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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投入使用后,有形、无形的损伤无时不在发生,一般来说,房屋交付使用之时,就是投入维护的开始,如不及时维护或维护不当,房屋的安全可靠性就会严重降低,使用寿命也就会大幅度缩短。据国外一些资料介绍,房屋在使用期中的维修费用大约为其建造费用的一倍左右。按照建筑结构设计基准期50年的规定,建国以来的房屋中就有很大一部分已进入“中年”或“老年”期,由于我国一直对新建工程投入较多,对维修却重视不够,因而房屋的失修现象比较普遍,目前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安全可靠性不满足现行规范的要求,需要进行维修和加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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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7,(1)
豫政办〔2006〕75号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强省直单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关于加强省直单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为了建立省直房屋维修保障机制,加强省直单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专项资金的管理,维护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9号)和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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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住宅维修资金亦称住宅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物业维修资金研究专业委员会的不完全统计,自1998年实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至今,我国收缴的维修资金在5000亿元左右。近年来,随着许多建筑逐渐进入"中年维修期"和"老年危房期",急需启用维修资金。但这笔钱却因申请手续繁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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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静华的同事们说:“桑法官是个为民办事的好法官。”
有这样一个案子:被执行人是一家房产公司,房屋造好了,却未将维修基金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导致小区房屋墙面渗水、电梯故障得不到维修。案件尚未起诉前,居民就已经在小区里拉横幅、写标语,表达不满情绪。法院一审判决要求房产公司归还业主委员会维修基金一百余万元,房产公司却声称该处房产是早期开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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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国庆读者:事实上,单某与李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定金协议》即为双方达成的房屋买卖合同,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情况下,应属有效协议,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合同项下条款。现在李某希望单某继续履行协议将房屋过户,但是该房屋上存在司法查封,因司法查封是当事人借助公权力对债权的一种保全手段,具有法定的公示和对抗效力,并构成该房屋过户的履行障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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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与人一样,也有生老病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就是保障住房“病有所医”的“救命钱”。但是一直以来,这份房屋救命钱没少让老百姓操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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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13年4月20日,农民莫某因为要建新房屋,雇邻村的钱某、孙某等4人为“小工”,并提供一日三餐和房屋居住。5月7日傍晚,天下起了小雨,钱某、孙某等4人居住的房屋出现漏雨的情况,因天气已晚,钱某等决定不想麻烦莫某,遂自行维修。期间,钱某不慎从屋顶掉下受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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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城市房屋拆迁问题已成为最具争议的社会热点之一.依法妥善地解决城市房屋拆迁所引发的社会矛盾,既是广大民众的合理司法诉求,也是当前社会转型时期法律工作者的使命.拆迁矛盾具有不可忽视的制度因素和经济原因,通过法经济学的理论方法进行分析,对于化解拆迁矛盾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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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组建企业化的物业公司、如何接收、管理、运行机关办公楼 (区 )物业 ,如何解决好维修资金筹集使用以及服务收费标准等重点问题 ,是当前亟待研究解决的课题。笔者就国家机关办公楼 (区 )物业管理中的问题浅谈几点认识。一、建立“准维修基金”的必要性和基金渠道目前 ,社会商品住宅和房改住宅普遍实行了房屋维修基金制度 ,开始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与此不同的是 ,中央国家机关办公楼 (区 )的大、中修及专项维修则仍实行着报预算、财政审批、拨款的形式。虽说这种方式基本满足了维修的要求 ,但是自从以企业化性质的物业公司来管理机关办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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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行政征用制度对我国的启示——以城市房屋拆迁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城市房屋拆迁是一种对城市房屋所有人的房屋及其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政征用行为。借鉴国外的法律制度,我国行政征用制度应以列举或排除的方法,对公共利益作出科学的界定,实行公共利益原则与合理补偿原则有机结合;通过司法介入估价,实行政府回避制度,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房屋拆迁财产纠纷,使我国行政征用制度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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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城市危险房屋管理,保障居住和使用安全,促进房屋有效利用,国家建设部于1989年11月21日颁布了第4号令《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至此,危险房屋的管理彻底改变了过去那种多头管理、职责不清的局面,走上了规口管理、有法可依的轨道。从当时的大环境看,这项工作应该是大有可为的,但事与愿违,十年过去了,我省的危险房屋管理虽然在鉴定的技术手段、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