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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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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国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特点及启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程天云 《今日浙江》2006,(22):50-51
城市规划既是一门科学,一门艺术,又是一项社会实践,一项公众事业。近期我在美国伊利诺理工大学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考察学习,着重对美国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现状进行了比较全面的了解,他们的一些做法可供我们借鉴参考。一、美国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特点和经验公众参与城市规划是指在城市规划中,规划涉及到的相关城市居民能够直接而连续地参与到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成为过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的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经过40多年的发展,西方城市规划领域在理论上提出了倡导性规划、协作性参与规划等理论构想,在…  相似文献   

2.
徐来凤 《前沿》2012,(22):88-89
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问题是目前行政法学界的一个热点且难点,根据2008年最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城市规划主要包括制定、实施和修改三个阶段,本文主要围绕城市规划的首要阶段—制定阶段中公众参与程序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完善对策.  相似文献   

3.
在社会问题多发和利益主体多元的社会发展战略调整期,深化社会管理的公众参与是政府面临的现实选择。目前中国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呈现出两个发展路向:制度化的参与和自发式的参与,两种发展路向在参与的出发点、方式和效果上都有所不同,但作为参与发展的必经阶段,对于公众参与意识的提高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总体而言,中国城市社会管理公众参与的程度依然较低,要深化社会管理公众参与的程度尚需做出很多努力。  相似文献   

4.
郑岚 《人民论坛》2011,(10):246-247
公众参与作为一种新兴的民主形式,在近年来的社区治理中表现活跃。在我国的公众参与社区治理中,存在着政府信息不公开、社区民间组织发展状况不良和公众参与配置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为了推动和扩大公众参与基层社会建设,政府应给予公众广泛的知情权,并进行制度和法律保障建设,切实落实公众参与的权利。  相似文献   

5.
在深化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加强与完善公众参与治理机制是必然要求,环保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公众的广泛参与。然而,当前我国公众参与环境治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如现有法律规定不完善,公众参与积极性不高,政府重视不够等。充分认识到公众参与环境治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阐述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意义,并提出完善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法治路径,如保障公民环境权、推动公众参与环境治理;转变政府执政观念,为公众参与环境治理搭建平台;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实现公众有效参与等。  相似文献   

6.
公众参与作为一种新兴的民主形式,在近年来的社区治理中表现活跃。在我国的公众参与社区治理中,存在着政府信息不公开、社区民间组织发展状况不良和公众参与配置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为了推动和扩大公众参与基层社会建设,政府应给予公众广泛的知情权,并进行制度和法律保障建设,切实落实公众参与的权利。  相似文献   

7.
和谐社会与公众参与问题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在全球信息化、经济全球化、政治民主化、选择多样化、社会多元化的大背景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普遍、积极、主动、有序的公众参与。论文对“公众”和“公众参与”进行了概念界定,具体分析了目前我国公众参与构建和谐社会方面主要存在的公众参与范围偏窄、公众参与程度偏低、公众参与成本偏高等问题,并提出了促进我国公众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若干对策,主要包括培育公众参与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立法,架设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桥梁和提高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成本收益率。  相似文献   

8.
李祥 《当代建设》2003,(3):24-24
公众参与已成为现代政府进行各项行政活动的必不可少环节,尤其是与公众民生相关的城市规划在西方,公众参与城市规划于六十年代兴起,并已以法律的形式,成为政府规划决策中必经程序。在我国,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公众自身素质水平的不断提高,公众自主意识日益增强,公众参与政府各项决策尤是城市规划决策热情高涨。规划已不再是公众对规划结果的被动了解与接受,而逐渐成为一种主动参与,已由单纯的政府行为转向政府与人民群众互动的公众决策行为,公众参与成为推动我国规划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建立健全一种开放的公众参与的城市规划制度已势在…  相似文献   

9.
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不断发展,公众参与公共政策过程的要求和程度大大增加,公众正在或已经成为公共管理、公共政策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公众参与有助于提高公共政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公正化水平,因而公众参与程度是公共管理社会化程度的标志之一。不断促进和提升我国公众参与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0.
电子化公众参与在英国城市规划体系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这一方面得益于一系列有关城市规划的规范与政策的出台,新型的规划模式为公众参与提供了程序性保障;另一方面也归功于现代科技的发展,地理信息系统、能动性协商参与工具等电子规划技术得以运用。同时也必须看到,在英国的城市规划系统中,电子化公众参与还存在着诸如电子规划工具普及率不高、交互性参与不足以及参与成本较高等需要改进之处。  相似文献   

