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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著作权法保护的计算机软件作品是指具有独创性的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表达没有独创性的计算机程序并不构成作品.单字的计算机语言主要是轮廓指令序列,有的单字还有显示控制指令序列.轮廓指令序列由字形客观决定,基本不体现工程师的个性,没有独创性.显示控制指令序列体现工程师的个性,具有独创性.只有包含显示控制指令序列的单字计算机程序,才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计算机软件作品.应当修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条,明确有独创性的计算机程序才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计算机软件作品.  相似文献   

2.
黄汇 《现代法学》2013,35(3):105-115
计算机字体单字的可著作权问题随着"方正电子公司诉宝洁公司侵犯计算机字体‘飘柔’"案的发生,已成为知识产权领域的焦点话题。这一问题的解决需要从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理出发,对计算机字体单字可著作权问题中涉及的诸如"独创性"、"创造与劳动"、"独创性与审美性"、"创作与手段"等基本的范畴展开进一步的反思、质评和考辨。计算机字体单字作为美术作品保护符合著作权的基本法理,有其逻辑上的自洽性;计算机字体单字和字库同时受著作权保护,既是形式逻辑的必然要求,也符合范式国家立法的发展潮流和正确理解立场。基于此,有必要借鉴相关国际公约和国外先进立法,设计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的具体进路,并对计算机字体单字的著作权保护作出合理的制度安排,以期为我国《著作权法》的适时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现行著作权法构架下,具独创性的中文印刷字体单字属于美术作品,而中文印刷字体因其不具有可复制性,故不是作品.中文印刷字体字库包括数字化的计算机软件字库,因其整体缺乏独创性从而不构成作品.具独创性的中文印刷字体单字美术作品与作为中文印刷字体软件字库之技术工具的计算机软件作品是不同的作品并具有不同的使用.  相似文献   

4.
实用功能排除了计算机字体著作权保护的可能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受到文字传输信息这一核心实用功能的限制,计算机字体的艺术性较低,与已有字体设计相比所体现出的艺术独创性也很低,这些因素决定了计算机字体难以获得著作权保护。由不构成作品的单个字体、字形集合而成的字库,也是不能成为作品而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字体、字库不能获得著作权的强保护,并不会挤压字体、字库产业发展的空间。在能够为字体、字库提供侵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路径的情况下,没有必要为字体、字库的保护制定专门的设计权保护法。  相似文献   

5.
论计算机字体的版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计算机字体产生之单字寻求版权保护,是近来知识产权法律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从字体保护的国际公约、外国法律及其司法实践看,字体工具属于计算机软件产品,其产生的单字没有版权;社会无关第三人的使用不构成侵犯书法作品版权;计算机字库是字体工具,不是美术作品。对于字体维权过度,容易导致严重的法制危机。  相似文献   

6.
一、字体的相关概念与性质字体,是指按照一定规律、风格设计或书写的文字的艺术表现形式,字库则是含有相同特征的字体单字的集合。中文字体是体现一定风格的汉字艺术表现形式,中文字库由一个个独立且字体风格统一的汉字单字组成,是一套汉字单字的集合。计算机时代之前的字库主要使用字模、铅字为载体。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计算机字体设计成为主流,字库则以字库软件的形式存在。在计算机字体设计中,字体设计者先在纸张上设计  相似文献   

7.
从构成来看,计算机字库可大致分为程序和数据库部分.计算机字库中的程序部分可作为计算机软件给予著作权法保护,字库中的数据库部分应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字库不是传统的书法作品,也不是实用艺术品.即使字库可以获得保护,作为其运行结果的字体也不应受到保护.赋予字体私有权利将会导致垄断结果,最终会损及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8.
字体保护是当今知识产权领域的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特别是近期北京中院对北大方正诉宝洁公司"飘柔"字体侵权案和南京中院对北京汉仪科印诉昆山、上海笑巴喜公司"笑巴喜"字体侵权案给出的截然相反的结论将字体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推到了风尖浪口,通过分析著作权保护中文字体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利用专利法外观设计保护中文字体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9.
作为排除性法则,思想表达两分法在排除思想的著作权属性的同时,并未肯定表达方式的著作权属性。作品中可享有著作权保护的,应该是"整体性"的表达。无论是思想与表达方式如结构,都不能单独成为著作权的客体。在教材与教辅之著作权争议中,以教材为基础的同步教辅如果仅仅使用了教材的抽象结构,不构成侵权,因为与作品分离之后的抽象结构不属于表达和作品。实质性相似、替代性使用和转化性使用之认定,也都应该以整体性表达为基础。  相似文献   

10.
具有独创性的汉字印刷字体之单字属于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汉字字体包括印刷字体具有抽象的风格特征故不具可复制性,从而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汉字印刷字体字库包括其数字化的软件字体字库因不具独创性,依法不能构成美术作品包括汇编美术作品。  相似文献   

