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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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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军内民事检察监督权是对军内民事审判权的监督,同时也是对军内当事人权利的救济。在军事法院普遍开展民事审判工作后,为监督国家法律在军队的正确实施,维护军队的高度稳定与统一,军事检察院应尽快推进军内民事检察监督的实施。目前军事检察院应在维护部队安全稳定和巩固战斗力、充分尊重军内当事人合法处分权、合理配置军事检察资源的原则下确定军内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通过抗诉、检察建议的方式进行民事检察监督,从现实情况来看,还应赋予军事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力。  相似文献   

2.
2012年新修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将民事检察监督从审判阶段扩展至整个民事诉讼,中国特色的民事检察监督体系臻于完善。然而,过于膨胀的检察监督权是否会侵蚀民事强制执行权的行使,是否会过度干预当事人私权领域?对此,民事执行检察监督节制主义的提出便具有了迫切的现实性。与此同时,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与作为纠正违法执行与不当执行的民事执行救济,在保障当事人私权方面具有目标的一致性和契合性,两者之间的协调与互补亦势在必行:一方面,我国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模式应由干预型向程序保障型、公益代表型转变;另一方面,应严格遵循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与民事执行救济的序位关系,对当事人私权保障应以民事执行救济优先,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为补充。  相似文献   

3.
论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简略阐述了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在立法内容上存在的缺陷,提出了对现行民事审判检察监督制度予以修改和完善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4.
论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任何权力都必须接受监督.民事检察监督作为极具中国特色的民事审判监督机制,对于遏制司法不公具有极为现实的作用.对民事检察监督范围的科学界定,是研究民事检察监督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也是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检察监督权的权限范围.民事检察监督应从审判独立、当事人处分权、裁判稳定性的关系等理论基础出发,结合我国检察监督的实际规定,进行范围的界定和划分.  相似文献   

5.
民事诉讼是民事主体权利诉求的途径之一,是私权利之间的力量博弈。民事诉讼下检察监督的完善途径:规范立法,提高调解书的检察监督可行性;提高检察建议的法律地位,强化检察建设的监督制约机制;明确监督程序,畅通监督通道。  相似文献   

6.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监督和检察监督是并行不悖的,在我国目前的司法条件下,只有本着"相对合理"的宗旨,将现有的民事检察监督与民事审判的法院监督有机整合,才能真正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民事诉讼监督体系。  相似文献   

7.
司法实践证明,人民检察院行使民事检察监督权是完善民事诉讼必不可少的保障机制,是有效的司法救济方法。但是,目前法律规定的民事检察监督机制,存在着规定过于原则,监督面窄,保护程序不科学,缺乏操作性等问题,一定程度上使检察机关行使这项权力流于形式,难发挥应有的机制。 一、关于民事诉讼监督权的权限 我国法律规定的检察机关的民事诉讼检察监督权权限范围,在实践中和学术  相似文献   

8.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程序设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总体状况并不理想,各种检察监督方式都遭遇到不同程度、不同内容的实际困扰.一般认为造成这一状况的根本原因是立法缺乏明确规定,其实不明确的法律可以通过立法得到完善,事实上检法两家之间的非共约性恰恰是民事诉讼法修改对之存而不论的原因.为形成检法之间的共识,有必要从法律监督的视角转向与民事执行程序系统内的执行救济相勾连的视角,探讨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理论依据,并以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作为民事执行救济的外在补充.  相似文献   

9.
从新《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规定分析,人民检察院的民事检察监督针对的是人民法院及其审判人员以及诉讼参与人的违法行为。民事检察监督的方式为抗诉和检察建议,不宜增加别的方式。抗诉与检察建议应有"管辖范围"之别,但无先后顺序之分。当事人申请监督与检察院依职权监督并行不悖,不存在孰先孰后问题。虽然执行监督在立法上的规定过于笼统,但可以从相关法条、法律解释、司改文件中找到解决问题的答案。检察监督应有边界,监督诉权的边界在于限定调查核实权和限定当事人申请监督的次数和期限;监督审判权的边界在于保障人民法院审判权的专属性和维护审判权对诉权的优先救济。  相似文献   

