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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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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实与规范在不同语境下具有不同的关系,刑法学意义上事实概念和规范概念之间区分具有相对性,存在事实的规范化和规范的事实化。事实与规范之间存在法律评价概念、经验法则评价概念和社会评价概念,立法时应有所取舍。事实与规范的互动是刑法解释和刑事司法的理性选择,也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基本途径。  相似文献   

2.
在法律解释的问题上,立场选择与方法运用是“道”和“器”、“体”和“用”的关系,解释立场决定着刑法解释的方向和角度,而解释方法则只是刑法解释的技术和工具.站在不同的解释立场上运用相同的解释方法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相反,站在同样的立场上运用不同的方法也可能得出相同的结论.在刑法解释立场上,存在着主观解释论与客观解释论、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这些争论不仅仅是方法论上的论争,更是刑法价值观上的论争.立场之争对刑法的解释、适用以及司法审判有着巨大的影响.文章从刑法解释基本立场的抉择问题出发,进而对刑法解释的限度问题做了探讨,并以刑法修正案相关罪名的解释问题为样本,阐述了刑法解释方法的具体运用.  相似文献   

3.
许发民 《现代法学》2002,24(2):49-54
刑法是一种法律社会现象 ,刑法社会学以刑法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为研究对象 ,在我国用社会学方法研究刑法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能开拓刑法学研究的新领域、更新刑法学研究方法 ,并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4.
当下我国刑法应对日益严重的网络犯罪,采取的主要手段是通过“探究社会秩序的客观精神”以谋求对“社会现实的客观评价”,在所有刑法解释方法中,刑法客观解释轻易获得了优位权。然而,法律的形式主义与概念主义传统固然有其缺陷不能否定,以扩张为导向的刑法客观解释导致“客观解释等同于扩张解释”,形成了网络时代刑法网络治理的入罪化,并造成法律公权力对技术性网络空间自由的伤害,对网络时代公民自由权利的忽视。针对网络空间层出不穷的新型违法犯罪行为,应警惕客观解释论的过度使用;结合主观解释论的法治基因优势,宜以“主观的客观解释论”重新塑造网络时代刑法的客观解释论,即在网络犯罪的解释适用中,以客观解释为基础,同时其解释不能超出“刑法条文的语言原意”之范围,以主观解释作为客观解释之限定。  相似文献   

5.
陈琦 《研究生法学》2009,24(4):46-53
目的是法的创造者,刑法的目的应当是刑法实施、刑法适用和刑法解释的基准和目标。随着中国社会进入关键的重组和转型期,犯罪行为和犯罪心理呈现出复杂化、多样化的趋势。为了适应新的社会环境和犯罪特征,弥补刑法的滞后性、僵硬性,大量涉及方方面面的刑法解释成为了我国目前刑事司法实践中的一大特点。刑法解释一方面解决了一些现实问题、填补了一些法律空白,但另一方面,也在罪刑法定的法律(人权)原则和实现有效犯罪化的社会需求之间、司法的严格性和判决的可接受性之间造成了紧张。这些矛盾通过一些典型的案例暴露在公众的视野中。在这种困境下,重新确认刑法的目对于刑法解释的指导关系,有利于规范刑法解释活动,确保罪刑法定原则,在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中找到合理平衡。  相似文献   

6.
刑法解释的公众认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解释的公众认同是社会公众对刑法解释及其结论的认可和接受。它更多和更主要地是与司法活动特别是与根据刑法解释作出的刑事判决发生联系。转型时期的公众认同对于刑法解释极具价值。刑法解释的公众认同主要包括刑法解释的常识化和刑法解释的合理性两个方面。在当前我国,其具体样态一方面表现为强调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另一方面表现在司法实践中对案件定性的罪名进行有意识的选择甚至变更。刑法解释公众认同的实现路径有赖于刑法解释的主体、结果导向主义的刑法解释方法以及公众意见的反映机制。  相似文献   

7.
论刑法解释的基本原则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齐文远  周详 《中国法学》2004,(2):117-125
对刑法解释基本原则的研究,在方法论和存在论上必然遭遇到语言解释学上不可避免的部分和整体之间的循环问题。确立刑法解释的基本原则受几个关系的影响:哲学解释学、一般法律解释和刑法解释学的关系;刑法的基本原则和刑法解释的基本原则之间的关系;刑法的基本思想和刑法解释的基本原则之间的关系。“以政策为指导原则”、“整体性原则”、“明确具体原则”不是刑法解释的基本原则。我国刑法解释的基本原则有三个:合法性原则,它是刑法解释的形式规制;合理性原则,它是刑法解释的实质规制;合目的性原则,它是刑法解释原则的冲突之整合规则。  相似文献   

