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诱惑侦查作为一种特殊的侦查手段,已为世界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所普遍认可并广泛运用。我国司法实践中也常运用诱惑侦查的手段来破获案件,但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缺乏相关的规定,使诱惑侦查的适用缺乏规范。鉴于此,应在研究诱惑侦查相关理论的基础上,从法律层面上明确诱惑侦查的条件、程序、证明及相应的法律后果,从而全面构建我国诱惑侦查程序。  相似文献   

2.
诱惑侦查虽被广泛应用于各国刑事司法实践,但我国至今仍无明确的立法予以规制,2012年新修《刑事诉讼法》第151条的规定也只是隔靴搔痒.本文试图通过从诱惑侦查与程序正义冲突的角度,阐述诱惑侦查存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及其在各种矛盾中体现的现实意义价值.最后在认识到诱惑侦查自身存在的缺陷的前提下,得出必须尽快将诱惑侦查纳入法治的轨道,形成一种良好的制度,以化解这一冲突的结论.  相似文献   

3.
周兵 《法制与社会》2011,(33):45-46
诱惑侦查,是刑事侦查制度中的内容,属于特殊的侦查手段之一。在国内、外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早有研究或实践,但在我国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上尚未深入。诱惑侦查的两种类型是“犯意诱发型”和“机会提供型”。本文认为“机会提供型”诱惑侦查基本上是合法与合理的,有必要从适用对象、适用范围、行为方式和程序控制上进行规制,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将诱惑侦查纳入侦查制度体系中。  相似文献   

4.
诱惑侦查的是非之争与规则细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尽管对诱惑侦查的争论从未间歇,但深植其中的实践理性与人权保障的终极目的使之生命力愈发顽强。我国2012年《刑事诉讼法》第151条增设"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与"控制下交付"等关涉诱惑侦查的具体内容将进一步提升侦查的法治化水准。然而,如此重要且倍受争议的内容却用了及其简略的法律条文,不仅难以消解人们对该制度存在的一贯争议,而且极易导致其实践"失灵"抑或"变异"。鉴于此,有必要从程序操作规范的角度对诱惑侦查的司法适用规则予以补充与细化,力促实现侦查主体法定化、案件范围类型化以及判断标准可控化等,并适时创设"后司法审查制度",以促生该制度理性的最大化实现。  相似文献   

5.
诱惑侦查是世界各国立法及司法实践普遍认可的一种特殊侦查手段。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诱惑侦查均充满争议,并在争议中得到充分发展。在考量国内外立法、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我国应尽快构建完善的诱惑侦查制度。  相似文献   

6.
诱惑侦查在司法实践中已经有限适用,但在相关法律规定中却是一片空白,这使侦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侦查活动中陷入两难境地。建议未来刑事立法对诱惑侦查及其相关措施予以明细化,一方面有利于侦查法治化,另一方面也是法治国建设的重要表现。  相似文献   

7.
诱惑侦查的合法性及其证明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王超  谭滨 《政法论丛》2004,(4):50-53
在司法实践中 ,诱惑侦查的合法性是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借鉴国外的理论与实践 ,我国应当以诱惑侦查的基本分类来界定其合法性。同时 ,为了便于评判、证明诱惑侦查的合法性 ,我国还应当确立合法性诱惑侦查的具体标准和诱惑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  相似文献   

8.
试论对诱惑侦查的法律限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诱惑侦查是侦缉狡诈罪犯,查明大案要案事实真相经常使用的一种特殊侦查方法。由于我国现行立法和司法对此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因而,其实施会产生一系列问题。如何对诱惑侦查进行必要的法律限制,关系到此方法的合理应用,同时也关系到刑事诉讼法公正、正确的实施。  相似文献   

9.
从法治理念的角度,对诱惑侦查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审视,提出对诱惑侦查的适用范围、适用对象和行使方式等方面应加以严格限制,应借鉴西方,结合实际,构建我国的诱惑侦查体系。  相似文献   

10.
我国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阅卷实际上是检察机关内部案件审批制度和侦查中心主义在刑事司法领域的必然体现,从实证分析的角度对这一现象进行深入考察,分析该制度的现状、成因及存在的问题,并将其置于整个刑事司法运作场域予以考量,提出改革发展方向,将有助于这一制度的不断完善,同时也可以为<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提供一些实践素材.  相似文献   

11.
蒋丽霞 《法制与社会》2011,(27):127-127,130
使用诱惑侦查破获毒品犯罪案件已得到理论及实践的普遍认可,然而,随着该种侦查手段的普遍使用,其随之而来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本文试从诱惑侦查的概念入手,从我区在毒品犯罪中使用诱惑侦查的现状,结合问题产生的原因,从而对在毒品犯罪中使用诱惑侦查的制度上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相似文献   

12.
程雷 《法学研究》2015,(1):154-169
为应对日益严峻的隐形化犯罪的挑战,在过去二三十年间的侦查实践中,诱惑侦查得到了更多的应用.尽管2012年修改刑事诉讼法过程中,通过新增第151条的规定试图提升此类侦查手段的法治化程度,但由于法律规定的宽泛与模糊、司法处断原则的失当与片面,诱惑侦查适用过程中凸显出执法无序与司法失范的弊端.解决问题的出路是,在法律解释论层面,应当对合法性判断标准、适用对象、程序控制机制与违法制裁后果予以明确;在司法裁断方面,应当跳出"犯意引诱"与"机会提供"二分法的窠臼,基于我国特有的侦查权规制现状,采用控权最为严格的分离式混合模式,即无论是违反诱发他人产生犯意的主观标准,还是僭越客观标准,即侦查人员使用了过度且令普通人难以抵御的诱惑手法,均属违法.  相似文献   

