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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7 毫秒
1.
一、基本案情张男和李女因恋爱纠纷,李女向张男约架,张男遂与王某、张乙、曾某、陈某说要去找李女,王某怕张男吃亏.又召集施某等4人,开两辆车前往李女处。李女通过电话定位确认张男地点后.告诉苏男.由苏男召集9人.开两辆车在某迪厅附近寻找张男等人。  相似文献   

2.
案例简介:张武于解放前外出谋生,与李女结婚,婚后来生育。解放初,张武带李女返回原籍。当时,哥哥张文与寡母朱氏已迁居本县唐桥数年。寡母朱氏于一九六九年病亡。张武回原籍不久,即在唐桥镇买下八间房屋,夫妻俩单独生活。一九六○年张武因犯罪被判处四年徒刑,刑满后留场就业。其妻李女在家独居期间,与他人私通,并于一九六四年生下一子李子龙。一九六六年张武死亡,其生前与李子龙没有扶养关系。次年,李女下放农村劳动,家中的八间房屋被冲击归公。一九七○年李女死亡,李  相似文献   

3.
赵男为李女购买的房屋应判归其妻宋女,理由有三:首先,如赵男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房屋给李女居住,或者虽以车女名义购买但李女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亦即李女并未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则该房屋仍属赵男所有,自然归继承人宋女。李女以赠与来抗辩并不成立,因为赠与虽然交付了就标志成立,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是以所有权转移登记为准。赵男将房屋交付李女居住使用,依照法律李女并采取得所有权。其次,倘若李女已办理了赵男为其购买房屋的产权证,由于赵男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为李女购买房屋,未经宋女同意,侵犯宋女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权,违…  相似文献   

4.
秦汉时期奸罪论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贾丽英 《河北法学》2006,24(4):91-98
古代法中通奸是指男女之间不正当的性行为.通过对秦汉时期和奸、强奸、禽兽行、居丧奸四个种类,约81个事例和案例的考察,认为这一时期性关系比较宽泛,各类奸罪普遍存在,法律对奸罪的处置适用"奸罪非罪"或"奸罪轻刑",其重点打击的奸罪仅为禽兽行.  相似文献   

5.
肖岳 《法人》2014,(9):84-85
正"中担事件"的发生,曾经像多米诺骨牌效应一样,引发了多家担保公司违规经营事件的发生近日,有报道称中担担保陈冠宇、彭丹阳等多名高管,因"骗取贷款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判处其有期徒刑2-3年不等。中担担保曾在北京民营担保公司中颇具盛名,2010年,其实际控制人陈奕标开展所谓的"理财项目",即让其担保贷款企业对银行采取欺骗手段  相似文献   

6.
模拟法庭     
藏娇”的“金屋”该归谁宋黎晓河南省内乡县法院周振义河南省内乡县法院赵男,个体建筑业主,1994年6月与李女结识,当时,赵男54岁已是有妇之夫,李女23岁,尚未结婚。二人认识后不久.由一般关系很快发展成为同居关系。1995年初赵男专为李女购置二上二下住宅房一院价值10万余元,作为李文生活起居及二人同居之用、1996牛11月赵男因交通事故死于非命,在清理赵男遗产时,赵男之妻宋女找到李女要求其退出赵男为其购置的房屋,李女以赵赠予为名拒不退出,宋女遂以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处分无效为由,诉诸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李女交还房屋,…  相似文献   

7.
一、基本案情2011年7月,陈某以"小帅"的网名在某交友论坛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使19岁女生李某加其为QQ好友。通过网络聊天,陈某得知了李某曾与男友发生性关系的个人隐私。随后,陈某为了满足自己的性欲,以向李某父母及老师揭露其隐私相威胁,逼迫李某自拍4  相似文献   

8.
《政府法制》2012,(3):7-7
一道复杂的算式 假设某男子与一位未满14周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法律会如何作用于某男子呢?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根据该条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在特定的条件下,可以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告诉。本文从具体案例出发,就由此产生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以求教于同仁。案例一:李女家境贫困,其兄年过30岁尚未结婚。1995年初,李家经人撮合将李女许配给何男(系弱智)与何家换亲,李女开始不从,但屈于父母打骂求情,与何男成婚。婚后李女与何家不和,欲与何男分居,何家经常打骂李女,扬言要叫回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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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亮 《法制与社会》2013,(10):279-280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网络已成为人们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的普及为人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同时也伴随而至了一种新的色情传播方式——网络"裸聊"。"裸聊"即裸体聊天,是借助互联网这一特殊空间介质而进行的一种色情聊天方式。其行为的表现特点比较复杂,因此对于其性质的认定也有一定的模糊性。自北京首例网络"裸聊"撤诉案件发生以来,对于网络"裸聊"的法律问题引起了广泛讨论。网络"裸聊"究竟该不该入罪?法律对其应当如何界定与处理?本文将从刑法学角度对网络"裸聊"进行分析与探讨。  相似文献   

