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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我国现行立法从未涉及鉴定留置制度。尽管《刑事诉讼法》第284条规定了“强制医疗程序”,究其性质、程序阶段、程序目的等都与鉴定留置制度相去甚远,尤其是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鉴定留置虽限制人身自由,却不计入羁押期限中的矛盾。长期以来,  相似文献   

2.
我国《监察法》以监察留置措施取代“双规”“两指”等反腐败手段,其目的主要在于实现对调查对象人身自由限制的法治化、规范化,既为监察机关权力行使提供合法性支撑,也为被调查人员的正当权利提供制度保障。但当前监察留置措施仍然存在适用条件和程序模糊不清、对被留置对象权利保障不足、缺乏外部监督和制约机制等问题,亟需在制度设计和具体适用层面进一步优化。结合对域外其他国家和地区权力监督经验的镜鉴,我国的监察留置措施还需进一步明确监察法律法规的体系性定位与解释权限,细化监察留置措施的适用条件和程序,增强对被监察留置对象合法权利的保障,强化对监察留置措施运用的外部监督和约束,以此推进监察留置以及监察权行使的法治化。  相似文献   

3.
留置措施的适用程序可划分为启动和执行两个阶段。当前,《监察法》对留置措施的程序进行了基础性的规定,但仍有很多细节上待完善的地方,主要存在于留置措施的适用条件和审批程序、刑期以及刑期折抵、场所设置、执行程序流程和与强制措施的衔接等方面。在留置措施的审批执行程序上,应当进一步明确各级监察机关的报批机关,细化集体决策制、建立备案制度,延长留置期限,并放宽留置措施的解除机关,加强与强制措施的衔接,统一设立留置地点。  相似文献   

4.
我国司法鉴定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有:鉴定机构设置随意性大,鉴定权不明确具体,鉴定人的资格、权利、义务无明确规定,鉴定对象、鉴定范围不明晰,鉴定标准不统一,鉴定程序不规范,鉴定管理措施欠缺。因此有必要建立健全鉴定法规体系和鉴定原则。  相似文献   

5.
中外司法鉴定制度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外鉴定制度在鉴定人制度、鉴定人法律地位、鉴定人权利、义务、鉴定人出庭作证、鉴定程序等方面存在差异。我国鉴定制度存在不科学、不完善等问题,应吸收国外鉴定制度的先进理论和经验,对我国鉴定制度进行规范。为了防止鉴定权的滥用,保证鉴定结论的公正性,应建立鉴定的监督体制。  相似文献   

6.
文章对治安处罚程序中的立案、留置、传唤、调查取证、回避、公开制度、强制措施执行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7.
鉴定机构设置的重复和混乱、鉴定人任职资格的缺位、鉴定启动及实施程序的暗箱操作和高度职权化已成为我国司法改革进一步深入和修正后刑事诉讼法全面实施的重要障碍之一。在我国的刑事鉴定制度的改革与重构中 ,有必要借鉴大陆法系国家的做法 ,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体系 ;建立统一的鉴定人资格和登记注册制度 ;在鉴定程序启动制度上 ,规定法院是惟一有权决定启动鉴定制度的主体 ,赋予辩护方以申请法院进行鉴定的权利 ,规定控辩方可以聘请专家担任技术顾问 ;在鉴定实施程序中 ,构建法院(法官 )对鉴定活动的参与机制 ,强化控辩双方对鉴定活动的参与权 ,完善鉴定人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制度等。  相似文献   

8.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1,34(6):133-141
我国监察体制改革后,由于相关立法过于原则粗疏,监察程序运行错位导致职务犯罪案件监检程序衔接与配合面临规则失衡、措施缺位等问题。当前,留置措施的属性定位与功能不符、不加区分统一适用等情形导致司法实践中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程序衔接出现真空进而导致责任相互推诿。聚焦职务犯罪案件退补调查期间换押措施责任问题,能够更加清楚地认识留置措施的属性并有助于完善留置措施规则体系,进一步促进监检二者的良性衔接和互动。对于留置规则体系完善,应对不同的被调查人以"二分法"设置留置细则,细分区别证明标准与留置期间规则,引入律师辩护制度内部保障被调查人权利、外部监督监察权的规范运行。  相似文献   

9.
从8月底至年底,福建省劳动保障厅将对全省职业技能鉴定站,市、县鉴定指导中心,全国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站和全国统考报考点。重点检查鉴定机构的制度建设、场地设备、考务管理、工作程序、工作业绩、题库运行、收费管理等方面内容。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鉴定机构,限期整改后进行复评,复评仍不合格的,将予撤销。成绩突出、检查评估在90分以上的鉴定机构,将报劳动保障部参加全国优秀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评选。  相似文献   

