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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新公布的盗窃罪司法解释将扒窃定义为“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扒窃行为包括时空特征和对象特征两大行为特征.时空特征是“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对象特征是“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在司法认定存在都存在不少疑难问题.在追诉标准上,应当合理地确定扒窃之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应当确立扒窃与盗窃罪其他四种入罪标准竞合时的处理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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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0,(2)
(2010年1月)1.群众反映北碚区环城面的车小偷猖狂。经查,北碚区十分重视公共交通工具上扒窃侵财问题,连续几年开展了对全区街面和公共交通工具上扒窃活动的集中整治,收到良好成效。目前,北碚区将继续坚持开展打击扒窃等街面侵财犯罪工作,组织公安、客运机构、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反扒工作,将打击街面、公共交通工具上的扒窃违法犯罪活动纳入长期综合治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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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6,(2)
扒窃,俗称绺窃、扒手。隐语叫“容点”,也叫“抠皮子”、“摸荷包”等。这类案件发案率高,破案率低,是盗窃犯罪中的一种多发性案件。一、扒窃的技术扒窃分子之所以能够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瞬间作案成功,多是具有熟练的行窃技术。其作案方法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利用人多拥挤的机会进行扒窃,隐语叫“挤托”。这是扒窃犯罪最普遍、最经常采取的一种作案方法。他们经常活动在人员聚集的车站、码头、商店、市场、贸易中心、影院、剧场以及汽车、电车、火车上等公共场所。这些场所便于掩护,易于下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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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大》2008,(10):17-18
新闻事件:5月1日,为实现2008北京"无烟奥运"的承诺,北京市第204号政府令《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正式实施。在政府令实施的同时,"北京市公共场所禁烟"新法已列入北京市立法计划,计划最迟于2010年出台,届时将取消吸烟区,实现公共场所完全禁烟,同时大幅提高对公共场所吸烟者的处罚。在公共场所禁烟,在世界范围内也是大势所趋。2006年1月,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已正式在我国生效,并于2011年在我国全面实施。这意味着,即使没有奥运会,我国也要在未来三年内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室外公共场所的全面禁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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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卫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5,(2):74-77
《刑法修正案(八)》适时地将扒窃纳入刑法范围予以规制,但在维护社会秩序与保障人权之间存在激烈矛盾,加之无数额、无情节限制,因而引发了较大的争议。尽管两高的司法解释作出了公共场所与随身携带的限制,但处罚的范围仍然过大,与扒窃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相称,还是存在不足之处。以限制入罪为视角,通过厘清扒窃的行为性质,区分既遂与未遂,合理适用刑法第13条但书的规定,圈定扒窃入罪的合理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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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2013,(4):10-1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最髙人民法院、最髙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巳于2013年3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由最髙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4月4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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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国裕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6):51-53
《刑法修正案(八)》对盗窃罪的修改增加了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这些应该作为行为方式还是作为加重处罚情节?凶器该如何界定?扒窃该不该入罪?对盗窃罪处以死刑在我国封建法律文化中并没有形成传统,在世界各国刑事立法中也没有形成通例,废除盗窃罪死刑是我国法治进程的一大进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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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3,(6):4-8
第63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决定》已经2013年1月16日国务院第2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3月1El起施行。总理 温家宝 2013年1月30日 同务院决定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作如下修改:将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有前款第一项或者第--N行为的,可以并处每件100元或者货值金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或者第五项行为的,可以并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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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10日,卫生部在例行发布会上宣布,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自2011年1月起,我国应当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工作场所完全禁止吸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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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司法解释与刑法规定之冲突--质疑司法解释[1998]第4号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最高人民法院于1998年作出的第四号司法解释(即1997年11月4日颁布的《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突破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关于盗窃罪的规定,增加了盗窃罪构成的选择性条件,而且第四号司法解释基本上是1992年同一名称司法解释的翻版。类推制度施行时对刑法进行类推解释是允许的,而当罪刑法定原则确定后仍将以前的类推解释搬来照用不误,或者继续进行类推解释,那就难以理解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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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地抢劫罪和转化型抢劫罪多发。尽管1997年《刑法》第269条规定了转化型抢劫罪,界定了适用《刑法》第269条的法定条件,但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不尽一致甚至是截然对立的见解和做法,从而使之成为抢劫罪的理论和实践中的又一个重要而疑难的问题。在适用《刑法》第269条时,笔者认为先行的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既不要求数额较大,也不要求构成犯罪。从刑法理论和罪刑协调的角度考虑,笔者建议将《刑法》第269条修改为“以盗窃、诈骗、抢夺手段实施侵犯公私财产的行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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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进启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4):112-115
《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与扒窃三种行为类型;盗窃罪的法益是财物的所有权;非法占有目的不具有区分盗窃罪与毁弃罪的机能,也不具有区分盗窃罪和盗用行为的机能;盗窃罪的"秘密性"要件应合理界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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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3,(6):12-16
第634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决定》已经2013年1月16日国务院第2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总理 温家宝 2013年1月30日 国务院决定对《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作如下修改:将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中的“并可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修改为:“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处非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经营额或者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下的,根据情节轻重,可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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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中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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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犯罪是财产犯罪中发案率较高的一项罪名,研究盗窃罪的既遂标准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刑法修正案(八)》将扒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入户盗窃这三类行为纳入盗窃罪的范围,将极大地影响定罪与量刑。本文即从新型盗窃罪的视角,研究其既遂标准的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