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讯问犯罪嫌疑人笔录属言词证据的一种,它是我国各级侦查机关为查明案件事实,在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所制作的讯问情况的文字记录。目前,讯问犯罪嫌疑人笔录无论在法定形式上,还是在具体制作上,都存在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在新的庭审方式下,这些罅隙极易成为被告人当庭翻供的口实。所以,依法制作讯问犯罪嫌疑人笔录显得尤为重要。一、讯问笔录中存在的问题当前,我国侦查机关制作讯问犯罪嫌疑人笔录,还囿于以前制作讯问被告人笔录的一套程序和方法,有许多不够严密和不尽合法之处,与修改后的刑诉法对证据的要求不相适应。主要是:…  相似文献   

2.
职务犯罪讯问笔录往往是证实职务犯罪的最重要的证据,是法定证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的一种证据表现形式,只有符合证据属性才具有证据效力。同时针对影响职务犯罪讯问笔录证据效力的原因,本文试图寻找出更好体现讯问笔录客观性的方法。  相似文献   

3.
职务犯罪中所产生的讯问笔录到底是否具有法定证据的效力?本文在程序与实体上进行了分析,认为讯问笔录仅仅是法定证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的一种证据表现形式而已,只有符合证据属性的证据表现形式才具有证据的效力。同时针对影响讯问笔录的原因笔者提出了提高讯问笔录证据效力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正>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是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重要环节,对准确把握案件定性、核实证据、评价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等具有重要意义。一、制作审查逮捕讯问笔录的必要性审查逮捕讯问笔录是检察机关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时,核实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事实是否有证据证明及证据是否查证属实;查明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社会危险性,是否有必要采取逮捕强制措施;  相似文献   

5.
在职务犯罪侦查过程中,一旦突破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获取口供后,如何及时将口供转化成为一份高质量的讯问笔录,固定犯罪嫌疑人口供,防止以后犯罪嫌疑人翻供,成为侦查办案的关键环节。贿赂犯罪案件因为其他证据相对单薄,一对一这种交易形式,使得行受贿双方的言词证据成为案件的关键证据。笔者对贿赂犯罪案件讯问笔录的制作谈一下自己的感受。  相似文献   

6.
著辐学者何家弘在其新著《证据法学》中将“笔录”表述为:“所谓笔录,是指司法人员、执法人员或者法律工作者在证据调查时所作的各种记录”。检察机关制作的讯问笔录是指为了查清案情.对犯罪嫌疑人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讯问而制作的书面记录.讯问笔录制作的好与坏,不但影响办案效率,而且还关系到办案质量,  相似文献   

7.
作为每案必用、必经过的侦查措施和程序——侦查讯问笔录,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的规定,是侦查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是记录犯罪事实、固定证据的重要依据,凡是讯问活动都应当制作笔录,有录音、录像的也不能代替。一、侦查讯问笔录制作存在的问题第一,记录告知犯罪嫌疑人事项不全面。讯问记录人员在记录前,只写介绍身份情况、说明谈话要求或  相似文献   

8.
讯问犯罪嫌疑人作为审查起诉阶段的必经程序和调查核实证据的核心环节,较之侦查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有着不同的意义和价值。办案人员应当认识到审查起诉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价值,对其慎重对待,为之做好充分准备,针对不同的案情、不同的犯罪嫌疑人采取不同的讯问策略和讯问方法,在讯问时规范讯问语言、恰到好处地控制表情、将说服教育贯穿于讯问过程的始终,同时注重讯问内容的全面、正确看待犯罪嫌疑人翻供以及如实制作讯问笔录,以期全面掌握案情、履行侦查监督职能,从而提高讯问的有效性,为法庭指控犯罪做好充分准备。  相似文献   

9.
讯问笔录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侦查人员、预审人员在侦查活动中,为了证实犯罪、查明犯罪事实,依法制作的用以记载和固定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如实反映讯问情况的文字记录,具有法律效力.其在司法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受贿案件中,因言词证据是对被告人定罪的比较重要的证据,“讯问笔录”在反对腐败的司法实践中立下了汗马功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法治水平、人权保障意识的不断提高,尤其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引入司法领域后,“讯问笔录”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  相似文献   

10.
郭民 《刑事技术》2008,(5):67-69
在讯问工作中,讯问笔录正面临诸多挑战,如,法官不能通过讯问笔录完全了解犯罪嫌疑人的态度,犯罪嫌疑人翻供的案例日益增多,更有犯罪嫌疑人借口讯问人员对其刑讯逼供,以干扰办案和法庭审判。  相似文献   

