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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5例杀人伪装的浅析张甫波杀人伪装案是指案犯在非法剥夺他人性命以后为掩盖罪行,逃避打击,采用各种手段将尸体进行处理,伪装成自杀、意外事故或疾病死亡的一种复杂案件。以下是我市十几年来发生的杀人伪装的案例,现加以总结剖析。见表1表2。表1被害人情况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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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废气中毒的实验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近年来,在日本随着机动车的发展,利用汽车废气自杀的案件日益增多。1986年包括自杀和意外事故在内的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数为2193例,其中由于吸入汽车废气死亡的为1062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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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装服毒自杀的案件多见于犯罪分子在受害人生前投毒、骗服、灌服等手段,毒杀被害人后伪装成自杀现场,否则死者胃及其它内脏组织中检不出毒物成份,伪装易露出马脚.笔者近几年办案中曾遇到两例采用其它手段伪装服毒自杀案件,隐蔽性和欺骗性大,现将其手段及办案体会介绍如下,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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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总结杀亲案件的特点,为此类案件的分析、预防提供参考。方法调查溧阳地区2004—2014年破获的17例杀亲案件,对原始登记信息、现场勘验笔录、尸体检验鉴定书、破案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17例杀亲案件中受害人以女性居多,嫌疑人以男性居多,杀人动机以配偶不忠或怀疑配偶不忠占较高比例。杀亲案件中有精神病患者杀人、伪装杀人,嫌疑人杀人后自杀占有一定比例。结论杀亲案件多与婚外性行为、精神病患者杀人等家庭因素有关,部分为杀人旋即自杀,致伤工具具有简单随意、易于获取的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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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法医检验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公安法医检验工作的好坏在较大程度上直接影响着侦察破案、案件的起诉和审理。本文作者现就公安法医检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探讨。1 突出而普遍存在的问题1.1 现场勘查工作不细,该检的没检 法医现场勘查工作不细,该检的没检,已成为案件难以办结的重要原因。其主要表现集中反映如下。1.1.1 对水上尸体、腐败尸体、看似自杀或意外死亡尸体的检验,马虎应付,得过且过 有些法医对水上尸体、腐败尸体的检验,通常只作外表观察,不进行解剖检验,仅根据尸表没有损伤而作出溺死或病死的结论;对看似自杀死亡尸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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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分析97例杀人后自杀案件特点,为同类案件的法医现场勘验及法医学鉴定提供参考和借鉴。方法收集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参与鉴定的97例杀人后自杀案件,共死亡207人,其中加害人98名,被害人109名。对加害人、被害人双方的性别、年龄、关系及案发场所、死亡方式等方面的资料进行分析。结果上海地区杀人后自杀案件涉及的死者多为18~59岁青壮年,相互之间多熟识,起因多为家庭矛盾及感情纠纷;被害人女性为主,加害人男性居多;案发场所多为同一室内环境或相邻室内外;杀人多选择机械性暴力手段,而自杀则多采用自缢和高坠。结论上述关于此类案件的特点有助于法医在鉴定过程中对杀人后自杀案件做出快速、准确地判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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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人体重要组织器官受致命性损伤后,是否可在自我意识的支配下,表现出一定的行为能力,以及行为能力的大小、不同部位损伤后行为能力的特性等,对推断死亡过程、判断案件性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1]。国外学者对此的研究多以有目击者的自杀案件或意外事故中的死者为研究对象,研究损伤类型、损伤部位以及生存时间和行为能力的关系[2]。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涉及可疑意外伤害与故意伤害共同存在并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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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参与一起嫌疑人杀人后精心伪造自杀现场、并用死者手机向其家属发送轻生短信误导侦查案例的现场工作,经过现场勘查、尸体和相关物证检验,细拨谜雾,辨别伪装,还原真相,确定了案件性质,划定了侦查范围,快速侦破了案件。报道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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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辖区内自杀案件的特点,对其中自杀方式较为特殊或复杂的案件进行分析总结,将之归结为非典型自杀,根据其损伤方式,伤口形态等的不同将其分为多种方式自杀和特殊创伤型自杀,分别进行阐述,通过对这些非典型自杀的法医学特点的分析,为非正常死亡案件性质的正确判定提供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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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研究自杀者的性别、年龄、学历、自杀原因与自杀方式之间的关系,为自杀的法医学鉴定提供依据。