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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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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现行的香港法院体系在现行的香港法院体系中,有地方法院、裁判法院、死因裁判法庭和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又分为高等法院和上诉法院。香港虽设有最高法院,但其审级并非最高,香港的终审法院是设在伦敦的枢密院司法委员会。此外,还有土地审裁处、劳资审裁处、小额钱债审裁处及淫亵物品审裁处。英国枢密院司法委员会目前是香港的终审法院。由大法官(枢密院议长)、历任前枢密院议长以及来自现任或曾任高级司法职务的其他枢密院成员所组成。最高法院包括上诉法院和高等法院两部分。上诉法院在香港本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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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诉法院香港在一九一二年通过《最高法院上诉条例》而成立上诉法庭,当时最高法院的全部按察司同时又是上诉法庭的按察司,故上诉庭又称“会议庭”。一九七五年修改《最高法院条例》,上诉法院和高等法院的按察司才区分职守,现在的上诉法院由首席按察司和九名上诉按察司组成。上诉法院是香港最高审级法院,审理根据《地方法院条例》第六十三条提出的上诉案和对高等法院判决、土地和小额赔偿两个审裁庭裁决不服而提出的上诉案。上诉法院还可接受律  相似文献   

3.
香港的法院制度●迟爱敏李光禄香港回归指日可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的规定,香港回归祖国后,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他专门法庭。高等法院设上诉法庭和原讼法庭。原在香港实行...  相似文献   

4.
一、前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第九条的规定,中、英文俱为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特区”)的法定语文。法庭使用中文方面,司法部早已订立了一时间表,从1997年7月1日起,香港特区各级法院均可以中文聆讯①。司法部还建议,为双语法官和司法人员提供语文训练,协助他们以中文审讯,并编篡法律常用的法律词录,及设立一个翻译计划,把香港特区的终审法院、高等法院的原讼法庭(以下简称“高院原讼庭”)和上诉法庭(以下简称“高院上诉庭”)的判词翻译成中文②。然而,根据律政司…  相似文献   

5.
一、审判制度 芬兰的法院有两个相对独立的系统,两套体制。一是普通法院系统;二是行政法院系统。芬兰普通法院由地方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组成。最高法院有22名法官,上诉法院有154名法官,地方法院有457名法官。行政法院由地方行政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组成。最高行政法院有25名法官,地方行政法院有122名法官。另外,芬兰还设有特别法庭,包括土地权利法庭、水权益法庭及其上诉法庭、劳动法庭、保险法庭和市场法庭。 法官的选拔分两种情况。最高法院法官职位有空缺时,向社会公开公布。任何法官有兴趣,都可以申请,由最高法  相似文献   

6.
法国最高法院的机构设置与职能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国法院分为司法法院和行政法院两个独立的法院系统。司法法院负责处理刑事、民事和商事诉讼案件,行政法院则负责处理行政诉讼案件。根据法国司法部截止到2001年底的统计资料,法国司法法院系统包括最高法院(Cour de cassation)1所,上诉法院(cours d'appel)35所,高等上诉法庭(tribunaux superieursd'appel)2所,大审法院(tribunaux de grande instance)181所,一审法庭(tribunaux de 1re instance)5所,少年法庭(tribunaux pourenfants)139所,社会保险事务法庭(tribunaux des affaires de  相似文献   

7.
<正> 美国的法院制度包括通常的联邦法院制度和州法院制度。常规的联邦法院制度由1个联邦最高法院、12 个联邦上诉法院和90个联邦区域法院组成;州法院制度由上诉法院(每个州都至少有二个上诉法院,州的上 诉法院通常又称州最高法院)和初审法院组成,除了常规的上诉法院和初审法院以外,每个州几乎都有一些处 理特殊案件的专门法庭,如遗嘱查验法庭、小额求偿法庭。本文特就美国的小额求偿法庭作一介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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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绿叶 《当代法学》2021,35(4):125-136
在"以审判为中心"和人民陪审制的改革中,刑事第一审程序的审理对象、审理程序和裁判主体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为保障第一审程序的中心地位并实现《人民陪审员法》的立法目标,第二审程序应在单一的复审制外,引入事后审查制,要求二审法院尊重陪审员参与所作的一审判决,原则上仅审查原判决是否"妥当".目前,我国可在七人合议庭案件中率先试点事后审查制,同时在三人合议庭案件中维持复审制,逐步建立"双轨制"的上诉审模式.未来,在强化第一审品质的基础上,可扩大事后审查制的适用范围,并遵循"审级联动"的思路,塑造第一审和第二审之间"多元多轨"的上诉结构以及"金字塔型"的审级制度.  相似文献   

9.
试论民事上诉审程序的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崔玲玲 《中国司法》2006,26(3):89-91
上诉审程序是当事人不服法院已经作出的裁判,依法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由上级法院对该案再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民事上诉审作为纠错防错的程序装置和过滤机制,在纠正法院裁判错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院统一性,保障司法正当性方面具有重要的程序价值和意义。一、上诉审的功能民事上诉制度作为司法制度的一部分,担负着多样化的司法功能。美国上诉法院法官戴安.伍德(Dianewood)认为,美国上诉审的功能有以下六项:第一,法律的正确适用;第二,法律的统一适用;第三,法律的演变与阐释;第四,纠正事实错误;第五,巩固司法体系的合法性并加强人…  相似文献   

10.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裁判方式分别处理:其一,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其二,依法改判;其三,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稿(第三稿)及立法理由》(以下简称“民诉法修改建议第三稿”),对现行民事上诉审裁判制度进行了改进,但幅  相似文献   

