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立对推进国内改革与世界市场开放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我国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属于自由贸易园区(FTZ),不同于自由贸易协定下的自由贸易区(FTA),也不同于传统保税区,具有"境内关外"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特征。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贸易便利化举措必然使其成为知识产权侵权避风港的可能性急剧上升。但由于相应制度的缺失和认识的偏差,自由贸易试验区可能成为知识产权海关执法的模糊区甚至空白区,同时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寻求的便捷、高效的知识产权市场监管模式和纠纷解决机制相距甚远。从相关国际条约的立法和国内外自由贸易园区的实践来看,在自由贸易园区内实施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是现在和未来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必然趋势。因此,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应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建立知识产权市场监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2.
GATS框架下自然人流动制度的发展面临着困境,其原因主要有:自然人流动直接冲击国内就业、容易导致文化冲突、受制于国家政治结构以及隐含移民倾向。而自然人流动制度却在双边及区域性自由贸易协定框架下实现了突破。自然人流动制度未来的发展路径应该是:通过双边及区域性自由贸易协定,不断推进自然人流动自由化进程,进而实现WTO成员方在双边以及区域性自由贸易协定框架下文化的相互融合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从而为自然人流动多边制度的发展提供文化、政治和经济基础。  相似文献   

3.
朱颖 《知识产权》2006,16(5):87-91
美国重视知识产权的作用,因而通过国内立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知识产权已成为国际贸易的一个重要因素。为了在国际范围维护美国的利益,美国就产生了“特别301条款”,并修改了“337条款”,但美国并不满足与此,结果促使了多边贸易体制中产生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但美国仍觉不满,随着推行“竞争性自由化”战略,美国在区域和双边领域产生了一系列的自由贸易协定,美国借助自由贸易协定把美国国内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写入协定文本。  相似文献   

4.
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协定贸易救济法律制度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是中国与外国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该协议及其附属协定专门就贸易救济制度做出了详细规定。本文对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协定贸易救济制度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从中找出了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协定贸易救济制度的不足,并为我国日后与他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提供了建议。  相似文献   

5.
我国以往对区域知识产权议题兴趣较低,相关文本仅为笼统的被动象征。但近年来我国在自由贸易协定知识产权章中纳入了大量的硬性约束条款乃至"超TRIPS"条款,标志着新时期随着缔约对象和自身条件的变化,我国的议题态度也开始发生变化。但对照美欧实践,中国文本仍然存在结构编排混乱、重要规定不一、措辞含义不清等问题。为此,我国亟需推动文本的体系化构建,并整合为硬软条款并行、坚持发展导向的稳定范式。此范式应关注国情需求度与可接受性,注重各个协定的制度一致,体现我国知识产权利益进攻点。鉴于自由贸易协定已成为国际经贸立法的最活跃舞台,此项工作有助于我国产生发展中大国的规则示范效应,渐进把握规则主导权。  相似文献   

6.
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是后《TRIPS协定》时代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又一举措,由此所产生的超《TRIPS协定》条款使得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被变异,难以实施.当药品试验数据专有权或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对药品专利强制许可造成障碍时,立法上应明确其冲突解决方式,有利于避免今后我国的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受到不利影响.  相似文献   

7.
《澳美自由贸易协定》对复制权保护的强化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背景:澳大利亚政府于2004年2月与美国政府就《澳大利亚--美国自由贸易协定》的文本达成了协定,该协定一经公布,在澳大利亚国内掀起了轩然大波。协定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更是引起了澳大利亚国内各界的强烈不满,民众普遍认为由此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化将会更多地保护美国大公司的利益,而压制了  相似文献   

8.
罗斌 《法制与社会》2011,(21):26-29,41
随着《知识产权协定》的签署,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逐渐认识到全球范围的多边会谈不易达成符合发达国家利益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于是试图以双边或多边的投资或贸易保护协定推行高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因此形成了TRIPs-Plus条款。本文分析了该类条款的法律特征,及在其他国家间产生的影响,旨在为我国今后参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和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启示。  相似文献   

