在现实生活中是一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但我国刑法却未明确规定单位可以构成贷款诈骗罪,使得在司法实践中不能依法对单位的这种行为定罪处罚。司法实践中将该种行为作为合同诈骗罪定罪量刑,于法无据,违背了我国法治的基本原则。因此,在目前的情况下,不应对单位贷款诈骗行为定罪。  相似文献   

11.
本文结合典型案例从刑事司法实践中的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裁判执行三个方面,详细探讨民意的影响,并剖析其中原因,认为民意的感性化和情绪化并不一定构成司法警惕民意的理由。但是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促进司法的公平正义,司法绝不能仅仅为了获取社会公众的认同而盲目顺从民意,必须始终坚持法律至上原则,与民意保持适当距离,对民意的考量只能在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范围内进行。  相似文献   

12.
王强军 《北方法学》2012,6(3):44-49
随着信息传播的便利,社会舆情可以对刑事裁判的整个过程产生影响。在社会舆情和刑事司法发生冲突的案件中,社会舆情"屡战屡胜",表面上看好似是"公意的胜利",而实质上依然是"正义的胜利"。因为被推翻的刑事判决本身,在法律依据、诉讼程序、定案证据等方面存在各种各样的瑕疵或错误。为了实现刑事司法的公众认同,维护刑事司法的权威性,刑事司法应当做到三点:坚守刑事司法的正当性;加强判决书说理;增强对社会公意的理解。  相似文献   

13.
朱勇 《河北法学》2008,26(7):145-149
在中国传统刑事司法活动中,审判人员围绕着"事实真相",以侦查为审理主要内容,侦查与审判合一,认识与证明合一,认识过程占据了整个刑事司法的中心、挤压了证明过程的绝大空间。这成为中华法系刑事审判的一个重要特点。  相似文献   

14.
民意是客观存在的。信息时代使得民意关注、评价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影响司法活动成为可能。刑事司法领域中的民意是公众在对因为某种原因受到社会各界格外关注的刑事案件认知、判断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正义的外在社会价值形成的带有普遍倾向和较多道德成分的观点或意见。民意是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关(直接或潜在)但被国家排斥在刑事诉讼活动之外的一种重要利益的体现。  相似文献   

15.
魏东 《现代法学》2007,29(1):38-43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实质的刑事法治,尤其需要高度重视、重新审视和检讨刑事政策的公正价值与谦抑宽容理性,合理兼顾犯罪防控和人权保障。在理论上,片面强调以报应主义论证刑法公正,把“刑法公正必然内在要求报应主义”这个命题作为一个“不言自明”的公理是存在很大疑问的。在刑事政策意义上的相对公正理性,不但内含了对犯罪规律的基本认识、对犯罪态势的基本判断、对可资利用的现实物质基础和精神文化资源的基本估价、对社会发展的基本考量、对人权尊重的基本态度,还内含了人性假设的基本立场以及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价值权衡和价值取向。现代刑事政策内含的谦抑宽容价值理念应当充分体现出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权、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发展、最大限度地体现相对公正、最小限度地维持必要秩序这样一种“三大一小”理念;因此,现代刑事政策理念应当坚持“人权保障至上”、反对“犯罪防控至上”,坚持“公正至上”、反对“效率至上”。  相似文献   

16.
刑事诉讼价值目标的转换与推证--一种法理学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事诉讼价值目标是立法群体对刑事诉讼法及其实现活动的基本期望,是关于刑事诉讼法的绝对超越指向的一般要求.一国刑事诉讼价值目标应与其社会现实基础相互动.当前,我国刑事诉讼价值目标顺应社会的变迁,在立法层面上已经发生了一定程度的转换,由实体正义趋向现实正义.但要在立法层面和司法层面上完全实现现实正义,还有赖于我国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尤其是社会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的进化、社会大众刑事诉讼价值观的更新和刑事司法制度体系的完善.  相似文献   

17.
"吴英案"在羁押、律师会见、开庭准备、涉案财产处置等环节存在诸多程序违法问题,使该案深陷舆论漩涡。这一场民意与司法的激烈博弈,将我国刑事司法过程中的程序问题暴露无遗。表征法治文明程度的程序正义,不仅能从维护法的独立性、促进实体公正性、保障法的安定性等方面提升民众司法的品质;而且能从促进实体结果被接受程度、吸收败诉方的不满情绪和提升对司法信任度等方面促进民意趋于理性。  相似文献   

18.
刑法解释的常识化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王钧 《法学研究》2006,(6):102-112
条文解释的常识化和学理研究的经验化,是我国刑法学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个显著特点。刑法学中的所谓“常识化”大致有两种不同的表述形式:一是刑法解释上的“公众认同”,二是所谓的“社会相当性”。刑法解释常识化是实现法律认识统一性的基础,是实现刑法公正与效率有机结合的重要条件,也是实现刑法目的的重要手段。但是,运用常识化方法解决法律适用问题,必须面对的问题是如何协调该方法中内在的矛盾关系,即常识与专业之间的关系、科学解释与效力解释之间的关系。在我国目前的刑法解释中,需要走出将生活常识等同于专业知识、以感性经验替代科学理论的误区。  相似文献   

19.
20.
刑事司法人格化初论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将犯罪人的犯罪人格贯串到刑事司法活动的始终,是摆脱行为刑法制度的司法机械化弊端的必由之路,符合现代刑法的人性化、人道化发展方向.刑事司法的立足点是犯罪人,而犯罪人是犯罪行为与犯罪人格的统一体,即犯罪行为是犯罪人的外在表象,犯罪人格是犯罪人的本质.因此,在刑事司法过程中,必须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人格鉴定,将那些仅有法定的犯罪类型的行为,而没有犯罪人格的行为人,排除在犯罪人之外.对于犯罪人,在量刑时,要把犯罪人格矫正的难易程度作为一个重要依据;监狱行刑时,应当以矫正罪犯的犯罪人格为核心进行.此外,应该把心理预防提到犯罪预防的重要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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