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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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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彭程  于通 《长白学刊》2013,(2):91-95
《中国青年报》2012年7月25日报道了"就业性别歧视第一案",揭开了女性就业歧视这一带有普遍性的严重社会问题。女性平等就业权法律保护面临着现实困境,进行女性平等就业权的立法保护非常必要。需要对女性就业权法律制度进行立法、行政和司法等方面的完善,以真正保护女性的平等就业权。  相似文献   

2.
在就业权诸救济方式中,劳动监察这种特定的行政救济方式具有预防性、时效性强、救济成本低等多种优势,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就业权受侵害时可直接通过劳动监察获得包括返还财物、经济补偿和赔偿、恢复劳动关系、停止侵害和排除妨碍等多种形式的救济。此类救济措施具有一般行政行为所具的各种法律效力,是保护劳工就业权的一种有效的、可靠的公力救济途径。但基于司法最终决定原则,法律上允许对劳动监察决定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可见就业权之行政救济在效力上又具有非终局性特征。  相似文献   

3.
张雪莲  龚向和 《求索》2008,(11):123-125
通过司法方式保护社会权已经成为社会权保护的重要途径。对各国社会权司法实践的研究表明,对政府尊重、保护、实现社会权的义务的审查已经在不同程度上引起了各国司法机关的关注。其中不乏成功和有影响的案例,表明社会权司法保护的巨大潜力。同时,由于法律资源的缺乏和法官通常所持的保守立场,导致社会权司法审查的范围受到很大限制,政府执行法院判决的程度也十分有限。  相似文献   

4.
自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将“平等就业权纠纷”作为独立案进行审理以来,我国在女性劳动者权利保护方面又迈出了新的一步。保证女性在社会生产中独立的人格及地位,对劳动力市场稳步健康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在对平等就业权纠纷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中,法院采用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由于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地位上的不平等性,原有的审理模式可能无法满足对女性劳动者损害的弥补。因此,对原有的审理模式给予建议,筑起女性劳动者就业权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对实现真正的就业平等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
洪芳 《人民论坛》2015,(5):143-145
劳动者职业稳定权是劳动者基于劳动就业权所享有的,能够在某一工作岗位上持续稳定工作,没有法定事由不被解雇的权利。该权利并非法律规范明确规定的一项权利,但从宪法规定的劳动权和政府所担负的促进就业的义务中可推导出来。国家是职业稳定权的主要义务主体,但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关系的相对人,也具有无可逃避的义务。  相似文献   

6.
就业权是以获得和保持职业工作机会为目的利益的劳动权利。劳动者为权利主体,国家则被确定为就业权关系上的基本义务主体,负有帮助劳动者实现其就业权的法定义务。这虽然肇端于近现代工业社会私有制市场经济,但在现代法治社会里则应成为常态。  相似文献   

7.
平等保护是社会权可诉性讨论中的一个重要视角。法院和其他决策主体从形式平等概念向实质平等概念的转变,对社会权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实质平等的理解表明社会权的很多要素是可以通过司法的方式给予救济的。作为政府保护社会权的一项重要义务,平等权构成了广泛的社会权诉讼的基础。平等权在社会权诉讼中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首先,法院通过禁止直接歧视来保护社会权,为此法院通常宣布构成直接歧视的立法和政策无效;其次,法院通过禁止间接歧视来保护社会权;最后,法院要求政府采取积极措施来保护社会权,以消除事实上的歧视,保证实质上的平等。  相似文献   

8.
段必杨  蒋莹 《思想战线》2013,(Z1):200-203
难民是为国际社会所公认的弱势群体,但是其作为人类的一员所享有的权利是不能被否认的。难民流亡后,其首先需要解决的便是生存问题,作为正常的负有劳动义务与愿望的社会成员。难民对于工作的渴求是固定存在的。维护国际难民生存权是国际难民保护的前提,而难民工作权的保护,与其生存权的保护息息相关。本文试从难民工作权具体内容及其保障,难民工作权保护立法以及对难民工作权保护的建议和展望等方面对于难民工作权的国际法保护问题加以浅析,望以抛砖求引玉。  相似文献   

9.
社区就业的性别特征与防止妇女地位边缘化的思考   总被引:5,自引:1,他引:5  
本文定量研究了社区就业的性别特点,针对社区就业在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工作场地、保险福利、劳动关系、权益保护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非正规性及对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上边缘化的不利影响,作者提出,要重视从两个方面实现社区就业和妇女发展的共同促进,第一是促进对社区就业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对社区就业劳动者的就业权益保护;第二是通过妇女创业、妇女维权和妇女非政府组织建设等手段加强对社区就业妇女的权益保护和创业促进。  相似文献   

10.
莫荣 《人权》2013,(5):46-47
就业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提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工资制度,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改善劳动条件,强化劳动安全,保障劳动者的工作权利。"  相似文献   

