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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事诉讼法对刑事审判制度作了重大改革,在修改和完善第一审普通程序的同时,新设了简易程序。其目的是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部分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采取简便方式进行审理,这样可使案件实行繁简分流,有利于及时惩罚犯罪分子,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可缓解人民法院办案力量不足的压力,使法院能集中主要精力审理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同时也适应现今世界各国刑事诉讼法发展的趋势。笔者拟结合司法实践,对简易程序的规定作一初步探讨。一、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指简易程序适用的法院、审级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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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捷、高效的简易程度高憬宏增设简易程序,是这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一项重要内容。简易程序,是指审理某些刑事案件所适用的较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审判程序。简易程序的增设既是刑诉立法发展的大势所趋,也是我国司法实践的客观需要。设立简易程序的必要性在于:首先,是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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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简易程序的法律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对人民法院在一审程序中按照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所进行的法律监督。刑事审判简易程序是相对刑事审判普通程序而言,指人民法院在审理简易轻微刑事案件时,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不完全按照法律规定的一审程序,减少其中不必要的诉讼环节,缩短诉讼时间,减化诉讼手续,以提高诉讼效率,保障案件及时得以审理的一种刑事诉讼程序。刑事审判简易程序的法律监督,包括对在审理简单轻微刑事案件时作出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的监督,也包括对审判活动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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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简易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审理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的一种在普通程序基础上进行简化的程序,其特点在于迅速、便捷、简单、易行,它既是提高诉讼效率的有效手段之一,又能在一定程序上保证程序的公正。因此简易程序的设置已成为世界刑事诉讼发展的趋势。我国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亦设立了简易程序,但人们对简易程序仍有一些模糊认识,而且立法对简易程序的设计也不是十分完整,笔者拟就学界的观点有立法对简易程序的规定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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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刑事简易程序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实现程序分流、提高审判效率、减少案件积压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1]但由于我国的简易程序制度发展较晚,1996年《刑事诉讼法》中简易程序的制度设置很不完善。随着近年来刑事案件发生率不断增长,完善简易程序成了当务之急。2012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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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是我国刑事审判制度应对现实需要所作的实验性改革,在司法实践中显示了较强的生命力,对推进我国的刑事程序简易化进程有着积极的意义,但这项改革有一定的局限和缺陷。应该在总结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把《刑诉法》原有的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审结合起来,构建统一的刑事简易化程序,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的法律制度,通过《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刑事案件简易化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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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普通程序的第一审公诉案件刑事判决书(一)概述适用普通程序的第一审公诉案件刑事判决书,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审理终结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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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一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由于其制定主体在身份上的局限性以及其内容上的诸多缺陷,决定它不是程序正义和诉讼效率的有效举措。要实现正义与效率的有机结合,必须结合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全面改革,在完善刑事普通程序的同时,改造现有刑事简易程序,构建我国的辩诉协商制度,形成以辩诉协商程序和改造后的简易程序为内容的新的刑事速决程序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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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简易程序中,由于审批、庭审等环节上较普通程序有很大简化,因此被告人的程序选择权尤为重要。2013年1月1日,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其中补充规定了被告人的简易程序选择权,体现了对人权保障原则的贯彻。在现有基础上,立法还应当赋予被告人简易程序启动权和程序变更权,且程序选择权的具体实现途径也可进一步探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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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多次修法,两岸刑事简易程序出现不同格局。我国台湾地区刑事简易程序分简易判决处刑程序和简式审判程序,其适用范围、启动条件和审理方式大有区别。祖国大陆只有一种刑事简易程序,其适用范围与普通程序当然有别,而在审理方式、《判决书》之制作以及救济途径上,祖国大陆刑事简易程序与刑事普通程序并无分别。比较而言,台湾地区刑事简易程序相对合理,有值得借鉴之若干方面。祖国大陆应当建立多元格局之刑事简易程序,同时完善现行《刑诉法》规定之简易程序,改革刑事简易程序之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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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与效率是现代刑事诉讼的两大价值目标。适用简易程序审判可以提高庭审的效率,大大缩减庭审时间,为刑事审判节约更多的资源。简易程序是司法实践从案件自身特点出发,对庭审方式作出的一种必然选择。在我国1996年刑事诉讼法中,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了刑事简易程序审判程序。狭义上的简易程序是相对于一审普通程序而言的,仅指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较普通审判程序简便、快捷的刑事一审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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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几个问题陈建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比较原则,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各地法院提出了不少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根据实践经验,对原告人、负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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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简易程序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为了体现诉讼的公平与效率,在这次修改刑事诉讼法时,我国借鉴国外有益经验,设立了刑事简易程序,从而使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更具科学性和灵活性,也使案件在迅速与衡平的解决上有更大的回旋余地。由于简易程序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上实属首创,法律规定非常原则。因此,展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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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对刑事审判简易程度的法律监督王景赋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利用简化的第一审刑事诉讼程序审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情简单、处刑较轻的案件的程序。简易程序是一种独立的刑事审判程序,和普通程序同属第一审程序,在简易程序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也适...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