9.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变革与发展   总被引:35,自引:0,他引:35       下载免费PDF全文
吴汉东 《法学研究》2005,27(3):126-140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是当代国际经济、文化、科技贸易领域中的一种法律秩序。国际保护标准在缔约方之间的一体化、国际保护规则从实体到程序的一体化、国际保护体系与国际贸易体制的一体化,反映了当代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特征。《知识产权协定》作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主要法律制度,在其推行过程中显见不足,其主要表现是知识产权与其他基本人权(包括精神权利、表现自由、隐私权、健康权、发展权等)的冲突;此外,在知识产权国际论坛上,诸如传统知识、遗传资源、地理标志保护问题的争议,导致了国际知识产权领域中新的利益格局的形成,从而引发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变革与发展。  相似文献   

10.
如何处理自由贸易与知识产权的关系,成为FTA(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谈判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尤为关注的焦点问题。自然法学思想倡导“自然权利”和“人权”的基本理念;利益法学的核心概念是社会秩序的背后利益;在FTA确定的法律秩序范围内,自由贸易和知识产权关系的平衡关系各种利益的协调,梳理了东西方FTA与知识产权法哲学辩证关系,提出了FTA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调路径。  相似文献   

11.
自从多哈回合谈判陷入僵局之后,各国开始积极谈判自由贸易协议,其中包含的国际经济贸易规则与WTO体系中的国际经济贸易规则有所不同,有学者将这种情形描述为"国际经济贸易规则重构"。知识产权规则作为国际经济贸易规则中的重要部分,各国在此领域的利益各不相同,体现于这些自由贸易协议中的具体规则也各有侧重。其中,网络技术发展作为对知识产权规则的发展变化有所影响的因素,也是各国在签订自由贸易协议时不可忽视的因素之一。在分析几个具有代表性的自由贸易协议中的数字知识产权规则的基础上,可以观察其中数字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结合实际情况讨论我国应当作何应对,从而更好地构建我国主导FTA法律框架中相应的知识产权规则。  相似文献   

12.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有关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议题上所产生分歧的根本原因在于双方在国际知识产权问题上的利益失衡。走出这种困境的出路在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变革。从程序选择上看,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应疏通其言论渠道;从实体规范上看,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应弥补其制度缺失。  相似文献   

13.
从环境保护一体化看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环境保护一体化要求将环境目标纳入到国家的其他政策领域,成为国家其他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反映了当今世界环境保护、环境政策和环境法的发展趋势。从环境保护一体化的要求看,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存在着诸多不适合环境保护的问题,其原因在于对知识产权的定位有偏颇,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我国在知识产权制度的构建中应树立和贯彻环境保护一体化的思想,实现环境保护与技术进步的双赢。  相似文献   

14.
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和我国面临的挑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全球化中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强化、中央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大背景下,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挑战和机遇。基于对世界上主要国家、地区知识产权制度与相关国际条约及其对我国的影响之考察,对各国及国际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值得借鉴之处的分析,我们应当做的是:一方面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业已形成的高端保护推动国民在高新技术与文化产品领域搞创造与创作这个“流”,另一方面积极促成新的知识产权制度来保护我们目前可能处优势的传统知识及生物多样化这个“源”。这样,才更有利于加快我国向“知识经济”与和谐社会发展的进程。  相似文献   

15.
从WIPO和WTO两大框架体系向FTA的平台转换,标志着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进入后TRIPS时代。后TRIPS时代与FTA相伴,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主张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对知识产权立法、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知识产权领域“南北对抗”以及赶超型发展战略成为一种新常态。为适应后TRIPS时代,我国应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提升到战略高度,一方面提升本国制度的适应性和执法水平,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另一方面也应把握“南南合作”的基点,提升国际话语权。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四个维度展开:一是以CPTPP为标杆,完善国内知识产权制度及执法机制;二是抓住美国退出的窗口期,尽快启动加入CPTPP谈判程序;三是加强知识产权对外交流,提高国际认同度;四是学会平台转换,推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均衡发展。  相似文献   

