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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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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为满足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行使国家行政权,与行政相对人签订的协议。在行政合同中,行政主体享受行政优益权。所谓行政优益权是指行政机关享有的优先处分的权益。行政合同虽然是以双方合意为基础成立的,但是由于公共利益的变化,行政主体必须根据公共利益的变化内容调整合同本身的内容,享有对合同的监督权、变更权、终止权、  相似文献   

2.
行政相对人程序性权利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相对人程序性权利是保障行政相对人实体权利的有效形式,是对行政优先权的合理控制,也是对行政法律关系不对等性的平衡。它应包括如下内容:知性权、听证权、陈述权、抗辩权、申请回避权和拒绝权。它有利于保障行政相对人不受侵犯,有利于保证行政目的的实现;同时它能最大限度地限制行政主体滥用权力,遏止权力腐败,维护和提升政府形象。  相似文献   

3.
《学理论》2017,(2)
随着政府简政放权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在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领域,政府广泛地运用行政合同与相对人合作,从而提高政府的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向社会放权,同时也要加强对社会的监管。行政合同单方解除权即是对行政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的一种监管,其目的在于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对于行政合同单方解除权,我国的理论界对它的研究颇少,在立法和实践中也存在诸多问题,如缺乏专门统一的立法规定,权力来源不清,具体法律原则缺失,恣意行使单方解除权现象突出,救济制度不完善等。为消除行政合同单方解除权的负面作用,充分发挥行政合同的功能,本文通过对行政合同单方解除权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对我国行政合同单方解除权的完善对策。  相似文献   

4.
行政合同的行政性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行政合同是行政行为,其行政性表现在:建立的基础和目的是行政法律关系;行政主体享有统治者特权;行政合同以契约不自由为原则.  相似文献   

5.
张溪瑨 《党政论坛》2012,(13):33-34
行政合同或叫政府合同、行政契约,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管理目标,与相对人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作为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的一种方式,它一方面保证行政主体享有充足的权力资源以保证目的的实现,另一方面,也体现了私法上的契约精神,因此具有独特的基本特性——行政性和契约性。  相似文献   

6.
程序制裁权对于实现行政主体的实体性权力和行政管理目标有重要意义.行政主体程序制裁权的欠缺已经给我国的行政执法实践带来危害.赋予行政主体更多的权力来补救其程序制裁权欠缺的做法,有其不可克服的弊端,因而是不可取的.建立司法援助制度以补救行政主体程序制裁权的欠缺,则不仅符合现代行政法治的基本要求,而且也有利于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在通常情况下,“行政”体现权力因素和不平等性,“合同”体现权利因素和平等性,二者“水火不相容”,然而,在从警察国家向福利国家转变时期,随着民主政治普遍发展,二者却有机地结合起来,越来越广泛地运用于行政管理领域,形成了行政法上独具特色的行政合同制度。行政合同,又称行政契约(contractadministration)或公法上的契约(contract in public law),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行使行政职能,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而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过协商,相互意思表示一致所达成的协议”,是行政和合同的结合,是行政中的权力因素和合同中契约精神的统一。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包括行政主体之间和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合同关系;狭义专指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本文立足于狭义行政合同,对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合同的功能及其法律调控问题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8.
行政合同或叫政府合同、行政契约,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管理目标,与相对人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作为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的一种方式,它一方面保证行政主体享有充足的权力资源以保证目的的实现,另一方面,也体现了私法上的契约精神,因此具有独特的基本特性——行政性和契约性.  相似文献   

9.
从权力的本质属性上来看,行政强制执行权属于行政权范畴。我国行政强制执行权主要配置给了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极少具有强制执行权,这种权力配置模式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端,并未有效实现立法者设计这种模式的初衷。我国行政强制执行权的配置应遵循法、理、情的相互统一。在尊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双轨制"的基本模式下,应根据行政性标准和重大性标准,适度减少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决定类型,努力增加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的类型,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机关自行执行的模式,全面推进和不断创新行政非诉执行的裁执分离模式。  相似文献   

10.
"新官不理旧账"的共性可抽象成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签订了一个或多个行政合同的模式。行政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代表行政主体违反行政合同义务需承担类似于合同违约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责任分配及内部责任的构建对于解决"新官不理旧账"和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而言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新官不理旧账"难题。只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政府绩效考评法治化机制,让违约责任和政治法治化机制两者并行,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新官不理旧账"这一难题。  相似文献   

11.
行政公诉权是指检察机关认为行政主体损害或危及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不特定多数人合法权益的行政违法行为,在无人起诉或当事人无法起诉等情况下,代表国家将该行为(包括作为或不作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并在诉讼中享有相应权利的一种诉讼权力。界定行政公诉权的实质就是对行政公诉权的本质特征、基本内容的高度概括,也是对行政公诉权价值功能的准确把握。可以说,不论是行政公诉权理论基础,还是行政公诉权制度建构等问题,均有赖于行政公诉权概念的科学界定。  相似文献   

