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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修改后刑诉法)增设了适用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明确由检察机关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实践中,如何进一步贯彻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落实好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这一新职权,是摆在各级人民检察院面前的重大课题。本文拟结  相似文献   

2.
公诉变更,以公诉的客观性和效率性为正当性依据。现行公诉变更制度存在法律基础欠缺,"两高"司法解释不够协调,以及相关规定不完善等问题。其运行弊端表现在几种变更形式混淆,撤回起诉过于随意,变更公诉行为不规范,在决定时和决定后忽略被告人程序与实体权益保障等。公诉变更制度完善首先需要完善立法,确认公诉变更形式,设置变更权行使时间,规定撤回起诉决定的效力,同时赋予相关方救济权。立法完善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确认法院对撤回起诉的司法审查,检察机关和法院应当对滥用变更权及变更公诉不规范的行为进行规范。最高人民法院亦应明确对检察机关要求撤诉进行审查的时间和标准,同时尊重被告方的异议权。  相似文献   

3.
暂缓起诉制度——争议及前景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暂缓起诉是检察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刑事被告人决定附条件缓予起诉的决定,犯罪嫌疑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了法定的义务后,作出终止诉讼决定的起诉裁量制度。暂缓起诉的实质是附条件不起诉。暂缓起诉问题在上个世纪 80年代末关于免予起诉制度存废之争中,即被人  相似文献   

4.
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刑事诉讼法》新增内容,是我国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的具体体现,也是恢复性司法理念的实际运用;同时该制度扩张了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为了加大对附条件不起诉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力度,针对新《刑事诉讼法》中监督救济制度存在的缺陷,要求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前要征得被害人同意,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人民监督员监督,以及完善犯罪嫌疑人权利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5.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不起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实行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符合司法规律,而且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主要适用于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犯罪嫌疑人,当然,拟附条件不起诉的嫌疑人在考察期间必须履行一定的附加义务。为了保障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正确适用,必须设定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制约机制,并为被害人和被不起诉嫌疑人设定相应的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6.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近年来颇具争议的一项司法改革创举,已纳入《刑事诉讼法》修改范围。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是刑罚处罚文明化的体现,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是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机制的又一举措。我国应当建立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相似文献   

7.
附条件不起诉,又称缓诉、缓起诉、起诉犹豫、暂缓起诉或暂时不予起诉等等,基本上都属于裁量不起诉范畴,只是这种不起诉尚未最终确定,需对犯罪嫌疑人经过一段时期考验后,再确定不起诉;如在考验期内犯罪嫌疑人不遵守有关规定,则提起公诉。有些国家如日本、德国等均在裁量不起诉中采用缓诉制度。我国早在刑诉法第一次修改之前,就曾在司法实践中试验性地搞过一些缓诉,学界也有建议在立法上建立缓诉制度。但刑诉法修改时,并未采纳。其后,立法上虽无明文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仍不放弃探索和试行种种名为缓诉或附条件不起诉的做法,主要是针对青少年罪犯适用,对一些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予以一定期间考察后,再最终决定是否起诉,以体现对青少年罪犯的宽缓处理和教育挽救。  相似文献   

8.
2012年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正式从立法上确立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但该制度在设置上存在一定的保守性。随着我国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适用对象需要进一步扩展。附条件不起诉对象应摒弃犯罪嫌疑人身份差异,同时通过案件性质和刑度范围对犯罪嫌疑人是否适用该制度进行限制和规定。  相似文献   

9.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确立在我国刑事立法,尤其是未成年人的相关立法上具有着里程碑的意义,使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实践中长期探索试行的该项制度获得了刑事诉讼法的正式确认.但从目前的立法规定来看,该制度还存在着适用范围偏窄、考察机制不合理、监督救济机制不完备等问题,不能使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应有价值得以有效发挥,应从扩大适用范围、完善考察机制、完善监督救济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相似文献   

10.
公诉权由检察机关行使意味着附条件不起诉的考察权应赋予检察机关,而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下的NGO负责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日常考察帮教工作,既可以充分发挥NGO的专业人才优势,又可以避免"多头负责"的弊端。基于降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和促使其改过自新的立法宗旨,检察机关有权根据其在考验期的表现,适时地在法定幅度内延长和缩减考验期。附条件不起诉的帮教工作绝不是独断的、教条的或家长式的灌输,而是引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欲望信念作出反思评估;更是通过某些优秀人物的示范作用,在他们内心产生某种道德感动,进而启迪他们的心灵。  相似文献   

