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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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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分析了我国刑事司法精神病鉴定启动制度存在的四方面弊端.在比较借鉴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立法和实践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刑事司法精神病鉴定启动制度改革提出了一些粗浅的建议:应赋予辩方刑事司法精神病鉴定的启动权,对于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应规定明确的标准和次数限制,实行强制鉴定制度,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考试和执业资格考核制度,健全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等。  相似文献   

2.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司法精神病鉴定之后的强制医疗程序和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却忽略了为了鉴定而约束被鉴定人的鉴定留置制度。实践中,有的精神病鉴定案例需要对被鉴定人进行一段较长的观察期,也有案例是在委托鉴定阶段耽搁一段时期,那么鉴定前的这段时间内,如何对被鉴定人进行约束、控制,就成了制度空白,导致实践中出现任意启动精神病鉴定以规避办案期限以及滥用羁押、超期羁押的现象。通过对比、借鉴国外已有的经验,在我国国情基础上探索研究鉴定留置制度,并对我国鉴定留置制度的构建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3.
随着中国科技的发展,科学鉴定在刑事侦查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其中司法精神病鉴定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伪装精神病案例在不断地增长,为了防止罪犯以伪装精神病逃脱法律的处罚,司法精神病鉴定人员和侦查办案人员的责任越来越大,这涉及到司法精神病鉴定中的难题——伪装精神病的识别,并对未来我国司法精神病鉴定的发展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展望。  相似文献   

4.
知识产权诉讼中的鉴定是科技知识的认知和确定经常使用的办法 ,我国当前的鉴定制度存在弊端。应当借鉴外国鉴定制度的有益做法 ,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 ,改革我国的现行鉴定体制  相似文献   

5.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强制医疗前临时保护性约束制度内容含糊、疑窦丛生,而在精神病鉴定环节,又缺少精神病人的鉴定羁押制度,这不利于精神病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保护。我国应当借鉴国外做法,建立专门的精神病鉴定羁押制度。同时,根据我国强制医疗制度的需要,发展出鉴定羁押的自动延长制度,替代目前的强制医疗前临时保护性约束制度。我国的鉴定羁押制度应当包括适用范围、实体要件、形式要件、运行程序、延长制度、救济程序等部分。  相似文献   

6.
司法精神病鉴定实践中的主要问题表现为鉴定意见的信度不足。这一方面源于涉及精神医学、心理学、法学在内的司法精神病学本身属于交叉学科,学科间话语系统融合存在困难;另一方面,司法精神病鉴定的对象本身存在一因多果、多因一果、多因多果方面的复杂性。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在执法、司法领域的普及应用,以及算法、算力、数据的不断成熟,遵循新型技术嵌入精神病学、心理学而产生新型理论的“一级嵌入”与新型理论嵌入司法精神病鉴定实践“二级嵌入”的“双嵌入”路径,采用“分块开发”“系统整合”“流程整合”三大操作程序,并借鉴人工智能技术中的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心理计算技术和智能辅助决策技术资源,能够直接回应并一定程度解决司法精神病鉴定实践中信度不足的问题。这为人工智能辅助鉴定系统的研发,赋能司法精神病鉴定实践提供了可能。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刑事诉讼过程中,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的决定权由公、检、法多方行使的状况,已在司法实践中暴露 诸多弊端,应根据现代诉讼理论的原则,借鉴国外鉴定制度,对有关法律条文进行修改,并对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的程序作新的设计,使刑事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制度更趋合理性及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8.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刑事犯罪的科技化和智能化现象也日益增多,刑事司法鉴定对于探明案件真相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鉴定制度做了一些修改,这些修改对于我国刑事诉讼中司法鉴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此次修改并不彻底,不足以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自侦自鉴"、"多头鉴定"、"重复鉴定"问题。侦查机关的内设鉴定机构,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据有关实证调查分析,我国刑事诉讼中涉及的鉴定一般都是由侦查机关的内设鉴定机构作出的,而对侦查程序中司法鉴定的规制却少之又少。在侦查程序中,侦查机关占据主导地位,控辩双方的鉴定权配置不当,辩护方的权利受到制约。侦查机关的内设鉴定机构应当从侦查机构中剥离出来,建立由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专门为刑事侦查服务的鉴定机构。  相似文献   

9.
在刑事鉴定制度的改革中,应该坚持公安机关的刑事鉴定体制。这不仅是因为坚持公安机关刑事鉴定体制有其法律根据,而且更重要的是因为坚持公安机关刑事鉴定体制,是刑事司法实践的迫切需求,有利于实现刑事诉讼的任务。同时,应通过立法完善公安机关刑事鉴定体制,如规范鉴定人的资格认证,明确其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规范鉴定程序,克服“自侦自鉴”等缺陷。  相似文献   