11.
历史决定论的理解模式、历史主体本身的不成熟以及历史主体与实践主体的混同等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主体被遮蔽的根本原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的主体性和马克思主义主体的历史性之间是一种逻辑互动的关系,前者是实现后者的力量源泉,而后者则是彰显前者的基础和保障;总的来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主体有三种存在样态.即知性存在样态、意义存在样态和实残存在样态.  相似文献   

12.
《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方案》的出台,标志着“行政三分制”这一新型行政管理模式的付诸实践。行政三分制在彰显其制度创新优势的同时,也面临着行政法治契舍的难题,而这则关系到行政体制改革的成败。  相似文献   

13.
贪污犯罪数额的大小,是惩治贪污犯罪的主要依据。在共同犯罪中,犯罪行为人贪污数额的认定相当复杂,既有共同贪污的数额,又有各人分赃所得的数额,还有因贪污的停止形态而未实际获取财产等情形。关于共同贪污犯罪行为人数额的认定,理论界存在着“分赃数额说”、“参与数额说”和“犯罪总额说”等不同的学说。笔者更倾向于“犯罪总额说”。  相似文献   

14.
论业主委员会的制度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业主委员会是城市住房私有化的必然产物,也是城市社区治理的重要制度支撑.由于政府管理部门、居民委员会、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之间利益关系复杂,现行法律法规对有关规定的不完善,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失当,业主普遍缺乏公民意识和责任意识,业主委员会在筹备设立和实际运行方面都存在诸多的问题.我国应尽快出台<业主委员会法>,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规范业主委员会各项基本制度;并且进一步调整完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与业主自治的关系,在物权法中明确居民的房屋物权;健全行政程序的有关制度.  相似文献   

15.
所有人抵押是指所有人于自己所有物上存在的抵押权 ,是一种特殊的抵押权。确立所有人抵押制度可以防止后次序抵押权人获取不当得利 ,保护抵押物所有人的利益 ,有利于所有人进行融资 ,节省交易手续和费用 ,促进商品流通。我国《担保法》没有规定所有人抵押 ,可借鉴其他国家、地区的做法 ,从所有人抵押的思路选择、成立、变动等方面入手对此制度作出具体设计。  相似文献   

16.
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发现,茂名市电白区中学生对传统类毒品的认知程度较高,对常见的合成类毒品有一定的了解,对伪装类毒品认知较低;当地学校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频率不高,方法缺乏创新,体系不健全等。对此,应加强对伪装类、液态类毒品的宣传;在宣传方式上要注意创新,应结合青少年规律特点,构建信息传播新平台;学校应从长远的角度出发建立健全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体系。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阶段各种合法职业劳动者的劳动都创造价值。这里的价值是指凝结在社会产品、服务 (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 )中的一般人类劳动 ,它体现劳动者对社会财富 (物质的、精神的 )增长乃至社会进步做出的贡献。在新时代 ,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概念作进一步的扩展是必要的。一种劳动只要它是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或环节 ,那么 ,无论它的直接成果是否成为商品 ,都是创造价值的。在我国现阶段 ,政府作为国家机器的职能已经有了较大的变化 ,更多地从阶级统治转向发展经济 ,它对宏观经济的管理和调控作用不可或缺且十分巨大 ,因而也是创造价值的。  相似文献   

18.
不作为犯罪是我国刑事犯罪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作为犯罪一样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研究不作为犯罪,首先要明确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是不作为犯罪的核心问题,它包括四个方面: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以及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除此之外,道德义务不应成为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  相似文献   

19.
监狱罪犯离监探亲是法律规定的一项有利于监狱罪犯再社会化的刑事政策,专门系统地探讨这个问题具有重要价值。现行离监狱探亲制度在《监狱法》、司法部规定和监狱实践三个层面均面临诸多问题,因此,在对策方面,基于对监狱离监探亲决定权的行政执法权属性分析,从法律上赋予罪犯法定离监探亲权,要从《监狱法》及司法部的规定上加以完善,还要解决监狱办理上面临的实际困难,以促使这项制度得到常态化落实,促进罪犯改造和再社会化。  相似文献   

20.
论虚假诉讼罪中的“捏造事实”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鉴于法条和司法解释内容规定的不明确性和不完整性,需要对虚假诉讼罪中"捏造事实"的含义进行进一步解释。虚假诉讼罪是单一行为犯,利用他人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的,也构成虚假诉讼罪。篡改部分民事法律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也属于虚假诉讼罪中的"捏造",成立虚假诉讼罪。虚假诉讼罪的行为方式不包括不作为,隐瞒他人已经偿还债务的事实依然进行民事诉讼的,是积极地虚构事实,理应认定为"捏造事实"。若捏造的事实不会影响法院的公正裁决,不能定性为虚假诉讼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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