11.
讯问犯罪嫌疑人作为审查起诉阶段的必经程序和调查核实证据的核心环节,较之侦查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有着不同的意义和价值。办案人员应当认识到审查起诉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价值,对其慎重对待,为之做好充分准备,针对不同的案情、不同的犯罪嫌疑人采取不同的讯问策略和讯问方法,在讯问时规范讯问语言、恰到好处地控制表情、将说服教育贯穿于讯问过程的始终。同时注重讯问内容的全面、正确看待犯罪嫌疑人翻供以及如实制作讯问笔录,以期全面掌握案情、履行侦查监督职能,从而提高讯问的有效性,为法庭指控犯罪做好充分准备。  相似文献   

12.
违反录音录像规定讯问笔录证据能力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董坤 《法学家》2014,(2):127-139
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不仅可以担保讯问笔录的证据能力,还可以提高讯问笔录的证明力。在"强制性录音录像"案件中,不规范的录音录像行为复杂多样,只有"不合理"的违法录音录像行为才会对讯问笔录的证据能力产生较大影响,但也并不必然使讯问笔录丧失证据能力,只会导致证据能力有瑕疵,此时,对讯问笔录的证据能力需要予以补正。补正的路径是通过证明讯问程序的合法性来保证供述的自愿性,从而恢复讯问笔录的证据能力。讯问程序合法的举证方是检察机关,证明方式采自由证明,证明标准应达到优势证据即可。  相似文献   

13.
讯问犯罪嫌疑人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具有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规范侦查行为等程序正当效果。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制度正是顺应了在刑事诉讼中重视人权保障的国际潮流。录音录像资料在法律上应归属于言词证据,是对笔录证据的一种, 补强,因而对其证明力不能过度夸大,其制作也需遵循严格的程序。  相似文献   

14.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司法实践中,对于犯罪嫌疑人因属文盲或文化程度低而不能阅读讯问笔录的,一般都是由负责讯问的侦查人员向犯罪嫌疑人进行宣读。笔者以为,这种由  相似文献   

15.
根据《刑事诉讼法》笫139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51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并制作笔录。本文仅就审查起诉阶段讯问笔录的制作谈几点浅陋之见。  相似文献   

16.
讯问录像是指侦查机关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同步录制的反映讯问全过程的录像。新刑诉法实施以来,侦查机关在讯问大要案犯罪嫌疑人时,常常对讯问过程进行同步录像,而讯问录像的制作往往并不告知犯罪嫌疑人。由此产生了这样一个问题:秘密制作的讯问录像能否作为证据使用?由于对讯问录像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实践中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笔者根据工作实践拟就此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根据讯问录像的特点,笔者认为,当讯问录像作为证明犯罪嫌疑人有无犯罪嫌疑的证据时,秘密制作的讯问录像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当讯问录像用作证明讯问过…  相似文献   

17.
新刑诉法对同步录音录像做了相关规定,但是在研究中对同步录音录像的证据属性、与讯问笔录的关系及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运用等问题上仍纠缠不清。同步录音录像在我国刑事诉讼语境下不是证据,也不是法定的固定口供形式,不能替代讯问笔录。同步录音录像是非法证据排除的有效方式,但是对存在与讯问笔录不一致时,应区别对待。对与案件事实有关的内容不一致,公诉机关不能证明讯问笔录合法、真实时,讯问笔录内容应无条件排除。  相似文献   

18.
石学友 《法制与社会》2011,(33):139-139
2011年5月14日至15日讯问全程录音录像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认为对职务犯罪实施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地加以认真坚持并不断健全完善。实践中对同步录音录像资料的法律性质、同步录音录像资料与讯问笔录之间的关系认识存在偏差,制约了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这项制度的发展。尤其是现在讯问录音录像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在法庭上出示,更有必要明确其证据种类。证据是刑事诉讼的核心,解决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法律性质,是这一制度走向成熟的关键。  相似文献   

19.
搜查与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鉴定等都是刑事侦查的重要措施 ,但是 ,刑诉法却未将搜查笔录规定为刑事诉讼的证据 ,使这一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笔录 ,不能像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那样 ,在开庭审判、指控犯罪中作为证据使用 ,这不利于揭露犯罪和打击犯罪。因此 ,笔者建议 ,将搜查笔录列为刑事诉讼证据 ,理由是 :一、搜查笔录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搜查笔录是侦查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身体进行强制性搜寻、检查后制作的笔录 ,其附件包括扣押物品清单。笔录除写明搜查人、见证人等内容外 ,主要写明搜查的时间、地点、…  相似文献   

20.
李玉鹏 《证据科学》2009,17(5):620-628
录音录像资料与传统的文字笔录都属于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系被告人的庭前陈述,但前者可以使庭前陈述具有证据可采性,在翻供的情况下还可以转化为证明讯问过程合法的视听资料。当前检察机关在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时对口供的记录方式,采取以笔录为主以录音录像资料为辅的并用模式.这种并用模式在实践中不仅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浪费,也干扰了正常的讯问工作,应采用单独使用录音录像固定口供的模式。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