11.
我国的公诉制度有必要通过正在进行的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实行以下三项重要改革:1. 在起诉程序中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检察机关应当尽可能使进入审判程序的证据具有证据能力。2. 建立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建立此项制度有其理念、政策和现实根据。立法应当合理规定附条件不起诉的案件范围、考察期限。实行附条件不起诉应当与当事人和解、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制度相结合,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3. 创建量刑建议制度。以与规范法院量刑程序相配套,有助于实现量刑公正和有效辩护,提高诉讼效率和公诉能力及水平。  相似文献   

12.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检察机关对特定范围内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暂不起诉,给犯罪嫌疑人规定一定的考察义务和考察期限,看其在考察期内是否完成义务,待期满后再决定对其是否作出不起诉处理的制度。附条件不起诉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新增加的内容,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实施还有许多问题需要厘清。一、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性质附条件不起诉是授权和规范检察机关行使起诉裁量权的诉讼制度,其实质是一种案件审前分流机制。起诉机关对某一具体案件是否拥有起诉裁量权,由该国在刑事诉讼程序中采取起诉法定原则还是起诉便宜原  相似文献   

13.
刘杰 《法制与社会》2011,(19):54-55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加之社会急剧转型,我国犯罪数量也在迅速增加,虽然法律确立了检察机关具有裁量不起诉的权力,但是立法与实践的完美结合只是一种假设。在现有的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存疑不起诉之外增设附条件不起诉是必要的,尤其是对未成犯罪嫌疑人来讲该项制度具有教育与挽救的双重作用。  相似文献   

14.
适用条件是启动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前提,是检察机关适用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所应把握的尺度和标准,除法律规定的条件,还应考虑是否涉嫌构成共同犯罪、是否具有犯罪前科以及是否具备考察帮教条件等相关因素。而环节配置科学合理的程序则是适用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有效运行的保障。但现有的立法和司法解释时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程序的规定尚且比较原则,需要对从审查启动到监督制约与救济过程中各个环节进行一体化考量,使之有机衔接。  相似文献   

15.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起源于日本、德国等国家,是指检察机关及其检察官,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综合其犯罪事实和人身危险性,认为暂时不起诉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对其设立一定的期限,规定一定条件进行考察,期限届满,符合条件的就依法决定不起诉的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6.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立法规定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模式,无论与理论界建议的制度模式相比,还是与实务界试行的制度模式相比,都存在较大的差异与分歧.立法对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设计的诸多不足亟须改进.对于制度名称混乱问题应统一认识,所附“条件”的设置应科学合理,与其他不起诉制度特别是与相对不起诉在逻辑关系上应区分清晰,检察机关裁量权力的运行控制应重点关注,附条件不起诉的制约和救济机制应充分有效,这样,才能使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真正得以构建和完善.  相似文献   

17.
刑事不起诉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刑事不起诉制度的改革应当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扩大不起诉的适用范围,包括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应当以公共利益衡量作为公诉机关裁量是否提起公诉的根本准则,据此应当建立"污点证人"制度;二是增设暂缓起诉制度,建立不起诉与暂缓起诉相配套的二元"消极公诉"机制;三是借鉴国外立法例设立人大审查起诉制度和准起诉制度作为不起诉的制约机制。  相似文献   

18.
检察资讯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研讨会在山东蓬莱召开对符合一定条件、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暂时不作出决定,代之以设立一定的期限、规定一定条件进行考察,期限届满时再根据  相似文献   

19.
黄士轩 《法制与社会》2010,(30):122-124
虽然刑讯逼供已被我国法律所禁止,但在实践中这种审讯方式依然存在。如何在司法实践中进一步遏制刑讯逼供,已是当务之急。应当分析我国刑讯逼供产生的原因,参照国外相关立法,赋予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会见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沉默权等一系列遏制刑讯逼供的对策。完善我国刑事诉讼法体制及证据规则,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权。  相似文献   

20.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起源于德国和日本,又称"暂缓起诉"、"起诉犹豫"、"延缓起诉"。2012年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增设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这符合我国目前的国情和司法实践,也符合国际刑事政策发展的大趋势。在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指,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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