10.
现代民事诉讼理念是实体与程序并重。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在保障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民事检察监督的司法理念与现代民事诉讼理念并不冲突。因此。本文在筒评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基础上,从现代民事诉讼理念的视角出发,就我国民事检察监督的理念问题加以论述,欲为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供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1.
民事检察监督与审判独立之关系的合理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权力的监督有纵向和横向两种模式。我国现行民事检察监督体制具有纵向模式的特征,其缺陷是容易与审判独立原则发生冲突,形成对审判独立的干预。因此,正确处理两者关系的关键在于恰当地进行权限分工与平衡。  相似文献   

12.
从正当性角度分析,立法模糊并不构成民事调解检察监督不可逾越的障碍;民事调解检察监督也并非与调解的自愿性相悖;调解程序的软化和实体合法的伸缩性会造成如何监督的困难,而并非要不要监督的两难。在客观效果上,民事调解检察监督虽然可能会与调解瑕疵救济部分重合,但并非以救济调解瑕疵为目标。民事调解检察监督不以保护个案中当事人的私益为目的,这是确定民事调解检察监督法定事由和方式的基础。  相似文献   

13.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作为新修订民事诉讼法确立的检察机关的一项新权力,在权力设置及运行过程中,应当遵循有限监督、以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为主,主动监督为辅及保障公平、兼顾效率等3个基本原则;检察监督的范围应当包括控制、处分性执行实施行为、实体性执行审查行为以及执行人员消极执行、违法犯罪等行为;检察监督的主要方式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该包括抗诉、检察建议及移送刑事立案3种监督方式。抗诉主要针对具有审判权性质且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权利影响较大的实体性执行审查行为,主要为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检察建议主要针对具有行政权属性且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权利影响较大的控制、处分性的执行实施行为;而移送刑事立案主要针对执行人员存在徇私枉法、玩忽职守、挪用执行款物巨大、贪污受贿等行为。  相似文献   

14.
检察机关干预民事诉讼有其法律基础,也为各国民事诉讼制度所认可。我国1991年颁布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检察监督原则,但对于具体的检察监督手段、范围等规定得都过于模糊,并因之影响了民事检察监督职能的实际发挥。2012年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对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做了重大修改,但仍存在许多不足:没有规定检察机关的民事公益诉权、检察机关的证据调查权还未具体化、检察建议还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检察监督与其他救济之间的关系还需进一步厘清。  相似文献   

15.
现代社会任何权力都必须有制衡和监督,对审判权的监督实质上是对其是否合法行使进行监督.法院裁判的确定性和客观性是对法院裁判进行监督的前提.民事检察监督是一项符合我国国情的重要制度,应通过明确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规范检察机关和当事人的关系来完善民事检察监督.  相似文献   

16.
法律监督是我国以宪法确认的法律制度,其权力由检察机关统一行使。民事诉讼法律监督表现为检察机关民行检察部门对检察权的行使,具体表现为检察机关依法对人民法院提起的抗诉和提出的检察建议。民事检察是法律监督的有机组成部分,对维护民事司法公正、保障社会和谐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在司法制度改革过程中,如何充分发挥检察院的民事检察监督职能,探索有效的民事检察监督方式,实现法律预期目的,是民事诉讼领域有待探讨的问题之一。本文分析了现阶段我国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重构的设想。  相似文献   

18.
民主法治国家审判独立的空间是依法独立,检察监督的空间是依法监督.检察监督与审判独立同为科学的权力配置,在依法治国中有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我国检察机关对审判机关的法律监督是人民主权下的制衡式监督,废除检察监督的观点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中更是有害的.检察监督和审判独立都应当与时俱进,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19.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机制的改革与完善势在必行。而改革与完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机制的首要任务是改变重刑事轻民事行政的检察监督观念,树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新理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理念应当包括坚持司法公正原则,尊重和维护审判独立与裁判权威,遵循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基本原理以及坚持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相似文献   

20.
民事诉讼检察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也是我国检察机关完善其法律监督职能亟待解决的一个实际问题。民事诉讼法和两院组织法虽然对民事诉讼检察监督作出了规定,但比较原则比较局限,给执法带来了困难。因此本文仅就检察机关进行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立法问题谈几点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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