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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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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史江伟 《法制与社会》2012,(20):106-107
为响应中央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以及解决司法所面临的困境,各地法院对调解制度进行了形式各样的改革创新。改革重点集中在诉前调解,审前调解,以及人民调解和诉讼程序的衔接等问题上。本文通过从法理上深入剖析调解制度的原理,吸收借鉴各地法院的改革创新成果,试图探索完善民事调解制度,设计出对民事调解实践有指导意义的程序规范。  相似文献   

2.
诉讼调解制度的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诉讼调解是中国特有的法律制度,长期适用于我国的审判实践中。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将调解作为民事诉讼的原则、偏重调解的做法也产生了一些负面效应,这在现实中已经严重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制度、司法公正的信赖。本文对我国现行诉讼调解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弊端以及法院强制调解产生的根源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提出了对我国诉讼调解制度的改革构想,即建立诉讼和解制度,以诉讼和解重塑现行的法院诉讼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3.
试析我国诉讼调解制度的弊端及改革措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诉讼调解是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原则,与我国目前司法改革进程中追求的公正和效率的主题不相和谐,本文试通过对现行诉讼调解制度中的主要弊端进行分析,并提出对诉讼调解制度的具体改革措施。  相似文献   

4.
审前准备程序设计中的几对关系问题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确定争点与固定证据是审前准备程序的基本内容 ,二者处于诉讼进程的同一阶段 ,但具有不同的任务 ,在功能和时序上存在逻辑上的先后关系 ,从立法来看 ,目前急需设置和完善整理固定争点的程序 ,为固定证据提供前提。审前准备程序中应当建立预审制 ,实行准备法官与庭审法官的分离或相对分离 ,并采举证时效制 ,审前准备程序并非所有案件的必经程序。审前准备程序中应当充分发挥当事人的作用 ,采当事人主义 ,法官实施程序管理并通过行使释明权对当事人进行适当的协助。应当建立审前调解制度 ,破除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理念 ,并在此基础上强化审前调解  相似文献   

5.
公益诉讼制度比较研究——兼论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考察了公益诉讼在美英德日四个国家两大法系的发展轨迹和现状,并由此总结出各个国家公益诉讼的共同点及具体制度设计的经验,这些国家的经验对我国公益诉讼制度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在我国公益诉讼具体制度的设计上,详细探讨了提起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举证责任、诉讼程序、证据开示及审前调解等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6.
诉讼调解作为司法实践中独具中国特色的处理纠纷的传统制度,虽然在近年来一直处于不断的变革之中,但在司法改革呼声高涨的今天仍然是争议的焦点。不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是褒眨不一,甚至于有人提出要取消调解或以和解方式进行替代,以严格的调审分离模式替代现行调解制度,本文认为这对我国调解制度的评价有失公允,我国诉讼调解制度确实存在某些问题,但通过具体制度的完善和改革足以能够消除.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司法ADR的构成中,由于审前调解机制尚未得到有效构建,诉讼调解主要是指诉中调解,即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由审判人员主持的调解。在调解优先的司法政策指引下,调解成为诉讼的主要结案方式,与此同时,这一司法政策的正当性在法理层面引起争议。  相似文献   

8.
现在学者一般从权力配置的视角对民事调解进行模式划分,并提炼出"权力独享型民事诉讼调解"、"权力共享型民事诉讼调解"和"权力分享型民事诉讼调解"。而本文则以法院的民事调解可能发生在诉讼过程的不同阶段而表现出不同的特点为依据,认为从法院诉讼程序出发,可以将发生在不同诉讼阶段的调解划分为诉前调解、审前调解、审判后判决前调解和边审边调四种模式。这四种模式各有优势和不足,并且在实务中也显露出其中一些模式的局限性。根据社会环境的大变化,同时参考国外有关民事调解的经验,本文认为现在学者普遍推荐的诉前调解有其可行之处。同时为了避免实务工作无法可依,在立法上对调解制度进行规范已经是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9.
21世纪中国民事诉讼的一个戏剧性变化,就是诉讼调解这枝“东方奇葩”经历了由冷复热的惊喜。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基本上是沿着否定诉讼调解,效仿西方国家诉讼程序文明的路径展开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调解规定》)的颁行标志着诉讼调解制度“复兴期”的到来。既然是复兴,就不能倒退回传统诉讼调解的老路上,只能是在新环境下的再生。这就需要重新认识和评价诉讼调解的价值与本质;需要重新设计诉讼调解的程序;需要在权力构架下重构调解与审判的关系。为  相似文献   

10.
从国际诉讼和解动向看我国法院调解改革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当前国际民事诉讼和解制度的发展趋势是不断加强法官的职权作用。我国现有的法院调解制度本质而言与诉讼和解是一致的。以诉讼和解代替法院调解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尚需认真研究。法院调解的改革方向应是改进和完善.而不是取消。  相似文献   

11.
关于建立我国刑事预审制度的设想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刑事审前程序改革有两个基本要点 :一是检警一体 ,加强检察官对刑事案件侦查的实际控制力 ;二是建立预审制度 ,从诉讼机制上加强司法对审前程序的控制 ,消除侦查中心主义。本文对法、德、荷、英的预审制度进行了分析与比较 ,结合我国审前程序存在的问题 ,提出了建立我国预审制度的原则及预审对强制措施、不起诉、简易程序、辩诉交易的控制与审查  相似文献   