13.
《政法学刊》2018,(5):6-13
在肯定技术侦查立法在总体上进步的同时,不能忽视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第二章新增第八节存在的立法设计上的缺陷,存在与刑事诉讼相关制度相冲突、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背离的情况,不利于刑事诉讼的程序控制功能的发挥以及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两大目的的有效实现。在《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之际,有必要再次提出关于"技术侦查措施"一节在立法设计上存在的问题,以期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内容得以进一步完善,尤其是其中"秘密侦查"措施与"技术侦查"实属不同的特殊侦查方法的事实加以澄清,对二者的性质及刑事诉讼制度之于两者的不同运用加以厘界,从而使刑事诉讼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实施得以按照立法原意更有效地开展。  相似文献   

14.
陷阱取证概念源于刑事诉讼法中的"诱惑侦查",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也有所运用。陷阱取证不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司法实践中都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对于陷阱取证的合法性,尚存在诸多争议。文章从陷阱取证的历史发展、陷阱取证的限定、与诱惑侦查的对比以及正当性和必要性几个方面来探讨刑事领域的陷阱取证。  相似文献   

15.
在司法实践中,针对犯罪日趋隐蔽化,智能化,复杂及多变的特点,公安、检察机关也开始效仿西方国家,采取“设置全套”、“卧底”等诱惑侦查手段,且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案件的突破,这种趋势呈扩大化,使立法、司法者不得不予以理性思考,那么,诱惑侦查是怎样的侦查手段呢?本文试图从诱惑侦查的性质、诱惑侦查适用范围及效力,及在我国如何规制诱惑侦查这三方面作一个探讨,以期能对司法实践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相似文献   

16.
贿赂案件能否运用诱惑侦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实务中使用“诱惑侦查”的合理性问题,迫切需要理论论证。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构成我国贿赂案件中使用“诱惑侦查”的主要法律障碍,而“过于频繁使用”和“不当使用”这种手段,也会带来负作用。但不能以此否认诱惑手段在侦查贿赂案件中的有效性及可行性。现阶段“相对合理”的做法是,“诱惑型诱惑侦查”应当禁止。对于犯罪暴露的贿赂案件,可以借用已经存在的机会来实施诱惑。同时,应严格诱惑侦查手段的审批权限。  相似文献   

17.
樊凡 《法制与社会》2013,(10):116-117
对于新《刑事诉讼法》是否承认诱惑侦查的合法性,学界颇有争议。本文认为,诱惑侦查的合法化具有必要性,它的合法使用,不仅有利于有效预防和控制犯罪,提高侦查效率,也有利于权衡各种法益。针对诱惑侦查的负面影响,我们需要细化法律的规定,严格诱惑侦查的批准程序和监督程序,对采用诱惑侦查手段获得的证据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有效的保护,全面提高侦查人员自身的素质和法律意识,同时,要建立相应的救济制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8.
当前,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诱惑侦查的事实,一些案件也起诉到了法院。但是,对于被侦查人员诱惑实施的犯罪(以下简称“被侦查诱惑之犯罪”)而言.法官能否对其定罪量刑呢?这是亟需予以研究的问题。笔者认为,从法理上说,被侦查诱惑之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诱惑侦查合法与否对被侦查诱惑之犯罪的刑事责任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相似文献   

19.
万毅 《现代法学》2012,(6):180-193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即《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明文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二编第二章第七节后增加第八节"技术侦查措施"。但是,《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在技术侦查措施的立法技术上采取了"概括授权"的方式,即仅笼统规定侦查机关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有权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而并未明确列举可采取的技术侦查措施的具体种类和手段。与此相关,《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在"技术侦查措施"这一章节下同时授权公安机关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此即"乔装侦查措施"。问题在于,《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在乔装侦查措施的立法技术上同样采取了概括授权的方式,除列举性地规定了作为乔装侦查方式之一的"控制下交付"之外,并未在立法上明文列举乔装侦查措施的具体类型和方式,其结果是造成《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技术侦查措施"、"乔装侦查措施"等基础概念含义不清、相关法条内容模糊,减损了法条的可操作性,威胁到司法的确定性,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冲击《刑事诉讼法》保障人权和打击犯罪的终极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施行在即,上述基础概念的界定问题不解决,司法实务中将无法正确操作《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与"技术侦查措施"和"乔装侦查措施"相关的程序与制度。因此,应运用法律解释的方法对"技术侦查措施"和"乔装侦查措施"这两个基础性概念进行规范解释,勘定"技术侦查措施"和"乔装侦查措施"的合理内涵与外延。  相似文献   

20.
冉琦 《法制与社会》2010,(5):253-254
秘密侦查措施作为打击和惩罚犯罪的有效方式,在司法实践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它同时又存在着一定的侵害性。因此,需要对秘密侦查措施的应用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以对其进行规范和制约,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然而在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并不完善。本文认为值此刑事诉讼法修改之际,将秘密侦查措施纳入刑事诉讼法的统一调整范畴,赋予它以合法性、正当性,并规定严格的程序来遏制它的侵害性,避免对公民个人权利与隐私的过分侵害成为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