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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问题是我国建立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先决问题之一.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对原告主体资格进行了严格限制,影响了民事诉讼制度对公共利益的维护作用.2011年的《民事诉讼法》修改草案首次确立了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并对诉讼主体的规定有所突破,但此规定过于模糊,且特公民个人这一重要主体摒除在公益诉讼主体之外,不利于公益诉讼的运行.因此,采用诉的利益作为当事人适格的基础,厘清当事人适格的范围,确立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组成的多元化的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将更加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拟设立消费公益诉讼制度,赋予消协提起消费公益诉讼的职能,这是对《民事诉讼法》的响应,也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讼的重大突破.建立健全消费公益诉讼制度可以更好地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作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3.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数量不断攀升引发了对环境公益诉讼大量研究,其中最为基础的是关于环境公益诉讼适格主体的研究。《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五十五条关于公益诉讼的规定使我国公益诉讼制度迈出跨越性一步,也给环境公益诉讼的研究留下很多空间。关于公益诉讼主体适格的理论主要有三种模式:一元模式、二元模式和三元模式。结合环境公益诉讼的特点以及我国现有立法,环境公益诉讼主体适格可以采取三种完善路径:其一,修改《民事诉讼法》,赋予公民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其二,运用法解释学方法对《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作具体解释;其三,修订《环境保护法》增加环境公益诉讼条款。  相似文献   

4.
环境民事诉讼分为私益诉讼和公益诉讼.环境民事私益诉讼主要由侵权责任法调整,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由民事诉讼法调整.侵权责任法规定的环境污染案件和物权法第90条规定的不可量物侵害属于环境民事私益诉讼;环境公害案件和自然环境破坏案件(生态环境案件)属于环境公益诉讼的范畴.为正确处理环境类民事案件,必须准确把握侵权责任法第65条与物权法第90条的关系以及侵权责任法第68条规定的债务性质,完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5.
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确立了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但仍需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则。就民事公益诉讼的提起主体而言,宜将其中的“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团体”具体化为检察机关和民间公益组织。检察机关作为民事公益诉讼主体具有宪法和法律依据,是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所在,且具有其他主体不可比拟的优势以及相关民事公益诉讼的实践尝试。民间公益组织的成立具有公益目的,且具有专业性,根据诉讼信托理论,亦是民事公益诉讼的适格原告。我国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在设立之初,不宜将公民个人纳入到提起主体之中。  相似文献   

6.
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功能主要通过原告的诉讼请求实现。目前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请求的类型不能满足制度目的和功能需求。诉讼请求的相互依赖性和救济的不可分割性可作为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应处理的诉讼请求的判定标准。同类集合性的诉讼请求也应纳入其中。中国不妨借鉴并调整欧盟关于消费者集体利益保护的指令提案,扩宽消费公益诉讼中确认请求的范围;依照损害的性质对损害赔偿请求进行分类,允许原告请求公益性和私益性损害赔偿;谨慎对待集体惩罚性赔偿;在确认请求和损害赔偿请求的关系方面,可以采用并限制“两步走”的方案。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公民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存在很多障碍,从而导致社会公共利益不能得到很好的维护。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明确引入了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但是仍未明确赋予公民个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从法经济学视角,运用供求理论、公共福利等经济学分析方法,以个案研究为进路,就"公民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是否合理"进行分析,可以论证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应该多元化,法律应该赋予公民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资格。  相似文献   

8.
《个人信息保护法》增设了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制度。提起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需要同时满足违法处理个人信息与侵害众多个人的信息权益的条件。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和由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有权提起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相关主体提起公益诉讼支出的必要费用,也包括强制履行法律规定满足受害人相关权利的其他义务。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不影响受害人提起私益诉讼维护其自身利益,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的启动无需个人信息私益诉讼前置。侵权人承担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的法律责任不影响其承担相应的刑事与行政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9.
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改对公益诉讼制度的规定,是对传统的当事人适格理论和制度的重大突破。新民事诉讼法确认非实体利害关系人具有作为公共利益提起民事诉讼的主体资格,但并未明确规定哪些机关和组织可以作为公益诉讼的主体,这有可能增大公益诉讼实际运作的难度。因此,明确公益诉讼启动主体就成为构建并运行该制度亟待解决的问题。诉讼信托的确立是公益诉讼当事人适格之扩张的适当出路之一。  相似文献   