10.
刑事司法鉴定制度是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刑事诉讼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但我国现行的刑事司法鉴定制度存在不少缺陷。表现在:一、“自侦自鉴”、“自检自鉴”、“自审自鉴”的现象大量存在,损害了司法的权威性。二、鉴定人的管理结构不合理、资格审查混乱。三、鉴定人的法律责任模糊。四、鉴定人素质参差不齐,鉴定质量难以保证。五、冲突解决机制不完善。六、鉴定告知规定模糊,影响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七、当事人没有启动司法鉴定事项的权利,不利于保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八、鉴定人出庭作证的义务难以得到保障。九、鉴定费用支付不合理。办案部门不堪重负。应完善我国的刑事司法鉴定制度,包括鉴定种类、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格准入、相互关系和法律责任、鉴定程序的启动、重新或补充鉴定程序、鉴定的期限、告知制度、回避制度、鉴定费用承担、鉴定人出庭作证义务、鉴定结论的法律效力和冲突解决机制等。  相似文献   

11.
公安机关内设鉴定机构存在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审核登记,不申请CNAS认可,超范围鉴定,鉴定程序违法等多种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现象。应从公安机关鉴定的合法性方面来改变现状,对公安鉴定工作进行重新认识,完善鉴定人出庭制度,充分利用好专家证人制度,制定统一的鉴定技术标准体系,构建完善的质量监控制度,以顺应世界发展趋势,推动公安机关内设鉴定机构真正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相似文献   

12.
留置的定位就是程序运作,若想实现其功用,就必须规制其程序运作中的具体裁量。"严格规则模式"已经无法适应控权的需求,因此有必要用程序正义的四项原则对留置进行规范与控制。基于监察委员会的任务、功能及权力配置,必须明确留置具有追求效率的特征。构建留置正当程序规则应当首先考虑程序正义,通过程序正义限缩具体裁量。而后在此基础上运用功能适当理论对这些裁量进行二次限缩,让其在程序正义的基础上兼顾程序效率。  相似文献   

13.
由于鉴定程序制度改革的滞后,相关鉴定的民事诉讼案件一审、二审以及再审循环往复、连绵不断,极大地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了使民事鉴定程序的改革走出迷雾,必须在司法理念与价值取向上有一个正确的选择,在改革进程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在价值选项上要以自由、平等、正义等价值观作为评价改革成败与否的基本标准。民事鉴定程序的价值取向就在于基于经济关系基础上形成的一定社会自由、平等、正义的法律认可和规定,以实现民事鉴定程序中各类社会主体的利益需要,保护当事人正当的诉讼权利。  相似文献   

14.
刘燕 《前沿》2002,(6):52-55
司法鉴定制度是诉讼制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其价值不仅在于为诉讼程序的正当性提供科学的证据 ,而且也是衡量一个国家诉讼制度先进性的重要标志。目前我国司法鉴定制度存在着诸多方面的问题 ,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鉴定主体的建设很不完善 ,表现为结构混乱、管理分散、权力竞合、人员素质不平衡等一系列弊端。因此我们应当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合理调整 ,增设司法鉴定委员会 ,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统一管理 ,在鉴定人员方面对鉴定资格严格规定 ,健全相应的监督机制 ,在程序方面应梳理杂乱的现行规定 ,使司法鉴定走向有序。  相似文献   

15.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设了强制医疗这一特别程序,实现了强制医疗程序的制度化、司法化。强制医疗制度可以使有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得到妥善医治,有效地减小其社会危险性。新刑诉法实行一年多来,强制医疗程序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证明对象范围太过狭窄、证明责任主体不够明晰、证明程序问题存在不足、精神病鉴定机构以及鉴定方式尚不完善,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相似文献   

16.
杨孝明  高阳 《公安研究》2009,(12):25-28,43
将用作证据使用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是公安机关侦查部门的一项法定义务。鉴定结论告知制度在程序正义、事实发现、建设和谐社会等方面具有特殊的意义。现行鉴定结论告知制度存在告知内容不完整、告知形式有欠缺、缺乏重新鉴定条件及被告知人异议处理程序规定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7.
《航空保安》2007,(3):63-63
法律依据: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的使用许可程序规定 办事程序: 1、鉴定:申请《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的设备,应当首先经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鉴定办公室进行鉴定,取得该设备鉴定报告。  相似文献   

18.
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是司法公正的两个方面,二者有机统一于司法公正。程序公正是保障实现实体公正的前提和途径,实体公正是法律追寻的最终目标。在我国精神病司法鉴定制度中,鉴定的启动和质证环节是程序正义的体现,基于鉴定意见作出刑事责任能力的价值判断是实体公正的要求。  相似文献   

19.
目前,我国现行的刑事鉴定制度明显忽视对当事人的权利保护.为此,必须设立中立的鉴定机构,强化当事人的鉴定程序参与权,提供控辩双方平等地参与鉴定过程的机会,以保持控辩平衡.  相似文献   

20.
历时17年的"甘肃双子医疗纠纷案"终于告一段落,从此案中不难看出我国司法鉴定制度存在的纰漏。目前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司法鉴定制度存在鉴定机构软硬件不达标、重复鉴定现象、缺乏双方鉴定人出庭对质的相关规定及对鉴定人的责任追究等问题,应建立统一的技术标准、明确规定司法鉴定的启动程序、建立健全鉴定人出庭制度和司法错鉴追究责任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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