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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和法律虽然分属于不同的领域,但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也是显而易见的。事实上,无论是法律的研究,或是法律的制定,还是法律的适用,均要大量地依靠逻辑。可以这么说,有无逻辑性是我们所制定的法律中有无科学性的前提。关于这个问题,从我国原有刑法中类推制度的确立、到修改后的刑法中类推制度的取消可以得到最充分的说明。我国刑法中原有的类推制度,也就是对于刑法上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比照刑法上类似条文定罪判刑的刑法制度,并非仅仅是适应国家法制建设初期的客观需要,弥补法律规定之不足的产物;它所以能够提出、并在实践当中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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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制度只有嵌入社会,才有社会回应性可言,进而在社会回应性中获得实践性以形成实践刑法观,而法外知识是刑法制度的“社会嵌口”.只有从法外知识“嵌入”社会生活,实践刑法观才能实现刑法权威性和刑法公信力的功能担当.为更好地落实实践刑法观,诸如刑法司法解释制度、量刑规范化制度、刑事证据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法律工作者招录制度和法律职业培训制度都应立于法外知识予以完善和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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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体系中一项重大的量刑制度是自首制度。随着自首制度的演化,我国当代刑法的自首制度在古代自首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很好的继承和发展,在自首主体上增加了特殊主体的范畴;处罚原则上采取了宽严相济、主客观相一致;在自首投案方式上以维护法律的权威为其侧重点,法律与亲情合理兼顾。由此可见现代自首制度适用较古代更为严格,表明现代法律对客观、公正价值的追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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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刑法总则方面: 修改后的刑法总则由原来的89条增至101条。 1、明确规定了刑法的基本原则。在总则第一章中规定了罪刑法定、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罪刑相适应等三个原则。同时取消了类推制度的规定,只有法律规定的才能定罪,法律没有规定,不得定为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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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劳动法治意义上说,劳动刑法是法律理念与法律制度融合的产物。在劳动法治之下,劳动刑法的基本理念应实现从法治国家理念到福利国家理念、从形式法治理念到实质法治理念、从国家优位理念到社会优位理念、从强式公平理念到弱势公平理念的根本转变。以这些更新的理念为根基,劳动刑法立法随之而来也应该发生一些基本变化,即理性定位工会在刑法中的合法地位;协调刑法与劳动法律之间的冲突以及理顺不同劳动犯罪之间的罪责矛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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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化制度下刑事判例的制度功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法典化制度下,建立一种与自身法律制度相适应的刑事判例制度并不会与罪刑法定原则相冲突,相反,它反而可以保证刑法解释的客观性和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在增强刑法的社会适应性的同时,维护刑法的安定性价值。在法典化制度下,刑事判例虽然不具有等同于法律的拘束力,但作为刑法解释的一种规范化模式,刑事判例对司法活动具有导向性的说服力。通过该制度,刑法的确定性与灵活性有可能得到兼顾,司法知识获得自我积累和发展的机会,并为立法活动提供丰富的资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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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理论上,刑法之确定性意味着刑法制度本身能够为人们提供一个发现刑法问题之正确答案的机制;在实践上,刑法之确定性则表现为刑法制度所坚持的明确性、稳定性、可预见性等诸多具体标准。法律的确定性是法治对法律的基本要求,刑法之确定性则是包含在罪刑法定这一法治原则之中的一项当然要求,因此它具有重要的法治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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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刑并不是一个法定的附加刑,而是刑法理论上对剥夺犯罪人一定资格刑罚的统称和概括。随着社会的发展,资格刑在刑法体系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目前,我国刑法关于资格刑的规定还有许多不合理之处,也存在着一定的立法缺失。因此,需要立法完善和补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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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性权利的刑法保护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性权利作为公民人身权利其中的一种,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无论是男女,都有性权利.但在我国,两性性权利的法律保护却存在一定差异.女性的性权利得到了可谓尽善尽美的关注和保护,但反观男性,刑法对男性的性权利的保护是不全面的,甚至出现了法律的真空,从而导致男性性权利无法得到刑法的有效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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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风险社会”语境下,刑事法律风险是企业家所面临的最为严峻的风险之一.