10.
群体诉讼存在着人数众多的当事人如何有效接近司法的大法官难题.检察院介入群体诉讼,为同时化解多数当事人诉讼在场权与诉讼担当人正当性的问题提供了可能.我国新《民事诉讼法》为检察院介入公益诉讼这种特殊的群体诉讼,安排了监督者、支持人、当事人和复合身份者四种角色.在未来的司法实践中,检察院能灵活地安排其多元化的权变角色,强化公益诉讼群体当事人的私益,增强其诉讼参与和程序选择权,以能动姿态因应复杂的公益诉讼情态与差异化的个案诉求.  相似文献   

11.
试论消费者权益诉讼机制的建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消费诉讼屡屡发生。但是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专门的有关消费诉讼的诉讼机制,现有的普通民事诉讼对于消费者的保护力度不够。由于消费诉讼兼有私益诉讼和公益诉讼的特点,因此可以对其进行区别对待,从不同角度进行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12.
2013年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增加了关于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的规定。立法者对该制度做了一系列规范性的限制。该规定在防止滥诉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消费者公益诉讼功能的发挥,妨碍了消费者利益的有效救济。在此背景下,不妨考虑对消费者公益诉讼进行非规范性的限制,即通过完善传统的私益诉讼等其他救济路径,间接限制公益诉讼的适用。该做法既不影响公益诉讼的适用,又有利于其他维权方式的进一步完善,从而推动消费者维权制度的发展。  相似文献   

13.
《消法》的修订应当将真正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立法指导思想,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全部纳入《消法》的调整范围,进一步充实消费者权利的内容,完善有关经营者法律责任的规定,尤其是惩罚性赔偿制度,创新消费纠纷的解决机制,将《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的公益诉讼制度在《消法》中得到具体落实。  相似文献   

14.
2012年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将公益诉讼内容纳入诉讼法,填补了我国公益诉讼的立法空白,但这也仅是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构建的一个小开端,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仍须更多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本文将讨论民事公益诉讼的启动程序,探析如何完善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的启动程序。  相似文献   

15.
环境诉讼与当事人适格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环境纠纷不断增多的今天,应当允许公共力量适当地介入私法领域,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此情势下,对于当事人适格之要件予以扩张并赋予其法定效力显得尤为必要与迫切.将诉的利益作为当事人适格的衡量标准,并以此为基础构建诉讼信托制度,对于完善当事人理论,促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合理化与合法化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6.
目前,我国提起消费公益诉讼原告范围的规定过窄,阻碍了消费公益诉讼发挥应有价值。基于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扩张的理论,消费公益诉讼的诉讼主体呈现广泛性的特点。公民提起消费公益诉讼可以弥补“官方组织”提起消费公益诉讼的不足,充分发挥律师在消费公益诉讼中的作用。应在借鉴美国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的基础上,确认公民具有提起消费公益诉讼的资格。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实践中发生大量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我国对民事公共利益司法保护制度的缺失也日益显现。因此,民事诉讼要实现维护私益与公益的双重目标,其制度就必须要有所突破。本文从民事公益诉讼的内涵及建立的必要性出发,对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提出几点设想。  相似文献   

18.
证明责任分配主要解决要件事实真伪不明时如何裁判的问题。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设计中最为关键的问题就在于如何合理分配证明责任。我国已有关于环境侵权诉讼证明责任分配的法律规定并不具直接扩大适用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可能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被告双方都有各自证明责任的范围,因果关系推定体现了立法者保护弱者的价值追求,与之相关的证明责任倒置理论需要澄清。《最高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填补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证明责任分配法律文本缺失之不足,其中的多个法律条款有利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但相较《征求意见稿》而言,其对个别条款的处理存在明显不当,是一种倒退,必须予以正视。  相似文献   

19.
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利他主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民事诉讼法对环境公益诉讼的规定较为模糊,尚未明确界定具体的原告主体、程序、经费以及责任等核心问题。这就决定了环境公益诉讼尚未演化为职责(权)主义,依旧是利他主义的倡导。利他主义成了法律的替代机制,利他行为也必然要支付额外成本。通过规训与惩罚渎职者,奖励与保护利他者可以有效降低环境公益诉讼的成本或者增加环境公益诉讼的收益,实现利他主义的激励。目前的环境公益诉讼以公共惩罚为主导,缺少与私人惩罚之间的良性互动,造成了界权成本的居高不下。环境公益诉讼亟待通过市场机制,促成公共惩罚和私人惩罚的有效组合,共同致力于社会控制总成本的最小化。  相似文献   

20.
传统的民事诉讼强调原告必须是纠纷的直接利害关系人,这种原告适格的理论使得许多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纠纷得不到解决,其原因关键在于我国未建立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因而对民事公益诉讼的理论、实务进行探讨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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