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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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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工智能为当代刑法体系孕育了一场知识蜕变的大变革时代。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等犯罪的基本特征相继发生变动,犯罪构成要件要素体系的量变也在发酵,旋即策动当代刑法体系的演变态势。但有待澄清与厘定人工智能犯罪这一前提问题,以明确当代刑法应对的逻辑基准。人工智能与传统犯罪的交互与碰撞不止,加速呈现这类新型犯罪的规范面貌与轮廓。对于“工具型”“对象型”人工智能犯罪,要兼顾传统罪名、特别是计算机犯罪与纯正网络犯罪的关联性与“扩张适用”潜能,分别确立“嵌入式”“特定式”应对逻辑。对于“独立型”人工智能犯罪,宜倡导“建构式”的理论应对机制,防止因刑法规范供给不足引发刑事风险的外溢;特别是立法完善不宜搁置不前。  相似文献   

2.
犯罪构成理论被认为是现代刑法学犯罪论的基础。犯罪构成理论认为,一个人的行为之所以称之为犯罪,是因为与行为有关的要素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犯罪的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和犯罪的客体四个要件。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对自己罪行负刑事责任的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法人)。对于自然人来说,只有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刑事责任。单位是人格化了的组织系统。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在进行犯罪活动时的思想意识活动。根据犯罪时的心理态度的不同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的外在的表现,包括行为、行为方式、行为对象、行为的危害结果以及犯罪活动赖以存在的特定的时空条件等要素。犯罪客体是主体的犯罪活动所侵害的社会利益。犯罪构成理论及其模式在刑法理论上和刑事司法实践中都有重要的影响。然而,犯罪构成概念的使用和体系的设置与犯罪、刑事责任、刑罚等概念和要件之间存在着矛盾、竞合、不相协调等问题,本文拟就此提出几点质疑。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法学界普遍认为,行为要构成犯罪,必须以犯罪构成要件的满足为条件。任何行为,只要符合某种犯罪的四要件,犯罪就成立。而传统大陆法学家坚持三阶层学说,认为行为要构成犯罪,必须符合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有责性。四要件理论与三阶层学说是否存在冲突,在理论上是值得探析的。  相似文献   

4.
杨建 《法制博览》2013,(1):108-109
按照传统的犯罪构成理论,将犯罪主体作为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造成了逻辑上的矛盾和现实的重重困境。因此,对犯罪主体进行合理的消解,将犯罪主体资格和身份纳入该当性范畴,责任能力纳入有责性范畴,能够为理论的缺陷和实践的困境找到出路。  相似文献   

5.
从组织结构来看,美国有组织犯罪大致经历了从传统黑手党科层型向现代企业型和网络型演进的历程。从有组织犯罪本质认识来看,美国有组织犯罪经历了有组织犯罪民族论——经济论——再到“犯罪”与“组织”结合论三大阶段。美国有组织犯罪类型的流变与概念的演化对我国有组织犯罪治理进入“后打黑时代”有着诸多的借鉴和启示,其中最为迫切的是:对我国本土有组织犯罪的现状应坚持全景式认识,采取“治安秩序”与“经济秩序”并重的分类治理的执法策略,调整打击锋芒;在在刑法学中引入有组织犯罪概念,建构刑法有组织犯罪二元结构模式,进一步完善立法、严密法网;与此同时,进一步缓减在我国威权体制下有组织犯罪治理有效性与法治原则的张力。  相似文献   

6.
段泽林 《法制博览》2014,(2):130-131
不作为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行为。①以不作为实现了犯罪构成要件的情形称作不作为犯罪。不作为犯罪分为真正不作为和不真正不作为犯。不作为犯罪的犯罪构成包括不作为的义务来源,不作为犯罪结果回避的可能性,以及作为义务的履行可能性等具体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青少年犯罪刑事政策是指国家为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以保障青少年人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而制定、实施的方针、指导原则及具体操作措施的总称。目前我国实行的青少年犯罪刑事政策,简单地说就是“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这种中国特色的刑事政策反映了青少年刑事程序中对青少年人权特殊保障这样一种重要价值。人权体现人之所以为人的尊严和价值,是任何人与生俱来,包括青少年。由于青少年违法犯罪在生理、心理等方面和成年人有非常明显的差异,他们对社会环境有较强的依存性,对外界事物认知能力和控制能力较弱,对自己享有哪些权利以及如何实现自己权利的认识较为模糊,对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也缺乏深刻的理解,但改过自新的机会较之成年犯罪人却要大得多,因此社会与法律应该予以青少年的人权以特殊的保护。各种法律法规充分体现了对青少年人权的特殊保护。我国宪法第49条第1敖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受到国家的保护。”强调了国家对于青少年的特殊关怀。类似的如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条“法定代理人可以到场”,第34条“指定辩护”,第152条“不公开审理”,这些规定都针对青少年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给予了特殊的待遇,之所以这样做,不仅仅是为了有效实现青少年的诉讼权利,更是为了保障青少年的人权而产生的。而在这个过程当中,律师起到了不可取代的作用,这也正是我国青少年犯罪刑事政策的体现。  相似文献   

8.
无责任能力未成年人侵害行为的性质决定了正当防卫和共同犯罪的成立范围。主观违法性论认为,无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不属于刑事违法行为,客观违法性论认为,无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属于刑事违法行为。主观违法性论和客观违法性论都存在缺陷,从一般预防的角度出发,应当认为,刑事不法的评价以行为人具有结果回避能力为前提,结果回避能力以结果预见可能性为前提。因此,无责任能力的未成人的行为是否属于刑事不法行为,取决于其是否具有结果回避能力和结果预见能力。  相似文献   