11.
[基本案情]2004年6月的一天,李某找到王某(1990年7月23日出生)说:“我今天领你挣钱去”,并把自己的衣服给王某穿上,通过宋某将王某介绍给张某。张某在一酒店房间内同王某发生了性关系,在发生性关系前,张某问王某多大了,王某说17岁了。事后,张某给宋某5000元钱,李某得4000元,李某给王某000元。公安机关对王某进行身体检查结果表明,王某身体未出现少女第二性征。[分歧意见]本案中,对李某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宋某构成介绍他人卖淫罪无异议,但对张某是否构成嫖宿幼女罪存在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张某实施嫖宿行为时,不明知被害人是幼女。案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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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案例启示:强奸罪的成立应从被害人的角度加以认定,"拼死抗拒"并非认定"违背女性意志"的终极标准,同时,强奸罪和强制猥亵妇女罪的区别在于是否实施了性交行为,因此对于行为人采用暴力、威胁等强制手段强迫情侣当众发生性关系的,应当认定为强奸罪。情侣中被迫发生性关系的男方,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不负刑事责任,不能以胁从犯论处。  相似文献   

13.
2010年,某大酒店发生火灾,通过对该起火灾中相关责任人涉嫌的罪名出发,初步论述了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立法修改要点,以实例对重大责任事故罪界限了解析,并对单位能否成为重大责任事故罪主体进行了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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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有六名官员与女子发生性关系而遭录像后敲诈,尔后在一则衡阳的官方通报中,网友们又发现了一个神一般的词:“被勾引发生性关系”,真是为创造百度新词条不遗余力也!从“轮流发生性关系”到“被发生性关系”,让人不禁感慨,原来发生性关系中有这么多的学问.  相似文献   

15.
刘一夫 《法律适用》2012,(5):119-121
一、关于"婚内强奸"的不同观点强奸,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性交,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笔者认为,所谓婚内强奸,从法律角度上阐述,应当理解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违背妻子的意愿,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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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家长奸家下人有夫之妇"例源于满族法,在康熙时期才应用于汉人。满人设立此例的本意可能是限制主人对奴仆的人身权,而汉人社会则基于主仆名分强调家长与仆妇发生性关系是自甘堕落,应当予以惩罚。乾隆以后,清廷处理主婢之间性关系时更注重妇女贞节,逐步赋予仆妇反抗家主强奸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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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基本案情被告人罗某某和被害人杨某某均为同性恋。2010年10月4日10时许,被告人罗某某与被害人杨某某相约在石景山区老山公园见面并发生了性关系,期间被告人罗某某拿出手机假装进行了拍摄。2010年10月5日,被告人罗某某在北京市海淀区泽丰苑小区门口,以将拍摄的被害人杨某某的性爱录像上传至网上为由,向被害人杨某某强行索要人民币1千元,并由被害人杨某某直接交付给被告人。2010年10月9日,被告人罗某某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再次向被害人杨某某索要人民币9千元未得逞。2010年10月10日,被告人罗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二、分歧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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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妇女罪中"奸淫被拐卖的妇女"中的"奸淫"实际上是指强奸。"奸淫"行为只能发生在妇女被拐卖之后至拐卖行为既遂即妇女被卖出之前的拐卖过程中。将"奸淫被拐卖的妇女"中的"妇女"解释为包括不满14周岁的幼女,虽然从保障处罚实质合理性的角度看值得称道,但是从坚持处罚形式合理性的角度看则经不起推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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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2006年5月22日,闫某(女)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当日在A市某区某洗浴中心包间内,被两名男子轮奸,并被抢走一枚金戒指和手机、现金。公安机关经侦查将犯罪嫌疑人吴某、李某抓获。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过程中,闫某推翻原陈述,称与吴某发生性关系系自愿,与李某不是自愿,后闫某去向不明。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有证据表明吴某、李某抢劫过被害人的一枚金戒指,区检察院于2007年3月依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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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包括两种法定犯罪类型,即强奸妇女的犯罪行为和奸淫幼女的犯罪行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司法实践中认定强奸罪的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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