8.
同类解释规则滥觞于英美法系的法律解释体系,20世纪80年代引入我国刑事法学领域后受到学界关注。刑法同类解释规则在我国大致经历了有实无名、初始关注、本土起始、研究深入等四个阶段,但仍存在理论研究碎片化、实操性不强、与其他法律解释方法融合度不高等不足。将刑法同类解释规则用于对特定词语的分析、对加重犯或加重情节的认定以及对不同罪名之间的区分性认定,是刑法同类解释规则研究中的认识误区。应将刑法同类解释规则的适用场合(条件)限定于同一刑法条文内部、能够从同一刑法条文内部列举的事项归纳出“同类”要素。从体系定位来看,刑法同类解释规则是刑法体系解释的下位概念,其运用是一个多种解释方法融合的过程。从基本属性来看,刑法同类解释规则是一项中性的法律解释规则,该规则本身并不具有限制或者扩张的价值属性,也没有严格限定的主体要求。从价值导向来看,刑法同类解释规则有助于罪刑法定原则在司法层面的实现,其操作过程运用的类比方法,既是法律推理中逻辑关系的彰显,也维护了逻辑对推理过程的约束力,其遵循的同等对待原则和正义理念,则是对刑法平等这一基本原则的坚守和维护,确保了刑法解释结论的实质合理性和正当性。  相似文献   

9.
刑法学发展至今貌似精巧,但理论构造似乎离生活常识越来越远,使得理论与公众的规范感觉、认同感觉之间的分歧很大。刑法研究无论走何种道路,可能都面临需要重新思考的问题: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哪些是常识性的东西,亦或哪些是生活经验上特别值得重视的东西。刑法学回归常识主义,要重视两个问题:一方面,刑法本身对社会有什么益处?或者刑法的社会功能究竟是什么?另一方面,刑法学回归常识主义,是否有可能性?亦即使刑法学和生活常识接近,或者尽量回归生活常识、尽量让公众能够去认同是否有可能?如果有可能,则其出发点或者基点是什么?常识主义刑法观对于欧陆刑法学会给予特别关注,强调跨文化的刑法趋同性,肯定了通过刑法保护社会中通行的规范关系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10.
《现代法学》2015,(6):117-128
目的解释方法在法律解释中的兴起与利益法学密切相关。刑法学中的目的解释宣称接受刑法文本的制约,但这种立场在具体罪名的解释中通常会走样。在客观解释的包装下,目的解释存在演化为随意解释的危险,解释的结论未必符合客观现实。主张目的解释的优先性可能会消解刑法用语的法律意义,突出体现在目的解释的运用会使刑法设定的个罪的构成要件失去行为规制的机能,进而导致不同罪名在刑法解释中的随意穿梭,使解释结论突破国民的预测可能性。教义学与合宪性二元约束机制存在现实操作中的诸多困境。应倡导交互性解释,在制约目的解释的过程中形成反思性平衡。  相似文献   

11.
刑法解释限度,是指刑法文义解释所不能超越的、法律文本(刑法文本)所限定的文义界限和程度,以确保刑法解释对象和解释结论的合法性(限度)。刑法解释限度所欲解决的主要是刑法解释合法性问题,而不解决合理性与合目的性的问题。刑法解释限度的判断标准,应当以法律规范用语的语用学所可能确定的、符合国民预测可能性的语言意义为标准,可以简称为“语用意义的国民预测可能性说”。刑法解释限度的诠释学功能,是指刑法解释限度在诠释学上所具有的限定刑法解释合法性的功能,其特点是有限性和层级性。  相似文献   

12.
徐岱 《法学研究》2009,(3):23-38
刑法解释学属于广义刑法学的一个核心分支学科,并具有自身独立的学科品格。其独立的学科品格包括三个内在的学科独立基本要素和三个外在的学科独立条件。前者是指刑法解释权、刑法解释行为和刑法解释结论;后者包括:狭义刑法学无法涵盖刑法解释学,即刑法解释学不等同于狭义刑法学;广义刑法学本身已昭示了刑法解释学自身的独立性;刑法解释学的产生和发展遵循着法学学科独立的一般性规律。倡导刑法解释学的学科独立品格,其价值在于:推进刑法学的学科应用功能;纠偏刑法学研究者热衷于铸造恢宏的概念化法学架构而忽视刑法应用实效研究的倾向;彰显刑法解释学价值判断的实践属性。  相似文献   

13.
张军 《时代法学》2014,(4):43-51
我国刑法学界近年来形成了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通过对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的概念及双方的争点进行梳理和辨析,初步认为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虽然在表面上争论激烈,但双方在刑法解释论上可能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毕其功于一役的偏执追求,将解释与判断压缩、混淆在一起,从而对刑法解释这一极其复杂精深的学问做了过于简单化的处理。从罪刑法定与构成要件论等刑法根基出发,提倡一元双层形式解释论,即通过将解释与判断分阶层处理,整合形式与实质两方面的资源,使形式与实质因素各得其所,从而完成对构成要件符合性的整体判断。  相似文献   

