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两法衔接"对加强社会管理、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知识产权和环境资源、保障民生、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完善"两法衔接"机制。本刊特邀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人士围绕"打造信息共享平台深化‘两法衔接’机制建设"进行探讨,敬请关注。  相似文献   

2.
行政执法信息的准入标准已成为影响"两法衔接"机制发展的问题之一,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围绕实现"两法衔接"工作设定目的、检察机关监督职能的发挥和及时、有效打击犯罪的原则,通过对主要行政执法机关进行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归纳、总结并对相关的刑法条文进行研究,从而得出现阶段比较可行的行政执法信息准入标准。  相似文献   

3.
行刑衔接机制是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行政权接受检察监督的一个平台。检察机关在行刑衔接制度中的职能、定位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的历程。检察机关在行刑衔接机制中履行法律职责、行使检察权对行政权的一般监督,具有社会管理法治化的本质属性。  相似文献   

4.
我国知识产权是双元保护体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在知识产权"两法衔接"的实体问题方面,应完善移送标准的认定,正确计算侵权物品的案值,准确界定移送案由。在知识产权"两法衔接"的程序方面,应完善证据的转化规则,规范案件的审查期限,把握适当的移送时机,统一案件移送后的主管机构,强化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  相似文献   

5.
浅析如何完善行政执法及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董金玲 《法制与社会》2010,(12):172-174
自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初步构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机制以来,进一步推动了行政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工作,增强了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合力。然而我国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中存在法律法规不完善、工作机制不明确、监督不力等问题。本文通过对衔接机制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从规范立法、完善工作制度和程序、强化人民检察院监督职能等方面做了相关探讨,建议以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的信息共享平台为基础,以检察机关的查阅权为手段,以监察机关、反贪、反渎职侵权部门为后盾,构建一个从权力机关到司法机关再到社会监督的网络,希冀能对完善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协作机制,进一步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有所增益。  相似文献   

6.
佘景妮 《法制与社会》2012,(18):199-200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职责所在.而在当前环境下,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面临着许多新形势、新任务.检察机关只有不断转变工作思路,应对社会管理创新对检察机关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提出的新要求,才能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自2010年10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的指导意见》后,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如何充分有效发挥乡镇检察室的职能作用。江苏省灌云县检察院派出检察室创新监督方式,以行政执法监督为切人点,提出“党委领导、人大支持、政府负责、检察监督、部门司职”的基层行政执法监督模式,既拓展、延伸了检察监督的触角,又破解了行政执法监督中“知情”难、监督权不足、执行力不强等难题,为完善行政执法与检察衔接机制提供了实践依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这种联合监督的新模式也给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乃至其他法律监督工作带来启发和思考。  相似文献   

8.
杨平 《人民检察》2012,(4):65-67
近年来,随着各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以下简称"两法衔接")的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至刑事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明显增多。但是,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机制不畅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罪案件的监督仍显软弱乏力。在计算  相似文献   

9.
发挥检察机关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制度中的作用,有利于推进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节约司法资源。当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存在案件信息共享不畅、证据转换困难、立法不完善和监督机制缺位的问题。解决上述问题,要在坚持刑法谦抑性和"双重责任"原则下完善立法,推进案件信息共享建设,强化检察机关在"两法衔接"制度中的主导地位。  相似文献   

10.
康晨 《法制与社会》2011,(28):34-35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设,是近年来检察机关延伸检察监督,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本文从衔接工作的理论基础,产生发展入手,进一步明确该项工作的法律意义,通过对本院近年来衔接工作的总结,针对目前衔接工作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议,希望能对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1.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构建和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脱节的问题逐步显现和突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已成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迫切需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个执法体系的作用.特别是加大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力度.已成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宋萍 《法制与社会》2012,(32):187-188
一个具体行政违法行为在既符合行政法规中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又符合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构成时,由行政执法机关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既涉及适用法律的严肃性、准确性,又涉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深入研究和协调解决这一衔接问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的法律监督职能,是法律适用中十分重要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1922年5月28日,当时的苏维埃俄国通过了《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检察机关条例》,首次赋予检察机关以"一般监督"职能。自此之后,检察机关的"一般监督"职能得以继承和发展。目前,检察机关的"一般监督"职能,在俄罗斯联邦检察机关的检察监督职能中仍然占据首要地位,並在发现和消除行政执法过程中许多行政违法行为(作为或不作为)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考察和研究俄罗斯联邦检察机关"一般监督"职能的历史发展、主要内容和实践效果,对我国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4.
为了理顺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在保障法律实施过程中的配合与监督关系,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机制衔接方面,应确立刑事先理原则,赋予检察机关"移案监督权"和建立两种证据制度之间的衔接。在行政犯罪案件侦查体制方面,可以试行"一体制"侦查模式。在检察机关对行政处罚、行政和刑事强制措施的监督制约方面,可以增加审批型监督模式的应用。  相似文献   

15.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出暴露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脱节等问题。检察机关以法律监督为基点,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以下简称衔接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对接。  相似文献   

16.
赵琦 《法制与社会》2012,(30):145+151
行政执法监督是检察机关立足宪法和法律定位,对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法律监督的一项探索性工作,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本文试从行政执法监督的原则、监督的方式及监督程序入手,结合文成县检察院实际操作及典型案例,以期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内容。  相似文献   

17.
行政执法环节流失大量刑事案件,最终受损害的是国家与公共利益以及政府的公信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必须要落实到移送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上.在各移送主体中,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是建立移送机制的首要责任者,政府法制部门是移送机制的组织管理者.检察权的法律监督属性使得检察监督应该成为移送机制的重要一环.事实上,检察机关在整个行政执法机关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的构建与完善过程中,一直承担着积极的推动者的角色.建立健全移送机制、加强衔接工作,需要创制法律规范,从立法上确认并完善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权,目前更需要各省级党委、政府重视与推动.  相似文献   

18.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的立法本意。加强"两法衔接"工作,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是依法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的有效途径。合肥高新  相似文献   

19.
随着十八届四种全会提出加强对国家公权力的监督,使得人民检察院在司法领域中不仅发挥着检察监督的职能,更要注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由于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已经成为司法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针对如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两法衔接”机制,对现存问题对症下药提出解决方案,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系统的两个执法者的角色在工作衔接的过程中合理转换.  相似文献   

20.
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进一步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深化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一项新职责。通过督促起诉、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对于维护公共利益、服务保障民生、促进法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存在法律依据少、监督手段少等现实困难;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缺少内部协作、同级协作以及上下级联动机制,难以形成"大监督"格局;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存在监督范围广、监督效力弱等现实问题,监督网络难以"全覆盖"。即墨市检察院通过开展行政检察监督试点积累的经验,提出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要坚持遵循"规范性";推行新型民行检察监督形式的试点工作要坚持"持久性";强化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协作模式要提倡"整体性";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力度要提升"职权性"。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宣传工作要注重"群众性",五项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改进建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