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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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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代法学》2017,(2):79-93
保险消费者"概念问题的实质,即将《消保法》作为保险相对人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律依据之一。其理论基础为,外部性、自然垄断、信息不对称等《消保法》的立法缘由在保险领域中同样存在。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宜纳入保险消费者的范畴。主要目的可以作为区分保险消费者与投资者的标准。保险消费者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相似文献   

2.
保险合同问题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石慧荣 《现代法学》2004,26(5):117-120
目前,立法机关正在积极准备保险法(主要为保险合同部分)的修改。最高人民法院也于2003年末公布了有关保险合同的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基于实践的需要,本文就保险合同的几个问题作了研究。笔者认为,保险人对承诺前发生的事故应当承担责任;财产保险合同的转让普遍要求保险人“同意”的做法,不利于交易安全和保险消费者利益的维护;投保人的解除权与关系人的维持权应予以平衡,同为保险合同利益,保单现金价值的归属应与保险金的归属相一致;超额保险无效在定值保险中的意义大于不定值保险,在定值保险中,协议超额定值与赌博无异,应为无效;保险法有关防损义务与施救费用的规定,不仅不利于防损减损,而且对保险消费者有失公平。  相似文献   

3.
在漫长的讨论与争议之后,英国消费者保险法于2012年3月终获通过。新法以询问告知义务取代了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所确立并适用至今的主动告知义务,并通过对英国消费者保险合同领域有关告知义务的过于繁杂的现行法律规则的简化和统一,有望为保险消费者提供更全面的保护,实现消费者与保险人之间利益关系的新平衡。相关变革内容与立法技术对于中国保险法的进一步完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4.
保险利益是存在于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物之间,不为法律所禁止且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利益关系,其实质是利益主体与利益客体之间的关系。保险标的物,是保险利益的载体。保险的标的,则是围绕保险利益形成的主体间的利益关系。  相似文献   

5.
信息不对称是经济学研究中经常涉及的概念,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由于交易各方对信息掌握的情况存在差异,掌握信息多的一方占有优势,掌握信息少的一方处于劣势,严重阻碍了交易公平的实现。本文指出保险市场中存在着典型的信息不对称,也是产生纠纷的根源所在,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主要表现在保险标的、保险知识、保险技术和保险监管等方面。  相似文献   

6.
姜南 《河北法学》2007,25(8):126-129
危险通知义务包括保险事故发生前的危险增加通知义务与保险事故发生后的出险通知义务.其目的在于使掌握信息优势的投保方将危险变动情况及时通知保险人,实现双方的利益平衡与交易公平.从危险通知义务的履行条件、履行主体、履行方式、履行期限以及怠于履行此义务的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完善我国保险立法.  相似文献   

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就保险实务中若干重问题予以了规定,包括保险利益、追溯保险、如实告知义务的内容以及保险金给付与其他请求权之间的关系等,此次解释或采纳了最新的保险法理论研究成果,或根据保险法原理突破了传统法规的不合理适用规则,为更好地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以及保险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相似文献   

8.
我国保险法规定了保险人的缔约说明义务,并明确保险人履行义务的对象为保险合同的投保人。但在团体保险的情形,仅向投保人履行说明义务不能满足最大诚信原则、契约自由、当事人利益平衡、消费者权利保护以及权利义务对等等法律理念的要求,不能充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在团体保险合同中,保险人还应对被保险人履行其说明义务。  相似文献   

9.
保险缔约信息义务是在合同法的自由原则的基础上,立足保险交易市场的实际,力求从制度理论层面对保险合同的缔结进行重新定位与思考,主要从告知义务与说明义务的相互博弈中,给予进一步的制度完善的理论分析。当然,合同法缔约信息义务本身也存在局限性。本文仅以保险缔约信息义务为视角,对于新《保险法》在保险合同缔结过程中,对于告知义务与说明义务制度的完善的理论分析给予探讨。  相似文献   

10.
房贷险是抵押人为自己利益的保险还是为抵押权人利益的保险,实质上涉及抵押物保险中的保险利益、保险标的、保险物和保险形态等保险法上的基本概念和法理的问题。抵押权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抵押权利益,抵押物受损,只是使主债权处于一种无担保状态而面临债务人不清偿的信用风险之中,抵押权人在抵押物上的保险利益是一种信用利益,抵押权利益的保险形态只能是一种履约保证保险或信用保险。房贷险只是抵押人为自己利益的保险,银行对住房保险金的效力间接来源于物上代位制度。  相似文献   

