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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对立法中应予反对的对象,亦为对垄断行为年份具体届定,垄断是一种广义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除垄断行为外,广义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还包括以不正当人事竞争行为和限制竞争行为,而仪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仅指以不正不雁事竞争的行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范畴理解不一,导臻立法上,一些国家制定统一的不正当竞争法规范所有不正当竞争行为,另一些国家则将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垄断行为分别立法,我国于1991年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留待日后条件成熟时制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一方面要求维持政党的市场竞争秩序,另一方面要解决竞争不足的问题,制定《反垄断法》已是形势使然,确定《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要立足于保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利益,从而维持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小企业生成和发展的权利。  相似文献   

2.
魏剑光 《法制与社会》2010,(30):101-101
在允许知识产权产品平行进口的前提下,如何对平行进口的行为进行规制,知识产权法的规制只是一个方面,在知识产权法保护之外,反不正当竞争法起着拾遗补缺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知识产权的权利性质决定了其独占性和垄断性,但是如果没有相应的制约机制,极易导致知识产权人对此独占权的滥用,从而产生限制竞争行为。对此,仅靠知识产权法本身是无法解决的,需要通过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来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4.
当前,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范围越划越广泛;同时,无论是在国际条约中还是在一些国家的反不正当竞争立法与判例中,也存在着不断拓宽与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范围的趋势。如在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中就把专利法所无法保护的商业秘密作为反不正当竞争保护的一个新的重要方面。而在1996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起草的新的《反不正当竞争示范法条》中,则把与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总结为五大类,并在每类下又都作了具体的分类。1994年新修正的德…  相似文献   

5.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十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对象应为经营者、消费者与公众以及他们的利益;对经营者应取消营利性的限制,凡其行为促进或足以促进其他经营者的竞争,不问是否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皆可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主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宜采取一般条款加特别列举的方式;在禁止性条款上,应根据保护客体的不同,采取三分法把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化;为更好地平衡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消费者和公众之间的利益,应合理设置适用除外制度;应取消商品知名度的限定,直接以商业标记是否为相关公众所周知作为禁止混同条款适用的前提;应将不可期待的烦扰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禁止范畴;单列条款对比较广告进行规制;明确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在调整范围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差异;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在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成果保护上,呈并列关系。若依反不正当竞争法创设出公平竞争权,将有悖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公平竞争秩序的主旨,扭曲其保护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功能,窒息公平竞争。  相似文献   

6.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日臻完善,公众的法律意识的与之日俱增,企业也愈加注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期冀通过更加完善的法律来保障自身权益。从上世纪80年代至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颁布、修订与实施了《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多部法律,初步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对知识产权予以保护的法律体系,较好地保护了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实现企业合理竞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存在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主体方面的界定范围狭窄等弊端,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就存在着不尽完善之处。因此,本文立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从存在的问题入手,剖析保护的不足,找出《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缺乏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般条款、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涵盖不全以及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限定过于狭窄、缺乏兼备独立性和权威性的执法机关等问题,并提出可行的对策加以完善对策,以期为更好地发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作用,实现企业之间的合理竞争。  相似文献   

7.
陈耿华 《法学》2023,(1):164-180
长期以来,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存在扩张适用的现象。其直接原因是大量新型市场竞争行为不断涌现,类型化条款难以直接适用下的实用主义选择,根本原因是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功能定位及法律属性的误解。一般条款的扩张适用容易导致过度干预市场行为,由此引发的“假阳性错误”很大程度上背离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初衷。基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竞争观的重构、自由竞争价值的倡导、确保适度干预原则的贯彻及其作为行为规制法的功能回归,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角色定位应回到市场机制的辅助工具上,在审慎论证的基础上启动一般条款。一般条款适用的优化需进一步明确其适用条件,借助法律论证分析框架弱化商业道德标准的不确定性,关切经济分析标准并援引实质性替代等方法分析之,对超出知识产权保护期限的作品原则上不再获得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保护。  相似文献   

8.
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与限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江帆 《现代法学》2007,29(2):84-90
知识产权法对知识所建构的权利义务规范以及民法基本原则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限制存在着天然的缺陷。知识的私有性与社会性,决定了知识产权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被保护与被规制的关系。反不正当竞争法着眼于侵权人,保护知识产权不受侵犯;反垄断法着眼于权利人,以便防范知识产权的滥用。二者弥补了私法层面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不足和对滥用知识产权行为制约的局限。  相似文献   

9.
反对不正当竞争 保护知识产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纵观世界各国的竞争立法及有关国际公约,无不将制止不正当竞争,保护知识产权作为其重要内容之一。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亦不例外,它与知识产权(主要是工业产权)专项立法相互配合,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角度,进一步拓宽和强化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10.
对于互联网平台公开数据的保护不宜采取赋权的强保护模式,应当采取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规制模式。激励理论与公地悲剧理论不能作为互联网平台公开数据赋权保护的正当性基础,赋权保护无法满足数据权利的法定性与透明度的内在要求,强行适用赋权保护会过度妨害数据市场运转、数据技术提升、科学研究以及数据共享。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互联网平台公开数据时,须转变数据保护的思维理念,摒弃司法实践中的权利侵害式裁判模式,回归对互联网平台数据竞争行为自身的正当性评判。在一般性条款的适用过程中,司法裁判者应秉持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谦抑性,并借用比例原则对互联网平台数据竞争行为的边界进行限定,维持不同数据相关主体利益以及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11.
论知识产权法与竞争法在促进有效竞争方面的平衡与协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冯晓青 《河北法学》2008,26(7):40-49
知识产权法不仅需要维护权利所有人的利益,而且需要服务于维护公平竞争的目标。在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竞争法之间,存在一种利益平衡问题,需要实现知识产权的行使与反垄断控制、反竞争控制间的平衡。这种平衡机制总的来说是平衡各种应当保护的利益,主要涉及知识产权的私人利益和促进公平竞争的社会利益。  相似文献   