9.
刘丽 《法制博览》2022,(3):56-58
目前关于刑事违法性的探讨、研究已成为刑法学界的热点话题之一.它与民事违法性、行政违法性、刑法学中的社会危害性等概念的关系问题在学界也是众说纷纭,由刑事违法性引申出的对于违法性认识错误问题在司法实践中的处理原则还有待商榷.在各部门法协同治理社会问题的情形下,现代刑事领域下的刑事违法性应具有独立地位,以更好地发其作用和价值...  相似文献   

10.
青少年网络犯罪之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要有效地防治青少年网络犯罪,必须坚持以预防为主,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综合防范体系。在社会对策方面,既要加强“三位一体”的社会教育,又要加强网络自身的管理和安全;在刑事对策方面,既要加强刑事立法方面的建设,又要加强刑事司法方面的建设。  相似文献   

11.
我国当前的少年犯罪定罪机制面临的理论困境是:"理性人"假设背离了少年刑法的立论基础;报应主义刑法理念违背了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其面临的实践困境主要包括主体困境,即少年定罪主体并不独立,以及法律依据上的困境,即少年犯罪与普通犯罪适用同一种犯罪构成。构建独立的少年犯罪定罪机制的逻辑起点应为少年犯罪人。围绕少年犯罪人人格建立的少年犯罪定罪机制具有构建少年刑法的理论价值和预防少年犯罪的实践价值。独立少年犯罪定罪机制的方案设计可以借鉴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少年法的犯罪构成,建立一套少年实体法意义上的犯罪构成理论,以"犯罪事实"和"保护性"为要件。"犯罪事实+保护性"的构成要件与普通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相互独立,相互衔接。  相似文献   

12.
运用整罪分析模式认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故意时,无法合理解释“情节严重”的认识问题以及“刑事推定下明知的过失化”现象,造成本罪故意认定困境。与整罪分析模式截然不同的要素分析方法可以有效解决这个问题。要素分析模式下,故意的成立仅需行为人对构成要件行为不法性有“明知”即可,其他犯罪事实要素的主观心态在所不问。以此为准,当行为人对自己所提供帮助行为违法性以及他人网络犯罪行为有所“明知”时,“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中的“明知”即使因刑事推定方法而过失化,也不影响本罪故意认定。“情节严重”的各项情节中,除与帮助行为非法性提升存在密切关联的情节需故意心态外,其他的只需过失心态即可。  相似文献   

13.
中央政法委提出“有条件地建立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这是我国法制现代化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改革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本文通过对“轻罪犯罪记录消灭”概念的解读与理解,从研究审视域外资源和深入分析本土司法资源入手,提出建立我国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的立法构想及实践问题的解决对策,以期引起对此问题更广泛的关注与更深入的思考。  相似文献   

14.
杜振宇 《法制博览》2015,(7):232+231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的急速增长,未成年人犯罪的现象越来越多,呈逐步上升的趋势,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因素很多,未成年人犯罪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因此,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是至关重要的。本文通过对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现状、原则进行分析,探究如何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更好地保护未成年罪犯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5.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研究——以不起诉制度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的总原则是实行“教育、感化、挽救”。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从轻从宽处理,这是党中央、高检院在构建和谐社会大背景下提出的刑事司法政策,社会各界已达成共识,成为了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标准。因此,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相应的,对未成年犯罪人不起诉的问题越来越受到大家的重视,而这一制度在实践中尚待完善,如标准还不够明确,不起诉后的帮教困难较多等。  相似文献   

16.
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未成年人犯罪构成的日益复杂化、犯罪性质的日益暴力化、犯罪手段的日益成人化,这个问题尤为突出。有报道指出,美国是世界上发生少年犯罪案件最多的国家,“每年有200万以上不到18岁的少年因犯罪而被捕”。  相似文献   

17.
权龙曼 《法制博览》2013,(8):121-122
我国现行的刑事司法的本质是以犯罪人为中心的,这种模式不利于犯罪人的犯罪修正。恢复性司法模式作为一种新型刑事司法诉讼模式,能够对我国现行刑事司法模式起到补足和修正的作用。鉴于此,我们应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设计并完善好这种制度,使恢复性司法模式具有更高的价值取向,使其成为推进我国法治进步的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18.
未成年人犯罪是严峻的社会问题之一,但由于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所决定,不能对未成年犯罪实行严厉的刑事政策。在我国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八种犯罪负刑事责任。对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和无释放可能的无期徒刑是国际公约的基本要求,我国作为缔约国必须遵守该规定。对未成年罪犯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没有实际意义;财产刑对教育、改善未成年罪犯的作用有限,而且有悖于刑事法治公平正义原则,故而不宜对其适用财产刑。《刑法修正案(八)》对未成年人犯罪累犯、缓刑、犯罪报告义务的规定,是进一步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的体现,但仍有立法完善的余地。  相似文献   

19.
本文从案例入手,阐述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含义、沿革和新旧条文比较,通过介绍侵犯法益的不同学说,指明我国大陆地区刑法所采取的学说及其合理性,再逐一阐释了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的内涵及认定标准,最后从法律规定、社会危害性、法益侵害三个角度来解决所提问题,得出没有达到法定年龄、没有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所得的财物能认定为"犯罪"所得的结论。  相似文献   

20.
全球背景下的犯罪形态发展与刑事制裁方式演变初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者认为,在震惊全球的美国“9.1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以后,有必要启动对犯罪发展问题的研究。作者依据社会危害程度等级,将犯罪分为“无组织性犯罪”、“有组织犯罪”、“恐怖主义”犯罪三种形态,并分析了针对三种犯罪形态所采取的刑事制裁方式的历史演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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