11.
我国民事诉讼上诉审制度之检讨与重构   总被引:22,自引:0,他引:22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上诉审是对下级法院已做裁判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上诉),由上级法院再行审理的制度。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它所做出的生效裁判具有神圣的权威。这种权威的基础一方面在于法律的强制性,另一方面在于裁判自身的公正性——这种公正性非常重要,它是法律赋予裁判强制性的基础,因而成为裁判具有权威性的根本渊源。为了保障裁判公正,各国民事诉讼法上都建立了上诉审程序,以其作为防错与纠错的机制。可以说,上诉审制度建立和运作的效果直接影响裁判的公正性。为此,本文拟探讨上诉审的功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我国上诉审程序(二审终审制),在功能发挥方面的利弊,提出建立三审终审制的理论构想。  相似文献   

12.
香港最高法院原讼庭(又称高等法院)的刑事审判设有陪审员,什么人可以出任陪审员?目前它的作用如何呢? 香港陪审制的开端在英国法律制度史上陪审员制度由来已久,以往在英国有所谓大陪审团,负责调查、控诉;这种大陪审团制度目前在美国仍然存在。在英国和香港,陪审团现在扮演的功能只是定罪,其角色的重要性已逐渐被削弱。在香港,一般的民事审讯是没有陪审团的,主要用于高等法院的刑事案件。据史料记载,香港的陪审制度源于英国,在未曾订立陪审员法规以前已经成立;当时不但没有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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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称民诉法)第152条第1款,对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上诉案件,可以迳行裁判作了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有的审判人员在审理民事上诉案件时,很少开庭审理,较多以迳行裁判结案.究其原因,主要是片面理解迳行裁判的构成要件和放松迳行裁判的标准.常此下去,不能落实正规化办案制度,影响法制的正规化建设.笔者就迳行裁判的构成要件试作分析,供参考. 民诉法第152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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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完善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改革和完善我国的上诉程序 ,应当理顺第二审与第一审的关系 ,将一、二审关系定位为续审主义 ,并将事实审理的重心放在第一审。为了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应当确立附带上诉制度 ;完善上诉程序中的反诉 ,如果当事人愿意放弃审级利益 ,在第二审同意他方提起反诉的 ,上诉法院应尊重当事人双方的选择 ,对一方当事人提起的反诉进行审理 ,而不应当发回重审。改进第二审的裁判 ,规定“移送裁判” ,即如果第一审法院违反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决 ,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明确确立不利益变更禁止原则 ,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第二审法院不得变更第一审判决 ,导致对当事人更加不利 ;改进“发回重审”之裁判 :其一 ,以“第一审诉讼程序存在重大瑕疵”为第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事由 ,其二 ,对于第一审程序存在重大瑕疵的 ,在不损害当事人审级利益的前提下 ,第二审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由自己审判 ,其三 ,当事人双方可以合意决定由第二审法院作出判决。  相似文献   

15.
第1911节最高法院第1912节判决确认的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第1913节上诉法院第1914节地区法院;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费用;法庭规则第1915节贫民诉讼程序第1915节 A 审查第1916节海员诉讼第1917节地区法院;上诉声明及上诉状受理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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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的第二审审理方式,是指刑事案件经一审判决或裁定后,因被告人提出上诉或检察院提出抗诉而进入二审,第二审法院审理该案件所采用的形式。对这个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未作规定。目前在司法实践中主要采用三种方式,即书面审、直接审、庭外调查讯问三种形式。所谓书面审,指不传唤当事人,合议庭只根据全部案卷材料进行审查,然后评议,依法作出裁判;所谓直接审,是指第二审法院直接开庭,传唤当事人和通知诉讼参与人  相似文献   

17.
法院体制改革,是我国司法改革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能否实现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在法院体制改革过程中,应当修改宪法,将法院独立审判制度宪法化;改革现行法院体制,重新划分司法管辖区域,使司法管辖区域与行政管辖区域相分离,以保证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整合现行法院结构,将中级法院、基层法院设置为初审法院,将高级法院设置为上诉法院,最高法院作为终审法院,以区分初审和上诉审,区分事实审和法律审,实现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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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与研究》2009,(2):56-60
判案书 上诉法庭法官张泽佑颁发上诉法庭判案书: 上诉讼费保证金 1.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朱芬龄于2008年5月26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命令债务人破产。债务人不服朱法官的命令,遂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债权人向上诉法庭提出申请,要求债务人提交$110,000的上诉讼费保证金。  相似文献   

19.
<正> 刑事诉讼第二审是审理刑事案件的法定程序。刑事案件第二审除了“参照第一审程序的规定进行”外,在合议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和裁判等方面又有其自身的特点。掌握这些特点,对维护法律制度,提高案件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试就刑事诉讼第二审的特点,谈几点粗浅体会。  相似文献   

20.
英国是较早便开始对知识产权案件进行专业化审判的国家,发展至今,历经多次改革,已然是现今世界上知识产权审判体系较成熟的国家。其中,设置在高等法院大法官庭下的专利法庭和知识产权企业法庭是英国极具代表性的两个具有全国管辖权的知识产权法庭,负责审理大部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的初审案件。此外,尚在筹建中的欧洲统一专利法院、"被指定人"、著作权审裁处以及替代解决纠纷机制,也都是英国知识产权审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我国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了知识产权法院,在这样一个改革试点的契机下,分析和借鉴英国知识产权审判体系的发展轨迹和成功经验对我国知识产权法院的建设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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