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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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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数罪并罚成立范围之立法检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立  林俊辉 《法学》2005,(10):118-123
我国《刑法》规定数罪并罚的成立范围过于宽泛,从而导致数罪并罚的规定与累犯的规定互相矛盾,造成了罪刑不相适应的局面,还对并无错误的原判的既判力产生冲击。关于数罪并罚的范围,我国应当采裁判确定主义。相应地,累犯的成立也应当采裁判确定主义。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再犯新罪的,应当以累犯从重处罚,并在此基础上将其与前罪的余刑合并执行,同时对最终执行的刑罚进行适当的限制。  相似文献   

2.
有期徒刑和拘役尽管都是监禁刑罚,但在适用对象、执行场所、执行方法、享受待遇、法律后果等诸多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数罪并罚时,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和刑法当然解释的方法,应适用并科原则并罚。  相似文献   

3.
累犯与数罪并罚竞合的解决思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耀  李友军 《人民检察》2005,(21):62-63
一般累犯与数罪并罚,在刑法总则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中分别由不同条文规定。二者都是刑罚的具体应用方法。表面看,二者不存在任何适用冲突,但由于法律用语的不明确,导致累犯制度中的一般累犯与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刑罚执行中又犯新罪的数罪并罚之间存在一定范围的竞合,并且给司法实践中如何适用带来争议。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  相似文献   

4.
判决宣告后,刑罚还未执行完之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犯有新罪并发现判决宣告前有漏罪的数罪并罚问题,是法学界和刑事审判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就此谈谈个人管见,以求教于大家。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至六十六条分别规定了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判决宣告后刑罚还未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以及又犯新罪的数罪并罚原则。但是,立法上并未规定判决宣告后刑罚还未执行完毕以前,同时发现漏罪和又犯新罪的数罪并罚问题。这里的所  相似文献   

5.
论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论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完善赵炳寿,田宏杰数罪并罚,是指对一人所犯数罪进行合并处罚的制度。具体他说,是指一人犯数罪,审判机关对其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以后,依照法定原则,确立应执行的刑罚的一种制度。从中可以看出数罪并罚适用的核心有两个方面,即哪些数罪应该...  相似文献   

6.
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刑种有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5种,此5种主刑彼此间称为非同种主刑。非同种主刑的数罪并罚是指一人犯有数罪,人民法院对其所犯数罪分别加以定罪量刑,所判处的数刑为非同种主刑,依照刑法规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的一种合并处罚方法。刑法第69条集中体现了我国刑法数罪并罚的原则,即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同时兼取吸收原则和并罚原则。第69条、第70条、第71条明确规定了同种主刑数罪并罚的方法,对非同种主刑的数罪并罚问题.刑法的规定并不全面,只对死刑、无期徒刑与其他主刑的并罚作了规定。有期…  相似文献   

7.
论数罪并罚     
<正> 数罪并罚,简言之,就是对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理。一般地说,一人犯数罪比一人犯一罪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应当判处较重的刑罚。处理一人犯数罪的案件,由于其自身的特定性,除了根据量刑的一般原则外,还必须适用特殊的原则。这个“特殊”原则,就是数罪并罚原则。  相似文献   

8.
数罪并罚制度,具体而言是指同一个犯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数罪的,或在判决以后,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在刑罚执行中又发现有漏判之罪的,应将数罪合并处理的制度。  相似文献   

9.
《法学》1991,(9)
数罪并罚是指审判机关对一人犯数罪的案件在对其所犯的各种罪行分别定罪量刑后,依照刑法的规定决定应执行的刑罚的并罚原则。对此,我国刑法总则“刑罚的具体运用”一章中设专节(第四节)用三个条文(第64条至第66条)对数罪并罚作了专门规定。然而,由于过于笼统和原则,有些规定也不很严谨,甚至有所遗漏,不可避免地会给刑事司法实践带来许多问题。因此,紧密结合刑事审判实践,为完善刑事法律,在刑法理论上对数罪并罚原则中的一些主要问题进行探索,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0.
编辑同志: 对数罪并罚问题,有的认为应采取“先并后减”的计算方法,有的则认为应采取“先减后并”的计算方法。请问,采取那一种方法符合法律规定。江苏常熟市王声宏王声宏同志: 所谓数罪并罚,就是一人犯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罪,人民法院对于犯罪人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的原则,确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对数罪并罚的计算,各国立法  相似文献   

11.
想像竞合犯的理论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小虎 《法律科学》2005,23(4):75-82
想像竞合犯,是指行为人实施一个事实行为,而同时触犯两个以上罪名的犯罪形态。其基本特征为:想像的犯罪竞合,实质的、裁判的一罪;基于单一或复合罪过的一个事实行为;同时触犯数个不同罪名的具体犯罪。想像竞合犯不同于规范竞合与结果加重犯。想像竞合犯一个事实行为的重复性,强调的是事实行为在数罪评价中的整体重复,包括准整体重复。打击错误原则上可以视为想像竞合犯的情形。对于想像竞合犯从一重处断。  相似文献   

12.
论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   总被引:24,自引:0,他引:24  
"为他人谋取利益"旨在说明国家工作人员收受的财物与其职务之间具有对价关系;"为他人谋取利益"中的"他人"包括行贿人、行贿人所指示的第三人以及单位,"利益"包含正当利益与不正当利益;将"为他人谋取利益"限定为客观上实施了谋取利益的具体职务行为或者解释为主观要件要素,不具有合理性;"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最低要求是许诺为他人谋取利益;事先没有约定,在为他人谋取利益之后收受作为职务行为的不正当报酬的财物的,成立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构成其他犯罪的,除刑法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应当与受贿罪实行并罚。  相似文献   