11.
为了解决就业难的问题,成都等地方政府尝试推行发放就业培训券的行政措施。就业培训券是给付行政下政府为保障公民就业权而发放的就业补贴。透过就业培训券,可以看到政府基于生活保障的就业扶助义务以及基于平等保护的消除就业歧视义务。从就业权保障的角度看,政府发放就业培训券的行为是一种给付行政措施,对解决就业问题具有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2.
马梅凤 《前沿》2011,(22):83-86
罪犯参加劳动是我国监狱教育改造罪犯的一种重要手段,罪犯虽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但其作为中国公民的资格没有被剥夺,依然享有宪法所赋予的没有被剥夺或被限制的权利。劳动不仅仅是罪犯的一项义务,同时也是罪犯的一项权利。罪犯参加劳动给予一定的劳动报酬,是对罪犯人权的尊重和保护。但是在监狱行刑司法实践中,罪犯无偿劳动的现象依然存在,不利于调动罪犯改造的积极性。为了实现监狱工作的目标和稳定监管秩序,应以我国《宪法》《监狱法》等相关法律为依据构建罪犯劳动报酬制度,这不仅可以使罪犯尽赡养父母之责和抚养未成年子女之义务、弥补受害人的损失,还可以为刑满释放后度过就业缓冲期奠定物质基础,从而巩固改造成果,避免重新犯罪。  相似文献   

13.
回眸2007,劳动就业、社会福利和保障、私有财产权益保护等一系列涉及民生的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从《物权法》,到《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未成年保护法》的颁布,再到死刑复核权上收等司法改革举措的纷纷出  相似文献   

14.
农村劳动力能否顺畅进城就业以及他们的劳动权益状况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护状况在很大程度上是和国家的农民进城就业政策相关的。本文在对改革开放30多年来农民进城就业政策演变的特点进行总结的基础上,试图从制度变迁的角度剖析政策转变的原因,指出保护农民工的自由和平等就业权是政策演变的趋势。  相似文献   

15.
中国现行反就业歧视法律制度被视为特别的私法制度,平等就业权司法救济实践中呈现出来的诸多问题亟须通过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予以解决。反就业歧视法属于以保护他人利益为目的的行为法,平等就业权的法益结构是人格尊严与就业机会两位一体的利益集合。平等就业权争议应当属于劳动法领域的特殊侵权纠纷,适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国反就业歧视法应当建立举证责任转移制度和抗辩制度,将就业机会纳入损害赔偿范围,将强制缔约设定为独立的责任类型,并按照保护法益建立相应的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6.
丁延松 《青年论坛》2007,(6):108-112
性自由权作为公民基本权利的组成部分,应当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我国立法与司法在性权利保护方面却表现失衡.对于以女性为对象的性侵犯行为,立法将其作为犯罪进行了比较完备的规定,司法上也比较重视,可以说,女性性权利的立法与司法保护是比较完备的.而针对男性的性侵犯行为,虽然在社会上不断涌现,并且也产生了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我国立法仍然关注不够,对男性性权利的保护存在着立法上的空白和司法上的真空.这就需要从立法层面加强研究,以改变这种局面.  相似文献   

17.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权制度初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仍然是不容乐观的,当前面临的瓶颈问题就是传承权的缺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拥有的传承权,是指传承人有权利将自己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传承给自己选择的传承人,它是一种新型的私权,同时也是传承人的义务。传承权的基本要素包括:传承权的主体是传承人;传承权的客体是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外的全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权的内容包括下一代传承人选择权、传承方式选择权和惩戒权。传承权的实施主要强调国家保障传承权实施的义务,以及传承权与相关权利的协调运行。  相似文献   

18.
通过分析《盟水斋存牍》相关案例,从女性作为女儿、女性作为妻子两个方面对明末广东的女性家庭财产权实际状况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在实际生活中,法律原理与实定法律及法律习惯存在着不一致,女性拥有比法律规定的更多的家庭财产权。这一现象的造成,是由于明末广东产生资本主义萌芽,地方官府案件处理更贴近于民间惯行;另外明朝宋明理学盛行,为了巩固贞洁的重要性,在司法实践中扩大了烈女的继承权。两者综合使女性在家庭财产权方面的地位有了很大提高。  相似文献   

19.
我国正在经历“以侦查为中心”向“以审判为中心”转变的司法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案件有关情况,并提出法律意见,但并未明确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享有阅卷的权利。从我国司法改革背景、律师阅卷权法理基础等方面考虑,赋予律师侦查阶段阅卷权有其必要性和正当性;同时,可以通过公安电子卷宗制度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严格规定律师的保密义务等配套措施,避免违背“侦查不公开”原则。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享有阅卷权,能够确保律师更为充分地了解案情,进而提供更为有效的辩护,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更好地推动我国司法改革进程。  相似文献   

20.
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非正规就业女性这一弱势群体规模在不断扩大,保证她们共享体面劳动权利对社会和谐发展、妇女解放等具有重要价值。目前,非正规就业女性体面劳动权利尚存在诸多缺失,需要整合各方面力量,系统推进,以逐步提高她们共享体面劳动权利的实现程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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