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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与传统的名誉侵权行为相比,网上侵犯名誉权行为出现了新的特点。在这些新的特点下,名誉权的内涵有了新的变化。本文从网络名誉侵权的概念出发,分析了网络名誉侵权的特点及行为方式,进而分别对网络名誉权的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进行界定,并在此基础上对两者进行了具体的分类。最后探讨了其如何确认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随着现代网络及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泛,使得人们的生活更加便利,但是同时也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主要是出现了很多侵犯个人信息以及隐私权的现象,这样对网络乃至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都会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我们必须采取措施通过法律来规制这些侵权行为。因此,本文旨在通过研究网络隐私权以及侵犯网络隐私权的行为,提出规避侵权行为的建议,以期达到一定的保护网络隐私权的效果。  相似文献   

3.
我国版权法中明确将作品的众多利用方式,例如复制、传播和改编等等,列举为版权人的专有权利范围,任何人未经版权人授权且没有法律豁免,对版权作品实施了专有权利范围内的行为,就会构成直接侵犯版权。但是,版权的保护范围并不仅限于此。有些当事人虽然没有亲自从事复制、传播或改编等直接侵权行为,但是由于他们与直接侵权行为或者直接侵权人的关系,也应当对直接侵权行为承担一定法律责任,这就是侵犯版权的间接责任或者称为问接侵权。根据国际版权界主流观点,间接责任主要包括辅助侵权和转承责任两种形式:辅助侵权是指当事人在知道或有理由知道直  相似文献   

4.
论网络侵权责任中的反通知及效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互联网科技的不断发展,人们日常生活对网络的依赖有增无减。人们在享受网络带给生活的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倍受各种网络侵权行为的干扰。《侵权责任法》第36条为解决网络侵权问题找到了出口,但除了该条第2款中明确规定的被侵权人享有向网络服务提供者发出通知的权利之外,侵权网络用户也享有向网络服务提供者发出反通知的权利。这样才能平衡网络侵权中以网络服务提供者为中心的被侵权人、侵权网络用户和其他网络用户之间的利益。  相似文献   

5.
曹晶 《法制与社会》2013,(13):61-62
近年"人肉搜索"侵犯公民网络隐私权的事件频发,严重侵扰公民的现实生活,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法律应当对"人肉搜索"的行为进行有效限制。本文中主要研究"人肉搜索"中网络用户侵犯他人网络隐私权的民事责任,尤其是多主体的复杂侵权过程中多个侵权主体内部如何进行责任划分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汪燕 《法制与社会》2012,(18):278-279
网络电子交易的兴起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起了很多法律问题,商标侵权便是其中之一.在网络电子交易平台用户实施商标侵权行为、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时,该交易平台的提供者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本文认为,如淘宝、易趣等网络电子交易平台提供者本身并不参与商品或服务的实际交易,是独立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没有实施任何侵犯原告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因此不构成直接商标权侵权.只有其在主观上明知或应知而不知的时候,可能构成间接侵权.网络电子交易平台提供者在接到相关权利人符合规定的通知之后,应当及时断开链接和删除侵权商品信息,否则将就通知之后的扩大部分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7.
在当今网络时代网络信息安全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一大问题。本文探讨了影响网络安全的主要因素,从而指出了在网络社会应遵循的特有的网络伦理,网络主体在网络世界中也有相应的权利和尽相应的义务。  相似文献   

8.
浅谈网络隐私权的保护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张伟 《法制与社会》2011,(20):209-210
互联网的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给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同时网络也使得人们的隐私变得更加透明,让现实空间里个人隐私权的问题延伸至网络空间。因网络具有互动性,网络隐私权一旦被侵害代价极大,所产生的后果远远大于传统意义上的隐私权侵害。针对当前网络隐私被侵犯之现状,本文从网络隐私权保护出发,分析了网络隐私权的内涵与侵权行为的表现,在此基础上指出了我国网络隐私权保护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网络隐私权保护的策略。  相似文献   

9.
论网络内容提供商的侵权行为及其责任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蔡颖雯 《法学论坛》2005,20(1):104-110
互联网的发展和成熟 ,不仅诱发了信息交流方式的革命 ,而且导致许多网络侵权行为的发生。网络内容提供商的侵权行为就是现代侵权行为法发展起来的一种特殊的网络侵权行为 ,在网络时代如何规范该类侵权行为 ,如何建立一套互相制约相关各方权利、平衡各方利益的法律制度 ,合理保护权利人的利益 ,对网络内容提供商的侵权行为进行有效的制裁 ,同时又能够保证网络产业的健康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相似文献   

10.
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中的提示规则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为因应网络侵权的特殊性,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确立了此类侵权责任的明知规则与提示规则.但是,依据该法,提示规则并非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共同侵权行为成立后的免责条款,其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侵权行为是否存在承担审查义务,与立法初衷相悖,引发实务中的种种弊端.本文认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缺乏承担审查义务的能力,因此应该免除其该种义务,而代之以权利要求者的证明义务,以达成<侵权责任法>第36条的立法目的.  相似文献   