11.
消费者的知情权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在信息社会中 ,知情权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消费者权利体系中的基础性权利。消费者与生产者、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知情权的原因。知情权作为确立消费者人格的基础 ,除了要求生产者、经营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之外 ,还要求政府的积极保护 ,实现对消费风险的事先控制 ,从而更好地保护消费者。  相似文献   

12.
论保险标的与保险利益--从物之保险到保险利益之保险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李新天 《法商研究》2005,22(3):37-42
保险标的既不是被保险的有体物,也不是相关的财产权利与利益,而是保险利益。以保险利益之保险的观念取代我国现行的物之保险的观念是保险理论发展的大趋势。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是被保险人对特定财产或相关利益具有的经济价值关系,但保险利益的概念并无适用于人身保险的实益,人身保险不需要存在保险利益,只须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  相似文献   

13.
公用产品定价中形成了价格节节攀升的常态。完善《价格法》等相关法律,强化公用企业信息披露义务与成本举证义务,打破公用产品价格形成中信息与权力的不对称,控制行业垄断,打造强有力的消费者协会是合理配置资源,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4.
委托代理制度应用保险营销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采用委托代理制度可以取得规模效益和分工优势,我国保险公司普遍采用委托代理方式进行保险营销。然而,由于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及激励不相容的问题,代理人往往会侵害委托人的利益,发生逆向选择及道德风险,从而出现代理人风险,导致代理成本增加。本文就委托代理制度在保险营销中产生的问题及如何降低代理成本展开研究。  相似文献   

15.
信息不对称、附随义务与缔约过失责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许明月  林全玲 《河北法学》2005,23(10):36-38
市场交易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会导致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等市场扭曲与失效问题,为此法律科以信息优势方以附随义务对其进行矫正与替代。就信息不对称与附随义务以及违反附随义务导致的缔约过失责任之间的关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的范围等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16.
韩长印 《政法论坛》2023,(5):99-110
在涉及众多不特定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中,如果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的整体身份已经确定但具体信息尚未确定,是否必须遵从被保险人同意的保险利益原则对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作出判定,是一个实务中存在争议、立法上亟需反思的问题。总括意外保险的道德危险管理可以在保险利益原则之外另觅他途,因而可以放弃此类险种对保险利益原则的硬性要求,以更好发挥保险制度所蕴含的利他功能。被保险人对他人为自己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意与否对总括意外伤害险的合同效力不应产生实质影响,唯此才能为总括意外伤害保险的创新和推广留存合理且广阔的发展空间。  相似文献   

17.
保险车辆转让后未及时向保险公司履行通知义务,车辆受让人虽然通过受让享有了对保险车辆的保险利益,但并未自动继承保险合同,与保险公司之间也就未建立起保险合同关系,不能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理赔责任;车辆原所有权人因丧失了保险利益导致保险合同失效,也不能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理赔责任。  相似文献   

18.
消费信息不对称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消费信息不对称的本质是消费者与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个体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之间的对立、冲突。解决消费者与生产经营者的利益矛盾需要民法从权利的创设和合同制度的建立健全等方面做出努力。同时 ,解决个体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对立和冲突需要经济法中的市场规制法有所作为。  相似文献   

19.
张璟雯 《法制与社会》2013,(26):99-100,106
近年来保险消费者因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而败诉的比例居高不下,保险消费"投保容易,理赔难"的观念也愈发高涨,逐渐成为社会热点问题。本文从消费者角度入手,从如实告知义务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后果方面简要陈述,分析了保险法中的如实告知义务。  相似文献   

20.
赵志钢 《政法论丛》2013,(1):103-110
保险合同属于典型的射幸合同。由此所决定,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事故发生前,保险人并不实际负有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事故的发生使这种义务变为确定,但并不必然导致保险权利人保险合同上的利益受损。只有在保险人违反合同全部或部分拒赔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保险合同利益才受到损害,方才构成诉讼时效的起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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