方法通过现场勘验、尸表检验、尸体解剖、调查走访来确定自杀案件,收集昆明市五华区近三年来的124例自杀案例,然后采用SPSS 22.0进行卡方检验、描述性统计等分析。结果自杀者男女性比例为1.53∶1;自杀方式多选择高坠、自缢和溺死;自杀者昆明户籍与非昆明户籍的比例约为1∶1;小学和初中文化程度者自杀最多;10~50岁年龄段的人群多选择高坠自杀,60岁以上的老年人选择自缢自杀的较多;不同学历层次的人群均以高坠自杀为主;因精神疾病、自身疾病和经济问题自杀者多选择高坠、自缢,而因感情问题自杀者多选择高坠、服毒。结论自杀是一类十分复杂的案件,对于疑似自杀的案件要多方面勘查、全方位思考,综合各方面因素来确定案件的性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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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案件的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正> 自杀,是指有意识地剥夺自己生命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自杀案件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情况复杂,在认识上不尽一致,所以从刑法理论上探讨这个问题,对正确解决这类案件的定罪量刑问题,是十分必要的。一、自杀案件因果关系的对象和研究目的自杀事件是多种多样、极其复杂的。刑法学中所要研究的是与追究他人刑事责任有关的自杀案件。自杀案件的因果关系,是指他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同被害人自杀死亡的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自杀案件同其他刑事案件相比,有一个明显的不同点,就是自杀身死的危害结果,不是他人行为直接致死的,而是自杀者的自杀行为致死的。这就是自杀案件因果关系的特殊性。自杀者的自杀行为,虽然直接剥夺了自己的生命。但它却不是刑法中因果关系的原因。因为在我国刑法中并没有把自杀行为规定为犯罪,所以不能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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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收集了33例伪装命案现场的案件,对其种类、特点等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对这一类案件的判别勘验方法进行了探讨,供参考。1案例资料本文收集的33例伪装现场的案件,均为已破案件,其中有18例在勘验现场后能及时识破伪装,迅速破案,占54.54%,有10例在案发后未能及时识破伪装,而是经过系统全面的尸体检验和综合了现场勘验、案情调查等情况后,识破伪装,致使案件侦破,占30.30%,有5例则是经过较长时间的侦查,未能破案,最后从伪装现场的角度出发,重新审查复核有关资料,运用技术侦查手段,最后侦破案件,占1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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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检验确定死因后,确定死亡性质便成为法医现场勘验的主要任务。面对各种死亡现场,当务之急是为案件定性。如果确定为他杀,刑事侦查工作就拉开了序幕;如果确定为自杀或意外等,就等于宣布整个调查工作的终结。确定死亡性质又是一项难度很大的工作,稍有疏忽就会出现定性错误,造成严重后果。如果把自杀、意外等定为他杀,势必造成有限的人力、物力的巨大浪费,且易产生冤假错案,形成较恶劣的社会影响;如果把他杀定为自杀或意外等,必使犯罪分子逍遥法外,继续危害社会。因此法医工作者必须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毋容置疑,法医在大量的案件定性中发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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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对于高坠死亡案例进行回顾性调查分析,为相关研究和鉴定提供参考。方法收集2011年至2014年间,武汉市汉阳区范围内公安部门受理的所有高坠案件,共152例,对案件性质、高坠地点特征、死者年龄、性别、损伤情况等项目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152例高坠死亡案件中自杀118例、意外28例,6例性质未能确定;高坠案件无论性质为何,发生地点均以居民住宅区最多;女性在自杀中占比略高,且年龄偏大(50岁),而意外高坠中全部为男性;损伤在两类性质的案件中均以头部和四肢为最多;自杀案件中有四分之一左右的死者有精神疾病史。结论国内高坠案件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有其独特的特征,而对高坠的尸体检验需要更加仔细和全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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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伤伪装他伤,在法医检验中常有所见.分辨这种伤的性质,对司法实践有重要意义.自伤伪装他伤,有它一定的目的和动机,较为常见的原因有:伪装抓坏人企图邀功,复仇诬陷,伪装抢劫企图掩盖贪污或其他罪行.本文结合案件实例,联系法医实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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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一个长期困扰离婚案件审判的问题 应该说,仅仅就婚姻关系是否应予以法律上的解除,这对于广大法官来说,并不是一项十分困难的审判工作,但一旦遇到坚决不同意离婚的一方当事人扬言要自杀,或确有自杀可能,或已经自杀过一次或几次等情况,该项婚姻案件就变得异常复杂起来。 尽管我们说,只要案件处理的正确,如果当事人真的自杀了,那么有关法院和审判人员也不负责任。可实践证明,离婚当事人自杀身亡后,法院和承办人员便立即面临着麻烦、指责和痛苦:抢救奄奄一息的自杀者,出动大量干警做防止死者家属闹事的工作,妥善处理安葬死者的善后工作,解答有关领导部门的质询,等等。一起自杀事件的发生,常常使该院民事审判工作明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