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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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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新《合同法》)已于1999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新《合同法》从不同层面规定和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这是立法指导思想上的一大进步,是法制的完善。一、合同自由原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合同自由原则即当事人自愿原则,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决定缔结合同、选择相对人、决定合同的内容和形式等  相似文献   

2.
拒绝交易作为合同自由原则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产物,一方面应充分保护市场主体的交易自由,使合同自由中缔约自由、选择当事人自由、内容自由、方式自由等内涵能够深化;另一方面,反垄断法又要求在实质上促进竞争机制作用的发挥,做到实质上的公平,因而产生了拒绝交易的反垄断法规制问题。  相似文献   

3.
拒绝交易作为合同自由原则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产物,一方面应充分保护市场主体的交易自由,使合同自由中缔约自由、选择当事人自由、内容自由、方式自由等内涵能够深化;另一方面,反垄断法又要求在实质上促进竞争机制作用的发挥,做到实质上的公平,因而产生了拒绝交易的反垄断法规制问题。  相似文献   

4.
情事变更原则,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不可预见的事情的发生(或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事变更),导致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显失公平)时,则应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的法理。我国合同法未按学者建议规定情事变更原则,备受指责。  相似文献   

5.
对于外派船员雇佣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不违背强行性法律规定和不规避法律的情况下可以自由地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没有选择法律时,适用船员所服务的船舶的船旗国法。我国《海商法》修改或《船员法》制订时应专条规定外派船员雇佣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准据法时,适用船旗国法。  相似文献   

6.
唐英 《前沿》2011,(14):10-13
保险合同的主体应分为当事人主体和非当事人主体,当事人主体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非当事人主体是指被保险人。投保人法定变更的事由应包括:(1)投保人合并或分立;(2)投保人死亡;(3)投保人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4)投保人单方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法定变更的事由应包括:(1)保险人合并或分立;(2)人寿保险合同的保险人解散、被依法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被保险人法定变更的事由应包括:(1)财产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死亡;(2)财产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相关权益发生移转。我国现行保险法关于保险合同主体法定变更的立法缺失和粗疏,应予以补充和完善。  相似文献   

7.
政府采购合同是着民事合同的“外衣”,深藏着行政的实质。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的委托人是政府采购合同的必然的一方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受到限制;合同内容中存在着非约定权利;合同的变更或终止受到限制。解决政府采购合同纠纷,采用民事救济与行政救济途径相结合的方式。  相似文献   

8.
情事变更原则是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出发点的债法的重要原则。其含义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之后,非因当事人双方的过错而发生的情事变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如果履行会显失公平,因此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依情事变更原则就合同的变更部分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公裁。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及法制现状,合同法并没有采纳情事变更原则,但在将来制定民法典时应将其收入。  相似文献   

9.
“契约自由”,是指双方当事人自由签订任何内容的合同。文章阐述了“契约自由”法律原则从产生、强化到削弱演变的根本动因,是资本主义经济自由与国家干预不同客观条件变化的必然结果。文章还分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合同关系的性质和特征,认为“契约自由”不宜作为我国合同立法的原则,但应借鉴其有益的成份,服务我国的合同立法。文章指出的我国合同立法的基本原则是:合同合法原则;宏观调控下的自愿原则;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原则。  相似文献   

10.
合理解读劳动条件与劳动合同内容的概念,从形式和实质层面明确劳动条件变更和劳动合同内容变更之间的关系,可以确定劳动合同变更的应然界限。我国应完善劳动合同变更制度,在法律上给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单方变更合同内容的权限,使劳动关系得到合理、合法的保障。  相似文献   

11.
法律必然要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合同法也必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演变,因此,必须对合同法中各项制度加以完善,特别是对可撤销合同的完善。本文通过对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形式的研究,进而探讨可撤销合同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不仅对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实践中做出正确的合同行为具有指导意义,而且有利于法院和仲裁机构在审理合同纠纷案件时,做出正确的判决或裁决。  相似文献   

12.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合同,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又将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立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加以规定,这违背了无效合同不能解除的法理。将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立的劳动合同规定为可撤销合同可以解决这一矛盾,并能够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3.
1999年<合同法>颁布后,合同的类型及其订立方式趋于多样化,然而我国立法对<合同法>与<刑法>的协调性关注不够,这给实践中区分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带来较大困难.本文试图从民商分立的角度,论述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是发生于两个不同领域的犯罪;并从商行为的构成特点入手,为区分两类犯罪提出建议,最终得出商法应独立的主张.  相似文献   

14.
析根本违约     
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的行为是普遍存在的。但我国《合同法》对根本违约行为构成、责任与补救等方面规定不够具体、明确。笔者简析了英国普通法、美国判例法,指出根本违约不同于一般违约,构成要件十分严格,应谨慎对待,从严把握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区分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一般根本违约与不可抗力的根本违约。既要防止根本违约的滥用,又要对违约情况全面把握。对《合同法》违约责任部分的完善提出建议,以利于合同当事人交易时认识把握,便于法律、仲裁机关处理合同纠纷。  相似文献   

15.
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被确认为无效。正确认识无效合同的种类,对于公民、法人正确地使用合同.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从而确保合同法的正常运作、保障经济生活中的交易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处理案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5条中的"解除条件"和第93条中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它们的含义、范围、作用及其法律后果不同,极易造成混淆."解除条件"是合同效力的附款,它本身不能成为当事人的合同义务,其成就合同效力自动终止."解除合同的条件",可以是当事人的合同义务,也可以不是,其成就仅导致解除权成立,合同终止另需当事人行使该解除权.  相似文献   

17.
合同法的价值有公平、自由、效率等。其中,合同自由成为近现代合同法的各种价值的载体和集中体现。垄断出现后,合同自由受到格式合同、强制缔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一般条款等的限制,并且,在效率原则及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合同法出现了统一化趋势。在现代,合同自由仍然是一项基本原则,但合同法的价值构造发生了变革。  相似文献   

18.
无权处分是一个涉及无权处分人、相对人和财产权利人三层民事关系调整的复杂问题.本文通过具体分析比较物权行为模式和非物权行为模式下无极处分行为的含义及法律效果的不同,得出物权行为模式下的无权处分行为界定及效果更为合理,更利于民法体系内在的和谐,进而建议对无权处分合同效力重新认定,修改<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  相似文献   

19.
作为传统契约理论基础的合同相对性原则,已经不能够完全适应现代交易的发展。有鉴于此,各国(地区)立法和判例通过承认涉他合同,引入债权不可侵性理论,规定合同的保全制度,承认合同关系第三人之保护效力,以及租赁权的物权化,对合同相对性原则进行了修正和突破。  相似文献   

20.
合同附随义务的诞生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是传统合同义务发生了扩张的结果。《合同法》不仅保护合同本身,更注重对合同关系发展的整个过程的调整,对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提出了更为周全细致的要求,在辅助给付利益实现之际又对当事人的固有利益提供了保障,以实现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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