法律滞后与市场创新需求、观念异化与时代进步、制度缺失与责任分配之间的冲突是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加大面临的现实困境.立足于刑法规范的本体分析,规范明确性程度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刑法风险的大小,我国刑法规范自身的模糊性和“刑法至上”、“刑法前置”、“刑罚万能”错误思维是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加大的本体动因,包括“刑外风险”向“刑内风险”的转移和“刑内风险”自身的加重.针对我国企业家经济犯罪案件处理中存在的误区,应在保持刑法谦抑性的前提下,回归刑法在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中的基本立场,即坚持刑法人权保障的本我特色、罪刑法定的自我品性及法律体系内部协调的超我表现,这也是我国法治经济协调发展在刑法方面的内生需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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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因变更制度具有制约起诉变更权、限定审判对象和保障辩护权的重要意义.我国现行制度框架内,对公诉变更问题中存在的指控事实和指控罪名随意变更问题,不仅缺乏相关的法律规制,而且有剥夺刑事被告人基本防御权之虞.英美和日本的诉因变更制度中对公诉和审判权行使范围的限制和对被告人防御权的保障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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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一般没收财产刑应予废止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由没收财产刑的体系地位与适用对象可以看出 ,没收财产刑是我国刑罚体系中最重的附加刑。但如果从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来看 ,没收财产刑如果作为一种剥夺部分财产的刑罚 ,在已经有罚金刑规定的情况 ,没有存在的必要 ;作为对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其他严重犯罪适用的判处没收财产 ,难于看出其特殊的性质 ;作为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附加刑 ,违反刑法的基本目的 ,其存在具有一定的超刑事责任范围的任意处置的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基本精神的倾向。因此 ,笔者认为 ,一般的没收财产刑应予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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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北京公约》和《北京议定书》首次规定了国际航空犯罪法人责任,法人责任以法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代表法人实施劫持航空器等国际航空犯罪为要件,法人为此承担刑事、民事或行政责任。公约对法人犯罪及其责任的立法需要转化为国内法才能适用。世界各国国内法对法人犯罪及其责任的态度差别较大,英国、加拿大、法国等国刑法规定有航空犯罪的法人刑事责任,德国国内法规定有航空犯罪的法人行政责任,意大利刑法规定有航空犯罪的法人民事责任,我国仅在个别航空犯罪中规定有法人犯罪及其刑事责任。我国法人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立法和理论具有较强的包容性,可在我国刑法中取消法人犯罪法定化限制,全面规定包括航空犯罪在内的法人犯罪及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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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刑法中危险犯的立法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危险犯的采用及其在立法上的扩展是立法对风险社会的回应,也是经济犯罪立法的重要特征。通过对近年我国经济犯罪的刑事立法的分析,可以发现《刑法》在大量增设经济犯罪罪名的同时,经济犯罪的危险犯的成立范围也大大扩展。同时,出于法益保护的早期化,预防社会风险等方面的现实需要,在经济刑法中设立抽象危险犯颇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基于维护经济秩序安全的需要,可以考虑在经济刑法中谨慎地规定过失危险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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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能否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是近年来理论界争议较大的一个问题。采用比较与实证分析的方法,从我国的立法现状入手,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和国外相关立法,提出了在我国建立刑事案件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理论依据和现实意义,最后探讨了对刑事案件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范围的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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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发展,法律制度的国际化步伐也在加快。基于对人权保护重要性的共识,刑法国际化已经是全球化背景下各国刑法完善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向。我国作为法治后发型国家,其刑法现代化的进程应该顺应当今世界的刑法趋势,在刑法国际化的背景下,应立足于中国已有的刑法国际化立法,积极合理地吸收国外有益的立法经验,在注重我国刑法本土化发展的同时,注重刑法理念的更新和现有刑事制度的完善,减少我国刑法国际化进程中的差异性,以便促进我国刑法的长足发展,实现刑法应有的机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