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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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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留置措施作为《国家监察法》中规定的一项调查措施,是监察体制改革的一个新产物。该措施取代"两规"后在试点地区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是从当前监察体制改革的实践需要看,监察法对于诸如留置措施场所等具体的规定不明确,需要后续修改和完善相关内容。  相似文献   

2.
正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根据党中央的统筹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20日通过,并于同  相似文献   

3.
监察委员会留置权作为监察机关高效反腐的重要利器,其性质定位却异常模糊,存在实践困惑与理论争议。明确监察委员会留置权的性质定位,前提是要正确厘清监察委员会留置权与行政留置、刑事强制措施、"两规"措施三者之间的关系。作为行政权(行政留置)、检察权(刑事强制措施)、纪委权("两规"措施)三种权能的整合,监察委员会具有复合属性,这反映了我国反腐败治理理念与制度设计的根本转变。然而,多重权能的整合势必会带来新的问题,须以法治化路径对监察委员会留置权的运行加以规范,即正确处理改革与法治的关系以符合法治原则;增设监察委员会留置权在《刑事诉讼法》中的司法衔接,以坚守程序底线;细化留置权在权力运行中的权力设置以制约权力与保障人权。  相似文献   

4.
监察法总则关于监察对象的规定和分则中的规定不一致,应当通过解释理解的方式将分则中的规定与总则实现逻辑上的协调和统一。对于民主党派而言,除将明确列举的机关之公务员作为监察对象外,应当慎重适用监察法所设定的弹性条款,尤其是对"有关人员"的理解不宜做扩大适用。鉴于民主党派自身政治地位和责任的匹配性,兼职的基层党组织之党务人员和普通党员的党务管理及参政议政行为,不应列入监察对象。在监察法实施细则出台之前,应当从有利于当事人的法理出发确定监察对象,避免监察法对监察对象规定的模糊性导致监察监督面过宽,从而造成不良的执法效果。  相似文献   

5.
我国《监察法》以监察留置措施取代“双规”“两指”等反腐败手段,其目的主要在于实现对调查对象人身自由限制的法治化、规范化,既为监察机关权力行使提供合法性支撑,也为被调查人员的正当权利提供制度保障。但当前监察留置措施仍然存在适用条件和程序模糊不清、对被留置对象权利保障不足、缺乏外部监督和制约机制等问题,亟需在制度设计和具体适用层面进一步优化。结合对域外其他国家和地区权力监督经验的镜鉴,我国的监察留置措施还需进一步明确监察法律法规的体系性定位与解释权限,细化监察留置措施的适用条件和程序,增强对被监察留置对象合法权利的保障,强化对监察留置措施运用的外部监督和约束,以此推进监察留置以及监察权行使的法治化。  相似文献   

6.
2019年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的决定》,明确"国家监察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监察法规"。决定自2019年10月27日起施行。栗战书委员长在会议讲话中指出,依法作出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的决定,明确制定监察法规的权限、程序和备案审查等内容,保证各级监察机关更好执行和适用监察法。  相似文献   

7.
中国共产党党纪"两规"措施是党内法规规定的纪检机关调查党内违纪案件的一项纪律约束措施和组织措施,其历史渊源最早可追溯到民主革命时期的军事禁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由于被调查人不具备隐匿、逃逸的条件,党内违纪案件检查不限制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隔离审查措施与"两规"措施高度相似;"文化大革命"时期被广泛使用,成为"两规"措施的雏形;改革开放以来,在以经济案件检查为主的背景下,"两规"措施应运而生。随着依法治国逐步推进,"两规"措施已经完成规范化,正努力向法治化迈进。  相似文献   

8.
"谈话"是监察法所确定的十二项法定调查措施之一,然而"谈话"作为一种制度,是对传统诉讼法以及行政监察法的超越,是监察法的一项全新创设。谈话制度贯通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兼具监督、调查和处置三项功能。在监督阶段,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必须经常、大量运用谈话发现问题、纠正偏差、预防腐败,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在调查阶段,谈话是问题线索初查核实的主要手段,在正式调查中可以有效配合其他调查措施提高调查的效率和效果;在处置阶段,四种谈话处置方式可以作为党纪处置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构建起宽严相济、软硬兼施的监察处置体系,实现纪法衔接、纪法协同。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的出台,既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国家治理法治化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从监察职权、监察程序、监督机制以及权利保障四个方面,有力推进国家监察体制的法治化改革。  相似文献   