12.
王永起 《山东审判》2003,19(1):65-73
引言 随着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深化,诉讼调解制度与当前形势发展的要求以及其他诉讼制度不相适应的矛盾逐渐彰显出来,实际运作中也逐渐显露出许多弊端。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诉讼调解制度的法律地位以及存在价值颇有微词,存废之争见仁见智。一种意见认  相似文献   

13.
本文从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ADR的重要性入手,阐明我国诉讼调解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及基本方向:即向司法ADR转化并尝试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相衔接,进而提出我国诉讼调解制度改革的建设性意见。旨在于克服现行司法中的弊端,重构一个符合现实需要的低成本、高效率、能以更加灵活的方式解决争议、化解当事人之间矛盾的调解体制。  相似文献   

14.
樊惠平  卢文安 《河北法学》2005,23(10):89-92
民事诉讼中的审前程序是开庭审理前的一个重要诉讼阶段,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称《民诉法》)及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都对审前程序的相关制度做了规定。但这些规定较零散,不成体系,相互之间缺乏协调,甚至相互矛盾;又由于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情况不一,法官的理解、认知能力不一,导致在实践中操作也不一致。现在各地法院摸索创新出的许多民事审前程序规则实际上带有程序规则与实体规则存在的双重困惑:既不能保持已有的审前程序的正当性与效率性,又难以体现我国现有审判方式改革后所要求达到的公正与效率的目标。规范、统一审前准备程序,改变诉讼拖延和民事诉讼程序过程中规定散乱、执行标准不一的状况,是民事诉讼制度从改革走向完善,从宏观到微观的必然。  相似文献   

15.
沈伟  余涛 《法学论坛》2016,(6):110-123
上海市金融纠纷诉讼调解实践目前面临的主要困境是:一方面,公权力机关大力强调调解方式的全面贯彻与运用,对其解纷效果抱以很高期待;另一方面,诉讼调解的现实功用较为有限.本文主要对影响当事人选用诉讼调解方式的主要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进而破解上述困境.就金融纠纷诉讼调解制度而言,法官对诉讼调解方式的控制力、初创企业对诉讼调解方式的偏好是促进诉讼调解方式发展的因素;解纷市场主体总体上对诉讼调解方式的不偏好是诉讼调解方式难以得到广泛运用的根本性制约因素.因此,解决上述困境的路径是限制法官对诉讼调解方式的控制力,发掘解纷市场主体对解纷方式的需求,根据解纷市场主体对解纷方式的真实需求发展和完善诉讼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16.
审前返还刑事涉案财物的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审前返还刑事涉案财物制度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一旦出现返还错误就很难通过合理途径追回涉案财物以弥补国家遭受的利益损失.完善我国的审前返还制度,一是应当合理限制可审前返还的情形,尽量由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程序主张权利;二是改革审前返还程序,降低返还错误的可能性与疏通救济途径;三是对民事诉讼法进行相应修改,使检察机关可提起公益诉讼;四是建立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审前返还制度的功能发挥.  相似文献   

17.
法院调解历来是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途径,针对我国传统法院调解中"调审合一"、"调解与审判功能混淆"的弊端,民事审判制度的改革提出了"调审分离"的改革方案。审前调解就是实现调解程序和审判程序分离,是在立案后开庭审理之前,由法院专门调解人员主持下进行的调解。审前调解程序具有当事人处分权优先性、独立性、契约性、职业化和专业化的特征,具有不同于审判程序的调解原则和程序设置。  相似文献   

18.
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中提出,要改革和完善庭前程序。明确庭前程序与庭审程序的不同功能,规范程序事项裁决、庭前调解、审前会议、证据交换、证据的技术审核等活动,明确办理庭前程序事务的职能机构和人员分工。事实上,无论是从我国审判实践发展的需要来看,还是从民事司法制度与国际接轨的角度考虑,设计构建我们自己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事审前程序制度已是势在必行。近年来,我国法学理论界对于民事审前程序的研究热潮空前高涨,而司法实践中也有许多地方的法院着手进行了一系列有关民事审前程序的改革探索,为使读者能够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更进一步地了解审前程序制度,我们组织人员就山东法院以及省外一些法院在开展民事审前程序改革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形成了下面这组调研文稿,现予刊载,供读者参考。  相似文献   

19.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一度淡化的调解被重新焕发了制度活力。在调解制度中开始建立引入社会力量的新机制.即设置协助调解和委托调解两种新模式。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发挥诉讼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积极作用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和完善引入社会力量进行调解的工作机制。”正是在这种诉讼调解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法院之外的各种调解协助力量得到了高度重视和运用。公正作为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的有效法律方式,应积极介入到诉讼调解制度的改革发展当中.逐渐成长成为一种特殊的调解协助力量。  相似文献   

20.
现行法院调解制度存在调审合一、律师参与有限、当事人不出庭等方面问题,影响了调解作用的发挥。建议借鉴国外立法,建立审前调解程序,实行调审分离,设立专门调解法官,加强律师功能,规定当事人亲自参与调解,并确定审前调解时限为1个月,裁判程序中不予调解制度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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