14.
徐光华 《河北法学》2008,26(5):97-102
刑法扩张解释的"度"如何去判断,关键是扩张解释与类推解释的区分问题。对于如何区分扩张解释与类推解释,刑法理论上提出了各种标准,如内容说、思维方式说、可能文义说、核心属性说,这些标准在实践中难以经得起检验。采取单一标准对二者进行区分是不具可行性的,语词的特点、事实的多样、社会的变化、主体的差异等诸多因素及其相互关系决定了,扩张解释与类推解释的区分不是绝对而是相对的,我们必须从动态的、综合的观点去看待类推解释与扩张解释的区分。以刑法文本为依据,以事物的本质属性为主线,以国民预测可能性为限定,强调法官的"良心"在解释中的作用,并辅之以程序上的限制,具体分析、综合判断,这是我们对待扩张解释与类推解释的区分应有的态度。  相似文献   

15.
刑法关怀与刑法解释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刑法应体现法律之公平善良的特质 ,刑法关怀是指刑法对自然人、社会组织及社会所给予的刑法关注、刑法抵御和刑法保护 ,刑法解释即有权解释 ,是指有权机关依据一定原则使用法定方法对法律文本所作的阐释 ,是连结刑事立法与刑法适用的纽带和中介 ,是折射和反映刑法关怀的最佳视角。欠缺刑法关怀的刑法解释在一定程度上说可能是合法的但未必是合理的。从刑法关怀的维度审视我国现有的刑法解释 ,一方面在于把刑法关怀坚持到底 ,另一方面在于反思刑法解释的真正科学的定位 ,由此建立合法合理的刑法解释体系。  相似文献   

16.
武奕成 《河北法学》2011,29(11):105-111
立法目的是整个立法的灵魂,能源立法目的的确立及其价值取向的选择对于能源立法来说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能源法体系尚不完备,在立法目的和处理能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之间存在偏差。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就要重新思考、定位能源立法目的及其价值取向的选择。  相似文献   

17.
实质的刑法解释论之确立与展开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下载免费PDF全文
在刑法的解释与适用上,存在着形式的刑法解释论与实质的刑法解释论之争。形式的刑法解释论主张对刑罚法规进行字面的、形式的、逻辑的解释,实质的刑法解释论主张对刑罚法规进行实质的、价值的、合目的的解释。实质的刑法解释论是对形式的刑法解释论的扬弃,它不仅与刑法规范的特点、结构、内容相一致,具有方法论意义上的合理性,而且满足了我国刑事法治目标与罪刑法定原则兼具形式侧面与实质侧面的要求,适应了我国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体系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特点,具有优越的合理性。我国刑法应确立与贯彻实质的刑法解释论立场。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法学界有观点认为,依照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能够直接推论出,刑法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也必须遵循“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否则便违反罪刑法定原则。这是不符合逻辑的。解决此问题应当遵循逻辑原则。刑法原则、规则的适用范围不应扩张至其逻辑倾向衰竭的场合,在其逻辑倾向强烈且没有衰弱的时候应当受到尊重而不宜被强行扭曲。在我国,刑法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判例均不属于刑法的渊源,不受从旧兼从轻原则的限制。相反,刑法解释具有与解释文本即刑法同步的时间效力。  相似文献   

19.
陈璐 《时代法学》2010,8(2):69-75,82
探索刑法学研究方法的外延与分类,一方面要摒弃各种方法之间相互指责的偏见,以包容的态度有根据地将各种有助于刑法学科研究的方法吸纳进来,另一方面要理性地排除其他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对方法的干扰,划清学科与方法的界限,以刑法学的研究对象为基本标准对研究方法作广义、狭义双层次的分类,使方法各归其位,从而将各种方法从零星的罗列上升为周延的体系,从周延的体系上升为刑法学方法论。  相似文献   

20.
刑法解释方法位阶性的质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周光权 《法学研究》2014,36(5):159-174
文义解释有诸多局限,需要其他解释方法来印证和检验,因此其并不具有优位性。客观目的解释的功能具有多面性,其仅在目的性缩限时具有绝对优先性,因此不能一概认为其有决定性;主观目的解释仅在提供不处罚的立法资料时具有特殊价值。在刑法解释的商谈、试错过程中,方法的采用有"各取所需"的特点,采用何种解释方法取决于对处罚必要性的判断;解释是一种结果,通常是在结论确定之后再选择解释方法,为法官定罪与否提供"事后注脚";由于司法裁判必须考虑国民的认同感,且要接受后果考察,刑法适用就必须兼顾大量解释方法自身难以涵括的各种复杂因素。因此,如何立足于法条用语的通常含义,将犯罪论体系、规范保护目的、国民的规范认同、处罚必要性等内容一并考虑,并且坚持实践理性,选择对个案最为合适的解释方法,将实质解释的结论限定在特定时代能够接受的范围内,从而平衡好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关系,是比刑法解释方法的位阶性更为重要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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