10.
锐词     
《群众》2017,(20)
正留置十九大报告指出要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该词原是《警察法》规定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指经公安机关批准将当场盘问发现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留在公安机关继续查问的行为。报告中的"留置"与上述内容指涉有所不同。专家表示,留置的审批权力是特定的,留置措施的期限是确定的,留置的条件也更加明晰。  相似文献   

11.
正监察法第九条规定,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在实际工作中,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主任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提请人事任免时,一些地方使用"议案"这种公文形式。笔者认为,法律没有赋予监察委员会主任向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的权力,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主任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提请人事任免用"请示"为好。  相似文献   

12.
正制定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对于创新和完善国家监察制度,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3月13日、14日,围绕监察法草案,代表们认真审议,不断深化对监察体制改革的认识。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监察法草案第2条规定:"坚持中  相似文献   

13.
新时代制定的国家监察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部系统规定国家监察与反腐败的法律,是惩治与预防相结合的反腐败专门法。确认中国共产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创设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于一体的监督体系,构建中国特色的惩治预防模式是监察法最为显著的中国特色。梳理监察法的实施障碍因素,明晰实施路径,是保障国家监察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监察法权威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4.
在纪检监察合署办公的体制下,纪检机关和监察机关合为纪检监察机关,纪律检查权和国家监察权合为纪检监察权。诸如留置为何能取代"两规"措施、监察委员会为何不向人大报告工作、监察委员会为何是政治机关等制度设计,皆可从合署办公的体制中寻得合理的解释方案。合署办公体制对权力属性的形塑作用,使纪检监察权承载了纪律检查权和国家监察权的二元属性,且纪律检查权属性对国家监察权属性有明显的吸纳倾向。因此,虽然通过修改《宪法》和制定《监察法》将监察委员会纳入国家机构体系,继而实现了纪检监察权的国家法律治理,但由于纪律检查权属于执政党权力之范畴,是故还有必要将党内法规引入权力治理机制,实现纪检监察权的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共治。  相似文献   

15.
以监察留置取代“双规”体现了我国法治的进步。但监察留置涉及对被调查人人身自由的强制,必须在法治框架内运用。为此,《监察法》在总结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构建了监察留置审查模式,但其依然存在内部规则冲突、概念模糊、监督乏力等问题,需要通过优化《监察法》监察留置实体审查条款、建立健全对监察留置措施适用的监督机制等途径予以完善,以有效防范监察委员会滥用监察留置措施。  相似文献   

16.
媒体搜索     
正聚焦监察法草案二审稿据新华社2017年12月22日报道,监察法草案于2017年12月22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二次审议。自2017年11月7日监察法草案在中国人大网首次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以来,共有3700多人提出1.3万多条意见建议。草案二审稿回应各方关切,据此进行了多处修改和完善,突出了规范监察权力运行和依法保障被调查人合法权利的内容,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精神。草案二审稿明确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监察委专项工  相似文献   

17.
特别谈话     
<正>对胡某立案并采取"两规"措施已经28天了,距离批准的"两规"时限仅剩下两天,案件一直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省纪委分管案件的领导决定,派老纪去谈一次话,然后决定是申请延长"两规"期限,还是解除"两规"措施。胡某是省属某国有企业副总经理,因在履行职务中失职和涉嫌受贿被省纪  相似文献   

18.
正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标志着事关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的监察体制改革,进入全面实施的实质阶段。监察委员会起初就被赋予了重要的历史使命,它要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其中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如何理解监察对象的范围。监察法第十五条采取了概括加  相似文献   

19.
正3月13日下午,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陈辐宽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时说,监察法作为国家反腐败立法,明确了监委政治机关的定位和从事政治工作的职权,通过国家法律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机制固定下来,体现了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一当代中国最高政治原则,具有鲜明  相似文献   

20.
"两指两规"措施是纪检、监察部门惩治腐败的有效手段,但其实质为党内纪律性的处理措施,而不是刑事司法措施。本文在对"两指两规"措施的优劣进行评析的基础上,指出我国应立足现阶段国情,将"两指两规"措施纳入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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