11.
论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网络作品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构成宜采四要件说."行为的违法性"在于侵权行为符合著作权法所规定的形式;"损害事实"应当发生于网络上的侵权,并具有可补救性;网络著作权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间的因果关系比传统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更具复杂性;主观过错既表现为一种心理状态,又体现为一种行为活动.  相似文献   

12.
确认身份型的"人肉搜索"在一定程度上对严重违背道德甚至是公序良俗却尚未构成违法的行为有相当大的威慑力,对保护善良风俗、提倡伦理道德有相当大的作用,同时也是公民自由发表言论的一种渠道。但是,这样的搜索也确实是一种侵犯当事人隐私权、名誉权等人格权利的行为。当公民在网络环境下的言论自由权遭遇侵犯他人权利的危险时,必须对二者进行权衡并从中找出二者的平衡点,那就是对于网络言论自由的限制。  相似文献   

13.
互联网的发展和成熟,不仅诱发了信息交流方式的革命,而且导致许多网络侵权的发生。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行为是现代侵权行为法发展起来的一种特殊的网络侵权行为,在网络时代如何规范该类侵权行为,如何建立一套制约相关各方权利、平衡各方利益的法律制度,合理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对纲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行为进行有效的制裁,同时又能够保证网络产业的健康发展是至关重要的。笔者根据不同的情况对网络内容提供商和网络服务提供商的着作权侵权责任加以分析.进而提出建构我国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侵权责任的相关制度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4.
在网络环境下,数字技术开辟了人类活动的新天地,它不仅从物理学意义上大大缩短了人们之间进行交流的距离和时间,也使人们获得和传播信息更加方便.在网络环境下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呈现出很多特征,网络信息著作权的保护面临很多的挑战,必须加快著作权法和刑事法律的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15.
李鑫 《法制与社会》2013,(7):238-239
数字技术的发展改变了信息传播的方式,产生了数字出版及网络版权这样的新生事物,网络版权侵权行为也随之而生,但在如何认定这一行为的问题上有很多亟待解决的难题。本文针对网络版权侵权行为的认定,从网络版权及其侵权行为的界定入手,分析了在认定网络版权行为时所面临的实体层面的和证据层面的难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  相似文献   

16.
在一个文明、民主的国家中,每一个公民都应当拥有防止个人信息被非法收集和利用、私人秘密被不当或者恶意的披露、私人领域被人非法侵入的权利。但是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时代在带给人们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的麻烦,其中对于人们隐私权的侵犯事件也不断出现,使得人们更加关注于在网络环境下对于自己隐私权的保护问题。本文就将分析一下网络隐私权的保护问题。  相似文献   

17.
网络侵权行为司法管辖权初探(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接上期)五、原告所在地是否可以作为管辖权的基础和侵权结果发生地由于侵权行为通过网络来实施,使侵权行为的影响力不断扩大,被告通过其侵权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利益,其侵权后果往往在原告所在地最为严重。同时,由于网络的可交互性,被告可以比传统的侵权行为更方便地指向原告所在地。被告的商业行为试图进入原告所在地,侵害原告权利,可以表明其愿意接受原告所在地法院的管辖,或者说被告是可以预见被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结果的。这些观点在美国一些判例中已有适用。网络侵权行为的影响力更指向了原告住所地,可以考虑将原告所在地作…  相似文献   

18.
网络著作权人是进行网络著作权贸易的主体,其身份是发生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时主张权利的基本前提.网络著作权权利主体身份的确认主要涉及到网络作品作者身份的确定,在实践中可依据署名推定网络作品的作者,倘若署假名或未署名,可利用网络注册号和密码验证、由网络服务商提供证据、借助数字作品版权登记等平台和通过公证的书证认定网络作品作者.  相似文献   

19.
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目前的社会出现了现实世界与网络虚拟世界相互交织共存的现象,我们对网络德依赖度不断上升,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了网络侵犯个人信息权的问题.这使得个人信息权保护问题成为了人们的关注焦点之一.民法是保护个人信息权的一项基本法律,要求明文规定个人信息权的保护内容,即在民法中,专门规定保护个人信息权的内容,明确侵权应该承担的民事责任.本文从研究我国个人信息权的民法保护实际情况入手,研究在个人信息权的民法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并完善个人信息权的民法立法保护,为有效遇制侵权行为提供理论参考.  相似文献   

20.
吴灿 《法制与社会》2013,(19):19-20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计算机、网络成为人们生活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随着信息网络的发展及其应用的普及产生了一些网络侵权行为和网络犯罪活动,为了净化网络环境,实名制开始得到推广应用。网络实名制的推广在一定程度上便于侵权等的确认,但由于网络技术自身的原因以及相关信息数据管理者的个人道德等问题会导致该种信息的泄露等,从而造成对于实名制网民隐私权的侵犯。本文从隐私权入手,在分析网络实名制环境下隐私权保护相关问题的基础上,探索有效的民法保护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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