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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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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许多法学家认为,成文法和法律解释如同孪生兄弟,自从有了成文法。就有了对法律的理解和解释活动。离开对法律的理解和解释,成文法就不能释放出其意义。法律解释在法律的创制和实现过程中是一种不可或缺的因素,在法律实践中占据重要地位。也是理论法学关注的重要课题之一。  相似文献   

2.
谁来解释法律--关于我国法律解释权配置的思考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魏胜强 《法律科学》2006,24(3):38-47
在我国当前的法律解释体制中,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都可以解释法律,带来了法律解释的混乱,引发了一系列的矛盾。无论是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其法律解释权最终都掌握在司法机关和法官手中。我们可以借鉴它们的体制,结合我国国情,制定一部法律解释法来规范法律解释活动,明确赋予司法机关法律解释权,实现最高人民法院被动统一的法律解释与法官在个案中的法律解释的结合。  相似文献   

3.
司法解释体制中的矛盾梳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佳 《法学杂志》2005,(3):126-128
司法解释是我国所特有的法律制度和概念。这种特有性是相对于我国的法律解释体制以及西方国家法律解释状况而言的。在我国的法律解释体制中,法律解释被单列为一种权力,并在不同的国家机关之间进行权力分配。人们普遍认为,“法律解释是一种普遍存在的需要,这种需要不仅存在于法律条文本身,而且还广泛存在于法律条文的具体应用过程,也就是说,法律解释的问题交叉存在于立法领域和法律实施领域,它们涉及到不同的国家职能,如立法职能、审判职能、检察职能和各种行政职能等。”①因此,与这些国家职能相配套,在我国就出现了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  相似文献   

4.
法律解释视角下的“电脑量刑”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魏胜强 《政法论丛》2009,(3):97-100
电脑量刑之类的思想很早就有了,限制法官的法律解释活动和视司法为机械的操作活动的思想曾经在西方历史上很盛行,但这种思想最终被证明违反了法律解释原理。根据法律解释原理,司法活动是法官对法律的理解、解释和应用过程,电脑量刑是对这一原理的违背。电脑量刑在我国出现具有其特定的原因,推行下去会对司法活动产生不良的影响。除去对电脑等现代科技的迷信,我们可以利用它们为法官在司法活动中的法律解释服务。  相似文献   

5.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在法律解释中的位阶关系决定于法律解释权配置制度,即规定法律解释主体、权限、程序、方式和效力等问题的解释制度,形成我国特有的法律解释体制。司法解释权是法律解释权的一种,是法律解释权分配于司法机关形成的权力。不同主体作出的法律解释效力高低.与不同解释主体权力层级高低相关,也与解释主体在诉讼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有关.  相似文献   

6.
法官续造法的伦理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无论在英美法系亦或大陆法系国家,其法官在司法实践中都不可避免地要对法律进行解释,法官的司法解释行为一般被视为一种继续立法活动。然而,法律解释与法之续造并非是完全等同的两个概念,毋宁应该把法官的法之续造与法律解释理解为同一思维过程的不同阶段。事实上,这一思维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虽然这三个阶段之间不能划出清晰的界限,然而其各自拥有典型的解释方法与技术。毋庸置疑,不管运用何种解释方法与技术,法官所从事的法的续造,都必须具有伦理正当性。这就意味着,我们应该对法官造法进行伦理分析。立基历史与逻辑相互统一的视角,本文在对法律解释目标及标准的确立伦理作了探析后,着重对法律内之法的续造和超越法律的法的续造这两个阶段进行了伦理审思。  相似文献   

7.
批复上所见的疑难案件裁判方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批复系最高人民法院"对于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就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请示所作的答复"。以法律论证的角度来看,司法批复具有法律解释与替代裁判两种功能,因此可以之作为观察我国法院之疑难案件裁判方法的实证材料。在法律解释的层面,由于中西方司法体制与法律行文的差异,西方法学方法论上的一般解释理论在用来说明我国司法解释操作特别是再解释问题时未必适用。在法律论证的层面,特别是理由给出的层面,我国法院主要依据制定法、司法解释与行政政策作为法律论证理由,但是在理由的给出过程中缺乏必要的具体化解释与正当性说明、同时过分地依赖审判委员会的集体人格权威来作为论证的主要理由。  相似文献   

8.
法律解释概念探微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下载免费PDF全文
从理论上说,有法律,就有对法律的理解和解释活动。法律解释的历史同法律存在和发展的历史同样久远。〔1〕因此,对于什么是法律解释这一问题,首先可以选择历史的视角,考察人类自古迄今对法律解释的认识和实践——不仅考察法律解释自身〔2〕(内在的视角),而且考察...  相似文献   

9.
司法解释的错位与回归——以法律解释权的配置为切入点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魏胜强 《法律科学》2010,28(3):56-65
法官在个案中作出解释是法律解释活动规律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司法活动复杂性的客观需要,是消除我国司法活动中诸多弊端的有效措施。要保障法官在个案中作出法律解释,就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并为法官独立审判提供良好的环境。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统一解释,是维护我国法制统一的需要,是法官在个案中寻求权威性解释的需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权威的体现。可以考虑在最高人民法院内部设置大法官会议,按照严格的程序,专职作出统一的法律解释。  相似文献   

