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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对辩护制度作了较大的修改,对律师"会见难"、"阅卷难"等问题予以解决,明确了律师在刑事诉讼各阶段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这些规定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带来了重大影响。本文拟从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角度,分析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辩护制度的规定,阐述职务犯罪侦查机关面临的挑战以及应对的办法。  相似文献   

2.
焦鹏 《中国律师》2012,(10):13-14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虽然涉及到审查起诉阶段修改的条文不多,但结合辩护制度等相关内容,就律师辩护工作而言,还是有了重大的变化。需要律师对辩护工作进行调整,以适应新的《刑事诉讼法》的实施。一、阅卷工作(一)新《刑事诉讼法》的变化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阅卷范围,限制在"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改了该部分内容,将阅卷范围扩大为:"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从条文  相似文献   

3.
新《刑事诉讼法》已经完成立法程序,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与这部法律直接相关的各个部门都在认真学习、研读并起草制订实施细则。作为一名律师,尤其是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对这部法律也充满期待并在努力地学习。下面是笔者从辩护视角对新《刑事诉讼法》中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的解读,就教于大家。一、规定了司法机关告知辩护权的义务新《刑事诉讼法》在明确律师侦查阶段介入是辩护人的同时,通过一系列的制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  相似文献   

4.
新修订的我国《律师法》扩展了律师在审前程序中享有的辩护权利,然而,辩护权运作的实践效果却不甚理想,长期存在的会见难、阅卷难以及调查取证难等问题依然没有真正解决。从立法的角度来看,其原因在于新《律师法》尚存在不足,主要体现为侦查阶段律师的地位不明确,缺失合理的辩护权利救济机制以及与刑事诉讼法存在冲突。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完善《律师法》,明确赋予侦查阶段的律师以辩护人的地位,建构合理的救济机制,协调与《刑事诉讼法》的内在冲突。  相似文献   

5.
刑事诉讼法作为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在刑事司法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于1979年制定,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司法机关惩治犯罪,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律师辩护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完善,主要涉及到侦查阶段的介入,会见的及时性,以及阅卷拓宽方面。  相似文献   

6.
1997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经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由此将律师参加刑事诉讼活动的时间提前到了有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的阶段。本文,仅就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刑事诉讼的立法完善谈谈意见和看法。一、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刑事诉讼应当明确的两个问题(一)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的主要工作内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是其在侦查阶段介入刑事诉讼所享有的一项诉讼权利。律师向侦查机关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  相似文献   

7.
新《律师法》第33条规定的律师会见“不被监听”与《刑事诉讼法》第96条中的“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并不矛盾,律师会见“不被监听”,指的是不被电子监听,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时侦查机关可以派员在场;在侦查阶段,对于律师的“三证”是否真实合法,即律师是否具备会见资格,侦查机关可以进行审查。  相似文献   

8.
论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功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律师原在审判阶段参加刑事辩护提前到侦查阶段介入诉讼和在提起公诉阶段参加辩护,这是我国辩护制度和律师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在律师介入刑事诉讼时间上日益与国际接轨,加强了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有利于强化律师辩护功能,促进司法机关提高办案质量,是我国刑事诉讼民主化、科学化的一大进展,获得国内外法学界的普遍好评。但也毋庸讳言,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近两年的情况表明,律师在提起公诉阶段的辩护功能几乎是零,不仅检察机关  相似文献   

9.
一、《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反贪侦查工作面临的挑战《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在有关犯罪嫌疑人权利保护的九大领域进行了完善,其中"侦查阶段的诉讼权利得到有效保障、修改完善了律师会见阅卷程序、强化了对侦查措施的法律监督、补充完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规范了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扩大了法律援助适用范围"这六大部分对反贪案件的侦办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冲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于证据要求达到了很高的程  相似文献   

10.
律师调查取证权对职务犯罪侦查模式的影响及应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辩护制度是现代法治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调查取证权是律师能否发挥辩护职能的关键所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完善了辩护制度,将律师的辩护人身份提前到了侦查阶段,也即意味着将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提前到了侦查阶段。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前置,有权申请调取有利证据等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会给侦查工作带来困难。如何解决律师调查取证权与国家侦查权之间的冲突成为现实问题。从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律师调查取证权的修订入手,结合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实际,希望探索出一条可以兼顾惩治犯罪与保护公民权利的道路。  相似文献   

