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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安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2(3):122-128
我国现行强制到案措施存在适用对象范围过小、适用程序上的“有证”要求脱离公安办案实际等不足,因此应当整合现行强制到案措施,将留置建构成专门的现场强制到案措施,规定留置的适用对象是当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或者违法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均有权适用留置手段,而不应仅限于公安派出所的人民警察。对被留置人在留置结束后不能再适用传唤或者拘传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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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监察法,明确将"留置"写入其中。细读监察法,"留置"一词在相关条款中出现22次之多。与过去的"两规"、"两指"相比,"留置"的法定性更加严谨、清楚明了。留置对象的法定性。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监察法第十五条明确了六类人员)拟采取留置措施,应该是涉嫌严重违法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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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以下简称)《继续盘问规定》共6章44条,主要包括制定《继续盘问规定》的目的、依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必须遵循的原则,继续盘问的适用对象和时限,继续盘问的审批和执行,候问室的设置、建设和管理,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涵盖了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的各个环节,具有非常强的可操作性。目前,与继续盘问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人民警察法》、《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执行<人民警察法>关问题的解释》、《公安机关实施留置措施备案规定》、《湖北省公安机关适用盘问留置审查措施规定》等,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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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光辉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37-40
治安传唤与留置盘问均是当前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经常适用的法律措施,但两者在适用中容易混淆。笔者从七个方面对两者的区别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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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永安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1995,(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赋予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有留置盘查权,从而解决了基层公安机关留置盘查那些不符合收审、刑事拘留条件,而又需要在一定时间内留置继续进行审查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于法无据的问题。但是,留置盘查涉及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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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留置报督察备案和规范留置管理是非常必要的。目前公安机关留置管理和留置报督察备案还存在许多问题,这既有主观方面的也有客观方面的。因此,我们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留置报督察备案和规范留置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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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危难救助不作为的法律责任——《警察法(修订草案稿)》第13条评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7,(3):110-115
《警察法(修订草案稿)》第二章"职责与权力"在1995年《警察法》的基础上对公安机关危难救助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扩大责任主体,责任主体由人民警察扩大到公安机关;明确救助范围,将公共安全纳入救助范围,列举危及公共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且常见的情形;扩张救助时间,将人民警察的非工作时间纳入危难救助的时间范围内;规定报告义务,要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积极履行报告义务。遗憾的是,修订草案稿在第六章"法律责任"中并未相应地规定公安机关危难救助不作为的法律责任。有责无罚,公安机关危难救助职责的规定将形同虚设,有损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无法有效保障公共安全、人身、财产安全。因此,应该结合不作为理论和实际情况,构建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与免责事由在内的公安机关危难救助不作为的法律责任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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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侵占罪无侦查权,但从现实中发生的侵占案件来看,受害人往往要在公安机关的帮助下,才能取得证据、追得财产。因而公安机关的及时侦查、采取一定的强制性侦查措施,是破获侵占案件的关键。因此,建议增加"在特定情形下公安机关可以对侵占罪行使侦查权"的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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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措施作为《国家监察法》中规定的一项调查措施,是监察体制改革的一个新产物。该措施取代"两规"后在试点地区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是从当前监察体制改革的实践需要看,监察法对于诸如留置措施场所等具体的规定不明确,需要后续修改和完善相关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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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1,34(6):133-141
我国监察体制改革后,由于相关立法过于原则粗疏,监察程序运行错位导致职务犯罪案件监检程序衔接与配合面临规则失衡、措施缺位等问题。当前,留置措施的属性定位与功能不符、不加区分统一适用等情形导致司法实践中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程序衔接出现真空进而导致责任相互推诿。聚焦职务犯罪案件退补调查期间换押措施责任问题,能够更加清楚地认识留置措施的属性并有助于完善留置措施规则体系,进一步促进监检二者的良性衔接和互动。对于留置规则体系完善,应对不同的被调查人以"二分法"设置留置细则,细分区别证明标准与留置期间规则,引入律师辩护制度内部保障被调查人权利、外部监督监察权的规范运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