10.
我国目前形成了涉刑和非刑精神病强制医疗的双轨格局.这种双轨格局背后是两极化的程序待遇,即涉刑精神病强制医疗已经实现了司法化,而非刑强制医疗则从根本上排除了司法干预的可能.这种两极化的程序待遇并不存在站得住脚的理由.未来应参考国际标准改革我国非刑精神病强制医疗制度.  相似文献   

11.
司法鉴定启动是司法鉴定制度的核心,我国司法鉴定的启动权被国家职权机关所垄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独立启动司法鉴定,这种鉴定启动模式使得辨方的取证权受到严重抑制,不仅无法形成控辩平等对抗的取证格局,而且对侦控方的鉴定活动辨方也无权参与监督。因此,我国司法鉴定启动制度亟待进行改革。  相似文献   

12.
专家辅助人制度应能有效改善我国司法鉴定活动现状,但须切实赋予专家辅助人参与和监督鉴定活动的能力。现行立法下,专家辅助人申请阶段局限于审判阶段,而鉴定活动往往集中在侦查阶段,如此造成专家辅助人无法参与和监督司法鉴定活动的矛盾,极不利于专家辅助人制度效果的发挥。要彻底解决我国"自侦自鉴"模式下带来的鉴定意见不公开、不公正情况的问题,应当从鉴定的源头抓起,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在侦查阶段委托专家辅助人的权利,以达到改善侦查阶段的鉴定活动问题的目的。  相似文献   

13.
在司法实践中,不确定性鉴定结论的客观存在制约了鉴定结论在诉讼中的作用。较为理想的鉴定结论应当解决了特定的案件争议事项,是对鉴定要求的明确答复。针对司法鉴定中不确定性鉴定结论产生的原因,其应对措施应提高鉴定人员的知识、经验、技能;收集真实、可靠、充分的检材;使用成熟的鉴定理论和方法;排除对案情不利的因素开展鉴定。  相似文献   

14.
从不同的角度分析行政责任,行政责任的实现机制即表现出不同的结构。评价是行政责任实现的重要环节。具体到我国行政责任的实现机制而言,从对行政责任进行评价的主体的角度看,行政责任的实现机制大致可以分为自我评价、权力机关评价和社会评价三个层面,就消极意义的行政责任的实现来说,就是自我追究、权力机关追究和社会追究。  相似文献   

15.
由于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我国行政补偿程序法律制度极不完善,存在不少问题;完善我国行政补偿程序需要更新观念,加强立法,突出协商和听证制度,建立公正完备的评估体系。  相似文献   

16.
在司法实践中,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鉴定技术的运用越来越广泛。由于鉴定技术的专业性、科学性,法庭很少会去质疑鉴定结论的科学可靠性。但实际上,鉴定结论并无预定的证明力,它本质上应该是一种专家意见,而非绝对的、不容置疑的不变真理。新刑事诉讼法第48条将“鉴定结论”修改为“鉴定意见”,反映出法律更加谨慎、理智地看待鉴定意见证据的证明力。  相似文献   

17.
当前正是我国司法鉴定制度的改革的重要时期,我国刑事侦查中的司法鉴定制度必须进行改革。对两大法系国家侦查中的司法鉴定制度进行比较,对我国侦查程序中司法鉴定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侦查机关的鉴定权从纵向上加强检察机关的监督,从横向上加强当事人的鉴定权,才能更适合我国的刑事诉讼文化和刑事诉讼环境。  相似文献   

18.
司法鉴定的启动是指由谁决定是否进行鉴定的问题。它是整个司法鉴定程序的起点,同时也是整个司法鉴定制度的核心。在分析我国现有法律对刑事司法鉴定启动权的规定以及相关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剖析了我国刑事司法鉴定启动存在的问题,同时借鉴域外法中对于刑事司法鉴定启动权分配的成功经验,提出了我国刑事诉讼中司法鉴定启动权重新配置的初步构想。  相似文献   

19.
20世纪以来,世界两大法系不断融合,逐渐走向“混合法”时代。在这一趋势下,借鉴判例近年来在我国兴起,逐渐为我国司法机关所接受,在司法解释占主体地位的司法体制中产生影响并在实践中开始具有法律的效力。我国应根据具体国情对判例加以批判使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体系。  相似文献   

20.
我国现行的司法鉴定体制已经滞后于国家整体司法制度改革的步伐 ,司法鉴定制度改革大势所趋 ,势在必行。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 ,结合我国实际 ,制定统一的司法鉴定法已是当务之急。同时要切实加强司法鉴定队伍建设 ,有效地提高司法鉴定的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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