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复杂罪过研究--以滥用职权罪为范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滥用职权罪的罪过形式一直是刑法理论界争论的焦点,但到目前为止尚没有一种学说取得通说地位.滥用职权罪是一种典型的渎职犯罪,在对学界几种典型观点批判与借鉴的基础上,作者从复杂罪过入手,以危害结果和犯罪客体为分析工具,把罪过认识中的"危害社会的结果"理解为"对犯罪直接客体中的主要客体的侵害结果或状态",并将其中争议颇大的"重大损失"的地位界定为一种"结果化的严重情节",进而得出滥用职权罪的罪过形式是故意的结论.最后提出了立法中如何避免出现复杂罪过现象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2.
渎职犯罪与贪污贿赂犯罪同属于职务犯罪,但渎职犯罪并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目前渎职犯罪缓刑适用过多,可能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赖。只有正确认定渎职犯罪的规范构造才能正确量刑。基于刑法教义学,否定将主观方面的差异作为区分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标准,重新认定滥用职权罪的罪过形态和主观徇私的地位,并进一步对渎职行为和重大损失结果进行规范认定,进而推出行为类型的差异,才能得出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定依据。此外,在司法实践中,渎职犯罪与相关犯罪出现竞合时应当以数罪并罚为处理原则,以从一重论处为例外。规范认定渎职犯罪并对其进行精准打击,符合刑事政策上的合目的性。  相似文献   

3.
刑法总则明文将罪过形式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根据总则指导分则的原理,从解释论出发,不能得出滥用职权罪的罪过既可以是间接故意,也可以是轻信过失的所谓“复合罪过”的结论。该观点混淆了生活事实与刑法规范的关系,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在现行刑法规定之下,宜认为滥用职权罪的法益是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合法性、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而“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只是为了控制处罚范围设置的客观超过要素,对之,不要求行为人有认识(但要有认识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4.
食品监管渎职罪条文中“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规定表明其与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有直接的联系,故此有学者认为食品监管渎职罪兼具故意和过失两种罪过形态,突破了传统刑法的单一罪过说。刑法总则中故意和过失的确定是针对危害结果而非危害行为而言,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的主观罪过均应是过失,食品监管渎职罪没有突破单一罪过说。  相似文献   

5.
论滥用职权罪的罪过形式--从立法与实践的角度分别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新刑法典颁行以来 ,若干新增罪名的罪过问题一度成为刑法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现在 ,聚讼于此者虽已不多 ,但问题并未解决。关于这些罪名罪过形式的认定直接关系到传统罪过理论和罪过立法的合理性、存续性问题。本文虽只论及滥用职权罪 ,但文中所提出的观点却对解决前述问题具有普遍适用性。在文中 ,笔者提出对滥用职权罪罪过形式实行严格认定 ,即当行为人对所实施的行为持故意 ,但对结果是放任还是轻信过失难以认定时 ,将其主观方面直接认定为故意 ,这种做法既能有效维护我国罪过立法的协调一致 ,又符合刑事立法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6.
玩忽职守罪的客观行为必须是违反职守的行为 ,同时必须是在从事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中 ,该活动本身有关的违反职守的行为。重大损失是体现该罪社会危害性 ,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志之一。准确理解重大损失的含义是认定该罪的重要前提 ,正确认定重大损失则是认定该罪的关键所在。对于重大损失的认定和处理不能简单化地一概而论。在认定玩忽职守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时 ,必须与行为人的职守相联系。  相似文献   

7.
以故意的内部构造为视角,分析依不同的罪过形式理论而出现或可能出现的不同观点,在对各种不同的观点进行质疑的同时,追问相应观点理论前提———行为标准说与结果标准说、处罚条件说与构成结果说,可得出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的罪过形式是过失的观点。  相似文献   

8.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对滥用职权和放弃职权的行为,往往由于刑法无明文规定而无法处理,有的则按玩忽职守罪处理,但是由于滥用职权和放弃职权的罪过与玩忽职守的罪过存在很大差异,客观危害也比玩忽职守罪大,因此,笔者认为,两者不应以相同的罪名予以相同的刑罚,而应在我国刑法渎职罪一章中,把滥用或放弃职权并造成重大危害结果的行为,规定以滥用职权罪和放弃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单独规定法定刑,作为一种故意犯罪与玩忽职守罪相对应,以补现有立法之不足,从而解决司法实践中对处理滥用或放弃职权行为无法可依的状况。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刑法中应当提倡结果加重构成犯的概念,刑法分则中以结果出现为犯罪成立要件的,不一定都是结果犯,而可能是结果加重构成犯。对于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等罪来说,实质上包括双层次的危害结果,属于结果加重构成犯的范畴,其罪过形式类似于结果加重犯的罪过形式。  相似文献   

