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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34 毫秒
1.
基于证明商标的特性,证明商标法律制度具有独特的效率提升、秩序维护和利益平衡价值.我国商标法律制度中对证明商标主体、管理及法律救济机制等方面规定的欠缺是影响证明商标制度价值充分发挥的主要障碍.以商业标志类型化保护为基点,健全证明商标主体制度,完善证明商标管理制度与措施,强化证明商标救济制度是充分实现证明商标制度价值的必要措施.  相似文献   

2.
论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9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依据我国商标法律制度的发展和现实需要,一方面就<商标法>和现有驰名商标司法认定规定中存在的不足予以补充,如重新界定了驰名商标的含义、进一步明确了设立驰名商标制度的意图等;另一方面,对我国现行商标法律制度尚未涉及的问题也作出了新的规定,如关于注册商标与在先驰名商标冲突问题的解决方式、驰名商标淡化问题的规定等.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实务方面,<解释>的规定可以说均属于对我国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3.
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损害他人在先著作权.在商标评审案件审理实践中.对于如何判定是否构成对在先著作权的损害还存在不少争论.拟结合<商标审理标准>,对审理商标评审案件时,如何准确把握相关标准问题展开讨论.  相似文献   

4.
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制度应当缓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出台的《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引入了商标反淡化制度,顺应了国际发展趋势。然而,该司法解释以并无商标反淡化因子的《商标法》第13条为基础引入商标反淡化制度,缺乏坚实的法律依据,而且使商标淡化寄居于商标混淆之篱下,在理论上难谓妥当。另外,该司法解释未合理地限制商标反淡化的适用范围,可能加剧驰名商标权人的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失衡状态。目前,我国商标法理论对驰名商标反淡化制度缺乏深入研究,在现实中也欠缺实施该制度的必要环境,因此,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制度应当缓行。  相似文献   

5.
基于对我国的行政行为效力理论、诉讼机制、法院组织机构以及内部审理组织设置等因素的现状的分析,目前契合于我国制度背景的司法救济模式只能是在坚持固有的案件性质和法院审理组织之间一一对应的前提下,由行政审判庭审理专利复审委和商标评审委为被告的行政案件。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商标法中没有商标共存的规定,但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却频频出现商标共存的判决或裁定.此种现象的存在,一方面冲击着我国知识产权“法定主义”的权威,另一方面,由于法官思考角度不同而得出的不同判决也在破坏着我国知识产权司法的严肃性.因此,尽快建立商标共存制度迫在眉睫.在对商标共存概念和商标共存合理性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借鉴国外商标共存的立法和实践,对构建我国商标共存法律制度提出初步的法律建议.  相似文献   

7.
审理专利商标复审行政案件适用证据规则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和完善我国专利商标法制,2000年8月25日修订的《专利法》和2001年10月27日修订的《商标法》,分别取消了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专利复审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商标评审中的行政终局决定制度,引进了对专利复审决定和商标评审决定的司法审查制度。随着这些司法审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已有大量的专利复审和商标评审行政案件(以下通称专利商标复审行政案件)诉诸法院,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带来了许多新课题。其中,当前有关法院在审理  相似文献   

8.
虽然新的《商标法》规定了商标共存制度,允许商标可以以商标先用权的方式共存.但是,在我国,商标共存的种类多种多样.仅仅允许有一定知名度的在先商标与法定注册商标共存不能够满足我国的司法实践的需求.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商标共存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为了解决司法实践中所存在的这一系列现象.本文将首先阐述我国司法实践中关于商标共存的一些问题,同时根据我国《商标法》的具体规定,在指出我国有关商标的法律、法规以及条例的不足之处之时,借鉴外国相关法律,总结出适合我国的法律意见,从而为我国的立法提出一些建议,从而解决我国司法实践中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民事诉讼中的审级制度是按照法律的规定,一个民事案件要经过几个不同级别的法院审理、裁判才产生既判力的制度。民事诉讼审级制度是民事审判基本制度之一。其体现着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是对程序公正性的保障。根据这种理念,我国设立了两审终审制度。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这是两审终审制度在我国民事诉讼法律中的具体表现。两审终审制度是指一个民事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就宣告终结的制度。  相似文献   

10.
商标评审程序中商标权发生转让,受让人未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书面声明承继转让人评审地位时应如何处理,在我国法律目前并无明确规定.在广州电池厂诉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商标评审申请通知一案中,法院判决实质上填补了上述法律漏洞,认为:在商标争议程序中商标发生转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依职权变更评审当事人,通知受让人参与商标评审程序:商标评审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应当以申请时的事实法律状态予以判定,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原申请人因转让引证商标而不具有主体资格为由驳回商标评审申请缺乏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1.
作为商标权限制的内容之一,商标在先使用权占据重要一席,但我国商标在先使用法律制度存在不足,给司法实践带来不便,亟待进行完善。文章首先介绍了商标在先使用权制度的概况,然后介绍了我国商标在先使用权法律制度的现状及缺陷,接着对域外法进行了考察,总结出了可供我国商标法吸收借鉴之处,最后提出了我国商标在先使用权法律制度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2.
薛洁 《电子知识产权》2010,(8):67-69,75
随着市场竞争和贸易的发展,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共存现象比比皆是.然而,我国的商标法中对于相同或近似商标的共存在法律上还存在空白,由此也加剧了商标侵权案件的增多和诉讼资源的浪费.在西方国家,对于依据商标先用权产生的商标共存和通过签订共存协议达成的协议共存都有立法上的依据.我国可借鉴和参考这一法律制度,根据国情引入商标共存制度,并适度考虑公共利益和反垄断的限制.  相似文献   