12.
'United States v Microsoft: High-tech Antitrust'. This article considers some of the substantive issues that have been raised by the case brought against Microsoft and that call into question the application of competition law to high-technology industries. Drawing arguments from both the United States and European Union jurisdictions the article focuses in particular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competition law. Consideration is also given to product development and bundling, and to predation through innovation. In conclusion the author suggests that competition laws should continue to be applied to this sector, but that traditional analysis needs to be refined, and that intent should be more carefully considered.  相似文献   

13.
现代知识产权制度是个有机整体。标题可能受到版权法、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一般而言,标题可版权性的要件是原创性,并且不是普通的、惯用的词汇;单个作品的标题不能够获得商标法保护,丛书的标题则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受到商标法保护;当标题获得第二含义,并且被告对标题的使用造成了公众混淆时,标题才可受到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相似文献   

14.
论国际技术贸易中的知识产权限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知识产权实施合理的限制措施 ,用以防止权利人对知识产权的滥用 ,防止限制贸易和对国际技术转让造成不利影响的不合理做法 ,是国际技术贸易秩序的重要内容。本文根据国际法与国内法的最新进展 ,分析和讨论了国际技术贸易中的三种知识产权限制 :权利用尽原则、强制许可制度、许可合同中反竞争行为的禁止。  相似文献   

15.
谢晓尧 《现代法学》2003,25(2):164-169
欺诈在合同法中是一种意思瑕疵 ,在信息社会里 ,欺诈作为误导公众的行为 ,是一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能简单地视为合同法的特别法 ,欺诈的研究不应拘泥于意思表示的狭隘范围 ,反欺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应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范畴来考察。从竞争法的角度来看 ,欺诈不要求行为人具有主观故意 ,一种行为只要在客观上有误导消费者的效果 ,就足以构成欺诈。欺诈的救济措施 ,在主体设计、补救措施和赔偿责任上均有区别于传统合同欺诈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16.
商标法中在先权利的知识产权法解释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李扬 《法律科学》2006,24(5):41-50
在先权利的解释应当坚持知识产权法定主义和整体性知识产权法观念;在先权利是指法律效力低于知识产权特别法规定的权利的某些权益,或者指那些知识产权特别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民法虽然有规定,但是按照这些法律,当和商标权发生冲突时难以进行处理的权益;能够成为商标注册阻却和注册商标撤销事由的在先权利应当在商标核准注册之日之前在全国知名,而作为注册商标专用权限制事由的在先权利,只要求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知名即可;注册商标权人有权要求在先使用人附加区别性标记,在先使用人有权扩大自己的营业范围,但是不得有不正当竞争行为。  相似文献   

17.
曾凤辰 《华中电力》2021,(2):157-168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关系的司法政策可化约为一项法律规则,授权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援引反不正当竞争法为知识产权提供附加保护。这项政策的适用难点在于其适用条件。该政策的一阶适用条件为,知识产权法未予禁止的情形构成法律漏洞并且立法者未禁止法院填补漏洞。可是,存在一些阻却漏洞认定或填补的知识产权法律规则。只有为阻却漏洞认定或填补的规则设立例外,一阶适用条件才能成立。而为阻却漏洞认定或填补的规则设立例外以法院拥有对这些规则的续造权为前提。法院的续造权因此构成二阶适用条件。按我国国家机构权力配置的标准,法院应享有续造权。法院行使续造权应受论证负担规则的限制。  相似文献   

18.
董中保 《行政与法》2005,(12):82-84
众所周知,美国在新的《综合贸易与竞争法》上新增有一所谓“特殊301条款”,该条款的内容是规定相关国家如果不保护美国的知识产权,或者阻碍依靠知识产权的美国企业进入该国市场,美国就把它列为“重点国家”,要实施贸易报复。中美知识产权的争议就是这样产生的。本文阐述了中美知识产权争议的由来、内容、焦点和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应该采取的主要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19.
商标权的双重属性及其对商标法律制度变迁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TRIPS协定》序言在承认知识产权为私权的同时,承认知识产权所具有的公共政策目标,全面揭示了包括商标权在内的知识产权所具有的双重属性,即作为财产权的自然属性和作为公共政策工具的社会属性。商标权的双重属性深刻影响着商标法律的制度变迁,使商标法在追求竞争政策目标实现的总体趋势下,某些时候呈现逆竞争政策发展的态势。在商标法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中,商标权的私权属性与公共政策工具属性的协调发展是一个永恒的命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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