11.
律师制度的健全与否,标志着国家法治文明程度的高低。在我国,再修正的《律师法》将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而它不仅使律师的会见、调查、阅卷等权利得以强化,也使控辩对抗提前至侦查阶段。在《刑事诉讼法》尚未修正的当下,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公诉等工作如何适应这些新变化?为此,我们策划、编辑了7篇文章,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12.
新刑事诉讼法施行已近三年,作为律师仍然普遍感到执法环境不尽人意。一、公、检、法机关的阻力贯穿律师刑事辩护的全过程。1.会见难。尽管中央六部委1998年1月发布了《关于刑事诉公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6月发布了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但在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律师会见难的问题。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往往以“保密”、“还有问题正在查”、“太忙、抽不出人来赔同律师去”等理由拒绝律师会见或是拖延会见时间。在检察机关审查批捕阶段,检察机关往往会与公安机关相互推倭,相互不承认案子在自家…  相似文献   

13.
一、辩护权行使中的问题(一)关于律师会见权1、“安排会见”导致律师会见难。《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除涉及国家秘密案件外,不需批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等六部委制订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侦查机关应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不仅“不需批准”与“安排会见”存在矛盾,“安排会见”在实际工作中又成为律师会见的条件。既然是安排会见,那么安排就是律师会见的前提。如果侦查机关不予“安排”或不及时“安排”,就会影响律师会见,虽然侦查机关很少明确表示不安排,但以“办案人不在”,“领导出差…  相似文献   

14.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较大限度地完善了辩护制度,其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律师介人刑事诉讼的时间提前。在侦查阶段,除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外,律师接受委托提出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机关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不论案件是否涉及国家秘密。辩护律师可以随时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负责羁押的看守所应当依法提供方便立即安排会见。可是有些看守所以需经办案单位批准为由,拒不安排会见,使律师在担任辩护人时无法完整地行使辩护权,妨碍了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看守所…  相似文献   

15.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订的一项重大改革即是增加了侦查阶段的“律师提前介入”的规定,适不仅将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时间提前至侦查阶段,而且赋予了律师了解罪名权、会见权、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等多项权利,这无疑是立法上的一大追步。但是由于规定律师会见权的条款不够具体、细化,操作性不强,以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导致律师会见权形同虚设,不仅直接影响律师在刑事诉讼申作用的发挥,更有损刑事案件的辩护效果。  相似文献   

16.
第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桥讼法修正案》对我国现行的诉讼制度和司法制度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湾,尤其在辩护制度和庭审方式方面,向民主化、科学化更进了一步。作为律师,我们为新的刑事诉讼法的诞生而欢呼,但欣启之余,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律师将会遇到新的课题,新的挑战。课题之一:律师在侦查阶段,如何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新刑事诉讼法将律师参加刑事诉讼的时间提前到侦查阶段,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了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  相似文献   

17.
新《律师法》针对律师执业中的会见限制问题,规定了律师凭“三证”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不被监听。这虽然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会见权有冲突,但应该适用新《律师法》的规定,同时,新《律师法》没有规定而刑事诉讼法有规定的地方则应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新《律师法》会见权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预见了刑事诉讼法将来对会见权的立法思路和发展方向,需要从侦押分离制度、会见权救济制度、律师自律制度三个方面进行配套完善。  相似文献   

18.
田  管瑞哲 《法治研究》2008,(10):49-53
本文以《刑事诉讼法》和2008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律师法》的相关规定,以及部分司法解释为依据,对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律师会见问题,包括会见的启动、会见的程序、会见的时间、侦查人员的在场与监听和会见的主体等问题展开论述,并提出了一些对策。  相似文献   

19.
刘强  刘刚 《中国司法》2014,(5):92-94
正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地位,对侦查阶段辩护律师的会见、了解案情、提出意见、申诉控告等权利均作了较为细致和全面的规定,但由于相配套司法解释和操作流程的滞后及不明确,对于辩护律师权利的保障尚有所欠缺。本文以职务犯罪侦查阶段律师权利保障为视角,从检察机关侦查部门司法实务出发,总结实践经验并进行分析,以求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侦查部门在侦查阶段对辩护律师权利保障及应对机制。一、加强职务犯罪案件侦查阶段辩护律师权利保障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潘申明  刘宏武 《法学杂志》2013,34(3):118-126
刑事辩护制度一直以来是理论界和司法界共同关注的焦点,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对于刑事辩护制度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新《刑事诉讼法》体现了先进的司法理念,实现了与2007《律师法》的有效对接,在强化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同时,解决了律师在实务中所面临的会见难、阅卷难等执业难题。但美中不足的是缺乏相关权利的保障性和程序制裁性条款,且这有可能会影响到律师辩护权实质而有效的行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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