10.
的罪过是过失,并且过失的内容包括危险状态和轻微的危害结果。可以把危险驾驶罪情节分为有形情节和无形情节,前者包括财物损失数额和人员伤害情况,后者包括影响、具体场合、时间、危险状态等。有形情节不能纳入入罪标准范畴,而无形情节应当纳入。应当坚持以主观罪过的不同,区分危险驾驶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认定其主观罪过时,可以采取将行为人的年龄、背景、经历、事后表现等相关因素综合考虑的方式进行推定。  相似文献   

11.
关于盗窃罪的标准,学界提出了"秘密窃取说"和"平和取财说"。"秘密窃取说"坚守概念类型但对概念类型的偏向存在疑问以及易造成处罚的漏洞,"平和窃取说"强调处罚公正以及区分标准客观化却忽视对概念类型及立法现实的把握。"修正的平和窃取说"结合了两种学说的优势与劣势,以取财方式作为划分标准,以区分盗窃罪、抢夺罪和抢劫罪。"修正的平和窃取说"在概念类型的坚持、处罚的公正、立法现实的契合性以及标准的明确性方面更具优势。  相似文献   

12.
建筑是住人的机器、凝固的音乐和石头的史书,这是建筑学的三条格言。从某种意义上说,建筑艺术可以折射出人类行为的所有方面,包括形形色色的犯罪行为。建筑与犯罪学研究之间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  相似文献   

13.
梁启超算是中国倡导现代化的第一人。毛泽东作为探索中国现代化的先驱者,开创了从国际战略高度探索现代化的思想。邓小平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理论。在他的理论指导下,中国现代化建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相似文献   

14.
惩罚性违约金的界定标准应当采"责任并行说"。惩罚性违约金的惩罚性在于其适用不会影响其他违约责任。与"损失比较说"相比,"责任并行说"更有助于实现惩罚性违约金的功能并明晰惩罚性违约金的界定。采"任一标准说"不仅在逻辑上有错误更会带来实践中的混乱。  相似文献   

15.
“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都不是刑事证明标准。“客观真实论”与“法律真实论”之争是关于诉讼认识的观念之争 ,而不是关于刑事证明的标准之争。两者虽然在表面上就刑事证明标准展开了争论 ,但其基本观点却是一致的 ,学界将两者之争视为刑事证明标准之争的看法是一种误解。我国传统证据理论对刑事证明标准的错误概括以及对证明标准的主观性的忽视甚至否定 ,是这场讨论并没有真正涉及刑事证明标准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16.
发展社会学是20世纪中期开始兴起的一门社会学分支学科,其思想渊源非常悠久,特别是19世纪的经典社会学理论为它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早期的发展社会学理论主要是一种解释理论,用来探讨西方近代以来的社会变迁。它有两种基本的理论解释模型:一是社会进化理论,二是社会转型理论。这两种理论模式经过帕森斯的综合集成,最终演变为当代发展社会学的第一大理论———现代化理论。  相似文献   

17.
关于道德的本质问题的争论,在伦理思想史上,主要表现为道德本体论与道德工具论之争;在当今学界又表现为道德规范说与道德主体说之争。道德的本质应该是在规范性和主体性的矛盾统一中,非强制地反映和调节社会性利益关系的具有伦理价值的一种实践精神活动。  相似文献   

18.
对于物权公示究竟是物权权利的公示还是物权变动行为的公示这一问题的妥善解决,将有助于确定物权公示制度的内容和范围,界定物权公示制度的概念,确定物权公示制度在物权法中的地位、物权公示是否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以及物权公示的效力。一个完善的物权法体系至少应具备基本的原则、全面的制度及应变的机能。  相似文献   

19.
欧洲中世纪确立了以基督教为主体的神权政治思想,伴随着西欧封建社会的瓦解,神权政治体系随之解体。伊斯兰教在自身发展史上也曾确立了神权政治思想,随着20世纪70年代以来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运动在世界各地的勃然兴起,神权政治再次引起广泛关注。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的兴起应得益于其本身所独有的复古机制,伊斯兰教本身所持有的教条使其产生带有某种必然性,同时,宗教政治化、政治宗教化的传统为伊斯兰原教旨主义提供了政治合法性的根基。  相似文献   

20.
职务犯罪中不同身份者共同犯罪普遍存在。而刑法对此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司法解释也不尽合理。刑法学界存在的不同学说也带来了司法实践中的混乱。基于对共同犯罪本质的理解,结合部分犯罪共同说和想象竞合犯理论,这种情况宜解释为共同犯罪的想象竞合犯,根据“从一重罪处”原则定贪污罪。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