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54 毫秒
1.
英国是世界上老牌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1996年仲裁法》进一步巩固了英国在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地位。基于仲裁员的委任程序、公断人制度、仲裁员的替换、仲裁员的义务和责任几个方面对英国的仲裁员制度进行分析,归纳了英国仲裁员制度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和多元化的特点。对照英国仲裁立法发现我国立法中所存在的不足,提出值得我国仲裁立法借鉴的地方。  相似文献   

2.
仲裁员责任制度是现代仲裁制度发展过程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对此各国理论及实践中均存在不同的主张和做法,我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在这一问题上的规定也各不相同。因此,重视对我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仲裁员责任制度的研究,在立法上互相借鉴、取长补短,是完善我国仲裁员责任制度的可取的之路。  相似文献   

3.
马永双  赵金龙 《河北法学》2005,23(8):105-107
仲裁员是处理仲裁案件的主持者和裁判者,须具备一定的道德品质和业务素质。仲裁员的综合素质直接关系到仲裁裁决的公正性,影响仲裁业的健康发展和仲裁机构的声誉。建立完善的仲裁员制度有利于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保证仲裁功能的充分发挥。我国现行的仲裁员制度虽取得了重大成就,但随着仲裁实践经验的积累和仲裁理论成果的创新,应及时对仲裁员制度进行改进。  相似文献   

4.
仲裁员的行为规范是仲裁员独立、公正地进行仲裁的重要指南。国际商事仲裁界对此十分重视并制定了许多相关规范,而我国的相关规范还不够健全,相关理论探讨也为数不多。本文对仲裁员行为规范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提出了对我国相关制度落实的改进建议,最终目的是实现我国商事仲裁与国际商事仲裁的实践接轨。  相似文献   

5.
欧丹 《政法学刊》2016,(4):79-89
中东欧国家近来都在大力推进友好型纠纷解决方式的发展,鼓励当事人采用仲裁与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研究中东欧地区仲裁制度的发展可以为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政策参考。波兰及捷克等中东欧国家仲裁制度的最新立法趋势呈现:扩大可仲裁事项的范围、强化仲裁员的中立性与独立性、明确仲裁员的保密义务、注重保护弱势一方当事人的程序利益。这对进一步完善我国仲裁制度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6.
关于仲裁员责任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许多法律法规需要修改完善,《仲裁法》及仲裁规则也不例外,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也要与WTO规则接轨。我国《仲裁法》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理论与实践中的一些问题,尤其对作为裁判者的仲裁员的规定过于简单。本文从仲裁员责任制度的必要性、有关仲裁员责任的诸家观点及立法建议等方面对仲裁员责任制度做了分析。  相似文献   

7.
王菲 《法制与社会》2011,(34):224-225
仲裁成败的关键取决于仲裁员,从规则和制度层面上保证仲裁员的公正性是仲裁程序正当性的重要基础之一。本文试通过对民商事仲裁中仲裁员公正性制度的研究,探讨仲裁员公正性保障制度,形成比较完善的仲裁员公正性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8.
仲裁员对仲裁的公正性、可接受性和仲裁事业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仲裁员的法定资格作为仲裁员准人的前提条件,必然影响着仲裁员队伍的组成,是仲裁制度中一项重要的内容。我国《仲裁法》对仲裁员的法定资格做  相似文献   

9.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授予仲裁员发布临时性保全措施是仲裁制度发展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仲裁员授予的临时性保全措施的有效执行离不开法院的支持。各国仲裁立法和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应该借鉴UNCITRAL通过的关于《示范法》第17条有关临时措施的修改草案,积极完善自己的仲裁立法,遵循临时措施制度的立法趋势,以促进国际商事仲裁的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10.
周振 《法制与社会》2014,(5):65-65,68
国际商事仲裁可以被分为两种形式:临时仲裁和机构仲裁。与机构仲裁不同,临时仲裁并不依附与特定机构进行仲裁,因而具有由独立仲裁员或仲裁庭主导,根据双方合意的仲裁协议为特定的争议纠纷量身定制仲裁程序的特性。然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临时仲裁制度在我国并不适用,国外的临时仲裁协议和仲裁裁决书也无法得到法院的承认和执行。临时仲裁制度的立法缺失以及立法与仲裁实践的不一致已经为我国仲裁系统的发展带来了许多弊端。同时作为《纽约公约》和相关国际条约的缔约国,承认和执行公约规定的临时仲裁裁决也是我国应当履行的国际法义务。  相似文献   

11.
仲裁员在整个仲裁程序中举足轻重,因此,指定的仲裁员是否符合仲裁条款约定且能否履行公正行事的责任就显得至关重要,而仲裁当事方也可以仲裁员不符合仲裁条款约定或未能公正行事为由向法院申请撤换仲裁员。从英国仲裁法律与实务的角度分析仲裁条款与仲裁员选择之间的关系以及选择仲裁员时应予考虑的因素,讨论仲裁员的公正与不偏私的标准,并解释在英国法下撤换仲裁员的理由。  相似文献   

