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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制度是指,在犯罪发生之后,经由调停人的调停,使犯罪人与被害人直接商谈、协商解决纠纷,恢复被犯罪人破坏的社会关系的一种刑事司法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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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是一种让被害人与犯罪人直接对话,恢复双方关系,犯罪人可以免于或减轻刑事处罚的制度。在我国构建刑事和解制度首先要转变传统观念上的对犯罪的理解,把犯罪首先当做是对个人的侵害,提高被害人的地位,尊重被害人的选择,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进行刑事和解,从而达到节约国家司法资源、抚慰被害人、回归犯罪人,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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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司法体中,被害人先后经历了原始被害人中心、被害人隐形与被害人重新复兴三个时期。在这三个时期中,被害人在刑事领域中的地位经历了从辉煌到失落在再到重新回归的变化。现代刑事政策运动的客观趋势是将保护受害人放在首位,而不是把惩罚犯罪人放在首位。以恢复性司法理念为主导的被害人救助、被害人权利保护、刑事和解等运动正是这种趋势的体现。我国应该顺应这种趋势,切实的加强对刑事被害人的救助与权利保护,确立犯罪人和被害人同等的地位,建立国家—犯罪人—被害人三位一体的刑事立法与司法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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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和解制度作为一种新兴的犯罪处理模式,创生了一种新的利益争端解决方式,具有诉讼分流、满足不同主体利益、化解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矛盾和冲突等司法功能,能够弥补现行刑事司法体制的不足与缺陷。本文对我国现在的刑事和解面临的问题和制度困惑进行了解析,立足于问题,从实体制度、程序制度、和解监督和辅助制度等四个角度提出了全面构建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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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制度作为一种新型的犯罪处理模式,旨在通过合意协商,创造被害人、加害人、国家三方共赢的局面。本文分析了我国建立刑事和解制度可能面临的障碍,在此基础上对建立刑事和解制度提出了初步的建议:我国应当分阶段逐步扩大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并将对被害人的赔偿状况作为犯罪人减刑、假释的考虑因素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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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的构建初衷在于强化刑事被害人的保护,但刑事和解的适用却无疑一定程度地弱化了对犯罪人的惩罚。被害人保护与犯罪人惩罚均为社会的正义诉求,却在刑事和解中产生冲突。应当在价值松绑、立法解危、司法开路中消解刑事和解中的正义冲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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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与论证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和解制度有利于被害人利益的恢复和未成年犯罪人重返社会,是未来刑事司法政策的必然选择之一。新西兰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和解制度运行效果良好,是各国刑事和解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较为推崇的范例。我国应当顺应世界刑事司法改革潮流,借鉴域外经验,逐步构建符合具体国情的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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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是指以协商合作形式恢复原有秩序的刑事纠纷解决方式,某些进入诉讼程序的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和加害人以赔偿、道歉等形式达成谅解后,国家专门机关不再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或者对其从轻处罚的案件处理方式。刑事和解制度的产生源自对传统刑事司法模式的反思。根据传统的刑事司法理念,犯罪是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冲突,犯罪侵犯的是国家利益,而不是个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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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被害人保护的一种制度,刑事和解逐渐成为各国解决刑事纠纷的有效机制,但也面临着诸如私力救济和公力救济之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和同罪不同罚之间的矛盾。对于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引进与构建而言,有必要从深层次上探索这些冲突和矛盾问题。从我国现实考察,可以看出无论从历史传统、现实的刑事案件的压力以及国际环境,都具备了确立刑事和解制度的条件。但是,应当确立一定的程序和规则,使刑事和解制度在规范的轨道上运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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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刑事和解的中国模式——以刑事谅解为基础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政法论坛》2008,(6)
刑事和解是控辩双方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对话和协商,就刑事纠纷的解决达成一致意见,从而终结诉讼,不再将案件移交法庭审判的活动。国家与被追诉人之间的"刑事和解"和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的"刑事谅解"具有完全不同的法律意义。目前国际范围内的刑事和解主要包括宽宥型、合作型和妥协型三种类型。我国和谐司法语境下的刑事谅解与西方恢复性司法语境下的刑事谅解有着不同的产生背景,但都旨在促进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的协商。刑事司法环境的优化与刑事谅解机制的出现为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提供了良好的机遇。我们应当以刑事谅解为基础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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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代表着一种全新的司法理念,它所体现的恢复性司法理念是西方新兴的一种刑事处理方式,目的是恢复犯罪人所破坏的社会关系,弥补被害人所受到的伤害,使犯罪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它是在司法工作者的主持下,在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进行沟通和交流,求得被害人谅解,从而确定犯罪发生后的解决方案。在全球法律文化交流加速和国内和谐社会建设的背景下,刑事和解制度也开始进入我国刑事法学者和立法者、司法者的视野。但是现阶段对刑事和解的理论研究相对滞后,对刑事和解的主体、定义、具体程序设计等方面存在诸多的争论,本文拟对刑事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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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刑事和解观念逐渐融入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并在司法机关的监督下谨慎推行。我国对犯罪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因此,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引入刑事和解制度存在其合理性、必要性。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和解制度有利于恢复被害人利益和未成年犯罪人重返社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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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在当事人自治的基础上,构建了以国家为顶点,犯罪人与被害人为底边的三角模式。在刑事和解中,国家适当让渡了部分司法权,鼓励双方当事人在不违背国家法律的框架下,以犯罪人的积极赎罪换取被害人的谅解和刑罚减免,依当事人的契约自由,维护国家法律的公正威严和社会公共利益,实现了犯罪人、被害人和社会三方共赢,达成了实质上的三角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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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刑事和解——“和谐社会语境下的刑事和解”研讨会学术观点综述 总被引:22,自引:0,他引:22
2006年7月21日至22日,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和北京市检察官协会共同举办了主题为“和谐社会语境下的刑事和解”的全国学术研讨会。本次会议的召开是在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背景下,探讨刑事法治和谐建设的一次实践,受会议邀请,来自全国检察院、法院、公安、律师界和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教学与科研单位的学者200余人参加了会议。一、刑事和解的界定(一)定义关于刑事和解的定义,与会的绝大多数学者都采用了在其他国家比较通行的表达方式,即认为所谓刑事和解,又称加害人与被害人的和解(即 victim-offender-reconciliation,简称 VOR),一般是指在犯罪后,经由调停人的帮助,使加害人和被害人直接相谈、协商,解决纠纷或冲突的一种刑事司法制度。其目的是修复因犯罪人的犯罪行为而破坏的加害人和被害人原本具有的和睦关系,并使罪犯因此而改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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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既定的法律体制框架下,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博弈,他们理性地作出自己的策略选择。从动态角度运用博弈理论分析被害人与犯罪人在刑事和解过程中的策略空间及理性选择,进而得出刑事和解博弈的均衡性实际上是一种权力与权利、权利与权利之间达成的和谐状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