10.
相较于在司法系统内部的权威性地位,司法解释对于行政执法的效力尚不明确。针对我国现行法律解释体制以法律解释权力的配置为中心的现状,在司法解释能否进入行政执法的问题上,理论上存在基于法律解释工作安排的权力分工障碍、基于专业知识储备的权力能力障碍和基于权力配置原则的权力性质障碍。通过对实践中行政机关自发援引司法解释现象的经验分析,只有权力性质障碍构成司法解释进入行政执法的真正阻碍。确定司法解释外部效力之范围和强度的前提,是在功能主义的国家权力配置原则下重构司法解释权和行政解释权之间的关系。依据法律解释体制提供统一法律指引的功能目标和社会主义法律传统对国家机构间关系的定位,在现行法律解释体制下,司法解释权和行政解释权之间应当形成一种对等结构,在这种权力结构中,司法解释具有一定程度的外部效力。司法解释虽然不构成行政执法的直接依据,但对行政机关具有可反驳的规范性拘束力。  相似文献   

11.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在法律解释中的位阶关系决定于法律解释权配置制度,即规定法律解释主体、权限、程序、方式和效力等问题的解释制度,形成我国特有的法律解释体制.司法解释权是法律解释权的一种,是法律解释权分配于司法机关形成的权力.不同主体作出的法律解释效力高低,与不同解释主体权力层级高低相关,也与解释主体在诉讼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有关.  相似文献   

12.
正一、一种缺失:法律解释主体中为什么没有人民陪审员(一)我国的法律解释主体论及其缺失传统的法理学把法律解释分为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相应地,法律解释主体分别是指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学者。还有一些观点则认为法律解释专指法官在裁判案件过程中对法律的理解和判断。然而,不论如何理解法律解释  相似文献   

13.
李建建 《山东审判》2003,19(4):32-35
法律解释概言之是指主体对法律文本的意思与内涵的理解与说明。正如德沃金所指出的“法律是一种阐释性的概念”,只要有法律,便会存在法律解释。而其中根本原因在于法律要被适用,静态的法与千变万化的社会相遭遇即会产生解释法律的需求,法律不被适用,则根本无解释之必要。因此,法律解释与司法密不  相似文献   

14.
(七)关于法律解释法律制定以后,在实施过程中去产生对法律应当如何理解的问题。这就需要对法律进行解释。法律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和具体应用解释。立法解释是指立法机关对法律进行的解释。在我国,立法解释是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项职权。1954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都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法律。195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解释法律问题的决议》,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所调具体应用解释是指执法机关在具体诮用法律过程中对法律作出的解释。目前,担国法律露问中客…  相似文献   

15.
《现代法学》2017,(1):3-16
法律的合宪性解释是近年来我国法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德国法上的合宪性解释是指由联邦德国宪法法院主导的法律解释原则与方法,是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和宪法解释权的产物。但是,将法律合宪性解释引入我国时,必须适应当下中国的法律解释的体制与实践,并且与我国的宪法解释制度和宪法审查制度相衔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法院都有法律合宪性解释的必要与可能,如果割裂全国人大常委会与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律合宪性解释方面的分工与合作,法律合宪性解释就不可能在法院的司法实践中发挥实效。我国法院的法律合宪性解释是适用宪法的具体体现,包括援引宪法条文说理,基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解释法律,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律合宪性进行阐释并在必要时解释宪法三种基本形式。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请求原则对法律的合宪性质疑或者疑问予以回应,阐释法律合宪性的理由和依据,并且解释宪法,从而实现国家权力机关与审判机关在法律合宪性解释上的程序联结,推动我国宪法的实施。  相似文献   

16.
朱豪 《行政法制》2006,(2):15-17
司法解释是对现存法律的实际含义所作的一种说明。在我国,是指由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为什么需要对法律进行解释呢?因“徒法不宜自行”,需要借助法官对法律的理解和操作,而法官个体之间存在着差异,为了保证法律的统一性、普遍性,必然要求由统一机关作出解释:任何法律都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立法者虽然是社会的精英,但想在立法过程中对所有的实际生活现状问题和将来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毫无破绽的规制,也是人力之所不能及的。当然可以从修改方面进行补救,但是修改法律的程序,成本太高,而且从维护法律的稳定性看,也不能朝令夕改,保证法律的权威,然而社会生活不断发展变化,当法律不能适应现实生活时,法律解释就充当缩小差距的角色,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17.
法律解释现象的产生,可以从解释者、法律以及二者的关系当中寻找.从解释者这方 面说,人是理解和解释的动物,会对所有的现象和问题进行解释,因而也会解释法律.从法律方面说,法律自身存在需要被解释的客观需求,因为法律是符号,符号就必然要解释,同时也因为法律自身有缺陷,需要通过解释来完善.从解释者与法律的关系上说,法律的实施过程就是理解和解释的过程.  相似文献   

18.
由于法律规范具有一定滞后性和难以避免的不完整性,通过法律解释对法律内容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充更替,在理论上被认为是非常有价值的。司法解释是我国法律解释的组成部分,在整个法律解释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目前我国司法解释原则与规范还不够完善,对于一元二级体制的质疑,司法解释的泛立法化和抽象化,司法解释过程中法官裁量权等。  相似文献   

19.
试析法律解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试析法律解释欧阳春法律解释是对法律条文,包括语词、概念的含义的阐明,是对法律理解的外在化。法律制定的意义在于其实施,以保障和稳定社会秩序。法律的适用意味着对法律的理解,没有对法律的理解,就谈不上适用法律。因而法律解释是法律实施的前提,其后是对法律规范...  相似文献   

20.
武春 《公民与法治》2013,(15):49-49
质询,通常理解为对有关机关工作不清楚、不理解、不满意的方面提出质问,要求其作出澄清、解释的一种活动。人大代表在人代会上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向人大常委会提质询案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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