12.
This article demonstrates that arbitration system design and the training that arbitrators receive shape the extent to which repeat players gain advantages in arbitration hearings. While prior arbitration research does suggest that arbitrator training matters, this is the first article to show how it matters, as we observe actual arbitration hearings in private and state-run arbitration systems in two states. Our comparative analysis links three literatures interested in how seemingly interest-neutral institutions, like disputing forums, serve in practice to reinforce dominant norms, values, and hierarchies: (1) sociolegal studies of repeat-player advantages in disputing, (2) studies of occupational socialization in educational settings, and (3) neoinstitutional organizational sociology studies of how managerial values influence the way in which organizations construct law. We bridge these literatures by showing how arbitrator system design and the occupational socialization that arbitrators receive in private arbitration are primary mechanisms through which managerial values influence the arbitration process, ultimately providing a pathway for repeat-player advantages in hearings. Because our analysis compares two distinct arbitration systems, we identify variation in these processes and offer preliminary but tangible policy recommendations for the design and implementation of arbitration systems that best protect civil and consumer rights within arbitral forums that the Supreme Court continually upholds.  相似文献   

13.
当事人合意选择仲裁员组成仲裁庭,是商事仲裁的特色之一。在仲裁实践中,由于仲裁规则的设置有利于申请人,组庭程序从选择双方共同信任的仲裁员异化为排除己方不信任的仲裁员。笔者试图运用博弈论的方法,从孤立博弈和序贯博弈角度分析组庭程序中当事人的行为,在分析名单法、边裁选定首席仲裁员方法的基础上提出组庭程序的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14.
刘俊霞 《时代法学》2010,8(6):92-98
最新修订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于2010年8月15日生效。此次修订紧密结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和现代国际仲裁实践,涉及的事项比较广泛,如简化了仲裁协议的形式要件、明确了仲裁中的通知形式和多方当事人下的仲裁庭组庭方式、确立了仲裁的目标、扩大了仲裁第三人加入仲裁庭、完善了仲裁庭采取临时措施的权力范围、进行短员仲裁庭的权力,规定了仲裁机构及仲裁院的免责、加强了对开庭方式、仲裁费用的控制、设置了仲裁保密性的突破例外等等。  相似文献   

15.
人民调解作为我国尤其是乡土社会中行之有效的纠纷解决方式,经过了几十年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继续发挥着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在这个过程中我国已经形成了一支庞大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但是与对人民调解制度的研究不断深入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对人民调解员特别是是对乡土社会的人民调解员的研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笔者试图通过对湖北乡村社会进行的个案调查,对乡土社会中的人民调解员的地位、作用、工作环境等现状进行分析,以期揭示乡土社会中人民调解员的特殊性,并对乡土社会人民调解员制度的完善提出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16.
外国仲裁机构到中国仲裁,主要是指由外国仲裁机构管理的适用该外国仲裁机构仲裁规则在中国境内进行的仲裁。这对于我国境内的仲裁机构而言,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作者认为,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为国内外当事人所信赖、能够公正地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仲裁员队伍,是我国各仲裁委员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  相似文献   

17.
范铭超 《北方法学》2014,(6):118-127
英国法传统上将仲裁员与仲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视为合同关系。根据《德国仲裁法》,仲裁员合同是通过仲裁当事人与仲裁员之间的要约与承诺形成的。在排除公权力干预的前提下,对争议进行公正、有效的仲裁,也包括确保仲裁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不受仲裁员与双方仲裁当事人法律关系影响,是仲裁员、指定仲裁员的仲裁当事人以及对方当事人的共同利益诉求。仲裁员追求的经济利益,超出对方仲裁当事人所预期承担的部分的利益诉求,即便存在仲裁员与指定仲裁员的仲裁当事人之间的合意,也应当服从于对争议进行公正、有效仲裁的诉求。仅从合同法出发解释仲裁员与仲裁当事人法律关系将无法满足仲裁员和双方仲裁当事人在仲裁方面共同的关于仲裁公正、有效地进行以及取得恰当的经济利益的利益诉求。仲裁员与仲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一个复合的法律关系,包含了以提供仲裁服务为标的的合同法律关系和以作出仲裁裁决为标的的身份法律关系,前者的依据是以仲裁员为一方,以双方当事人为另一方的双方当事人合意,后者的依据是法律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18.
论中国仲裁监督机制及其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国仲裁有内部监督、行业监督和司法监督等三种形式,以司法监督为重心。本文通过比较两大法系有关法院监督仲裁的范围,分析了中国法律界关于中国仲裁监督机制的不同观点以及全面监督论与程序监督论。对于中国仲裁监督机制的改进,本文并不侧重于构建各种具体规则,而主张确立支持仲裁的观念、在仲裁的司法监督上强调严肃执法、确立仲裁员道德规范及审慎确定司法监督的范围。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