12.
行政收费设定权混乱,主要是行政收费设定主体及权限界定不清引起的,必须对行政收费设定权进行规范,界定权力的主体及权限,对权力的行使进行规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拥有全部的收费设定权,国务院在有法律授权时可以设定全国性的一般收费项目,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设定地方性收费项目,地方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没有行政收费设定权。  相似文献   

13.
行政执行权是行政执法权的下位概念,是指行政主体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把行政决定、命令和处罚变为现实法律关系的权力,它包括一般行政执行权和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执行权的外延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分析,对于明确行政执行权的权力范围具有意义.行政执行权的形式属性主要包括法定性、不平等性、强制性和执行性:行政执行权的实质属性主要包括公共性、正当性和沟通理性.  相似文献   

14.
万丹 《行政论坛》2004,(5):59-61
行政合同作为一种弹性、柔和的行政作用方式,已成为西方各国政府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随着我国法治水平的提高和公民参与意识的增强,行政合同的作用将会越来越明显。作为行政合同制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行政合同责任制度的确立将有效地明确行政合同双方的责任,促进依法行政在行政合同领域的实现以及行政合同纠纷的解决。因此,探讨确立行政合同责任制度的必要性、行政合同责任的概念和特征、与相关概念的关系以及行政合同责任的类型、内容和形式,对在我国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行政合同制度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5.
孙颖 《行政论坛》2005,(5):59-61
目前,我国出现了大量行政权侵犯公民隐私权益的事件,因而如何在行政法的视野内保护公民的这一权益就有探讨的必要了。行政法领域中的隐私保密权概念,是从对隐私、隐私权的解析中得出的。在对隐私保密权与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行政主体的公权力之间的关系阐述的基础上,提出了平衡他们之间利益冲突的措施,即:行政主体在执法过程中应把握“比例原则”和行政相对人可行使程序对抗权制衡不法的执法行为。  相似文献   

16.
行政强制执行有三种主要模式:司法执行模式(英美法模式)、行政执行模式(德奥日模式),以及新近出现的混合模式。他们都具有各自的价值取向和制度特征。我国应当选择混合式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因为它借鉴和吸收了各国行政强制执行实践经验的有益成分,力求恰如其分地划分法院和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强制执行权限,从而实现既能够防止行政强制执行权被滥用、又能够兼顾行政效率的双重目的,适合中国国情。  相似文献   

17.
李婷婷 《理论探索》2012,(1):126-128,140
行政承诺是一种给付性的行政行为,具有义务性、将来性、单方性,承诺法定原则、合理原则及诚信原则贯彻行政承诺行为始终。在我国,行政承诺的运作虽然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偏差,影响了行政承诺的效果。规范行政承诺,应针对行政承诺书在承诺内容与事项上存在文本瑕疵的现象,规范承诺事项的内容、标准和提供的服务水平;针对行政主体的违诺现象,建立分层细化的内部承诺问责制以确保履诺;针对管理欠缺,加强对行政承诺全面和连续的监督和管理;针对界定违诺责任主体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明确违诺主体和违诺责任;针对追究违诺责任存在法律适用上的困难,从法律层面对行政承诺加以规范。  相似文献   

18.
行政主体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是现代行政管理的客观需要 ,它有利于发挥行政主体的能动作用 ,提高行政效率 ,但也存在着使用不当甚至被滥用的可能性。所以 ,对行政主体既要有所授权 ,又要有所控权。为此 ,本文提出了完善行政立法、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注重监督制约等措施 ,以确保行政自由裁量权在一定的规则和框架之中合理、合法地正当行使。  相似文献   

19.
行政指导相对人及其权利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曹静晖 《理论探索》2005,(3):115-117
行政指导属于一种延续性行为,是一个从作出到发生效果的动态变化过程。就行政指导单方面而言,它是一种行政事实行为,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没有形成行政法律关系。但是,当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后,其性质必然发生变化而成为一种行政法律行为,构成一种行政法律关系。在行政指导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是义务主体,行政相对人是权利主体。由于行政指导相对人的权益与行政指导主体的指导行为休戚相关,而行政指导主体本身所具有的“自利性”倾向极容易导致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所以必须强调使行政相对人充分享有知情权、程序抗辩权、受平等对待权和申请救济权以作保障。  相似文献   

20.
我国行政强制执行模式的立法选择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现行以法院为主导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并不是一种理想的模式,存在许多缺陷,应将行政强制执行权回归行政机关,建立专门行政机关与普通行政机关相结合的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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