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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调查主体以公安机关为主,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作补充调查.辩护人自行开展调查和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社会团体参与调查较少。2013年1月至8月,林州市检察院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件23件31人.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7件38人。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实施办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时均随案移送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材料和社会调查报告52份.检察机关根据需要补充社会调查报告17份,人民法院根据情况调查9人次,辩护人自行调查2人次。  相似文献   

2.
正一、林州市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社会调查的基本情况(一)调查主体调查主体以公安机关为主,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作补充调查,辩护人自行开展调查和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社会团体参与调查较少。2013年1月至8月,林州市检察院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件23件31人,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7件38人。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预防"方针,秉承"人文关怀"理念,结合自身优势,大胆推行工作机制创新,推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构,强化未成年人刑检工作组织保障玉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工作,自2005年开始,就成立了以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公诉科科长为副组长,两名女检察人员为成员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小组(下文简称未检组)。在未检队伍的配置上,专门选择富有爱心、擅长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女检察官,全面承担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出庭、教育、预防和回访帮教等职责。自2005年以来,玉州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组已经办理未成年  相似文献   

4.
元旦前夕,歙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组挂牌成立,办案组相应的工作也随即正式展开。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案组,负责该院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刑事诉讼活动监督以及抗诉工作。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审查,严格掌握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的条件,提出是否批准逮捕、是否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意见。对公诉的未成年人犯罪  相似文献   

5.
丰县人民检察院在青少年维权工作中,以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工作职能,强化各项维权措施,努力把维权工作贯穿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针对当前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及暴力化的特点,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注重维权的方针,构建了捕前人格审查、诉前社会调查两大制度,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机制,形成了“维权、改造、预防”三位一体的机制,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6.
家庭缺失或缺少家庭温暖或是失于管教等多种原因,极易让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道路。这些年,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是社会关注的话题,而如何正确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更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话题。本次,笔者将带你走进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检察院"),一起体验检察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别样"关怀"。  相似文献   

7.
朱巍 《法制与社会》2013,(15):212-214
未成年人是检察工作的重点人群之一,探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途径、新方法,是检察机关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本文首先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然后针对未成年人的原因,提出了一方面检察机关要建立和加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捕、诉、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另一方面检察机关要积极探索适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途径、新方法.  相似文献   

8.
山西省阳城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快速化、规范化和人性化的办案机制,一是建立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审查制度;二是建立档案制度;三是建立社会调查制度;四是建立联合帮教机制;五是建立保护未成年人诉讼权利制度;  相似文献   

9.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着重指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从宽处理。”同时要求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有无帮教条件等情况,除主观恶性大、社会危害严重的以外,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如何理解并在司法实践中贯彻《意见》中的上述规定?  相似文献   

10.
严明华 《检察风云》2010,(10):63-63
探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途径、新方法,是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在开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刑事检察工作的过程中,—方面应当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特点,从有利于教育、挽救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检察机关承担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批捕、起诉、法律监督等职能;  相似文献   

11.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关系社会稳定、同家前途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山西省襄垣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立足检察职能,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为抓手,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目标,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尝试并建立了一套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具有教育保障功能的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制度。  相似文献   

12.
2017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在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等法律及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实际作了进一步规范,涵盖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目的与基本要求、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及证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逮捕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起诉等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3.
一、近五年高陵县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 2003年至2007年,高陵县院共受理案件268件413人,批捕案件265件408人,其中共受理未成年人案件33案57人,2003年不批准逮捕1人,2005年不批捕1件1人,2006年不批捕1人,2007年不批捕2件2人,其余均批准逮捕。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逐年增多,并居高不下,这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对此,2013年1月1日新修订的刑诉法开始实施,增加了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和多项关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同时对国家检察机关对于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主要是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新刑诉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做出的新规定、为改善此社会现状,刑事检察机关执法工作的改进和加强等方面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做了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15.
李伟 《青海检察》2010,(1):23-24
一、查办案件情况及特点(一)办案情况2006年,城北区检察院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8件41人,经审查后均依法批准逮捕;2007年,受理28件61人,经审查后依法批捕60人,不批捕1人;2008年受理19件22人,经审查后依法批捕21人,不批捕1人。  相似文献   

16.
未成年人犯罪呈现让人担忧的趋势,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以及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等职责。有效地预防和打击未成年人犯罪,最大程度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需要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准确适用刑事政策,建立有效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检察工作机制。  相似文献   

17.
社会调查是相对于犯罪调查而言。世界上许多国家、地区都规定了社会调查制度,如美国、日本、德国以及我国的台湾地区。[1]显然,未成年人社会调查的范围超出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调查范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新《刑事诉讼法》)第268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人  相似文献   

18.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是专门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构建的一种社会调查制度,旨在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处置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把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概念和应具有的特征,确立构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立论基础,有利于从观念层次提升对建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认识,从而更好地实践和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  相似文献   

19.
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对帮教和办案具备独有的价值。2020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对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的格式、内容等进行了较详尽的规范,解决了实践中呈现出的信息零散、片面,缺乏必要的综合分析与评估等问题。为切实解决帮教工作中被调查对象真正的失足原因及其感化点等深层次问题,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尚需增加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和成长过程中重大事件为调查的独立款,增加未成年人的朋辈交往情况作为个性特点中的调查项,合并分散在两款中的未成年人对涉罪行为的主观认识项,增加未成年人主观方面项补全帮教条件中相关调查内容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20.
近日,山西省阳城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创新宽严相济的人性化执法办案方式和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工作机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在全省首家出台了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亲情会见”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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