16.
李遐桢 《政法论丛》2013,(4):96-105
代码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虚拟财产,但虚拟财产更需要法律的保护。我们要综合运用虚拟性、排他性、永久性与交易性等来研判虚拟财产。最终用户许可协议中关于财产归属的约定是无效的,虚拟财产应该属于用户而非运营商。通过扩大解释或修正现有法律是调整虚拟财产的理想之选。虚拟财产具有多样性,其法律制度的构建要以物权法为核心;同时,知识产权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也要做相应修正以满足调整虚拟财产的需求。  相似文献   

17.
由于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外观设计专利权易与其他知识产权发生竞合与冲突,尤其是与实用艺术作品的著作权、商业外观的商标权和基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合法权益等。伴随着我国司法实践的进展,上述权利竞合与冲突的问题日益严重。同时,外观设计专利权与其他相关知识产权之间亦存在一定差别,需要在权利客体方面有所区分。借鉴美国、英国、德国和法国的法律经验,只有法国给予完全重叠的保护,其他国家均在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权利客体方面与其他知识产权加以区分。我国应当进一步明晰外观设计专利权与其他知识产权之间的边界,将纯属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排除在外观设计保护客体之外,例如服装设计、书籍封面设计、动画形象设计、建筑设计、小摆设;将纯属商标权保护的标识排除在外观设计保护客体范围之外,例如在实用功能或形状结构上没有新创造的商品包装盒(包装袋、包装瓶)、店面装饰装潢;对实用功能或形状结构有新创造的设计,可选择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或者其他知识产权保护,否则不能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  相似文献   

18.
胡开忠 《法律科学》2007,25(3):3-10
保护和弘扬文化多样性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文化多样性与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着密切的联系.适度的知识产权保护会促进文化多样性的形成,片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则会破坏文化多样性.反过来,文化多样性为知识产品的创作提供了源泉,为知识产权的产生提供了客观的物质基础.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二者之间的密切关系,通过改革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来维持和弘扬文化的多样性,以促进我国社会的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19.
为追求知识产权利益最大化,美国的域外知识产权保护始终处于扩张之中。美国不断追逐有效的知识产权国际论坛,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和最近的《反假冒贸易协议》,采取的论坛选择策略包括论坛加入或退出、论坛转移和新论坛构建等,意图在于把不断提高的国内知识产权保护实质地延伸至全球领域。为支持其论坛选择政策,美国交互采取单边、双边和多边贸易措施,包括"特别301"、自由贸易协议和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持续推动美国域外知识产权保护的力量来自其跨国公司,支撑其论坛选择政策的是美国的实用主义哲学。对美国域外知识产权扩张历程及其论坛选择政策的考察,有助于人们认识知识产权全球化的实质,正视其内在冲突,把握其合理方向,理解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不应是一国知识产权制度的无条件延伸,从而有助于我国吸收相关经验与教训,在知识产权对外交往中采取更有针对性和前瞻性的应对之策。  相似文献   

20.
知识产权与人权:后TRIPS时代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杨明  肖志远 《法律科学》2005,23(5):115-122
TRIPS的产生,在促进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发展的同时,也被认为造成了知识产权制度与国际人权法之间的冲突。从立法宗旨上讲,不管对知识产权采用什么样的措辞,知识产权保护应与维护人类尊严和实现其他人权相一致。所以,我们必须开展有关研究工作,探寻如何在包括TRIPS在内的国际条约框架下,协调好知识产权与人权之间的关系;具体说来,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必须以国际人权公约的价值取向为指导,在保护作者精神权、隐私权、公共健康与环境等方面进行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