11.
著作权客体即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是著作权存在及其边界的判断标准,构成著作权法的逻辑起点.著作权客体制度涉及作品的内涵(构成条件)、外延(保护范围)、种类及著作权对象的排除等问题,其范围的界定与标准的确立,构成著作权法的基础.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需要借鉴国际著作权保护的成熟理论与经验,结合我国《著作权法》的实施现状,完善著作权客体制度.  相似文献   

12.
计算机软件是相对计算机硬件而言的。计算机硬件是指计算机主机及外部设备。计算机硬件受工业产权法中的专利法保护,是早有定论的。但计算机软件应当受什么法律保护,至今仍是个争论较大的问题。一、计算机软件主要是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  相似文献   

13.
一、立法选择及政策背景 计算机软件由程序和文档组成。文档可以作为文字作品受版权保护没有争议,所以在论及计算机软件的版权保护问题上,主要指的是计算机程序的保护。虽然存在争议,但用版权法保护计算机软件已成为世界性的潮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78年公布的《关于保护计算机软件的示范条款》把计算机程序定义为“以文字、代码、图形或其他任何形式表达的一组指令,当它装入机器可读媒体时,能使计算机——具有信息处  相似文献   

14.
单字形体设计是一种创作,属于美术作品。汉字的基本构造是用来传递信息的,具有实用性。单字的形体设计如果是在汉字基本构造的基础上所做的个性设计,这种设计区别于汉字基本构造传递信息的实用性,在具备原创性的时候,能够获得著作权保护。对单字形体设计赋予著作权保护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可以通过完善著作权的权能设置和著作权限制制度加以克服。  相似文献   

15.
2002年以来,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以侵犯其著作权为由陆续起诉过数家信息科技公司和网络媒体公司,其中包括大型网游《魔兽世界》的发行公司美国暴雪。随后,关于计算机字库、字库单字和字体侵权的著作权保护问题日益走进大众的视野,也引起了法律界人士的极大关注与深度思考。现以2008年方正诉宝洁一案为例,充分结合我国有关立法和司法实践,试从字库单字的创作过程分析其原创性、艺术性,继而推导出字库单字的可保护性结论。  相似文献   

16.
一、软件著作权的保护范围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具体而言,软件可以分为:(1)源程序和目标程序。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同一程序的源文本和目标文本应视为同一作品的不同翻译文本,而不能被视为不同作品。(2)系统程序和应用程序。应用程序一般与特定的硬件之间没有直接或必然的联系,只是面向问题的解决,其应受著作权法保护已为定论。有人认为,系统程序既是程序,也是机器运行的过程、系统或方法,不应在受保护之列。事实上,应用程序和系统程序都是用于指挥计算机工作的,不管它们的指令是让计算机…  相似文献   

17.
计算机字库的著作权保护及侵权判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创新性应当成为一种字体作品享有著作权的前提。字体作品不具原创性并不必然导致相应的字库软件也不具原创性。字体作品和字库软件是对字体设计思想的不同表达形式。字体作品著作权和字库软件著作权是两种不同的著作权,在保护对象和权利归属等方面均有区别。不同国家对字库著作权保护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不尽相同。竞争对手复制字库软件和最终用户未经授权使用字体是字库著作权侵权的两种主要形式,在认定字体或字库软件是否相同或实质性相似时,可借助重叠法和坐标法等技术手段进行比对和判断。  相似文献   

18.
改革与新思维——网站知识产权问题的解决方案(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五)网站(网页)设计与计算机程序 不论是大公司复杂、庞大的网站,还是简单的个人网页,其设计和创作都越来越依赖有关的计算机程序。因此,网站(网页)基本上都属于利用计算机程序生成的作品。这种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无疑是很有趣的问题。 如果计算机程序仅仅是作为作品创作的工具,  相似文献   

19.
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模式之比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当今社会已经进入了信息时代,它的显著特征就是电子计算机的广泛应用,而计算机软件在计算机的广泛使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的法律保护日益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法律上所保护的计算机软件,国际上一般注解为程序(即控制计算机运行的指令)、程序描述(指确定构成计算机程序指令的过程表示)和辅助  相似文献   

20.
数字技术的发展诞生了计算机字库产业,从促成产业发展的角度考虑适宜将字体及字库纳入知识产权保护的范畴。各国在维护本国法律体系完整性与协调性的框架下采取了多元化的法律保护模式。我国司法实践对字体、单字、字库的法律属性呈现不同的认识。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单字、字体、字库均可纳入著作权法的保护范畴,可将字体作为一类独立的作品形式予以保护。对字体独创性的认定上,不宜采用过高的艺术范畴的审美标准,在原创性有无判断上,可识别性是更具客观性的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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