13.
四名重刑犯杀害监狱警察,从监狱大门越狱脱逃,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中央领导高度重视,公安部发出通缉令,警方立即展开搜捕行动,并调动了一架小型飞机在空中搜索。经过67小时的搜捕将越狱罪犯捕获。本案非常典型、复杂,在预备、实施既遂、后续逃跑过程中,四名越狱罪犯犯下了累累罪行。笔者认为,以本案脱逃越狱的性质为切入点,立足于本案共同犯罪的整体基础,从脱逃越狱犯罪的整个发展过程来看,本案应该定性为故意杀人罪、组织越狱罪及后续行为构成的诸多罪实行数罪并罚。以此案来审视我国现行《刑法》的相关规定,应设立越狱罪。  相似文献   

14.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所见刑罚原则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是西汉初年的法律辑录 ,这批简文对刑事责任年龄、故意与过失、数罪的处罚等都有较细密的规定。其它刑罚原则有诬告反坐原则、证言不实反坐原则、连坐原则、上诉不实加刑原则等。汉律在定罪量刑时 ,充分考虑皇权和尊长的地位 ,对于触犯皇权和尊长都要从重处罚。此外 ,对于触犯人伦、群盗犯罪以及官吏犯罪也予以重惩 ,而对于自首和犯罪后自动减轻犯罪后果等则采取从轻处罚的原则。汉初的刑罚原则与秦律所载刑罚原则基本相同 ,西汉武帝以后在具体的操作细节和适用标准方面有所改变。  相似文献   

15.
论想象竞合犯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林亚刚 《法律科学》2004,22(1):31-35
想象竞合犯是非数罪形态之一 ,虽然我国现行刑法中并没有想象竞合犯的明文规定 ,但理论上普遍承认这种犯罪形态。想象竞合犯在理论上 ,应承认异种想象竞合犯为宜 ;其法律性质作为科刑上的一罪来理解比较恰当 ;在想象竞合犯的情况下 ,行为人主观上实际是具有数个罪过。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法理论上的牵连犯问题研究   总被引:22,自引:0,他引:22  
牵连犯应是指犯罪人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 ,而其犯罪方法或结果行为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如何认定牵连犯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之间的牵连关系 ,存在不同观点 ,其中折衷说较为科学 ,即应从主客观两方面去分析、认定。无刑法规定性和不实行并罚性 ,应是牵连犯的本质特征。对于牵连犯与吸收犯、想象竞合犯、结合犯之间的异同 ,必须在理论上深入研究 ,并在刑事法律上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7.
目前关于想象竞合犯的三大处断原则均存在不足。对此,必须以全面评价原则与禁止重复评价原则为指导,以行为无价值、结果无价值、主观罪过三要素为核心,构建新的想象竞合犯处断规则,即想象竞合犯的处刑应当是数罪中最重之宣告刑加上余罪之宣告刑的2/3。该处断规则必须在《刑法》第69条之下运行,即遵守限制加重原则,且如果数罪中有死刑或无期徒刑的,采取吸收原则,执行死刑或无期徒刑;如果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同样采吸收原则,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采逐次执行原则,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相似文献   

18.
此次涉新冠疫情犯罪,对刑法教义学提出了新挑战,使涉疫情犯罪教义学成为可能,同时带来非常时期刑事政策、刑法理念与规范等方面的争议。依法从严从重涉疫情犯罪之战"疫"刑事政策,并不只是量刑意义的,也涉及从严解释在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区分中的实现,涉疫情犯罪的不法性在非常时间尚需进行个别化判断,并需要立足于义务冲突理论化解不法性等争议问题。《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界限上,没有区分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这会导致从严解释的政策意图落空。区分涉疫情犯罪之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的标准,除传统的法理标准外,还需强化政策标准,并发展与实践"明确优先于不明确"的法理标准。  相似文献   

19.
将罪数论升级为竞合论,关键在于要使罪数论的定罪量刑功能转变为竞合论的量刑功能。想象竞合是竞合论中最为重要的成员,它是一个针对自然行为犯数罪如何量刑的理论。在对想象竞合行为定罪时,犯罪构成仍是定罪的惟一标准,因此想象竞合为数罪,在判决书中,要将数罪一一列明。如果对想象竞合数罪并罚,就否定了其存在的必要性。不能对想象竞合数罪并罚的理由,就是想象竞合的存在根据。想象竞合的数罪中,不法量刑情节与特殊预防必要性的情节高度重合,数罪并罚会造成量刑中的重复评价。较轻的一罪在想象竞合的量刑中仍具有一定的发言权,即宣告刑不能低于轻罪的最低刑,同时必须考虑轻罪的附加刑。  相似文献   

20.
“宽严相济”与“两极化”之辨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美国的两极化刑事政策在生成背景、基本含义、精神实质等方面都有显著区别,不宜混淆。两极化刑事政策的生成背景是矫正刑运动的危机及其反动,其基本含义是重重和轻轻二元分立、两极分化,其精神实质是重刑主义。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生成背景是对严打刑事政策的反思和纠正,其基本含义是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大小实行宽区别对待、宽严互济、互补,其精神实质是宽严适度、侧重宽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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