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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表演者权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表演者权初探乔玉君一、表演者权概述表演者权是指表演者依法对其表演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它是邻接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最早产生的邻接权。在各国的著作权法中,均规定了表演者的权利并给予了法律保护。我国著作权法中也含有此项内容.表演作为最早的使用作品的形式,是与...  相似文献   

2.
音频视频录制和传播技术的发明与应用推动了表演者权的产生和发展,表演者权的内容也在随着技术的发展不断扩展。近年来智能化数字录制和传播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得表演者难以有效控制其表演节目的传播和利用,因而著作权法赋予表演者的权利无法得到有效行使,表演者在表演节目的利益分享中处于边缘化的地位,对表演者权的保护构成了严重的冲击。回应当前数字技术冲击的关键是强化表演者对其权利的管理和控制能力。为此,应当在法律上加强表演者精神权利的保护以强化表演者权保护的基础,发展表演者权集体管理机制以解决缔约成本过高导致的许可失败问题,加强表演者权利管理数字化建设以解决权利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只有利用技术和法律机制相结合的方式对表演者权进行管理、许可和保护,才能有效保障著作权法赋予表演者的各项权利。  相似文献   

3.
江波  刘鹏 《法制与社会》2010,(29):276-276
"独创性"是一件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实质要件,然而,关于独创性之判断标准,在国内外却尚未形成统一的看法。本文试通过对两大法系关于"独创性"判断方式之比较,并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探讨我国《著作权法》中"独创性"之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4.
表演者权是一种知识产权。199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对这一权利及其内容、限制与侵权责任作了规定,199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简称《实施条例》)对它的主体范围与保护期作了补充规定。这标志着一套较为完整的表演者权保护制度在我国已正式确立。目前世界上确立起表演者权保护制度的  相似文献   

5.
表演者作为文学艺术作品的重要传播者,在传播作品过程中付出了一定的创造性劳动,他的权利应当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我国《著作权法》对表演者的权利及与表演者有关的法律关系作了规定。笔者  相似文献   

6.
书信作品中的物权、著作权和隐私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如果书信具有独创性,便成为书信作品而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作者享有书信作品的著作权。作者将其书信投邮,使得书信的物权发生转移,收信人成为书信的所有人。所有人行使权利时可能会与著作权人的权利发生一定冲突,如展览权,应将之赋予著作权人。同时所有人行使权利时,应基于诚信原则或约定,注意对著作权人隐私权和商业秘密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7.
足球赛事直播节目作为连续画面的一种,是否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其判断标准是独创性的有无而非独创性的高低,将独创性的高低作为判断连续画面是否构成作品的标准并无法律依据,且给权利保护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通过机位的设置、镜头的切换衔接、蒙太奇手法的运用、慢动作的回放、精彩镜头的捕捉、故事的塑造等,导播人格因素在节目制作过程中显露无疑。足球赛事直播节目充分体现了创作者在其意志支配下对连续画面的选择、编辑、处理,具有独创性,可以认定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类电影作品(视听作品)。1  相似文献   

8.
作品独创性标准的反思与认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独创性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实质要件,是判断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前提,是整个著作权法律制度的基石,因此有必要对沿袭两大法系独创性标准而形成的独创性理论作进一步的检讨和审视.应从利益平衡的视角审视独创性,很难用一个普适性的标准判断作品的独创性,宜针对作品类型区别对待.淡化独创性标准中的“创造性”是适应著作权立法和产业诉求的明智之举,同时,由专业机构评判独创性可能更为理性.  相似文献   

9.
《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二稿中有关视听作品"二次获酬权"的引入引发了激烈的讨论。从"二次获酬权"的含义分析,此项权利的设立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创作者在作品的后续使用中的利益。然而,就当前国内影视业的环境、此项权利的规定来看,要真正落实"二次获酬权"尚需时日。为保护创作者的相关利益,德国著作权法中的有关规定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0.
版权邻接权,它是指与版权相邻的,作为传播作品的媒介而以新的方式表现作品所产生的专有权利。现在国际上公认的邻接权主要包括: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广播组织权。表演者权,主要是指艺术表演者。为保护自己的表演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未经表演者同意,他人不得对表演者的表演实况进行录音录像、广播或直接向公众传播。在这里,艺术表演者主要指戏剧演员、音乐演员、舞蹈演员和表演歌唱、说唱、朗诵、演奏或以其他方式表演文学、音乐、舞蹈、戏剧作品的其他人员。近年来,有些国家将杂技演员,魔术师、体操运动员也称为艺术表演者,对其表演的杂技、魔术、体操艺术也给予表演者权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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