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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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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行政机关信访听证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机关信访听证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地解决信访事项,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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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鲁政办发[2014]43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信访事项听证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机关信访听证工作,客观公正地处理信访事项,切实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信访条例》、《山东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等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听证,是指行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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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鄂政办发[2020]58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湖北省信访听证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0年11月22日湖北省信访听证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访听证行为,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湖北省信访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访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对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作出处理、复查、复核意见之前,为查明事实、分清责任、明确依据,采取听证会的形式,对信访事项所涉及的事实、证据、依据和程序进行陈述、质证、辩论、合议的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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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5年8月20日)沪府发〔2015〕4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信访事项听证办法》《上海市信访事项查询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信访事项听证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本市各级行政机关在信访事项办理中的听证行为,增强信访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准确查明事  相似文献   

5.
2006年5月1日,《信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一年来,全国各地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强化责任,完善机制,取得了巨大成就,信访形势发生了积极可喜变化,信访工作步入和谐、健康的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本文特就中日两国信访法规作一比较研究,以进一步加深对《条例》的理解和学习,提高对我国信访制度的科学认识。一、日本信访法规及行政相谈和苦情制度与我国信访制度相类似的行政救济制度在日本叫行政相谈和苦情制度。它是行政不服审查制度(即行政复议)之外,集政策评估、行政评价监察、行政救济于一体的综…  相似文献   

6.
一、信访制度的现实困境目前,有关信访权利与信访制度最直接、最主要的规范依据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信访条例》。限于立法主体的地位和性质,《条例》第二条所界定的信访仅包含了信访人对行政管辖内的事项向行政机关或其设置的信访工作机构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内容。但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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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政办〔2005〕10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随着新修订《信访条例》的贯彻实施,信访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妥善处理这些问题,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和信访工作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省、市、县三级成立本级人民政府信访案件复查复核委员会,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复查、复核信访案件职责的问题。《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请求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核。国务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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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黔府办函[2021]23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贵州省信访事项听证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3月18日贵州省信访事项听证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访事项听证工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处理信访事项,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信访条例》《贵州省信访条例》《贵州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9.
信访听证是新形势下解决信访问题的一种好举措,是信访工作的一项制度创新.举行信访听证会要针对性地做好调查核实、协调、引导、严格程序、组织、跟踪督办等多个方面的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信访听证制度,要注意明确信访听证的目的、信访听证的范围、信访听证主持人的产生和人数等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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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17日,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公布以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尤其是在信访制度怎样改革,其目标与走向如何等问题上引发了若干争论与思考。值此新《信访条例》正式实施之际,本刊在邀请权威人士解读新《信访条例》的同时,请有关专家学者就信访制度改革问题进行理论探讨,并对一个信访模式改革的案例进行点评。希望这些文章有助于加深广大读者对信访制度及其改革的认识与理解。  相似文献   

11.
目前我国的信访听证制度在具体适用上还存在一些缺陷。本文在深入分析信访听证制度的基础上,指出了听证实践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并相应地提出了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2.
《信访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信访条例》)是2005年获得通过的第一部重要法律法规,5月 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的出台平息了此前各界对于信访改革的种种争论,传递了革新信访制度,使信访制度重新焕发生机活力的信号,同时,从立法上进一步肯定了信访制度的积极作用。虽未对旧条例做出制度性的大手术,只是从规范的角度做了修改,但新条例仍然有不少亮点——“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成为《信访条例》的核心原则,“不得压制、打击报复、迫害信访人”也从原来的普通条款提升到总则中,这是从未有过的改动。信访是宪法赋予公民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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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浙江》2005,(10):18-19
信访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途径。当前信访渠道不够畅通,有的地方或者部门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推诿塞责;信访问题处理层层转送,只转不办,责任不清,效率低下;对处理信访事项的机关监督力度不够;对侵犯群众利益引发信访问题的违法行政行为缺乏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今年1月10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431号国务院令,公布了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该《条例》从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与1995年国务院颁布的第一部《信访条例》相比,新版《信访条例》有很多新意。  相似文献   

14.
甬政发[201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宁波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1月13日宁波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县两级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强化有权处理行政机关责任,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引导信访人依法有序信访,推动信访事项及时解决,提高信访工作效能,根据《信访条例》、《浙江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县级  相似文献   

15.
根据《信访条例》第34、35条的规定,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它行政机关不再受理,这就是“信访终结程序”。从表面上看,信访终结程序与相关制度是并行不悖的,但实践表明,它们之间存在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因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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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日升 《人权》2014,(3):52-55
行政听证制度是法治社会民主制度的重要标志,更是许多国家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制度。我国自《行政处罚法》专章规定了听证程序,标志着我国独立的行政听证制度产生,《价格法》等也相继对听证制度作了相关规定。《立法法》第58条第一次规定了行政立法听证程序制度。  相似文献   

17.
关于行政听证制度的讨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听证传统可追溯到英美法最初的起源。美国《联邦行政程序法》较早在法律上确定了行政听证制度。我国行政听证制度是向外国学习引进的,但符合我国宪法精神。行政听证指行政主体在制定法规、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或作出直接影响利害关系人权利义务的决定前,就有关事实问题和一些法律问题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的一种程序性法律制度。行政听证具有保护、监督、教育等功能,其价值在于:公正的程序与公正的结果之间的稳定联系。我国行政听证制度的主要原则是公正、公开、便民和效率原则。我国听证制度必须顺应听证适用范围不断扩大的国际潮流。如何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完善听证制度,是我国面临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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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是西方的国家的舶来品,模仿国外由政府主持听证会的做法,是不符合中国国情的。当下我国听证会所暴露出的各种问题,是"强政府、弱社会"的必然结果。按照我国的政治构架,对政府决策的听证应交由各级人大组织实施,是让人民来监督政府的必然逻辑,是民主监督的制度创新。与行政机关组织的决策听证相比较,人大组织的听证更公正,更能加强对政府监督。人大开展决策听证,应注意把握如下环节:指定听证主持人,负责听证人员的选拔;制定行政决策听证规则;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开展网上听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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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条例     
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为了保持各级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国务院颁布了《信访条例》,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20.
青政办〔2006〕164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青海省信访听证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青海省信访听证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信访听证行为,增强处理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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