13.
东盟国家商标制度之比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杨静  于定明 《河北法学》2007,25(5):164-168
受不同宗主国外来法律文化及本国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的影响,东盟各国商标法律制度在起源、建立的时间以及制度规范等方面均有不同.简要地介绍、比较和分析东盟国家的商标制度,揭示出东盟各国的商标法律保护制度在全球法律一体化和东盟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呈现出求大同存小异的趋势.  相似文献   

14.
驰名商标法律制度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标功能的演变和商标权益属性的变更,导致商标法的既有制度设计遭逢挑战.驰名商标法律制度就是适应商标法的变化和调整而衍生出来的一种具有补充性、策略性的法律制度.驰名商标法律制度的设计是,坚持商标法在商标私权和社会公众利益之间所划定的界限不变,而对"超侵权"行为启动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程序进行个案处理.驰名商标在本质上是商标所呈现的事实状态和法律状态的结合,这也是驰名商标"被动认定、个案保护"以及其它认定原则的基本依据.为避免对驰名商标法律制度的误解和制止滥用驰名商标,有必要在正本清源的基础上,采取必要的措施.  相似文献   

15.
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而要求与案件有一定利害关系的有关人员,不得参与本案的侦查、起诉及审理等诉讼活动的一项基本制度。回避制度是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理的制度,此项制度主要体现在诉讼过程中,笔者拟从诉讼的角度对如何完善该制度加以论证。这项制度从形式上而言,是法律赋予当事人对公正审理的监督权和审判人员的自我约束;其实质是一种要求司法保护权。在我国各类案件的审判实践中,回避制度在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障诉讼案件的公正审理,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发挥了极大作用。但勿庸置疑的是,我国诉讼法律对…  相似文献   

16.
我国宪法中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宪法地位决定了它对民事审理活动实现法律监督的职权.作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和司法制度之一,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有权进行监督,其表现形式就是民事抗诉制度.  相似文献   

17.
曾涛 《法制与社会》2015,(3):216-217
“卡斯特”案和“康王”案是注册商标不使用撤销制度中的两个典型案例,大致相同的案情经过法院的审理之后却得出了不同的判决结果.文章在对案例分析的基础上,揭露出企业商标管理中对商标权利义务的不重视、缺乏企业商标战略、不重视商标文件材料等不足,与此同时有针对性的找出可能的对策,提出可行的商标管理建议,为企业的商标管理提供一些参考与借鉴.  相似文献   

18.
论商标的争议制度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钟立国 《知识产权》2000,10(1):21-23
商标所有人在对商标注册后,即取得了商标专有权,商标所有人即可依法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商标专有权的取得,并不是一劳永逸的,各国商标法都规定了注册商标争议制度,作为对不当注册和不当使用的补救措施,以保证注册商标的合法性。本文通过对注册商标争议制度的比较分析,探讨发生注册商标争议的原因、商标争议的程序,为完善我国的商标法律制度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9.
商标共存制度源于美国判例法中的蒂罗斯—莱格特纳斯规则,是维护善意商标使用人的制度之一。寻求公平与秩序是商标共存制度追求的价值。商标共存使用包括在后使用人的远方使用(remoteuse)和善意两个要件。商标共存制度的核心要件,随着互联网时代与市场经济一体化而发生不同程度的改变:商标地域范围从物理间隔区域向网络空间的重叠扩张;主观善意从不知晓向不存在恶意转变。我国司法实践早有判例基于包容性增长理论认可了共存制度,但我国商标法并没有规定这一制度。商标先用权制度与商标共存制度存在着区别。着眼于与商标注册制度的衔接,我国商标法实有必要引进商标共存制度,并明确商标共存制度的法律构造。  相似文献   

20.
商标法律制度不断扩大商标权人的权利,使得商标权保护的基础从防止消费者混淆向保护生产经营者标记权转移,这导致商标法律制度的失衡。在数字网络化时代,商标的公共产品属性更加强化,消费者在品牌塑造过程中发挥的缔造者作用愈加突出。因此,商标法律制度设计中应该科学界定商标保护中的公共领域,完善商标权利限制制度,重申消费者混淆在制度中的灵魂地位,强调对消费大众的公共利益关怀,实现商标法律制度的理性回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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